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念接到路星洲電話的時候正在畫受力分析圖,樂隊這個周末在酒吧有演出,路星洲問她要不要去看。程念用腦袋和肩膀夾著話筒,皺著眉拿著橡皮左擦右擦,一不小心把草稿紙從中間擦了口子,氣的把紙團成團扔到一邊,把話筒從肩膀上拿開,放到耳朵邊,“太晚了,不去。” “才九點晚什麽晚啊。”少年在電話那頭不滿的嘟囔道。 “一個人回家不安全。”程念想了想又把皺巴巴的紙團攤開,試圖能看出來點什麽,然而看了半天除了肚子裡憋了一股煩躁的怒火外,別的便什麽都看不出來了,順帶覺得電話那頭的路星洲也逐漸變得欠揍起來。 “你當我們四個是死人嗎!而且你可以帶你朋友來啊,不用掏錢還能免費聽歌兒,你上哪兒找這麽劃算的買賣。”路星洲還在不懈的勸說中。 “再說吧,我看情況。”程念不想和他廢話,身邊也沒根兒鉛筆,想重新畫一個都不行,程念暴躁的把紙團扔向不遠處的垃圾桶,紙團沿著垃圾桶周圍遊走一圈之後“啪嗒”一聲掉到了垃圾桶外面,少女更加暴躁了,捏著電話皺著眉頭不耐煩地說道,“還有事沒?沒事掛了。” “等等等等等,程念你來的時候記著把作業帶過來啊。”——這才是少年的真正目的。 “啪嗒”,程念面無表情的掛掉了電話。 與此同時,另一邊,全程看著一會兒眉開眼笑一會兒急的跳腳的路星洲過了電話後,不由目瞪口呆,周亮咽了口口水,不可置信的問道:“大洲,你在幹什麽呢?” “找程念來聽歌啊。”路星洲不假思索的說道。 “我知道,可是你……”周亮話沒說完,心裡想著之前就算是王璐璐也沒見你這麽死纏爛打求人家來看演出,怎麽現在……周亮話鋒一轉,回頭對另兩人說道,“你們有沒有覺得最近大洲和程念走的越來越近了嗎?” 兩個少年忙不迭的點頭,郭盛陽積極附和:“對對對,之前咱們只是偶爾見一回,來替老師給大洲送個作業什麽的,但這次出事兒,程念竟然就直接跑大洲家裡來了,聽說連課都逃了,我就納悶兒了,你們什麽時候關系這麽好了?” “就是,大洲,你該不會是喜歡上人家小妮兒了吧?”周亮欠兮兮的湊過來。 本來一直聽他們說話的路星洲終於抬眼:“去一邊兒去,說什麽呢,我和我同桌都慢熱不行?朋友的情誼是慢慢積累的,你懂個屁,還有,叫誰小妮兒呢,說話能不能禮貌點,八榮八恥學到狗肚子裡去了?” “所以你真不喜歡她?”郭盛陽也問。 “嗯。”路星洲沒好氣兒的答道,“我不喜歡這種性格的女生。” “那你喜歡什麽樣的?哦,我懂了,你喜歡的是像王璐璐那樣的——” “狂野派。”薑川傑恰到好處的插嘴。 但意外的,路星洲並沒有反駁,他笑笑,心裡突然回想起高二某一天不小心開玩笑過頭了紅了半節課眼睛的少女,隨口漫不經心答道:“可能吧。” 路星洲想,無論他喜歡的是什麽樣的女生,他也絕對不會喜歡程念,因為程念身上的某一種特質告訴他,他和程念,也只能到朋友為止了。 程念掛了電話以後,回到書桌又重新抽出一張草稿紙後,卻突然沒了做題的心思,她回想著自己這麽多年的人生,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二十八年了,她活在這個世上已經有二十八年了,怎麽能一個好朋友都沒有。 無論在哪個集體,她好像跟所有人關系都很好,但又和所有人關系都不是那樣好。 這麽多年,她好像一直過得都是一個人的生活,一個人吃飯,一個人購物,一個人享受喜悅,一個人難過委屈。就連在雜志社的朋友,還是因為強大的交際能力才緊緊黏到了自己身邊。 原來自己固步自封,已經很久很久了。她小心翼翼的帶著面具,用最完美的微笑和最周到的禮儀去面對身邊的每一個人,她努力將最堅強、最勇敢、最友善、最熱情的自己展現在大家面前,卻唯獨丟掉了最真實的自己。 因為她戴著偽裝與他人交往,所以別人回的同樣也是帶有精致完美外殼下的虛與委蛇。 因為她不敢展現最鮮活的自己,所以她也從來沒有看到過最真實的別人。 程念想,如果有一個好朋友,是不是可以一起逛街一起看電影,一起穿好看的衣服裙子,一起吃宵夜喝啤酒,晚上可以鑽進一個被窩,說一晚上的悄悄話,可以一起聊工作八卦,一起討論哪種男人最受女生歡迎,在開心的時候一起替對方高興,在難過的時候一起抱頭痛哭。 程念突然無比渴望、迫不及待的想要擁有一個朋友。 天氣逐漸轉涼,出來遛彎兒的人明顯少了,程念把手縮在袖子裡顫顫巍巍的扶著車把,一點一點的往酒吧蹬。 真是上輩子欠他的。 程念從來沒去過酒吧,即使她是個深藏不露的酒鬼,她也不敢一個人往酒吧裡竄。 根據路星洲在電話裡的指示順利找到後門,一個工作人員早已等候多時,反而弄得程念有些不好意思。跟著工作成員來到樂隊的休息室,工作人員告訴她如果收拾好了隨時可以出去,站在台側看就行,樂隊現在已經上台了。 程念推門進去,屋裡果然空無一人,她在屋子裡轉了一圈,一時間竟然不知道自己該坐哪兒。屋子不大,除了一個沙發一個茶幾,還有幾個小凳。沙發上擺滿了少年換下來的衣服,茶幾上放著幾盒沒吃完的盒飯和一個剩了一口的漢堡,兩瓶開著口的礦泉水都還剩了半瓶,就連幾個小凳子上也都多多少少放了東西,樂譜啊、琴弦啊甚至還有一個壞了的麥克風。 程念想了想,把堆在沙發上的衣服整整齊齊的疊好放在一邊,然後把書包卸下來放在沙發的另一邊,將茶幾上的兩瓶礦泉水緊緊擰好,本來想把盒飯收了扔掉,但看其中一盒好像才動了兩口,就又把手縮了回去。 順著過道往前走,就聽到了嘈雜的音樂聲以及少年扯著嗓子的歌唱: “想要買酒澆憂愁 卻懶懶不想出去走 想要來一包長壽煙 發現我未滿十八歲” 盡管站在舞台的側面,程念還是能看見少年的臉,他的劉海短了不少,用發膠梳起立在頭頂,之前染過的紅毛現在只剩發尖的一點點,少年一邊唱一邊跳,連帶著衣袖上的飄帶也時不時在空中搖擺。 頭髮是程念陪著路星洲去剪的,就在被英語老師罵的那天晚上,程念帶著路星洲找了一家理發店鑽了進去。 程念是這麽說服路星洲的,天天被英語老師指著這個破頭髮罵你不煩嗎?就算你不煩我都煩了,真想以後總因為這個寫檢查啊? 路星洲反駁:“我是搖滾歌手啊大姐,哪個玩兒搖滾的頭上不帶點顏色?” “關鍵不是你最近不是沒什麽活動嗎,再說不是還有假發嗎。” “假發?”路星洲瞪著程念,“萬一在台上蹦著蹦著掉下來怎麽辦?” “正好給歌迷們一個驚喜?” “……”,路星洲縮回腦袋,“總之保留紅色是我最後的底線。” “成交。”程念對著路星洲乖巧的笑,露出一排整齊的牙齒。 一曲完畢,路星洲掃了兩下弦,回頭和其他人對視一眼,余光看到站在一邊的程念,衝她眨了眨眼,打了個響指,隨後音樂頓時爆炸開來,所有的情緒不過就在這一瞬間: “孤獨籠罩著城市 夢被稀釋 在黎明前消失 多希望這一個瞬間 能夠靜止” 這首《瞬間》,是少年們登台演唱的第一首歌,是路星洲被媒體稱讚為音樂天才的出道曲,他寫這首歌的時候不過才十四歲,漫長的瞬間,短暫的永恆,孤獨永遠和熱鬧相伴,一群人的長久,也是一個人的片刻。 酒精味在空氣中彌漫,渾身的細胞都在這一刻躁動,程念看著舞台上閃閃發光的少年,多希望,自己也能在這一瞬間靜止。 青春永遠漫長,每個人都從這裡逗留,但不過一瞬,就要轉身離開。青春歲月,鬱鬱蔥蔥,時光宛如一條永不停歇的老狗,即使蒼老無力,卻還是依舊奮力的向前跑著,沿途的風景,不過是片刻雲煙。 教室靠窗低頭讀書的少年,校服乾淨的隱約還能聞到皂香,不經意間抬頭,露出好看的眉眼;操場上奔跑的少年,肆意揮灑著汗水,校服甩在身後,開心的衝遠方揮手;多功能廳裡,那個少年手指骨節分明,坐在鋼琴前彈奏著緩緩樂章,絢爛的舞台上,那個少年抱著吉他,意氣風發神采飛揚。 少年不必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只要在某一個地方發著光吸引著你,這就足夠了。 僅憑這點,無論在哪,無論過了多少年,我們依舊能夠一眼看到那個站在人群中的少年,哪怕他身上不再有你喜歡的光芒,哪怕,他已經不在記得你。 人們之所以懷念青春,是因為清楚地知道,有些人,一旦道別,便是一生。像別針一樣,雖然很小,但還是能輕輕的將你刺痛。 盡管如此,他依舊是忘不掉的故人。 依舊是心尖上的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