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福记

小厨娘满门被灭,投来京师,要沈家履行四十年前的婚约。 沈惟清只觉荒唐,委实不愿娶。 不久后…… 沈惟清:阿榆,我已悟往日之非,愿履昔年婚约。我意中之人,便是如卿这般凶残、狡黠、势利、虚伪的小娘子。 阿榆:……可我只想为亲爱的姐姐骗个婚。

第二十二章 聚首,回首,过往归于尘埃-1
安拂风无奈道:“阿榆,你没想过留些给自己吃吗?”
阿榆摇头,“我没说过吗?我嗅觉很灵,但味觉不好,尝不出味道。所以我做饭时闻一闻香味也就够了,不吃也不妨。”
安拂风、阿涂已听说过此事,又是心疼,又是无语。
你尝不出味道,我们尝得出啊!至于让我们活得连狗都不如吗?
那边李三郎听阿榆说起味觉时,眉心跳了跳,目光徐徐扫过她们,轻笑道:“这些菜份量很足,我想吃完,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不如坐过来一起用些?”
阿涂尚在犹豫,安拂风已松开按剑的手,旋风般坐到李三郎对面,素日冰冷的面容绽出一丝微笑,却依然傲气地道:“既如此,恭敬不如从命!”
抬眼看阿涂抬脚又缩回的踌躇模样,安拂风随手一拉,将他拉到身畔坐了,说道:“既然人家好意,我等自当心领。咱们也不白吃人家,另唤厨娘多做几样拿手菜式便是。阿榆,你坐那边。”
阿榆倒也没意见,只是略想了下,说道:“待我先去把汤饼做了吧!先前那酒蒸羊,盘中蒸出的汤汁亦可称得精华,我正准备拿它给你们煮汤饼来着。如今正好做了,大家分一分。”
阿榆转身离去,阿涂已然感激泣零,向安拂风道:“原来小娘子没忘了咱们,准备给咱们煮汤饼呢。”
安拂风低头看看脚下那条大丑狗,忍住一脚踹过去的冲动,说道:“嗯,客人吃肉,狗吃骨头,我们喝汤。”
阿涂弱弱道:“狗也吃着肉了,那肉比给客人的还多。”
言外之意,其实这位尊贵的客人,在阿榆眼里也不如那条狗?
安拂风瞪他一眼,却也觉得好笑,看着李三郎笑了笑,举著先夹了筷芙蓉肉,安抚自己已然暴动的味蕾。
阿涂也跟着夹菜,却有些心不在焉。
这李三郎真的很特别吗?阿榆为他两度亲手做菜,安拂风也在这么一会儿冲他笑了两次了。
两次啊!
跟安拂风共事这么久,她天天对着他不是黑脸就是吵架,加起来都冲他笑的次数都没两次!
笑话他的次数倒是数不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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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会儿,阿榆果然用羊汤煮了汤饼,端了四碗上来。
几人看时,只见汤饼里面放了菠菜和笋尖作浇头,又飘了葱末和芫荽末,汤色白得诱人,浇头绿得清新。
李三郎先尝一口,果然尽是羊汤的醇厚浓香,却无腥腻之感,连带里面的菠菜、笋尖都在清素中蕴了浓郁香气。面饼应是厨娘和好的,虽称不得绝妙,倒也颇有韧性,口感甚佳。
阿涂、安拂风见状,顾不得说话,也赶紧动了筷。
阿榆兴致缺缺,只低头看向丑白,柔声问:“你吃汤饼吗?”
李三郎笑道:“这狗被我惯坏了,只吃肉食。”
阿榆眉尖跳了下,没说话,随手拨了点汤饼充饥,只是目光不经意间又瞄了下李三郎。
一条只吃肉食的狗……即便当年她养的那条阿丑,也没敢如此宠纵。
虽说如今天下大定,京师之繁华前所未有,百姓也多能吃饱饭穿暖衣,但即便寻常有钱人家,也未必能做到顿顿有肉,更别说让一条狗以肉食为生了。
李三郎……究竟是谁?
但无论如何,李三郎的大度和阿榆的厨艺,让这顿饭宾主尽欢。
安拂风为表心意,特地将她新研制出的牡丹饮子拿了出来,分与众人饮用。
阿涂没敢喝;安拂风是驴不知自家脸长,品评得甚欢;阿榆倒是若无其事喝了,横竖闻着还是有点牡丹香气的。
吃亏的是李三郎,任他机敏绝世,智谋百出,也不知安拂风给他挖了这么一个深坑。
横竖……他是真的没能搂住他的君子风度和绝世风华,饮下第一口的瞬间便破防了,“噗”地呛了出来,喷了丑白一头一脸。
丑白见是主人吐出来的,饶有兴趣地用心舔了几舔,然后“嗷呜”一声,痛苦地窜了出去,在街上疯狂打转。
行人大惊,纷纷呼喝道:“了不得,了不得,这狗疯了!疯了!莫不是得了疯狗病?快打,打打!打死它!”
李三郎站起,高唤道:“丑白!快回来!”
阿榆摸摸下巴,叹气:“七娘,你做的饮食吧,其实完全该换个用途。比如对敌之际施展,包管瞬间毒倒三军,令我朝不战而胜,亦可令七娘子毒厨之名传颂四海……”
安拂风干咳一声,辩驳不得。
阿涂干笑一声,向安拂风一揖,以示佩服。
李三郎已走出食店,预备唤回他发疯的狗时,外面的狗忽然安静下来,弓着腰警惕地盯着眼前戴斗篷的黑衣人,喉间呜呜低吼,脊背上的根根竖起,四条狗腿却有些颤意。
狗的额部,正被黑衣人的短剑顶着。剑并未出鞘,但就这么一把看着毫无威慑力的未出鞘的剑,硬生生将这条凶悍的丑狗吓得动弹不得。
李三郎已近前,看了眼黑衣人,肃然一揖,和声道:“是在下管束不当,险些惹来麻烦,尚祈阁下手下留情,恕过这畜生。”
黑衣人抬眼看向他,面具后的黑眸清冷淡漠,慢慢道:“我从来无意为难畜生。”
李三郎还未道谢,便听黑衣人接着道:“但遇到别有用心的畜生,有一个,杀一个。”
李三郎没说话,甚至没再看丑白,眸子也清淡下来,沉默地看着他。
黑衣人淡淡瞥他,手腕一挥,短剑晾过,掀起冷风森然,惊得丑白又是一声咆哮,四条狗腿完全软了,身体几乎趴到了地面。
但黑衣人只是随手收了剑,不再理会二人,转身离去。
李三郎目送黑衣人消失在街角,方抬脚将丑白踢了一下,低喝道:“还不起来?我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阿榆、安拂风等早已认出黑衣人正是凌岳,却不知为何突然出现,并出言警告李三郎。——即便安拂风,也不认为小娘子身边这个来无影去无踪的大高手,会无缘无故跑来找一条狗的晦气。
李三郎带着神魂初定的丑白回到食店时,已面色如常。
安拂风终于反思起自己厨艺,歉疚道:“这次研究的饮子似乎味道出了差错,真是抱歉。待我下次研究出新的好喝的饮子来,再请三郎君品鉴,尚祈三郎君到时赏光!”
李三郎眼皮跳了跳,轻笑着看了看阿涂、阿榆,“七娘子,珍惜尝了你饮子后尚能与你做朋友的人……以及狗。每一个都很难得。”
“……”
安拂风很受伤。
需要这么直白吗?
李三郎堵了安七娘的嘴,方雍容笑着,跟几人道别。
他道:“今日承蒙招待,李某甚是感谢。他日若有需要李某相助之处,不妨直言,李某必量力相助。”
安拂风原来丢开的理智又回来些,睨向这男子,“量力相助?”
如果有什么问题,沈惟清解决不了,安副指挥使解决不了,难道这位的量力相助就能解决?
李三郎已然笑道:“如果小娘子肯出手多做几次饭菜安抚李某的五脏庙,李某必定鼎力相助。”
阿榆款款站起,嫣然一笑,“一言为定?”
感觉出阿榆变被动为主动的姿态,李三郎微有些怪异感,依然温和一笑,柔声道:“一言为定。”
阿榆只觉他的笑容里似有种宠溺之意,倒是怔了下。
因凌岳忽然现身,她已猜到这人来历必定不凡,故而打蛇随棍上,要来他的一个承诺,以备不时之需。可李三郎这怪怪的带了几分自来熟的语调是怎么回事?
安拂风毫无吃人嘴短的自觉,暗自思量,若此人真的不凡,她是不是又该跟沈某人通风报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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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风轻扬里,李三郎牵着丑白,悠悠地走在巷道间。
他的唇角含笑,意态安闲,恬淡自在,倒是丑白很是紧张,一路毛发耸立,东张西望,喉嗓间警戒的呜呜声不绝。
显然,丑白感觉出了危险。
它忽然顿足,冲着一个方向狂吠不已,同时却夹着尾巴向李三郎的衣摆边退着缩着,分明察觉了极恐怖的东西,十分畏惧。
李三郎略略思忖,向丑白狂吠的方向,深深一揖,“阁下,何妨现身一见!”
仿若有晚风吹过,那个方向的一株老树下,无息无息多了一个人影。
黑衣黑斗篷,面具遮住了脸,凌岳一双漠然的眼睛静静地看向李三郎,无悲无喜。但李三郎毫不怀疑,他随时可能动念,将手中的剑指向他。
感应到此人若有若无的杀气,两名身手劲健的暗卫蓦地出现,一左一右护卫到李三郎身边,紧张地盯着眼前这个莫测的男人。
李三郎挥挥手,淡淡道:“没事了,退下。”
暗卫犹豫。
李三郎紧盯着凌岳,轻笑,“真的没事,故人而已。他是李某的……故人。”
暗卫闻言,无声无息地退去。
凌岳的眼眸里闪过疑惑,但那如暗夜猎豹般随时出击的凌厉并未改变。
他平静无波地说道:“李参政,你我,并非故人。”
李三郎轻叹:“凌大哥,一别十二年,你认不出长安了吗?李长安。”
凌岳眸光一缩,“李……长安?长安小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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