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上狼烟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他是世代簪缨的靖安侯,自小听着圣人训诫长大,一直把“忠君”二字奉为珪璋。 谁知多年后,他被打成“叛逆”的未婚妻从地狱深处爬回,挟着六万亡魂死不瞑目的沉冤,胼手胝足地掀翻了压在骸骨上的龙座。 忠与义,恩与情,家国社稷,民生疾苦……究竟孰轻,孰重?

(七十六)盟约
丁昱方才为了拖延时间,一通东拉西扯,有句话却说的不错:文凌波听命于颜渥丹,颜渥丹却得听女皇的,这是为人臣子的本分。
倘若昭明女皇身在千里之外的帝都,文凌波尚且能“将在外君命有所不从”,但女皇本人就站在跟前,文凌波要是敢动手,一顶“抗旨不遵”的帽子当即就能扣在颜渥丹头上。
正因如此,文凌波犹豫再三,还是丢下长簪,将场面交给了女皇处置。
洛宾是乘朱雀赶来的,也多亏这来去如风的机械巨鸟,她紧赶慢赶,总算从文凌波手里抢下海王一条性命。
丁昱来不及庆幸,先从怀里摸出一个白瓷小瓶,倒出一把糖豆似的药丸,先往海王嘴里塞了一粒,又紧着叮嘱女皇:“这屋里有迷药,不知散干净了没,赶紧把药吃了。”
束手就擒的文凌波眉心微动,目光转了过来:“丁爷怎会知道?”
丁昱头也不抬:“此药名为‘缠丝’,燃烧时会发出一股极清淡的松香味,因此经常和香料一起使用。一旦中毒……唔,倒是没什么大碍,只是会手脚发软、全身乏力,要好几个时辰才能缓过劲。”
文凌波面露讶异:“丁爷怎的如此清楚?”
丁昱面无表情:“因为这药方是康姑娘配的,药材是我从西域带回来的,就连‘缠丝’这个名字也是我起的。”
文凌波:“……”
此时此地,她不知该作何表情,只得保持沉默。
然而那昭明女皇不肯放过她,一只手背在身后,闲庭信步似的溜达到跟前,歪头端详了下这漳洲城中引无数豪客掷金如粪土的花魁,近乎好奇地问道:“你真是老师的人?”
洛宾是颜渥丹的学生不假,“师徒”之前终究有个“君为臣先”,文凌波不敢怠慢,毕恭毕敬道:“是。”
洛宾:“老师什么时候将你安插在海王身边的?”
文凌波一抬头,见那妆容秾艳的海匪头子也正目光灼灼地盯着这边,不由面露迟疑。
洛宾没强人所难,非常好脾气地说:“要是不方便说,朕也不强人所难……不如让这位海王先生来问你?”
文凌波:“……”
她方才摆了海王一道,倘若女皇真将她交给那海匪头子,海王不将她扒皮抽筋才怪!
文花魁微微苦笑,只得实话实说:“大约十年前。”
洛宾还没掰着指头算明白,海王已经冷笑一声:“十年前你刚入春风楼,因不堪忍受老鸨折磨,出逃时被我撞见——原来都是算计好的?”
文凌波没说话,看表情分明是默认了。
海王从牙缝里微微抽了口气,一字一句道:“果然好算计!”
洛宾头也不回:“老师那样的稳妥人,从来是滴水不漏、算无遗策,连我哥和当初的靖安侯都栽在他手里,海王这个亏吃的不算冤枉。”
她这声哥叫得相当熟稔亲昵,海王忍不住多看了她一眼。
说来也怪有意思,大秦朝廷与海匪之王结盟已久,这却是两方首脑人物头一回正经见面。海王受京中传出的密信误导,以为丁昱已经死于昭明女皇的“鸟尽弓藏”,便先入为主地认定这大秦的开国女皇是个刻薄寡恩、翻脸无情的货色,谁知见了正主,才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只见那“翻脸不认人”的昭明女皇兑现了她之前的诺言,揪着丁昱衣领将人提溜到跟前,虽然没出手胖揍,却也狠狠拧住这镇远侯的耳朵:“知道什么叫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吗?知道‘危险’两个字怎么写吗?就你那点三脚猫的功夫,也敢往贼窝里闯,万一弄丢了小命,你让我怎么跟九泉下的父帅交代?”
丁昱:“……”
虽然他非常想回怼一句“你有资格说我吗”,可惜他从小文不成武不就,与昭明女皇的武力值差距太大,为了不被女皇揍成一只对称的猪头,只能委委屈屈地暂且咽下这口气。
海王一向只见丁昱怼得旁人哑口无言,头一回见他吃瘪,只觉得这情形既新奇又赏心悦目,不禁托腮欣赏起来。
说话间,迷药的药性已经消退大半,海王和卓逊等人相继恢复了行动力,甲板上的海匪冲进来,两拨人泾渭分明又和谐融洽,就这么诡异地坐在了一起。
丁昱果断地选择了洛宾身边的位子,那片刻前还凶神恶煞的海王敛尽杀机,笑意盈盈的目光在丁昱脸上打了个旋,拖着唱戏似的长腔,不紧不慢地悠悠道:“想不到大秦的女皇陛下竟会亲自赶来,真是令寒舍蓬荜生辉。”
这男人不发疯时,居然显得颇为文雅可亲。卓逊被这反复无常的海匪头子弄得好心累,头一回对能与之称兄道弟的镇远侯生出一腔熊熊的崇敬之情。
“海王过誉了,朝廷商队被劫,又牵扯到兄长的身家清白,于情于理,朕都得亲自跑一趟,”女皇笑了笑,“常听兄长提起海王大名,今日一见,果然是人中英杰,非同凡响。”
海王将女皇这番话逐个标点扒拉一遍,没咂摸出是褒是贬,于是轻轻一挑眉脚:“丁爷当真是这么说的?”
洛宾一本正经:“那必须的,不然朕让他现在说两句来听听?”
海王:“……”
他突然有点明白,这不靠谱的镇远侯怎么会和昭明女皇义结金兰了。
女皇是个聪明人,该咄咄逼人时绝不嘴软,该放下身段时也不会拉不下面子。虽说与海王的会面不在她的计划中,不过既然阴差阳错地撞上了,她也不介意和这出了名凶残的海匪头子坐在一起,好好叙叙“盟友之情”。
海王再怎如何凶残,终究是一般的“凶”、一般的“残”,且深知“民不与官斗”的道理。之前,他以为丁昱屈死狱中,疯劲上头,便想拿中原商队和玄武战队陪葬。然而此一时彼一时,眼下丁昱全须全尾地坐在眼前,他那股疯劲没了立足的根基,霎时灰飞烟灭。
“之前北戎围城,多得海王仗义援手,这份情谊,朕和兄长都铭记于心。”当着丁昱的面,洛宾不介意多给海王几分颜面,好话不要钱似的往外喷,“如果海王先生不介意,朕很希望将这份盟约延续下去——您应该明白,这是合则两利的买卖。”
海王瞥了丁昱一眼,笑容居然称得上“温文可亲”:“很好,我也是这么想的。”
这两位虽是头一回见面,却因某位丁侯爷飞快地达成默契,进而对彼此生出某种微妙的好感——
洛宾想:这海匪头子看着喜怒无常,对兄长倒是真挺看重的,难怪兄长对他百般维护,确实有眼光。
海王则是想:他一提起这昭明女皇,总是满口“妹子”“丫头”,仿佛大秦的开国女皇是自家不懂事的小丫头片子。原以为是他自作多情,如今看来,这“情同兄妹”居然不是虚以为蛇,而是字面意思!
两边一旦有了“接洽”的想法,后续的细枝末节就好谈多了。女皇听了一耳朵双方手下的唇枪舌剑,顺手拎起雕花嵌宝的赤金酒壶,给自己斟了一杯,刚尝了一口,眼睛倏尔一亮:“这酒味道不错,甘甜清醇,回味无穷,可是葡萄酿的?”
海王微笑着眨眨眼,竖起大拇指:“好品味!这是西域传来的葡萄佳酿,听说是用结了霜的葡萄酿制的,过程很是麻烦,若非如此,哪有这般甘醇的滋味?”
丁昱从女皇手里抢过酒壶,也不用杯子,对嘴灌了一大口,摇头晃脑道:“唔,味道是不错,还有多余的没?有的话,给我装上十来坛。”
女皇:“……”
这牛嚼牡丹的货色真是她哥?
就见那海王打了个手势,不多会儿,海匪捧上酒壶,满满当当地摆了一桌。丁昱登时眉开眼笑,左右开弓,将绝世珍酿当蜜浆灌了个水饱。
女皇以手扶额,干脆眼不见为净。
很快,两边的谈判到了尾声,宴席的主菜也一道一道端上来。女皇抬眼一瞧,发现大多数都是没见过的食材,被庖厨精心烹制了,盛在雕花银盘里,配上犹带露水的鲜花和水果,精致的像是多宝格上的摆设。
女皇自忖在宫里也没见过如此花样百出的菜色,着实大开了眼界。她举着象牙镶金的筷子,夹了一筷送到嘴里,细细一咀嚼,似乎是鱼肉,但是肌理细腻、入口即化,无须刻意烹制,趁新鲜片成薄片,摆在冰盘里,就是天然的美味。
洛宾一边感慨“穷奢极欲不过如此”,一边微笑道:“既然海王先生对结盟之事并无异议,朕这里倒有一事想拜托先生。”
海王:“陛下请说。”
女皇:“朕打算出兵安南,还请海王从海路配合。”
海王:“……”
丁昱:“……”
这两位被女皇的大手笔震住,互相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怀疑自己耳朵出毛病了。
女皇正色道:“此次安南暹罗兵犯禄州,实在欺人太甚,若不能还以颜色,岂不让四境之邻以为我大秦无兵勇可言?”
丁昱心头微动,脑子里闪过一道灵光,突然将前因后果串联起来。
他一直以为颜渥丹坐视商船被劫,乃至密令玄武军顺水推舟地配合演戏,都是为了打击自己和奉日军。但是以颜渥丹的能耐,想要打击政敌,有的是手段,何必拿朝廷的救命银做这个诱饵?
唯一的解释是,对付自己和奉日军只是顺带,他真正的目的并不在四境之内!
朝廷商船被劫,虽然有玄武军放任之故,罪魁祸首却是南洋诸国,这无异于对大秦权威的挑衅——纵然朝堂诸公能忍,女皇和颜渥丹也不能忍。
如此,出兵南洋便是板上钉钉,区别只在于暹罗还是安南……可这又回到老问题,颜渥丹为什么要这么做?
丁昱下意识地看向女皇,或许是眼神中的疑虑太明显,洛宾用手指沾了酒水,在桌案上一笔一划地写了一个字:粮。
丁昱敲敲脑袋,恍然大悟。
这两年来,中原年景一直不好,水患蝗灾轮番而至,农人靠天吃饭,收获自然不会太丰。与之相比,安南虽是小国,但因气候炎热、田地肥沃之故,稻谷一年三熟,产粮十分丰富。若能发兵安南,收获一定相当可观。
“听说安南现任国主执政严苛,多年来横征暴敛,民间颇有怨言,”洛宾微笑着说,“若能拿下国都,大军缴获,海王可得三成。”
海王一撩眼皮,目光登时亮了。
海匪们对粮食不感兴趣,但是以安南国主的贪婪暴虐,皇宫里收藏的金银珍宝一定不会少。反正是无本的买卖,哪怕只得三成,也够吸引人了。
女皇的条件开得很丰厚,然而海王摸着下巴,还想抬高价码:“安南河道纵横,水军战力颇为不俗,三成的回报……可是不太够呢。”
丁昱眉毛一挑,正要开口,却被女皇抬手拦住。这大秦的昭明女皇微微一笑:“这三成缴获是朕白送的,三成以外,先生就得拿其他东西来换了。”
海王眯起眼睛:“其他东西?”
洛宾点点头:“先生纵横四海多年,认识的海商想必不在少数——如今大秦百废待兴,粮食、布帛、木材,只要于民生有益,海王想换多少,朕都可以答允。”
海王:“……”
他原以为丁昱讨价还价的本事够炉火纯青了,没曾想一山更有一山高,跟这雁过拔毛的昭明女皇相比,丁少爷那点能耐压根不够看。
女皇执意出兵,压根不经过朝堂,青虎符一出,南疆驻军统领屁都不敢放一个,直接交出统兵之权。很快,十万秦军在玄武军与海王的配合下,一路长驱直入,好似一把野火,从两国交接之地一路烧到安南境内。
与此同时,奉日军早年间安插在安南境内的暗桩终于有了用武之地,秦军所经城寨,必有暗桩早早呈上行军路线图,图上不仅标注出当地地形,更备注了驻军布防和领兵将领的背景资料,详尽的令人发指。
托这些暗桩兄弟的福,领兵的卓逊一路攻城略地,竟没遇到什么像样的抵抗。及至当年十一月底,东都已然被克,秦军在暗桩的带领下熟门熟路地摸到辎重处,刚一撬开大门,贮藏其中的稻谷已经迫不及待地满溢而出。
卓逊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粮食,先是一阵傻眼,继而生出一腔难以言喻的仇富之情。
大批的粮食从水路装船,随南洋商队一起,由玄武军护送北上。“所获甚丰”的消息先一步传回京中,一时间,朝堂上跳脚蹦高的百官们全体哑火了。
待到年关将近,安南议和的国书也辗转送到了女皇手上。
女皇根本看也不看,直接丢给卓逊,让他去陪安南使者玩耍,只特别叮嘱了两条:第一,要地要粮食要赔款。第二,确保安南十年之内闹不出幺蛾子。
“安南虽是小国,然土地肥沃、气候炎热,稻谷产量甚丰,称得上得天独厚,”女皇说,“虽说吃相不能太难看,但若向其租借土地,或是以民间商人的名义购买田地,想必没人敢说什么。”
亲兵心领神会,将女皇的旨意一个字不差地传达下去。
身边再无外人,女皇这才向一旁的丁昱道:“等土地到手后,我打算以朝廷的名义建些农庄——这两年战火四起,流民甚多,用来安置背井离乡的百姓也好,安顿受伤将士也罢,总是一条生路。”
丁昱毫无异议,举双手赞成。
“另外有件事,朕一直没太想明白,”女皇沉声道,“当日在禄州城中,朕追查西洋番商和前朝余孽时险些被火药所伤。”
丁昱头一回听说这事,惊愕地睁大眼。
“朕当时只以为是前朝余孽狗急跳墙,故意设下圈套,可现在回想起来,除非有人通风报信,否则前朝余孽不可能这么快收到消息。”
潜藏在禄州城内的暗桩当然不会有问题,不然击刹军的据点早被连根拔起,唯一的解释是,西洋人煞费苦心布下的陷阱并不是冲着女皇来的,她只是刚好撞进去的那辆“副车”。
“你是说,那些西洋番商千方百计地夹带火药,布下这么一个有去无回的圈套……并不是为了引你上钩?”丁昱眨巴着一双懵逼的眼睛,“那是为了谁?除了你这位女皇陛下,还有谁值得他们这般算计?”
女皇:“好问题,朕也想知道。”
丁昱:“……”
“还有卓逊,兄长说他当初私自离京是因为听说了姚崇元之事,但他离京时,商队被劫尚未事发,而南疆离京城何止千里,他是从哪听说了姚崇元之事?”
丁昱摸着下巴,逐渐收敛了笑容。
“这些暂且不提……朕当初之所以逃过一劫,是因为有人发觉端倪,将朕半途引走,那人自称荀靖,是奉日军驻扎在禄州城内的暗桩,”女皇说,“这样的奉日暗桩,禄州城里还有多少?他又是怎么盯上西洋人的?不弄清这些,朕总是寝食难安。”
这一回,丁昱答得很痛快:“这还不简单?陛下想知道答案,直接把人叫来问问便是。”
女皇发了话,谁也不敢当耳旁风,很快,那戴着铁面罩的奉日暗桩应召而来,伏地行了叩拜大礼。
女皇记得他身上有伤,没让他跪太久,很爽快地赐了座,还特意问了他伤势如何。
那人低垂眼皮,恪守御前奏对的礼仪,坚决不和女皇有目光接触:“有劳皇上挂念,卑职的伤已无大碍。”
女皇点点头,言归正传:“叫你来没别的事,就是想仔细问问,你当初是怎么发现西洋番商的不妥之处?”
荀靖默不作声地摁了摁肋下,简要的将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女皇听着听着,注意力不由自主地有些跑偏——不知是不是错觉,她居然从这没见过两面的男人身上感到某种毫无缘由的亲近与熟悉。
洛宾往后退了两步,一只手背在身后,不着痕迹地打量起这位“奉日军暗探”。
这是个十分清瘦的男人,身量不矮,却不知是重伤未愈还是怎的,总是微微佝偻着身体。他穿一身黑色的兜帽斗篷里,从头到脚包得严严实实,连一双眼睛都严丝合缝地藏在睫毛和面具之下,显得神光内敛,深藏不露。
等他言简意赅地说完,女皇使了个眼色,随侍一旁的钟盈十分有眼力见地倒了杯热茶,端给这嘴唇有些开裂的奉日暗探。
荀靖接过茶盏,低声道了谢,就听女皇不动声色道:“恕朕冒昧,荀先生今年多大了?”
这一着离题万里,荀靖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卑职是前朝嘉和十五年生人。”
女皇眉心微动:“你也是嘉和十五年出生的?”
荀靖自知失言,默默闭紧了嘴。
女皇不着痕迹地看了丁昱一眼,镇远侯会意,主动接过话茬:“荀先生为何戴着面具?是脸上有伤吗?”
荀靖手心里悄无声息地捏出一把凉汗,他默不作声地抹在斗篷上,若无其事道:“是……卑职的脸曾被火炭烫伤,怕惊着人,所以戴着面具遮丑。”
一般而言,话说到这个份上,识趣的就该适可而止。可丁昱不知是吃错了药还是怎的,非但没见好就收,反而得寸进尺:“伤得很严重吗?我手上倒是有几个祛疤的方子,荀先生若是愿意,不妨试试看?”
荀靖无意识地捏紧手指,关节处泛起冰冷的青白:“不必了……卑职自己知道,试了也无用。”
然而丁昱还是不肯放过他,兀自卖力推销:“真的不用试试?那方子很灵的!我告诉你,别拿陛下当参照,她那是留着疤痕做纪念,荀先生若是愿意,我保你药到疤除!”
女皇:“……”
知道的这是国朝一品军侯,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推销大力丸的江湖骗子。
荀靖微微苦笑。
他是个聪明人,当然听得出丁昱这般不遗余力的推销,只是为了让他摘下面具,看清他刻意隐藏的真面目。
摘下面具倒是没什么,让荀靖感到不安的是,丁昱如此步步进逼,是巧合,还是看出了破绽?
他两只手捏得死紧,手背上暴起一排嶙峋的青筋。良久,像是无计可施了,翻身跪下,慢慢揭下罩在脸上的铁面具。
下一瞬,那副伤疤累累的面孔无遮无拦地暴露在所有人的视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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