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福记

小厨娘满门被灭,投来京师,要沈家履行四十年前的婚约。 沈惟清只觉荒唐,委实不愿娶。 不久后…… 沈惟清:阿榆,我已悟往日之非,愿履昔年婚约。我意中之人,便是如卿这般凶残、狡黠、势利、虚伪的小娘子。 阿榆:……可我只想为亲爱的姐姐骗个婚。

第二十二章 聚首,回首,过往归于尘埃-2
李三郎道:“我出生时,四叔希望我一世长安,给我取名长安;四婶希望我长龄百岁,给我取名长龄。阿娘说,除了平安,已不敢奢求其他,故最终用了长安之名。当年变故,因有人听说过长安之名,故而他们将我送出京后,命我改名长龄,李长龄。”
凌岳身上引而不发的气势顿敛,情绪如波澜起伏,怔怔地看着他。
小娘子让他查的李三郎,竟是长安小郎君,如今政事堂的副相,参知政事李长龄。
半晌,他呵呵地笑起来,却苍凉无比。
“呵,李长安,长安,你还活着!居然还有一个,活着!”
夜雾升起。
不知什么时候,清冷的长街,老树,旧屋,开始湿漉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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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拂风想给沈惟清通风报信,又因自己亲手做的牡丹饮子威力太大,已寻了借口早早离去。阿榆立于食店门口半晌,唤来了阿涂。
“去租辆驴车,把店里所有的钱都带上,跟我去一个地方。”
阿涂瞬间瞪大眼睛,“所有的……钱?小娘子,出了什么事?”
阿榆看傻子似的看着他,“你是不是忘了我为何开店,赚钱?”
阿涂慢慢想起阿榆那些让他细思极恐的话语。
“我养着一位睡美人,可花钱了!”
“大树底下好乘凉哪!沈家祖孙也算是有些能耐的,应该能帮我护住她。”
她开店、赚钱、接近沈家祖孙、图谋沈家婚约,全都别有用心,——而且原因很奇葩,竟全是为了一位美人。
哪怕阿涂心里再多疑问,此刻也只能乖乖租了马车,然后当苦力搬铜钱。
天晓得,他帮着小娘子赚钱时,只盼赚得越多越好,等这回搬钱时,才觉得赚得铜钱多真不是什么好事。
他这细胳膊细腿的,打不过阿榆也打不过安拂风,怎能干这样的体力活?可不干似乎也不行,他这细胳膊细腿的,打不过阿榆也打不过安拂风。
这就是一个他解不开的死结。
路上,他忍不住叹道:“小娘子,下回还是让那些劫匪、绑匪多给你一些金银,或者多拉几个李三郎、韩郎君那样的冤大头也行。你瞧搬得累死人的这一大堆铜钱,加起来都抵不上你手边那些金银的一半。”
彼时市面流通的,还是以铜钱为主。但铜钱沉重,动辄以麻袋计,若是堆在家中,顶端的有钱人不得不腾出专门的库房用来堆钱。时日久了用不上,连串钱的绳子都能烂掉。
因此种种,部分富贵人家眼里,铜钱显得颇“不值钱”,遇到大额的买卖,更愿以银子交易。朝廷赏赐也便顺应人心,常赏出些金钱、银钱,俱和铜钱一般的制式。
只是朝廷赏钱毕竟罕见,若有金银钱赐下,多半会留在家中传予子孙,以示官家荣宠。故而市面上流通的银子,基本是民间所铸的整锭银两,或由整锭银子剪开的碎银子,为数甚少。阿榆经营食店所得的,基本都是铜钱。
阿涂搬铜钱搬得幽怨,想想阿榆好好一个劫匪祖宗偏偏要开个看人眼色的小食店,更幽怨。
阿榆坐在车上,看着身旁两大麻袋的铜钱,倒也能理解阿涂的身娇肉贵,叹气道:“可食店也不能不开。我家美人嫁给沈郎君前,怎么着也要有个自己的铺子。若沈家或沈惟清待她不好,她好歹能有个抽身退步的地儿,不至于为了讨口饭吃,委屈自己看夫家眼色。
阿涂惊得手中鞭子差点跌落,叫道:“你,你说什么?不是你要嫁入沈府吗?怎么成了你家美人代嫁?”
阿榆道:“你是不是傻!我只想为美人讨个公道,谋个未来而已,怎可能嫁给沈惟清!”
阿涂汗如泉涌,这才明白当初是他会错了意。他以为阿榆诱来沈惟清是为了嫁与他,从此洗白劫匪身份,成为高门娘子,还能拿沈家钱养她家美人。
谁知这小娘子比他想象的还要不靠谱,打的竟然是以自身为饵骗婚的主意!
阿涂好久才能问出口:“小娘子,你家美人,究竟住在哪里?”
阿榆道:“美人自然不适合凡俗之地,暂时只能在观庙清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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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道观庙宇众多,有先帝赐建的上清储祥宫,有前朝玄宗皇帝驻跸过的开宝寺,另有景德寺、醴泉观、福田院等众多出名的观宇。
阿涂在阿榆的指挥,却越过这些地方,一路往东,出了望春门,直奔城外而去,最终停在了一座道观前。
阿榆略略整理了鬓发,徐徐下车,俨然是一位举止得体、温柔乖巧的千金闺秀。
她道:“阿涂,把钱搬过去,顺便认认人。下次要送信或捐香油钱,你便直接过来,说明给这里的观主穆清真人便是。”
“穆清真人?”
阿涂听得耳熟,正在思量这是何人时,阿榆已举步入观。门口的女冠分明都认得她,也不盘问,由她快步入观。
阿涂将装铜钱的麻袋搬起,待要跟进去,却被女冠拦了下来。
女冠有礼却疏离地说道:“居士留步。本观修行者皆为女子,男子不可入内。”
早有数名女弟子过来,将阿涂带来的铜钱接了进去。
阿涂啧了一声,只得退回马车上,嘀咕道:“好讲究的道观!还真不让男子入内了?”
他有心看这女冠是否撒谎,想留意来往香客有无男子时,却见那女冠随手关上了观门。
甚至,阿涂还听到了她闩门的声音。
“……”
这是想挣香油钱的道观吗?
阿涂抬头又看了眼道观的门匾。
玉泉观。
阿涂皱眉,“玉泉观,玉泉观……穆清真人,穆清……柴穆清!”
阿涂终于记起玉泉观居住的是什么人,惊得差点跳起来,直愣愣地看着这座不起眼但显然不差钱的道观,脸色煞白,汗如雨下。
他家小娘子,真是个不怕捅破天的小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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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弟子将阿榆引到一处偏远的客房。
房中只有简素的桌椅陈设,但收拾得极整洁。纱帐后的床榻上,秦藜静静躺着,面容婉丽,安谧如睡,却十分苍白,虚弱得仿若凛风下飘摇的一支白兰花。
当日秦家变故,秦藜出逃时被掉落的枋柱砸到,受伤昏迷。因人多口杂,大夫也欠些火候,她最终带秦藜来到京城,求穆清真人帮忙救人。
穆清真人的医术并不比宫中的奉御医官差,用的药也是最上乘的。可这么久过去,秦藜还是没有醒。
阿榆拉着秦藜的手,叹气,“藜姐姐,睡了快四个月了,还没睡够吗?”
身后,一名中年女冠走来,缓缓道:“她头部受创,虽救得及时,也不是那么好医的。如今最好的药给她用着,但能不能醒来,就看她运气了。”
阿榆面容一肃,转过身端正一礼,“穆清真人!”
眼前的女冠年过四旬,容色姣好白净,却异常淡漠冷肃。她虽是出家人装束,却无甚出尘之气,眼角唇边刻下的岁月痕迹,反让她添了某种傲视群侪的睥睨之色,令人不敢逼视。
但她看向阿榆时,冰冰冷冷的眉眼竟多了一丝温度,板肃的面容也有了些微笑意,“开了几个月的食店,倒多了几分人气,鲜活了。”
阿榆唇角一弯,眼睛笑得亮晶晶,“真人这话说的!难道我先前不像人吗?”
穆清真人道:“不像人,像妖,诡谲得很。榆儿,你该早些来京城寻我,也不至于会变成这样。”
阿榆笑道:“我这样有什么不好?把不服气的打到服气,把不长眼的揍到开眼,谁有我自在!”
穆清静默了片刻,“把不服气的打到服气,把不长眼的揍到开眼……嗯,挺好。听说近年开封府的牢饭还不错,你准备去吃几年?”
阿榆叹气,“所以,若非为了藜姐姐,我情愿一辈子不来京城。”
穆清皱眉瞥了眼昏迷的秦藜,“你近来奔波不断,就是在为这位秦小娘子的终身之事?”
阿榆道:“没错。秦家当是记挂着和沈家的亲事,藜姐姐才会耽误至今。沈惟清又心高气傲的,若不使些手段,只怕他不会承认这门亲事。”
穆清不以为然,冷冷道:“承认了又如何?若有意毁诺,即便成了亲,也未必会真心待她。”
阿榆叹气,无奈地道:“可藜姐姐昏迷前还念着沈家,瞧来是放不下这亲事。何况她家破人亡,若能有夫家护持,也不至孤凄无依。这些日子我也在留意沈郎君的品行举止,虽然看着傲了些,骨子里倒也算是君子,所以我才想着和沈家签订正式婚书,让他无从抵赖;若他人品不行,那自然不能要。便是定了亲,我也能给他搅黄了!”
门外,有女子轻轻击掌,笑道:“原来榆妹妹是这般想的,倒是我白担心了!”
阿榆转头,一张瑰姿艳逸的面庞映入眼帘。哪怕同为女子,阿榆都为之一时恍惚,有目眩神迷之感。
若说阿榆清艳如芙蓉,秦藜秀雅如碧荷,这女子便是明媚如牡丹,艳丽张扬,未语先笑,却无半分妖娆轻浮之态。
一举手,一投足,雍容优雅又不失媚曼,硬生生将一身灰布道袍穿出了形容不尽的潋滟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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