第二十八章新疑点 孟煜若无其事地接过茶盏,他的视线在丫鬟的脸上顿了一瞬,随即低头喝茶。那端茶的丫鬟没走,随伺在了一旁。 县令大人谄媚地笑道:“大人,尝尝,这是大人最爱的茉莉花茶。” 孟煜又抿了一口,“这不像茉莉花茶的味道?” 县令大人笑道:“这是一种乳前,这….”县令大人一脸猥琐,絮絮叨叨地说起了这花茶的来历。 孟煜将茶盏放下:“本官只听说过这法子做龙井茶,茉莉茶倒是第一次听说。这茶多少钱一两?” “这东西不值钱,十两银子一两,大人若喜欢,属下给您弄一斤。” 孟煜清冷的目光就像开刃的剑一样,县令看着孟煜,脸上笑容僵硬着,他颤抖着嘴唇道:“属下,属下。” “你这一个月俸禄够买一两茶叶的。呵。”孟煜从鼻翼间冷哼一声。 “啪嚓”一声,他抓起茶盏狠狠地扔在了县令脸上,茶水流了他满头满脸,乌纱帽还滑稽地顶着一个茶杯盖,县令噗通一声跪在地上,这货怕是吓傻了,他一动不敢动,小小的眼珠子看着孟煜,连转动也忘了。 孟煜怒骂道:“一两茶叶,二十个百姓一个月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收入。你这点身为父母官的良心都喂了狗。” 孟煜冷淡地看了一眼县令,转眼,对曲远吩咐道:“封锁县衙。” 曲远应声而去:“是。” 那个一直侍立一旁的丫鬟,慌忙跪下,含羞带怯地低垂着眼帘,半抬着眼皮斜睨着孟煜:“我家老爷也是一心想要孝敬大人的。” 孟煜看也不看她:“滚出去。” 小丫鬟不敢再多话,战战兢兢地退了出去。 孟煜:“本官给了你一天考虑,看来你也是想清楚了。” 县令大人嗫嚅着嘴唇道:“属,属下,实在不知酒楼的情形。” 孟煜冷笑道:“不知道?”他眼中杀意凛然,县令大人不寒而栗,连争辩也忘了,“咚咚。”连连磕头,杨婉真担心这货的大脑袋把地捣个窟窿。 孟煜看了一眼杨婉,“酒楼那边。”他话未完。 曲远进门,“大人,又出了一起命案。在酒楼。” 呵!正准备去搜查酒楼,酒楼就出了命案。 曲远看了一眼杨婉,两人不知何时已经养成了默契,杨婉懂的,曲远是要让她去现场。 这也真是孟煜的意思。孟煜道:“杨婉去。曲远留在县衙。” 曲远点了两个侍卫跟着杨婉。杨婉刚走到酒楼门口,两个侍卫就走了过来。 门正对着楼梯,门和楼梯大概有七八米的距离,楼梯左右两侧都是露天,站在门口处,可以将屋内的情形看得一目了然。 两个侍卫当时就立在门口处,一直密切地观察着屋内的动静。在二楼也安排了侍卫,酒楼外,左右两侧,后面,屋顶都安排了侍卫把守。 如此严密的看守。可,就在刚才,孟煜刚进城的时候,从楼梯上滚下一个小男孩,不,准确的说是小男孩的尸体。 小男孩胸前插着一把匕首,胸前的血液早已经凝结,他紧闭着眼睛,纤长的睫毛投射在苍白冰冷的小脸上,原本红润的小嘴此刻煞白。 他此刻正安静地躺在青石砖地板上。 侍卫道:“从昨天,我们一直守在这里,眼睛都没敢眨一下,我们听到噗通一声,一个东西掉在了地上,就看见了这个小男孩从楼梯上滚了下来。我们真的….。” 侍卫们当时真以为自己见到了鬼。 杨婉见识过银魔的轻功,身形已经快到人眼难以分辨的境界,他仗着诡异的轻功杀人于无形,现场一点痕迹也不留下。 杨婉掂量了一下这些侍卫的身手,身手自然不差,但跟曲远没得比。但比起轻功,连曲远也比不上银魔。 侍卫道:“我们把所有地方都搜查了一遍,那个扔尸体的人没留下一点痕迹。” “哦?”仵作已经来了,他拿起竹刀,开始工作:“推测死亡时间是昨天中午。致命伤是胸口这一刀,很明显。看牙齿的情况,年纪是八岁左右。” 小男孩稚嫩的身上罗列着一堆的疤痕,刀疤,掐拧的痕迹。不知为何,看着小男孩身上的伤疤,她想起了陈文。陈文身上的疤痕是那个没尾巴的男人弄的。这小男孩身上的伤疤从何而来? 杨婉听养父说过,贩卖来的儿童,卖给没孩子的人家,或许还能得到养父母的疼爱。有的儿童会被打残,强迫出去乞讨。还有的孩子会被卖到青楼楚馆。 她看着这个小男孩,想到最变态的那种可能。 杨婉的心口处剧烈地抽搐了一下。人渣。这么小的孩子,他们居然能下得去手。 查看完尸体,侍卫领着杨婉上楼,就是从这个位置掉下来的,一块完整的天花板没有任何破损的痕迹,小男孩似乎会穿墙术一般,就这么掉了下来。 “咚咚”杨婉用力地拍拍木板,该死的,这木板结实的很,拍得她手疼。她试着撬动天花板的四周,四周也是纹丝不动。 她复又用力地踩地板,地板一样很结实,不是从天花板,也不是从地上扔进来的,二楼呢? 两个侍卫猜到了她的心思,“楼上更不可能。我们有四个兄弟站在楼梯各个拐角处,站在楼下原本也可以看清楚,可为了稳妥,二楼也安插了侍卫。每个包厢里还有兄弟把守。” 杨婉看看二楼,确实不容易躲藏,但为了谨慎,她依然去二楼仔细地检查了一遍,没有任何发现。 活见鬼,他们是怎么把孩子扔下来的。 她站在木梯上,窗外的阳光透过窗棂的缝隙透了过来,这窗子很大,高有一米,宽也有八十公分。因为窗框和周围的墙壁是一样的颜色,一眼看上去,这窗户不算大,因为和墙壁融合在了一起,看上去也不显眼。细密的阳光正好透过窗户的缝隙射进她眼睛里。 她脑子里灵光一闪,她看看天花板,又看看窗户,目测了一下两者之间的距离。她心中恼怒:这些人脑子如此聪明,却不走正道。 视觉差异,在现代才被熟悉的视觉差异。 她和孟煜到达县城的时候,太阳光线正浓烈,她走到窗前,推开窗户,果然,不足三步的距离是一片水塘。 “这里也有人把守,但是在水塘旁边。” 杨婉自言自语道:“将酒楼修在水塘边?” 虽然有水塘,但这边的阳光却特别好,人眼看见强光的时候,眼睛会本能地闭上一下,大概会有一秒左右的停顿,可适应光线却需要三秒的时间。就是这三秒的时间,抛尸者开窗,迅速地将尸体扔下,逃走。 杨婉闭上眼睛,她把自己想象成了一个抛尸者,她站在窗前。假如她要将孩子抛进来,她需要做三件事,先将窗户打开。 水塘边也有人把守,水塘离这里却有两步距离,若是有人走动,侍卫们应该会发现的。不,如果那人轻功像银魔一样,也会玩视觉差的把戏,穿了一件和阳光融合的衣服,阳光正浓,侍卫们只会觉得眼前阳光一闪。 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这人的速度这样快。但,杨婉迷茫地看着窗外的水塘,抛尸以后,他逃走。 这窗户可是反锁的,抛尸者轻功好,可是要悄无声息地弄开窗户,总要花一丁点的时间的。假设,他一只手抱着尸体,另一只手打开窗户,在窗外一秒之内打开窗户,按照这窗户的结构来说,几乎不可能。 她演练了一下,她迅速地推开窗,然后将尸体扔了进来,然后迅速地飞走。飞走? 杨婉见识过银魔的轻功,快速地消失,确实不是难事。还是这窗户,窗户从内反锁,她仔细地检查了一遍窗户,没有任何撬开的痕迹,内里的插销也是完好的。如何,破窗而入,不留一点痕迹吗? 杨婉实在想象不出抛尸者如何做到的? 杨婉反复地开关窗户,开关,这窗户用料应该很好,反复开关,却没有一点声响。 一点声响也没有,她看看酒楼内的装饰,这酒楼空间很大,但除了大,这里的装修很简单,没有任何动人之处。但这门窗,材料再贵,门窗之类的小细节也会出现点小问题,关窗户的时候,也会听到咯吱,咯吱的声音。 她住在村子里,村子里的条件很不好,门窗之类的开关的时候,咯吱咯吱的声音巨响无比。 这酒楼老板难道掌握了很好的制造门窗的技术? 见她看着窗户,侍卫见她盯着窗户发呆,为她解释道:“这窗户连接处用的很精巧的榫卯结构,将连接的木楔子精准到了头发丝细的误差。” 杨婉的手轻轻地抚摸连接处,“这木头也不错。” 侍卫叹道:“是,很不错。这可是上等的黄花梨,我家大人也不曾用这样的木料来做窗户。” 黄花梨在现代被炒得很热,一两黄金半两木。 这酒楼老板挣了多少昧良心钱,竟这般奢侈。 “这老板也是不懂行,暴殄天物,还刷了一层和墙体一样的漆,我父亲是卖木材的,这些我懂。若不是行家,还看不出这是刷漆的黄花梨呢。”侍卫颇得意。 杨婉心中疑惑更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