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懂不懂“夜店捡尸”的术语。所谓"捡尸体",是说女生因饮酒过度而醉倒的时候男人把醉酒的女生捡走,再带走发生性关系。多数玩家却认为,捡尸过程与召妓不同,有不可预知成功与否的征服快感。有两性专家直指,不留情感的激情,只能称为"一夜性"。可是,我却觉得这等同于犯罪。这种行为,和强奸有什么区别? 关于捡尸体,还有不少衍生出来的术语: 全尸:指的是醉到不省人事的女孩子。 半尸:有七分醉意,能摇晃行走,但是没有意识和记忆。 捡骨师:捡尸体的男人。 血浆:呕吐物。 尸臭味:浑身散发的酒气。 抗大猪:把醉到不省人事,瘫软的女生扛走。 放生:最后一刻放弃了。 台北双城街、南京1912、北京三里屯、上海新天地等等,各种大小城市,只要是酒吧夜店林立的地方,都有“捡尸”这种事的存在。 “捡尸”,这项高征服感、低操作难度的行为,已然演变成了一种所谓的灰色文化。白天还算是人模狗样的男人,到了夜里纷纷脱掉伪装的外衣,甚至倚仗着夜色的掩饰,将捡尸这种犯罪行为,飞速发展为有工具、有手段、有组织、甚至有规则的大型禽兽狂欢。 之所以将“捡尸”定性为禽兽狂欢,是由于越来越多粗暴的社会渣滓不再满足捡现成的“全尸”,不再满足于单一的“灌醉”模式,而开始瞄准那些更有难度的女性,作为专属于自己的猎物。 因此,他们的“作案工具”从单纯的酒精,逐步升级为内含毒品成分的网红饮料、高浓度伏特加胶囊、和以安钠咖为主的兽用药品。 逃脱固定酒精推倒模式 所限,他们像脱缰之马,极速飞驰于诱奸、迷奸、强奸的兽性快感中。 “不知身在何处,手机和钱包不翼而飞,只依稀记得激烈的亲吻和对方身上的酒气,明明我并不是会喝断片的人,但我的记忆似乎被抽走了。”随着捡尸事件的陡增,越来越多的女孩暴露在阳光之下,向其他女性描述起了极为雷同的“被捡”经过。 现在的时代,越来越开放。不少十七八岁的女孩,夜不归宿是便饭,离家出走是常态。 在鱼龙混杂的场子里和男人打架到手指骨折,一言不合抄起桌上的洋酒泼对方一身,还洋洋得意地拍视频发朋友圈作为留念。这样的女孩我见过一个。 可是到底是小孩太年轻,以为好人遍地,社会也并没有长辈口中那么危机四伏,灰色地带只占据城市板块的一个小角,无需因极个别劣性事件而甘于做一辈子死宅。但他们不懂的是:坏人这种东西,遇见一次即是深渊。 此前,我就这个问题采访过几个受害女孩,其中一个最小的才十七岁。那孩子喝醉之后不知道是被几个男人给轮奸了,总之最后是扔在了酒店的楼道口,赤身裸体满身污渍。后来这女孩得了严重的抑郁症,差点儿自杀。 事后,她的朋友这样告诉我。“酒店的服务人员各个都避之不及,直到我赶到现场,我大哭着求他们帮我一起把卡卡抬起来,给她找下衣服,他们声称是要保护现场,谁都不肯靠近一步。” “等待警察前来的过程,是我人生中最漫长的47分钟。当时她全身僵硬,姿态诡异,完全听不见我撕心裂肺的呼喊,吓傻的我只能靠试探鼻息反复确认她并不是死了。” “我软硬兼施地 让酒店人员调监控、查开房记录,自己则死死堵在楼道的门口守着,生怕上下楼的其他客人看到。” “你猜得到后续吗?接下来的半个月,我陪卡卡出入了无数次警察局,嫌疑人也找到了,对方家属也出现了,可他们一口咬定是醉酒后的你情我愿,居然还泼脏水说是卡卡主动。” 然后这个女孩告诉我,她断定这个人渣是长期多次作案。但空口无凭,后续的一个月以来,她只能通过一系列非常的手段替卡卡寻找更多证据。 当她查到了疑似嫌犯的微信号,甚至潜入他的QQ空间,试图寻找蛛丝马迹的时候,卡卡却亲自打电话跟她说:“乐乐,算了,我们放弃吧。不要继续跟进了。” 后来这个叫卡卡的女孩就彻底得了抑郁症,经常整天整天的沉默,有时候又特别能聊,但是作为朋友的乐乐看得出来她不太正常了。 作为好朋友,看到这一切更觉得痛心。她没有办法,她以为我能成为她最后的救赎,找到我,想让我将这些事情完整地报道出来,然而我却无法安慰她一句。 报道了能怎样呢?可能会惹来社会的短暂关注,谴责一下人渣们的行为。可是没有证据,警方无法插手彻查,社会大众的谴责也不会让人渣痛改前非,一切还是那么不痛不痒。 这篇报道是我写过的最难过的一篇,因为以前的报道,就算案件再恶劣,最后也都是凶手落网,死者得以瞑目了。可是这一次并没有什么结果。 但最让我诧异的是,这篇报道,居然是一件凶案的开场白。 这天休息日,我呆在猫咖里实验新品咖啡的时候,梁震却突然来了。 我问道,“有案子吗?” 梁震说,“有, 不过,找你了解点儿情况。” “找我了解?”我有些惊讶,“什么案子,不会是我认识的人出事了吧?” 梁震说,“也算是认识,但是你应该没和他们见过面。” 我心想这是什么话,既然是认识的,怎么会没见过面?而且是“他们”,难道出事的不只是一个人? 梁震这时将手机递给我,我接过来一看,手机屏幕上显示出一则新闻来。 这是我写过的那一则关于夜店捡尸,少女惨遭轮奸的新闻。当时确实是引起网上的热议,而且不少人还人肉过当时作案的那几个男的。但还是警方说的那样,证据不足,几个人非要说女孩是自愿的和他们每个人发生关系,这种事情难以界定,而且女孩也经常出门去和陌生男人喝酒,到最后居然不了了之。 我不解地问,“这是我写的没错,可是——谁出事了?” 梁震说,“你写完这则新闻之后,是不是网友人肉搜索过这四个男人?” “对,我记得是这样,但这事儿也不是我发起的,而且我并未参与人肉别人这种违法的事。”我苦笑道,“可是我也不能阻止陌生人去做啊,况且也没人听我的。” 梁震说。“没说是你的问题。我的意思是,这四个男人都失踪了。四个人都失踪了超过一个周,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家里人找不到他们,就报了警。结果报警之后,我们发现四个男人互相认识,还是朋友。再一查,居然找到了你写过的这个新闻。四个人失踪这么久,怕是凶多吉少了。” “明白了,你是想问我,新闻里的女主角是谁?你怀疑她们是凶手?那不太可能。受害女孩子已经抑郁了,听说学校都不太去了,在家休养,她 连门都不怎么出,怎么杀人。再说了,十七岁小姑娘怎么能弄死四个男人?”我冷哼一声,“还有,至于她那个闺蜜,也是个十七八的小姑娘。她们俩关系是很铁,可我也不觉得能铁到为了对方杀人。” 梁震有些无奈:“你这话里话外的似乎很有怨气,不想我去查她们?这个被侵犯的女孩子是可怜,但我也没说她就是凶手。她这事才出了小半年,四个男人就消失了。我们怀疑也许和他们祸害女孩子这件事有关系,女孩是不会下手,但是难保她们周围的人也不会下手。” 我想了想,倒也是,可能是女孩父母亲人做的呢?不过,那四个男的也真不是东西,本来不管什么原因,侵犯十七岁女孩子就是犯罪。可是,没想到事发那天是女孩十八岁生日,他们这才脱了干系,而且一个劲儿地给女孩子泼脏水,说是她主动的。 这件事让我觉得,那四个男人就是我们男人中的败类耻辱和渣滓,所以他们失踪还是死亡,我都没觉得有什么好惊奇的,大概是惹了不好惹的女人,被正义制裁了。 但梁震既然问了,这事儿还可能涉及到凶案,我也只好将那俩女孩的真实姓名和地址告诉他。 不过后来经过梁震的调查,四个男人的失踪和她们俩没有关系,和她们的家里人也无关。得了抑郁症的那个女孩,爸妈带她去外地疗养去了,为了让女孩病情好转一些,父母都请了一段时间的假,陪伴在女孩身边,半个月以来他们都在外地,疗养院的医生护士都可以证明。 至于其他亲人,根本不知道女孩是为了什么抑郁的,甚至大家都以为是学业压力而已,根本不可能为了这个产生什么复仇的念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