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肖彧,是自由撰稿人,记者和兼职咖啡师。也许你会觉得这几种职业大相径庭,但我却觉得相得益彰。 多年来,我撰写的都是极其凶残的案件,人性的阴暗和变态常常让我不寒而栗。但每当跟踪报道结束之后,呆在洒满阳光的宁静小店里,闻着研磨出来的咖啡香气,我才觉得自己再度活了过来。 我的这个习惯也让梁震学了去,于是每次合作结束之后,我们俩都会默默在咖啡店里喝一杯咖啡,看着身旁的猫咪懒洋洋地打呵欠,才感觉彻底从那个颠覆而冰冷阴暗的世界抽离。 梁震是市局刑警队长,我们认识于五年前。 那时候我还是个刚入职没多久的记者,由于我们报社和政府挂钩,领导让我给本市公安刑警做一次跟踪报道。 我本以为无非是做日常的采访而已,却没想到见到梁震的那一天,我正好撞上本市发生的一起恶性案件。 现在回忆起来,我还能想起初见梁震时的情景。 在我的印象里,刑警大多是性格直爽,脾气暴,抽烟抽得很凶,没事还要爆粗口的类型。 然而梁震颠覆了我对刑警的印象。他衣着随意却整齐,头发有些自来卷的样子,身材高大,肤色略黑,但容貌很英俊,只是一脸肃穆冰冷,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 “你好,我是《Q城法制报》的记者——”我刚将名片递过去,梁震却给了我一记冷冰冰的眼神:“抱歉,我们要出现场,回头再说。” 我一听“现场”俩字,顿时来了精神。这说明撞上了大案子?于是我硬是挤上了梁震的车。 梁震皱眉看了 我两眼,说:“希望你去了别后悔。” 我当时挺得意,这有什么后悔的,高兴还来不及呢!大案子一年也遇不到一回,这算是我走运了。 接着,警车开到一处中档的公寓楼楼下停住。 我跟着梁震上了电梯,到了五楼。只见一户人家的房门大开着,拉着警戒线。法医已经先到了,似乎正在屋里忙活。 我紧跟着梁震进门,先是闻到一股浓郁的血腥味,随后便看到了客厅里横七竖八的尸体。 然而看到尸体的瞬间,我立即跑到门外吐了。 等到我连隔夜饭都吐干净之后,就见梁震递过来一瓶水和一包纸巾,神色依然很冷:“我提醒过你,来了别后悔。这地方不适合你们。” 我接过水漱口,再度做好心理准备,站在客厅门口往里看。只见客厅里有两具裸体女尸,都是被捆绑在座椅上的。捆绑的方式很像是玩性虐的那种绑法,然而这女尸身上多处伤口,血肉外翻,最深的一处是脖颈,还能瞧见里面插着两株红色玫瑰。 看到这种场景,我全身都在发冷,又有虚脱晕眩的感觉。我扶着墙走到走廊的窗口跟前,做了几次深呼吸,这才又回到房门口。 可能我的适应力还算强悍,第三次再去看,已经习惯了很多。这时候,我瞧见梁震打开了一只放在墙角的行李箱。 然而,行李箱里还有一具年轻女人的裸尸!眼前的场景,真的让我头皮发麻太阳穴直跳,从心底往外冒出彻骨寒意。 我想我的脸色当时应该是惨白无血色的,然而环顾四周,刑警队的其他人都平淡如常,梁震更是镇定,在 屋里查证,等着法医拍完照片取证完毕,又指挥人把尸体盖着白布抬出去。 “还吐吗?”梁震走过我身边的时候问了一句。 我摇了摇头:“不了,多谢关心。” “我是怕你吐我车上。”梁震的话和他这人一样,让人觉得透心凉。 不过我也没心情多想他的态度,刚才的案子太震撼了,让我在恶心和恐惧散去之余,开始产生了浓郁的兴趣,于是软磨硬泡要求参与重案组的调查会议。 梁震最终还是同意了,只是叮嘱未经允许公布的破案细节不准泄露。 其实现实里的警方查案是很枯燥的,并不像是影视剧里那么曲折离奇荡气回肠。首先警方做的就是排查工作,比如联系这个小区住家的房东。 这一处小区多半都是拆迁户,很容易就知道了房东的姓名。房东叫杜国华,是个六十出头的老人。 然而,等警方上门去寻找杜国华的时候,杜家的人告诉警方,老头已经两天不见人了,他们已经去派出所报了案。 由于杜国华这个房东不见了影子,于是他成了警方的嫌疑人之一。虽然邻居们都说这房子是租出去了,但是由于城市里生活节奏快,邻里之间不太来往,大家也都说不清楚租客是个什么人,长什么样子,只是知道好像经常有不同的女人来敲这家门。 我问梁震,是不是觉得杜国华就是凶手。梁震沉默片刻后摇了摇头:“我认为他更可能是已经被杀了。” 经过法医验尸,这三个女人死亡时间已经超过了二十四小时。听梁震说,当时报案的是楼上的邻居宋大妈。宋大妈的女儿住 在案发现场这个房间的楼上,她一早从家里来女儿家,是为了帮上班的女儿带孩子。 宋大妈坐电梯的时候打电话按错了楼层,算是阴差阳错的到了楼下一层。但她发现走错了楼层之后,并未立即上楼,因为案发现场的门是半开着的。 她往里好奇地看了一眼之后,就看到了两具可怕的女尸,差点儿当场晕过去。不过报警之后,宋大妈也进了医院,至今觉得那过于血腥的现场让她心有余悸。 “凶手杀人之后忘记关门就走了?”我问梁震,“就算是一般的案犯也会记着锁门,而这个凶手能下手这么狠,说明他的心理素质也很过硬,我不觉得他会慌乱到没有关门就逃跑的程度。” 梁震点头表示同意:“这个可能有别的原因,但是最让我在意的,是尸体脖子里插着的红玫瑰。” 玫瑰花在古希腊神话中,既是美神的化身,又溶进了爱神的血液。在世界范围内,玫瑰是用来表达爱情的通用语言,是恋人、情侣之间的信物。玫瑰代表爱情,红玫瑰更是表示热情、热爱,我爱你、热恋,希望与你泛起激情的爱等等意思。可是,插在尸体上的话——就有点诡异了。 于是我说出自己琢磨许久自以为成熟的看法:“他是在表达爱情不值一提?对女人失望?” 然而梁震摇了摇头,说:“恰恰相反,我觉得凶手在表达对尸体,或者这三个女人的爱意。” “难道是恋尸癖和虐待狂?”为了撰写各类报道,我研究过不少变态心理学的资料。 恋尸癖就是其中变态的一种,是指从尸体获取性满足。 这种人具有与尸体进行性交的强烈欲望。有时,这种欲望可以通过与尸体性交的想象来满足;有时,这种欲望则只能通过真正地与尸体的性接触来满足。 法医的报告里也说过,虽然女尸身上的伤口多半是生前造成的,但是性行为却是死后进行的,身体里还留着一部分精液。现在失踪的杜国华不知去向,法医正在对照精液和他的DNA,确定是不是他作案。 现实里其实有不少恋尸倾向的,例如有的人津津乐道于病症、埋葬与死亡,还有的人更赤裸裸地谈论血腥场面,描述血淋淋的暴行,这些都是恋尸倾向。一个人的恋尸癖好从他看待周围事物的态度上也能表现出来。他总是不太关心别人的情绪,却首先注意到那些与死尸污物有关的东西。 但是,根据梁震对杜国华的调查,他没有这方面的癖好,也从未提及这类话题。但是让人觉得微妙的是,杜国华和房客签署的租赁合同上的名字和身份证号都是假的。 对方留下的名字叫王远,可是调查得知并没这么一个人。由于租客是和杜国华这个房东交涉的,杜家的人并没有见过这个房客。 更奇怪的是,周围的邻居也表示对这个人没什么印象,因为他不常住这里,只是隔三差五的回来一次,可是每次来都要武装得很严实,躲过摄像头,让人无法看到他的样貌。但是,邻居见过几个不同的女人上门来找他,打扮得很风骚,看起来像是当小姐的。 但后续梁震对三个受害人的调查也证实了邻居的说辞:三个女人都是性工作者,其中一个还吸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