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恶不赦[刑侦]

【Tip1:本来想写无CP的,写着写着就擦出了点小火花,所以干脆就改了文章属性Tip2:一共十个案子,文案字数有限,只介绍三个Tip3:争取日更,能更多少更多少,下限一章,没有上限(如果肝还在)Tip4:有不足之处,还请多多指教,谢谢】[笨嘴笨舌的直男小警察×专心事业...

作家 宓晞 分類 悬疑灵异 | 63萬字 | 181章
霓虹灯下
    凡尘杂事,桩桩件件都藏着委屈。

    孙清宁的父亲与葛小琴的父亲同在蓝平大学里任教,因此他们二人自小便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孙清宁七岁那年暑假,父母要回老家,可他一心想着跟葛小琴玩,不肯离开。父母无奈,只好把孙清宁交托给葛小琴父母照看。因为两家人关系一直不错,所以孙氏夫妇也就放心离开了。

    路上,孙父长途困倦,没能把好方向盘,一个莫名其妙的急转,迎头撞向对面载满钢材的大卡车,当场身亡。

    据说车子的前半截完全变形,几乎消失,而孙氏夫妇的尸体也被压扁,从头至脚,骨头全碎,肉组织被压成糜状,粘粘在玻璃上,法医用小铲子非常小心才将已经看不出人形的尸体铲下来。

    孙清宁至此成为孤儿,葛氏夫妇主动收养了他,成了他的养父母。

    孙清宁的性格也因此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原来顽皮的孩童,一夜间成长为深沉忧郁的男人。他寄居在葛家,几乎不说话,每日放了学,就把自己埋在房间里看书,妄想沉浸在虚幻的世界里,好忘记父母。

    久了,葛氏夫妇忘记了当初与孙家的友情,慢慢开始厌弃这个本不该吃自家饭的男孩。

    那时候,孙清宁和葛小琴都已十三岁,是初中生了。女孩向来比男孩开窍早一些,更何况葛小琴又生得漂亮。进了初中,总喜欢与男生哄闹,哄闹多了,便开始了肌肤之亲。这一切孙清宁都是知道的,不过他不关心,他仍旧是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对无关的一切都不闻不问。

    十六岁那年,二人都是高一,二人成绩都一般,孙清宁按部就班读了十四中,而葛小琴,在其父亲的帮助下,进来市里最好的高中。

    但事不如人愿,葛小琴开始正大光明的早恋,晚归,逃学,最后发展到了与男朋友私奔,三天三夜不知所踪。

    葛母几乎崩溃,将无处发泄的怒火全部泼洒在孙清宁身上。那一晚,葛母用一根拖把杆,将孙清宁打得跪地求饶。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求饶,因为根本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是因为七岁那年未曾同意与父母共同回家吗?

    是因为幼小的自己无处可去不得不吃别家饭睡别家床吗?

    还是因为受到刺激因此丧失了与人交流的能力所以惹人厌烦了吗?

    他说不清楚,但他知道自己只有像一条狗一样跪在地上求饶,才有活下去的机会。

    拖把杆断了,葛母也累了。

    他拖着疼痛不堪的身躯,带着自己的书包离开。

    走在空旷无人的大街上,他想死。

    但他没有选择死,而是选择另一种放弃。

    *

    十六岁,正是热血的年纪,遵循着人体发育规则,他体内积压了一股火。

    隐匿在高楼大厦装点的城市间,有着一条条如同泥鳅般的巷子,巷子里藏着的,是永不能见天日的肮脏交易。

    “要什么服务?贵的两百,便宜的五十。”

    俗不可耐的霓虹灯映着浓妆妖娆的女人,女人穿着细吊带,超短裙,翘着二郎腿吃着西瓜。瓜子噗噗噗吐了一地,间隙还加一口浓痰……不过这并不妨碍她是一个女人。

    孙清宁摸了摸口袋,恰巧有五十,是他在学校帮人写作业赚来的。

    用这张票子,他换来了一个美妙的夜晚。

    释放过体内的热火后,他觉得死而无憾了。

    早起,他擦觉昨夜的事,不知所措。女人坐在床边描眉画唇。

    “起来了?是你自己走还是要我送你去上学?”女人从镜子里看着他问。

    “我……我自己去!”他慌慌张张穿好衣服,拎起书包就走。

    “我今天晚上没事,你可以来找我。”女人对着他的背影喊了一声。

    女人名叫任雅,十八岁,是个地地道道的鸡。她愿意免费服侍孙清宁,无非是看中了他的外表。那些个满脑肥肠的中年男人,要不是他们有钱,哪个女人会愿意扑进他们怀里。

    女人男人,都是好色的。

    男人好色久了,无非是伤肾。

    女人好色久了,就伤心了。

    孙清宁寄住在任雅这里,每日放学回来,都能看见任雅在服侍不同的男人。原先他还会回避,时间长了,他也就无所谓了。任雅做任雅的生意,他就在屋子外面写自己的作业。等任雅送走客人,就拉他进屋,让他释放一下。

    躺在床上,任雅靠在他的臂弯里,问他:“还有几年毕业?”

    他回:“还有一年半。”

    “毕业了还去读大学吗?”

    “如果能读肯定是要读的。”

    “读了大学,你会交女朋友吧。”任雅笑着问。

    “这个我没想过,应该先读书,而且我也不想谈恋爱。”

    他很累,上了一天学,写了一天试卷,他早已疲惫地睁不开眼。说着话说着话,他就沉沉睡去了。

    任雅的心很痛,因为这个男人并没有给她承诺。

    而且他还要考大学,上了大学的他,又怎会记得自己呢?不急着撇清关系,都算心善了。

    日子仍旧一天一天的过,任雅用睡觉的钱养着孙清宁,而孙清宁,则越来越把心思放在考大学上,常常回来了,亲热一番就忙着去读书做题了。

    终于到了高考。

    高考三天,任雅停止接客,像一个母亲一般为他准备三餐,早晨买好早点,让他边看书边吃,上午考完第一场,她会准时出现在考场周围,送上提前准备好的午餐,等他吃完就离开,防止别人说闲话。晚上,他回家,又伏案读书,她给他买了牛奶,煲了鸡汤,还花大钱买了些虫草放在鸡汤里,不知道有没有用,但她只想给他最好的。

    孙清宁不说,但是都看在眼里。

    高考结束,他扔掉了当初从葛家背出来的那个书包,这意味着,他此生真的跟葛家没有任何联系了。

    等成绩的这十来天,孙清宁就一直搂着任雅,醒了做,饿了吃,困了睡,没日没夜。任雅不问多余的话,就由着他,想干什么干什么。

    半个月后,孙清宁对任雅说:“我考上大学了。”

    任雅心里一咯噔,不知高兴还是失望,她怕他离开,怕失去了她,她又孤身一人。

    “你准备去哪里?”

    “去上海。”

    “留在南京不好吗?”

    “南京只有蓝平大学比较优秀,可我不想见到葛家的人。”

    “她不一定读蓝平大学的,你不要多想了。”

    “她肯定读蓝平,她爸有那个本事。”

    一心要走的人,神仙也留不住。

    任雅不再劝说,只安安静静地为他准备远去读书的行李。

    临走前一天,孙清宁说:“只要有假期,我都会回来找你的。”

    任雅摇摇头:“不必了,你好好读书,找一个好女孩陪你。”

    孙清宁说:“我有你,为什么还要别人陪我?”

    *

    书读得很顺利,孙清宁天生就是读书的料。

    因为外表帅气,大学里总有女生投怀送抱。但他心里只有任雅,对其他任何女生都没有兴趣。

    心理上拒绝容易,可生理上不容易。忍不住的夜晚,他便想着任雅解决。

    终于快到十月一号了,他早早就买了车票,带到十一那天,他带上专门为任雅买的上海特产,坐上绿皮小火车回南京。

    可小巷子里,却没了庸俗的霓虹灯。任雅租的屋子,漆黑一片,透着绝望的寒气。

    她消失了。不是死,不是离开,就是消失了。

    孙清宁四处问人,可是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唯一的线索是隔壁小卖部老板提供的,说九月初的时候曾经来过一个衣着华丽的中年女人,自此之后任雅就不见了。

    “什么女人?”孙清宁问。

    “你自己问去吧,她留了纸条给你。”

    孙清宁接过纸条,上面是一串电话号码。他借小卖部的电话拨了这个号码。

    “喂,任雅,你在哪里?”

    电话那头却不是任雅的声音,而是一个他听了就会颤抖的声音:“清宁,你总算打来电话了!”

    是葛小琴的妈妈,那个当初对他如同一条狗,逼着他在半夜离开的女人。

    他猛地挂上电话。
更多章節請下載APP
海鷗小說APP 海量小說 隨時隨地免費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