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楼?秦楼是谁?”我笑着,借酒说醉话。聪明如清朗,什么都明白了。他没再多说,任由我放肆的吃吃喝喝,直喝到去洗手间里吐了个天昏地暗。蹲在洗手间里狂吐时,我还剩最后一点清醒的意识,感觉到一双手在背后帮我轻拍,温柔的撩起我散落在耳畔的头发,声音喃喃,“喜雨、喜雨……”吐完后我短暂的失去了意识,待我再次醒来,发现我坐在餐厅一角没有人的大圆桌边上,头靠着清朗。“好些了吗?”他摸摸我的头发,轻声问。“好了,完全没什么事。”我大刺刺的站了起来,双腿像煮了水的面条一样,软绵绵的东倒西歪,清朗立刻伸手扶住了。喝醉了酒,世界像在旋转,虽然胃里翻江倒海的难受,但兴奋的感觉一直刺激着我。我傻笑,想唱歌,唱完,又想哭。清朗扶着我去路边打车,我哭哭笑笑着,又蹲在路边大吐了起来,脏水四溢,形像全无。清朗买来矿泉水和纸巾,一边轻拍我的背安抚我,一边给我喂水擦试唇角污秽。等我缓和了一点,我们一起坐进的士后排。我继续哭哭笑笑,呕吐,清朗拿着塑料袋一路帮我接着呕吐物。“对不起,我喝多了……”就连道个歉,我也能呜呜的哭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眼泪这样多,好像喝的啤酒全部转化成了泪水。“没事的,喜雨。”清朗温柔的保持着轻拍背、接污物、喂水、擦唇角、拨头发……在他替我拨弄头发的时候,柔情得无以复加。清朗真是一个无比温柔的男孩子,当下,我不由地心生温暖。车子停在了我的租房楼下,当清朗扶我下车,同时将车中我制造的垃圾都清理到路边的垃圾桶。“走,我送你上楼。”“不。我不想回去。”一路吐了那么多次,我的酒劲已消了一大半,但仍有醉意,我犟在原地不愿回去。“那你想干嘛?”清朗又温柔地拨弄我额前的头发,眼中的柔情就像是化成了水,瞬间将我淹没。我对上他的眼,不由得将他的脸跟另一张脸重叠在一起。我心里一慌,立刻低下了头,驱散头脑中的幻像。“我不知道,反正不想回去。”“那我们先散散步,然后去唱歌?”这样的夜里,我醉成这样,他也喝了不少酒,能想到的醒酒方式也只有散步唱歌。“不散步。真接唱歌,一起摇摆!”我兴奋的朝天挥舞着手臂。“只唱歌,不能再喝酒了。”他笑。“好,不喝了,只唱歌。”平时我和清朗去K歌,都是和远山俱乐部一大堆人,点的歌要抢着去优先才能轮到自己。这下只有我们俩,可以尽情的K个痛快。我们一开始,点了满满的几屏的歌,斯文的你一首我一首,再加时不时的合唱,将平时两人擅长的经典流行曲都轮了个遍。唱的后边都口干舌燥,互相谦让。“喜雨,又到你的歌了,快唱!”我一看到屏幕上一时抽疯点的张惠妹的《三天三夜》,顿时感觉嗓子一紧,似乎有火星在往外喷,慌忙摆手,“还是你来!你年轻人,要多唱点。”“不不,既然你是老人家,我得尊老爱幼。”我到KTV醒了后酒后,清朗见我没事了,也恢复了平时对我的挤兑,把话筒硬塞给我。在推来让去中,一首歌已经唱完了一小段。我果断的将它切了屏。刚开始唱的最认真,最摆范,每个音节都要用尽力将它完美,越到最后越随意,唱不上去的高音干脆哼哼哈哈。“我们要不要来个怀旧主题夜?”清朗突然灵机一动,眼睛亮亮的笑望着我。“怎么说?”“只准唱老歌。越老的越好。看比谁到底更老。”“哈哈,可以一试。”于是我们点的歌瞬间画风大变,前半场都是满大街流行的什么“明日之子”的新秀,后半场就像突然来了个大穿越,满满的大叔大妈范。我点了孙燕姿,水木年华的老歌。他点了许巍、张信哲的老歌。第一回合,不相上下。接着我又点唱了邓丽君的《小城故事》、孙悦的《祝你平安》以及江珊的《梦里水乡》,而他点唱的是姜育恒的《梅花三弄》、费翔的《冬天里的一把火》以及邰正宵《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清朗唱歌大方爽快,也不端着,音乐一起,扯开嗓子张口就来,有种部队练兵的气势,说不上多么动听但是气势足,听一个90后小鲜肉唱70后歌典,满满的时空错旅的违和感。“你就像那冬天里的一把火熊熊火焰温暖了我的心窝每次当你悄悄走进我身边火光照亮了我你的大眼睛明亮又闪烁仿佛天上星星、最亮的一颗!……”在唱一把火时,他站在屏幕前,对着我弯着腰左伸手右伸手的嚎叫,仿佛将自己也拧成了一把火,逗得我哈哈大笑。“哈哈哈,你现在要说你自己是80后,真有人信了。”“我说了,我虽然是90后,但我有颗80后的心脏和灵魂,还会唱70后的歌。”他一脸自得,紧接着又凑到我的面前,“所以,年龄上的差距并不是问题对不对?”我呵呵一笑,转移了话题,“到我了,到我了,我要唱《夜上海》。”“我要唱《小芳》,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停!好吧,你成功的赢了。”“哈哈,我不想赢歌,我想赢人。”我沉默。这一天玩得很疯很肆意,我很尽兴。我是个向来有些拘谨的人,第一次这么肆无忌惮,无拘无束,开心得有点惶惶然,我可以这样放松的生活着?唱了几小时的歌,我和清朗精疲力竭,没有等到包厢的时间到点,实在唱不下去,便提前撤了场。出了KTV,街边的宵夜大排档张灯结彩,热闹非凡。“要不要再继续第三场,撸串?”清朗指着大排档。“NONO,虽然姐姐我天生丽质,但今天实在撑到嗓子眼上,在KTV里还吃了那么多零食和水果。”“那改天再撸?”“没问题。”说完,我们站在街边,互相看了看,没再说话。是时候分别了。我“喜雨,我们不打车,走回去吧?”“不是吧,这么远。要走近一个小时呢!”我吃惊,忙摇头。“不远。我知道有条近路,只要半小多小时。走走吧,你都说吃多了,就当消化。”他说着,拉上我横过马路,拐向一条胡同小道。小道两边都是居民楼,社区围墙陈旧斑驳,有些攀爬着藤萝花叶,有些则在墙顶长着杂草。夜深,居民多数入睡,胡同里寂寂的,道旁隔几米处,一个接一个的街灯昏黄。我和清朗没有多说话,生怕惊扰了这难得的寂静。走了几百米远,他突然轻轻扯了下我的袖子,昂起下巴示意我看远处的天空。只见,前方不远处的拐角,在两侧高楼中间,有一幢两层楼高的房屋,一楼的屋内点着灯,屋后的高地长着一棵松柏树,树的上方是一枚清清冷冷的弯月,弯月旁边有一颗熠熠生辉的星星。一星一月,一树一屋……我站在原地,看呆了。惊于尘世的这种宁静悠远。“生活,还是有很多美好之处的对不对?”清朗在我身边轻声说道。他不清楚具体的遭遇,但懂我的心事苦楚。顿时,我心中微微潮湿,一时回不上话来。“今天谢谢你,清朗。”我的感激发自肺腑。他笑笑,又伸手拨弄了下我额际的碎发。我们继续前行,清朗带领的小路另有乾坤,穿过几条胡同深巷,还得走过几块郊地被开恳的菜畦,菜畦小径弯弯曲曲,长满了披着夜露的青草。“太神奇了,这么偏远的地方你竟然知道这么复杂的小路?你是怎么做到的?”“我有最强大脑,看一眼地图,脑袋里就有生出立体交通网,就能记住每个地方的大道小路。”“真的?”我惊望着他,“你不是读的军校吗?我以为军校就是做做跑步、下蹲、跨栏、攀登、俯卧撑、将被子叠成豆腐块之类,难道你是像王牌特工那样的特种兵?”他笑,“那只是我们日常训练的一部分。”“真有最强大脑?”“你认真的样子像路边贴膜的老板娘。”他笑得更欢。我才意识到,自己被他逗了,追着他打。一追一跑,说说笑笑的,不知觉就走完了小路,拐到我住处的后门。“其实,是我上高中之前在这住了三年,所以对这边很熟悉。”清朗说出了实情。“我就说嘛。”我瞪着他,又嘻嘻一笑,“再见,清朗。”他没说话,咬了咬下唇唇角,突然一把将我搂住,将我的头按在他的胸前。我一惊,听到彼此的心脏都在咚咚的狂跳,脑子里瞬间乱成了一团浆糊。我明白他在渴望什么,我的心里也在纠结。这个瞬间,我只要在一念之间妥协,便可改变一些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