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年少有为不自卑,假如我家财万贯不拮据。 是否故事不会发展到如今这个地步? 李遥躺在病床上,经过一夜的救治,他已经完全脱离了危险。清晨的曙光洒在他的脸上,令他难以睁开眼。 不如说他根本就再也不想睁开眼。 闭上眼,他得以回想起往事。 安徽大别山的山脚下,有一座红砖砌成的单薄平房,一间主屋,带着两个耳房。下雨了,屋顶会漏水,浸湿拉膜做的天花板,滴滴答答落在他的课本上,晕染开他刚写的作业。 他急,于是喊娘:“妈,又漏雨啦!作业本全湿啦!” 李家娘正忙着把山芋干往屋里收,听见儿子的喊声,急忙就跑了进来。她娴熟地举起一根长树枝,顶起完全湿透了的斑驳拉膜,雨水于是顺着弧度流向两侧。 李遥再度把心思回到课本上,一学就是两个小时。 合上书,窗外的雨仍未停,他才想起娘。 “妈,你休息一下吧。” 李家娘放下树枝,心满意足地看着儿子。她丈夫早死,婆家无人,唯一相依为命的这个儿子,是她这一生最大的得意。 李遥在学习上很有天分。在读村小的时候,就被县里的一个中学老师看中了,说他将来一定会有出息。出于爱才,中学老师跟学校申请免去他的学杂费,让他成为了县重点中学的学生。 在同学们情窦初开说着男欢女爱的时候,李遥一心都扑在书本上。常常他也累了,一抬头看见窗明几净的教室,和窗外耸立的高楼大厦,他便想起那个为他撑着天花板两小时一言不发的母亲。他于是感到罪恶,便狠扇自己一巴掌,重新低头学习。 中国的高考是大山里孩子的第一根救命稻草,而李遥抓住了。 他每日就着食堂的免费菜汤吞咽几个馒头,就连上厕所的时候都带着英语书,不会读,就死记硬背,背了忘,就罚自己跪在操场的石子路上直到天亮。 这样的寒窗苦读,换来的是一纸大学通知书。 蓝平大学,江苏的211。全校只有他一人考取了211,他成了学校的榜样。 李遥坐上去蓝京的长途车前,握着母亲枯老的手,泪眼娑婆。 “妈,等我毕业了,就接你去大城市享福!” 有人出生含着金汤匙,有人一生操劳无命享福。 李家娘就是后者,或者说大部分穷苦人民都属于后者。 李遥大一下学期期末考试前,村支书来信,说李家娘死了,是在打理农田的时候中暑昏倒的,等有人路过发现的时候,尸体已经腐烂一半了。 李遥在跟辅导员请假回家的那一天,遇见了也是来请假的柯云。 “期末考不考了吗?”柯云问。 “不考了。” “多可惜啊。”柯云看着他,“我知道你,上学期你是奖学金获得者里的第一名。我很佩服你。” 李遥有些吃惊,他从未想过自己这样的山里娃会被人注意,一下子脸就红了。 “我准备退学了。”他开始对她说出心里话,“我读书是为了妈妈,妈妈死了,读也没有意义了。” 柯云叹了口气:“我知道你能从山里考到蓝京是很不容易的,读下去吧,就算是为了我。” 在此之前,他从未与女孩子说过话。 他爱上了她,自以为她是他的知心人。 那天晚上,他独自坐在自己的床上,脑子里反反复复回想着柯云的话,甚至他连母亲都忘了。 最终他给村长打了个电话:“我要考试了,不能回去,老娘就请你们帮忙葬了。” 他做出这个决定,是为了她。 他后来经常有意无意地出现在她的面前,从一开始的笨嘴笨舌,到后来他学会了在网上搜集有趣的段子说给她听,或者故意做出滑稽的动作逗她笑。柯云总是很配合。 只是她常常不在学校,她跟他说,她要赚钱养家,父母哥哥嫂子侄子,都指着她来养。 李遥很心疼她,但是表示理解,因为穷人家的姑娘都是这样的,生来就是为人端茶倒水的。 大二,他跟她表白,她答应了。他们在宿舍里有了第一次,是他的第一次而不是她的。 柯云什么也没有解释。李遥也没有多问,他不怎么在乎。 独自走在绿荫葱葱的校园里的时候,他除了回忆上课的内容,就是在幻想未来的生活。大别山他是再也不会回去了,那里除了一间破旧漏雨的红砖瓦房,就再没什么可留恋的了。 他想跟她在蓝京定居,因为这个新一线城市有着良好的教育环境,这一点对他们以后的孩子好。他常常想着她们结婚了,有了孩子,一家三口手牵着手去玄武湖散步,他跟孩子说着天南地北的奇闻趣事,她看着他们微笑,白纱长裙在晚风里飘扬。 蓝京的房价高得离谱,他曾去打听过,一平要两三万。他暗自嗟叹,想母亲一年在田间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劳,也不过只能换来这一平的房子。 但是为了她,他愿意吃苦。他选择卖知识,周一到周日,只要闲着他就去上课。 后来,柯云越来越少地出现在校园里,到了大三,几乎就只有考试的时候来一趟。因为从不上课,考试自然一塌糊涂,不过有李遥在,她勉勉强强没怎么挂科。 4月30日,也就是西餐厅残肢案发生的前三天,他照常去上课。回来的路上,他看见了自己的女朋友。 她不是一个人在走路,而是被一群人簇拥着。 被一群男人。 李遥只觉得血直往头上冲,他想上前去问个明白,但是残存的理性告诉他,这样做只会遭来一顿毒打。 他悄悄地跟着这群人,来到了东花路32号小区2栋302室。当然,那时候的他并没知道的这么详细。 他看见在这间隐藏在老旧居民楼里的豪华套间里,暧昧的紫粉色彩灯下,人类最原始的欲望。 男人的手触摸着他一直都小心保护的女孩,而那个在他怀里乖巧如同猫咪的少女,此刻也被妖魔附体。 他再也忍不住了,理性消失殆尽。他冲进去,把柯云从一群衣衫不整的老男人里拉了出来。不论柯云如何挣扎,他就是不松手。 路灯下,柯云抱着胳膊。因为夜风很冷,而她的外套已经被脱去了。 李遥脱下自己的衣服递给她,却被她仍在地上。 “你一直说打工,就是……就是做这个吗?”他抑制住自己的怒火,努力用委婉的语气问,怕伤及她的自尊。 “就是这个,你也看见了。”柯云撩了一下头发。 “你是个大学生,你读了那么多书,为什么不懂……不懂自爱呢?” “因为我要钱啊。”柯云冷笑了一声,“我要养我们一大家子,不像你,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你要钱我可以给你!”李遥去掏他的钱包,打开,抽出两张五十。 柯云瞥了一眼:“算了吧,这点钱你还是拿去吃点好的吧。” 她急着要走,要回去伺候客人,这一晚她能赚至少三千块。 自古笑贫不笑娼,这句话一直被她奉做真理。 “云!”李遥拽住她的手,“云,我养你啊,你别再做了!” “养我?”柯云甩开他的手,“你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买不起。” 李遥一怔,用手摸了摸自己身上的美特斯邦威打折T恤,这是他大一刚入学时候买的。 “哦,我们分手吧。”柯云说。 “分手?” “是啊,我不需要你帮我考试了,我找到更好的人了。” 路灯闪烁了一下,灭了,他的这一片天空,陷入了无边无际的黑暗。 他年少无为,他一贫如洗,他那一刻,感到前所未有的自卑。 他重新想起了母亲,想起了大别山脚的那一间红砖瓦房,那被屋顶落下的雨浸湿的书本,从没告诉过他读书是这样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