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巫旻所言,他才是那個莫名中槍的無辜者。 五天前,也就是6月22日的凌晨,大約三點左右,他和Elina一起回到他在城中村裡租住的套間,一開門就看到喬蘭亭死在了他的房子裡。 喬蘭亭渾身都是傷口,襯衣高高撩到胸前,肚子那兒扎了個洞,出血量雖然不多,但淋淋瀝瀝抹得到處都是——也不知死了多久,反正血跡已經幹了。 最要命的是,巫旻用來做內雕的內窺鏡的袋子就放在死者身邊,裡面好幾樣工具都有被“使用”過的痕跡,鞘套裡頭更是塞了根穿刺針,沾滿鮮血,握在了死者的手中。 巫旻當場就嚇跪了。 “我本來想報警的,但Elina說不行!” 巫旻抱著腦袋嗷嗷地哭,哭得那叫一個淒慘,連帶著敘述都變得支離破碎。 但警察們好歹還是聽懂了。 在Elina阻止巫旻報警並曉之以利害關系之後,兩人決定趁夜將喬蘭亭的屍體丟到野外去。 ### 巫旻本來就計劃著在展覽開始前搬到Elina給他安排的新公寓,大部分行李都已經打包好了。這方便了二人收拾滿屋的斑駁血跡,同時也有現成的材料來打包喬蘭亭的屍體。 更重要的是,他們的屋子外面就停了一輛租來的小皮卡,很能裝,且不是他們自己的車牌,正好可以用來運送死者的遺體。 於是天時地利與人和具備,兩人將喬蘭亭的屍體用大尺寸的帆布袋裝了,塞進皮卡裡,趁著夜色把人運到二喬山的後山處,丟進了山澗裡。 拋屍地是Elina選的。 她之所以要挑二喬山的後山作為拋屍地,是因為她是土生土長的鑫海市人,念書時就住在二喬山附近,比較了解那一帶的情況。 當時Elina很篤定地告訴巫旻,那旮旯很偏僻,屍體扔在那兒一年半載都不會有人發現。 等被人找到時,喬蘭亭怕是都已經爛成一堆白骨了,警察光是要查清他是誰就要費老鼻子力氣——到時候證據早就被他們清理得乾乾淨淨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沒人會懷疑他們。 巫旻覺得Elina出了個很棒的點子,於是毫不懷疑地就接受了這個安排。 然而兩人的運氣非常背。 已經好幾年沒再去過二喬山後山的Elina不知道,那條山澗早就被愛喝山泉水的附近居民當成了取水點,隔三差五就會有登山健步的叔叔阿姨們帶著水桶水瓶路過。 於是不過才拋屍了不到半日,警察就發現了喬蘭亭的屍體。 沒腐敗的屍體要確定身份的方法多了去了,警察很快就鎖定了喬蘭亭的身份,並且找上了Elina的老板杜思昀。 當時Elina其實是非常慌的,但這位姑娘確實神經強韌且很有點兒行動力,即便警方步步緊逼,她也仍然在努力試圖掩蓋這件事。 首先,她趁著警察還未注意到巫旻的存在時,吩咐對方一定要徹底將自己舊屋裡的血跡清理乾淨——至少絕對不能讓房東或下任租客注意到異常。 其後,趁著小皮卡還在的時候,她讓巫旻把“凶器”——也就是那架內窺鏡,以及其他可能沾到死者血跡的所有物品在夜深人靜時全都丟到離他們家有些距離的垃圾站去,好毀屍滅跡。 最後,Elina更是安排巫旻趕在周日下午匆匆搬家,試圖從此擺脫真正的“案發”地。 然而巫旻扔了“凶器”,卻沒記得連電腦都一起扔。 事實上,內窺鏡之所以得名“內窺鏡”,是因為它的頂部裝有一個微型攝像頭,可以將它拍到的影像通過軟件處理系統實時傳送到配套的顯示屏上,代替人眼“看”到物品內部的情況。 巫旻買的內窺鏡是直接連電腦的,警察只要打開他的系統一查,就能知道他用過什麽型號的內窺鏡。 可憐的藝術家百口莫辯,隻得乖乖交代了自己把“凶器”和物證丟棄到了哪裡。 好在巫旻的內窺鏡是在26日早上扔的,27日二人就被拘了。 垃圾站的工作人員在清理垃圾時撿到了窺鏡。 他們一看就知是肯定不便宜的東西,於是把它們完好無損地保留了下來,警察一找上門的時候,就直接拿出來了。 警察把內窺鏡送到了法研所。 接下來的事情,對法醫們來說簡直駕輕就熟。 柳弈他們很輕易地就在內窺鏡的鞘套和穿刺針上發現了血跡,並采集到了屬於喬蘭亭的DNA,再對比過遺體上的傷痕與窺鏡的形狀之後,已能百分百斷定它就是在喬蘭亭身上造成致命傷的“凶器”了。 況且,警察們還不止只有這麽一個證據。 ### “喏,你們要的結果。” 柳弈將兩頁紙遞給戚山雨,心疼自家小戚警官的勞苦,一個沒忍住,伸手替他揉了揉太陽穴,“忙了一晚上,真是夠嗆吧?” “還好。” 戚山雨倒不是在逞強,而是當真覺得自己確實“還好”。 畢竟案子進行到這一步,已經基本水落石出了,剩下的只是將所有證據匯總而已。 破案的滿足與輕松,是足以抵消疲倦的良藥。 戚山雨放下咖啡杯,接過柳弈手裡的驗單,卻沒自己看,而是抬頭看著柳弈,等他直接告訴自己答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