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周日的商業街比工作日熱鬧很多,恰逢好幾家店周年慶,開展了很多優惠活動,滿大街都能看到出來逛街的人。 可惜兩人都是直奔主題的類型,買完東西就準備打道回府。 走在路上,看著溫辛手裡的幾大包購物袋,唐啟直咂舌:“我差點懷疑你是來進貨的。” 溫辛基本上全買的耐儲存、能抗餓的方便食物,他很有未雨綢繆的心思,不同味道都買了一些,到時候吃膩了還能換一換口味。 且在他鍥而不舍的推薦下,唐啟也買了很多,不過和他相比還是小巫見大巫。 唐啟:“你看過H市的新聞沒有?就是那條狂犬病人當街咬人,死了好幾個的那事。” 店員們之前討論過這事,溫辛有印象:“看了。” 唐啟聳了聳肩:“我媽不知道從哪聽來的小道消息,說被咬的人從醫院連夜逃到了其他市,讓我最近悠著點,看到附近有不正常的人立馬跑。” “拜托,得病的人為什麽要從醫院跑出來,怕自己死得不夠快?前幾次她也是這樣,跟我說什麽外賣裡有地溝油,燒烤都是老鼠肉,甚至還說全球變暖導致紫外線增強,曬多了太陽會得輻射病,饒了我吧。” 聽到唐啟談論自己的媽媽,溫辛恍惚了一下。 這些天相處下來,早讓唐啟發現溫辛是個特純粹的人,雖然表面上看著生人勿近,但其實很好說話,也很聽人話。 “噗呲。” 就這麽一會兒的功夫,唐啟已經聊上了寵物店裡一眼相中愛貓的全過程。 “當初就是聽他們說長毛不太好打理,差點讓我錯過了歡歡,還好最後我慧眼如炬……” 視頻的小貓正在伸懶腰打哈欠,身子拉成長面條,尾巴高高翹起,蔚藍溼潤的大眼睛直勾勾地往鏡頭外看,簡直能萌化人心。 溫辛頭髮被揉亂,拎著東西騰不開手去擋,無奈地甩了甩腦袋:“別鬧。” 溫辛說:“媽媽說的話其實可以聽一聽,不會有壞處的。” 唐啟得到了他的肯定,簡直比自己被誇了還開心,話茬子一下子就打開了:“我告訴你,別只聽他們說的長毛貓掉毛很多,雖然確實多但短毛掉毛也多啊,問題是它們擼起來有長毛舒服嗎?肯定沒有吧!” 溫辛聽得哭笑不得,見前面有人走來,順勢拉著唐啟讓開。 他沒親眼見過自己的母親,但有一條父親留下來的項鏈,裡面放著張全家福。 溫辛點頭。 看青年一臉認真,唐啟陡然生出了大哥哥的憐愛感,忍不住上手揉起他的頭髮,笑起來:“你怎麽這麽乖啊,大寶寶。” 唯獨溫辛,好像一直都沒什麽變化。 見溫辛不挪眼,唐啟得意洋洋:“我家寶貝是不是超級可愛!” 新聞行業每天都要過篩無數的真假八卦,溫辛覺得以唐啟媽媽的資歷經驗,不會信奉一些虛假的小道消息。 唐啟的媽媽是一名典型的都市女強人,就業於新聞媒體行業,四十快五十歲還是台裡的扛把子。 知道溫辛不是真生氣,唐啟哈哈大笑,然後拿出手機,翻出近日布偶貓歡歡的錄製視頻。 雖說是全家福,但因為是母親尚在人世時的照片,所以理所當然,沒有未出世的他。 現在這人誰沒有個陰暗心思?連開朗熱情的唐啟在不順心時都會萌生出推翻世界的想法。 所以唐啟特愛和他呆在一塊。 上面有威嚴古板的父親,有慈愛溫柔的母親,還有被他們擁在最中央,笑得放肆又張揚的溫勁風。 溫辛讚同說:“嗯,歡歡很可愛,你看貓很準。” “是吧是吧!如果你今後也想養一隻毛絨絨,記得就要挑那種眼睛大,水靈靈,性格溫順特別黏人的才行,絕對能夠治愈你工作一整天的所有煩躁。” 溫辛心想兩團子的眼睛確實很大,但是這輩子可能都和性格溫順搭不上邊兒了。 “所以說,遇到那種乖順可愛又聽話的毛絨絨就不要大意地收了吧,比如這隻狐狸,你看它的爪子粉粉嫩嫩的多可愛啊!” 溫辛:“嗯,粉粉嫩嫩的爪子很可愛,狐……” 溫辛一下子愣住了,什麽狐狸,哪兒來的狐狸? 他再一看唐啟,對方懷裡抱著的可不就是一隻粉毛狐狸。 唐啟兩眼渙散失神,仿佛對這一隻狐狸愛慘了,隨著狐狸的嚶叫聲不斷輕撓它的下巴:“多麽可愛啊,簡直就是造物主的神跡……” 就算唐啟再怎麽喜歡小動物,正常人都不可能用“神跡”這樣的形容詞。 看著對方癡迷不已的神態,溫辛隻感覺大白天裡渾身發毛。 他飛快鎖定了引起異常的源頭,也就是唐啟懷裡的那隻粉毛狐狸,顧不上東西掉地上,急切地伸手去抓:“你對他做了什麽?!” 粉毛狐狸水潤的大眼睛往上一抬。 刹那間,溫辛好像被一道閃電劈中了。 白茫茫的光線過了一遍腦海,耳畔響起嗡嗡雜音,短短幾個呼吸之後,失真的噪音終於消退,黑白的世界又恢復了色彩。 而剛才讓溫辛覺得極其違和的一切,突然都變得順理成章。 他僵在半空的手再次動了起來,卻是輕輕地揉了狐狸一把,說道:“你真可愛。” 兩人身後的車站旁,正站著一位戴帽子的金發少年,見狀直接走了過來,將粉毛狐狸抱進了懷裡。 他先是揉了揉狐狸,隨後不帶有一絲感情地看了一眼發呆的兩人,說道:“走吧。” 早在商業街的時候,金絲雀它們就撞見了買東西的溫辛二人。 雖然唐啟大大咧咧,但他身邊的溫辛很警惕,時不時就會往周圍看一眼。 它們也是一路跟蹤到現在,才找到機會出手。 聽到金絲雀的命令,唐啟沒有異議,溫辛則是問了一句:“去哪裡?” 這讓金絲雀忍不住多看了溫辛一眼。 能在米幻狐的蠱惑下依舊保持思考,這麽久以來遇到的人類中,他隻撞見了這一個,說明對方的意志力很頑強。 金絲雀摸了一下帽簷,到底還是敷衍了一句:“我們走了很長時間的路,有點累,想要借你們的地方休息一下,等找到了想找的人就會離開,不會傷害你們的。” 粉毛小狐狸突然嚶了一聲。 “九九,他們身上有暴龍和毒蝰的氣味,我們直接蠱惑他們是不是不太好?” 金絲雀安撫它:“放心,先不說暴龍對人類是什麽看法,毒蝰可是對人恨之入骨。” “這兩名人類不可能與它們相識,頂多是碰過面才沾上了氣味。” 想到基地裡的人類都對變異體做過些什麽,還有毒蝰那些捕風捉影的咬人傳聞,小狐狸對金絲雀的推測深信不疑。 換作是它,都對人類沒什麽好感。 它們倆議論著,完全沒有注意到正在撿東西的溫辛手指一顫,那雙空洞的瞳孔中,飛快地掠過了一抹掙扎之色。 溫辛聽不懂小狐狸的嚶嚶叫是什麽意思,但他能聽到金發少年的話。 暴龍、毒蝰,他身上的氣味…… 是在說小黑和阿綠麽? 一路無言。 金絲雀說很累,並不是在扯謊,在短短一天半的時間裡從大老遠的H市趕到G市,它倆幾乎徹夜未眠。 且它倆沒有身份證明,只能坐黑車,不僅要轉十幾趟車,還要打起十二分的小心避免被人發現,消耗的精力巨大。 走著走著,金絲雀的腳步錯亂了一下,但在他反應過來站穩之前,一隻手提前接住了他。 青年指了指他眼眶下的一圈青黑,關切地問:“累了嗎?” 金絲雀怔愣了一下,低頭去看懷中的小狐狸,以為溫辛受到了對方的操控。 小狐狸卻抬起頭來,給了他一個同樣困倦且迷茫的眼神。 沒兩秒鍾金絲雀反應過來,不是小狐狸操控了青年,而是青年處於被/操控下的非自主狀態,下意識做出了幫助他的行為。 換句話說,這個人很好,發自本心,是偽裝不了的事情。 人類中居然還有這麽稀罕的物種嗎? 用了“物種”這樣的別稱,是因為見慣人有多麽狠毒的金絲雀,打心裡就不相信會有這麽好心的人類。 但事實就擺在了他的眼前,除非米幻狐的能力驟然失效。 金絲雀垂了垂眼睫,將心中升起的異樣壓了回去。 有了溫辛倆人打掩護,路人雖然對懷中抱著粉色不明物的金發少年很好奇,但也不會多說些什麽,很快,他們居住的小區就要到了。 越臨近小區門口,溫辛走路的速度就越慢,在潛意識裡抗拒著讓黑團它們被金絲雀發現。 到最後,哪怕忍著腦袋要裂開般的劇痛,他也要停下來。 金絲雀發現了溫辛的異常。 他並不擔心對方能夠掙脫米幻狐的束縛,畢竟A級變異體的精神力,可不是一個普通人類能夠抗衡的。 但任由溫辛這麽抗拒下去,沒準會把腦子折騰傻。 金絲雀皺了皺眉頭,催促他:“放松別抵抗,就不會吃苦頭了。” 話音未落,一股寒意從金絲雀的背後油然而生。 他懷裡的小狐狸更加敏銳,哀叫一聲,直接滾在了地上,抱著尾巴瑟瑟發抖。 在他們的不遠處,黑團正筆直地立在欄杆邊。 它將視線從被控制住的青年那收回,緩緩落在金發少年與粉毛狐狸的身上。 不複看著溫辛時的柔和,黃金豎瞳染上猩紅血色,猶如漫天密布的雷霆。 一號暴龍,迄今為止最強大的變異體,完美改造,基因頂級,殺傷力排行NO.1,連製造它的研究員都要為之忌憚和恐懼。 沒人知道暴龍的殺傷力到底有多大,因為沒有變異體能讓對方使出全力。 而如今,金絲雀體會到了暴龍毫無保留的威壓。 他啪一下匍匐在地,好像隻身掉入千年不化的冰川中,渾身骨骼冷到打顫,汩汩鮮血從口鼻溢出,滴答掉落。 這一刻,金絲雀甚至連逃跑的念頭都生不出來,滿腦子只有一個恐懼到極點的認知—— 暴龍,震怒了。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