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余欢

五年前,叶雪烛以罪臣之女的身份入宫为奴。原以为要老死宫中,却不想有朝一日,竟会随废太子流放回她的故乡——西北边城寒霄城。寒霄城温王府内,顾寒时磨刀霍霍。回来了?那就别想再走了!此时正在千里之外一辆马车中的叶雪烛,猛地抱紧身旁的桑柘木弓,有…有杀气!...

作家 爻灮 分類 玄幻言情 | 87萬字 | 225章
第93章
    五六个人中,宇文骁的目光一下子就被其中一个身穿鹅黄色衣裳的少女吸引。

    不仅因为那少女衣裳的眼色显眼,也因为那少女生得好看,笑起来也好看,叫人看着心里暖暖的。

    这厢,他正看得有些入神,突然察觉一道凌厉如刀的目光狠狠割在他脸上。

    宇文骁心头剧颤,勉强辨别出那道目光的主人,是与那群少年少女同行的,一位身穿墨色劲装的青年。

    受到惊吓的宇文骁不敢再看,连忙从墙上爬下去了。

    在那之后,宇文骁起先倒没觉得什么,可入夜以后,他满脑子都是那群少年少女谈笑风生,融洽愉快的样子。

    还有那身穿鹅黄色衣裳的少女,笑起来当真是又暖又好看。

    第二日,宇文骁找了个借口,将许内官给支了出去,然后又爬上昨日的墙头,看能不能再撞见昨日那群少年少女。

    可惜他足足等了一个多时辰,胳膊和腿都等僵了,也没将人等来。

    如此过了三日,宇文骁终于将人给等到了。

    而这一回,是那身穿鹅黄色衣裳的少女,独自从院外走过。

    宇文骁原本是想直接将人叫住,却又怕他冷不丁的出声,会吓着那少女。

    毕竟那少女看起来很娇小柔弱,很容易被吓坏的样子。

    宇文骁正琢磨要如何在不吓到那少女的情况下,引起那少女的注意,让那少女发现他,却突然脚下一滑,险些从墙上跌下去。

    惊出一身冷汗的宇文骁,好不容易稳住了身子,刚要喘口气,就见那身穿鹅黄色衣裳的少女站在墙下,正一脸好奇的仰头看着他。

    之前远看的时候,宇文骁就已经觉得这少女生得十分清秀好看,此刻近看,更觉得惊艳。

    尤其是那双眼,大而有神,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朗朗如晴空。

    宇文骁呆呆看着那少女,看得入了神,直到那少女问他,“姑娘,你在墙上做什么?”宇文骁才醒过神来。

    这厢正要答话,却忽然察觉到有什么不对。

    刚刚这少女称呼他什么?姑娘?

    宇文骁因自小就生得肤白秀美,常被人说像姑娘。

    但碍于他王子的身份,那些皇亲和宫人们就只敢在背后议论,唯有他长兄总是当面拿他的长相来打击嘲讽他,说他男生女相,一点男子气概也没有。

    宇文骁为此十分自卑,甚至一度厌恶自己过于阴柔的相貌。

    后来有一回,宇文骁当着他舅舅的面,对一个一直盯着他脸看的侍女,发了一通脾气。

    待发落了那侍女之后,宇文骁十分颓丧的对他舅舅说,他讨厌自己这张脸。

    而宇文骁的舅舅却温然一笑,和声细气的与他说:“殿下这张脸,像极了臣下的妹妹,也就是您已故的母妃。

    殿下想必知道,您的母妃曾是咱们北狄的第一美人,当年不知有多少人对这张脸痴迷不已,魂牵梦萦。

    我认为这世上,绝不会有人真心讨厌如此美丽的面孔,希望殿下您也不要讨厌您自己。”

    自那日被舅舅开导过以后,宇文骁就不再讨厌自己的脸了。

    并不是因为他舅舅说,世上有许多人恋慕着这张脸,而是因为他这张脸像极了他的母妃,他只在画像上见过的母妃。

    但是,宇文骁仍然很不喜欢被人认作是姑娘。

    被那墙外的少女唤作姑娘,宇文骁本该羞恼不已,可奇怪的是,他心里竟然一点儿都不生气,反而觉得那少女仰头看着他的样子十分可爱。

    哪有人会忍心对这么可爱的姑娘发火呢?

    宇文骁也不知自己当时究竟是怎么了,他不仅没有发火,也没有及时纠正那少女对他的称呼,只回答说他是在看风景。

    那时的宇文骁才刚满十三岁,还没有变声,加之他的嗓音本就偏细,听起来很像是姑娘的声音。

    墙外那身穿鹅黄色衣裳的少女,不是旁人,正是也才刚满十三岁的叶雪烛。

    叶雪烛虽然从来都不以貌取人,但也是个普通人,比起样貌凶恶丑陋的人,自然更愿意与相貌好看温良的人亲近。

    叶雪烛见宇文骁生的实在好看,不由得心生喜欢,便与宇文骁说:“这里看不到什么好风景的,姑娘要不要出来跟我一起玩,我带你去看这城里最好的风景。”

    宇文骁求之不得,可他算计着时辰,许内官差不多快回来了,若叫许内官知道他偷跑出去,必定会急死。

    宇文骁一直都不太喜欢许内官,不喜欢许内官总是婆婆妈妈的念他管束他。

    但他识好歹,知许内官那样也是为他好。

    他不忍心吓坏许内官。

    于是,宇文骁只能忍痛拒绝叶雪烛,说自己不能走出这间院子。

    “姑娘是北狄二王子的侍女吧?是你们殿下不允许你们出来吗?”叶雪烛问。

    宇文骁原想与叶雪烛解释,他不是北狄二王子的侍女,他就是北狄二王子本人。

    却又怕叶雪烛知道他的身份以后,会对他毕恭毕敬,不再这般亲切。

    于是便冲叶雪烛点了点头,默认自己是北狄二王子的侍女。

    见宇文骁一脸失落,叶雪烛也不免有些失落,遗憾道:“后院枇杷树上的枇杷果熟了,我与我的好友们约好,要一同去摘枇杷吃,姑娘若是能一起去就好了。对了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得此一问,宇文骁脱口就答:“我叫骁。”

    话已出口,宇文骁才猛然想起自己如今的身份是北狄二王子的侍女,于是又忙不迭的加了个“骁”字,说自己叫小小。

    然后又借机问了叶雪烛的名字。

    叶雪烛立刻大大方方的报上了自己的姓名。

    宇文骁一早就猜到叶雪烛应该就是大夏的定国公,威远将军叶天钧的女儿。

    望着眼前笑容可掬,亲切随和的叶雪烛,宇文骁很难相信那个传闻中的杀神,竟然会有如此温柔可亲的女儿。

    “小小姑娘,你喜欢吃枇杷吗?”叶雪烛问。

    宇文骁的母国北狄,地处大陆的最北端,气候湿冷严寒,一年中总有半年在下雪。

    像枇杷这种生长于大陆南边的水果,他只听过却没见过。

    宇文骁如实回答说,他没见过,更没吃过。

    叶雪烛也如实与宇文骁说,在他们大夏,枇杷多产于江南一代,北地很少有种植。

    在去年之前,她也没吃过枇杷。

    但去年春夏时节,她娘亲栽植于院中,十几年都不曾开花结果的枇杷树,不仅开花了,还结出满满一树的枇杷果,让她第一次尝到了枇杷的味道。

    见叶雪烛说起枇杷时,那一脸欢喜又满足的样子,宇文骁也忍不住心中欢喜,不禁道:“我也好想尝一尝枇杷。”

    叶雪烛闻言,冲他一笑,“小小姑娘在这儿等我一会儿,我这就去摘几颗枇杷来给你尝尝。”说罢,就小兔子似的一溜烟的跑远了。

    宇文骁目送叶雪烛跑远,心里对枇杷的滋味充满了期待。

    觉得那枇杷一定像小叶姑娘一样甜。

    但可惜的是,宇文骁还没等到叶雪烛来给他送枇杷,就先把许内官给等回来了。

    宇文骁遗憾的不行,吃饭睡觉都不香了。

    好不容易熬到第二天,宇文骁又想寻个借口将许内官支出去。

    谁知许内官却突然变精明了,他将宇文骁吩咐下来的事,都分派给其他侍从去办,自己则寸步不离的守在宇文骁身边。

    如此过了五日,眼见再过两日,一行便要离开将军府,再次启程。

    宇文骁深知,自己这一走,日后恐怕再没机会见到小叶姑娘了。

    那日,小叶姑娘好心要摘枇杷给他吃,他虽然无福吃到,但总要当面对小叶姑娘说声谢才是。

    于是,宇文骁便以绝食饿死来威胁许内官,说自己一定要吃许内官亲手做的烤全羊。

    如此,才将许内官支出去。

    但宇文骁终究还是无法走出这间院子,只能爬上那处墙头碰碰运气,看小叶姑娘会不会刚巧又从墙下路过。

    而令宇文骁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刚一爬上墙头,就见叶雪烛独自一人站在墙那边。

    眼见墙顶上突然探出个头来,叶雪烛不仅没有被吓到,反而十分欢喜的走上前,与一脸惊讶的宇文骁说:“那日我答应要摘枇杷果给小小姑娘吃,可赶着我摘好了送来,小小姑娘已经不在这儿了。

    我原是打算托人给小小姑娘送进去,却又怕会有人问起,小小姑娘与我是怎么相识的。我怕给小小姑娘惹上麻烦,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只每日这个时辰过来看一眼,看能不能再见到小小姑娘,好在是又见到了。”

    宇文骁呆呆望着站在墙那边的叶雪烛,半晌才回过神来,问:“这五日,叶姑娘每日都会过来找我?”

    叶雪烛点头,从袖中掏出一包用手帕包裹的东西,打开手帕,里头是两颗橙黄色的果子。

    “枇杷娇贵,不宜存放,一般都是现摘先吃的。前日一场大雨,将树上的枇杷打落了许多,只余下五颗好的,我便赶紧将那五颗枇杷摘下来,好留给小小姑娘吃。

    可惜昨日一早起来,发现坏了一颗,今早起来又坏了两颗,只剩下这两颗好的了。

    小小姑娘不要嫌少,拿去尝尝吧。”叶雪烛赶着说,赶着走到墙下,踮起脚尖,用双手将那两颗枇杷高高举过头顶,递给宇文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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