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了还怎么谈恋爱

与庄叙久别重逢的徐子棵,还没能完全体会到这份喜悦就被这个昔日好友给绿了!讨伐未果,徐子棵不慎坠楼,醒来后发现自己不但得了一种早上醒来就失忆的怪病,且还多了个男朋友.......

第九十四章:你怎么可能跟女人结婚呢
君悦是W市最有名的六星酒店,据说里面的大厨每半年都要考核一次,考核不通过的当日辞退并补发两个月工资,好多学厨的人对君悦这名字是又爱又恨。
爱是因为给的工资相当可观,恨则是因为考核频繁不说,淘汰机制也让人无语,但想进君悦来吃一顿的人却多如牛毛。
庄叙面上不是山不露水,跟着那个助理一块儿上了楼,进包厢的时候他扫了眼顶上的名牌,茗香阁。
茗香阁搁君悦算是天字一号包厢了,一般人想上这儿吃一顿除了腰包要鼓之外,还得有预约资格,从对方挑的地方来看,诚意还是有的。
庄叙落座没几分钟,那小助理接了个电话,匆匆出去了,几分钟后又去而复返,只是这次领了个人进来。
那人比小助理高了大半个头,鼻梁上诺大的墨镜遮了大半张脸,浅褐色的头发微卷着在头上打着旋,走路的时候微低着头,那姿态像个生怕被记者偷拍的大明星。
庄叙的位子正好对着正门,那人跟在小助理身后进来的时候他微一抬眼就看见了,只是那人裹得稍显严实,除了那张微微上翘的唇外,并没有看清脸。
庄叙却觉得这人走路的姿态颇为眼熟,还没等他将这份眼熟跟记忆里的人对上号时,那人却兀自摘了墨镜,助理站在门边没动,他便一手拿着墨镜的脚,唇角带着浅笑一步步朝他走了过来。
庄叙在看清那人的脸后有些微的愣神,愣神之迹那人已经拖开了他对面的椅子轻松落了座。
庄叙将那份愣神收了回来,随后微微蹙眉,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要说什么,好半晌只吐出一句特别符合此时心境的开场白。
“怎么是你?”
在这人进门前一刻,他还在想进来的是杨伏英还是杨俊,抑或是杨家所有侄男侄女,但怎么也没想到这人会是罗素。
“怎么?”罗素歪了歪头,嘴角的笑意从进门取下墨镜后就没垮下来过,此时这么半歪着脑袋盯着他,倒有点儿俏皮的意思,“不能是我吗?”
庄叙却抿着唇没说话,表情在罗素看来颇有些严肃的冷俊,罗素啧了两声,提着壶摸过杯子倒了杯茶径自喝子两口润嗓了,“看来你挺不欢迎我的。”
他今天一早飞机刚落地,还没回家就让老爹新派给他的助理去查了房产,新家都没去看看长什么样儿就让人定了家具送过去,安排完这些后才叫新助理跟君玮那边约见面时间,他还担心庄叙会因为时间关系不能赴约,没想到却这么顺利。
只是庄叙从他进门后脸色就不怎么好看,他问出这个问题无遗是给足了对方奚落自己的机会。
庄叙却没接他那个话茬儿,直接道,“兴盛的新负责人就是你。”
肯定的语气,罗素笑了笑点点头,冲门边的助理抬了抬手,不一会儿便有侍者端着餐一个个排着队走了进来。
“惊不惊喜?”待菜上完后屋里只剩他们两人的时候,罗素笑问,“意不意外?”
“挺意外的,”庄叙往后靠了靠,交叠着长腿摆出一副闲适的姿态,看着倒不是跟人谈合作,而是闲聊,“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好像是学摄影的?”
“嗯,你记性一向挺好,”罗素却答非所问的道,“那你还记不记得,当初给我当模特的时候?”
庄叙看了眼时间,这会儿已经过了五点半了,徐子棵他们估计已经吃上了,他没想到来看人会是罗素,罗素跟兴盛又有什么关系?
看来今晚的串串香他是吃不了了。
“看来是不记得了,”罗素啧了声,脸上表情却没变,撅着嘴语气颇有些委屈,“这不公平啊,我都记得,你却已经忘了。”
忘?
发生过的事庄叙自然不可能忘,何况他记忆力一向还不错,只是两人如今都不再是那个时候的自己,现在再说这些,未免有些不合时宜。
“所以这个案子必须我来谈。”庄叙对他的话充耳不闻,拿起筷子夹了口菜搁碗里,慢条斯理的吃了起来。
“我想见你。”罗素一字一句的道。
“以这种方式?”庄叙忍不住笑了笑,“你要知道,君玮不跟兴盛合作也不是就找不到合作对象了。”
“自然知道,”罗素从进门后所说的话都跟这庄项目半点儿关系都没有,很明显,庄叙并没有跟他叙旧的打算,句句离不开项目,他只好接招,“但你是个生意人,跟谁合作的价值更大不是看不出来,你不可能放弃跟兴盛合作的机会,就算有别的比起兴盛来说相差无几的下家,你被人这么耍了一个多月,也不可能会轻易改下家了。”
庄叙一愣,对罗素将自己的心理分析得如此透彻而微微发怵,这让他不得不去回想一些与项目无关的东西。
比如一年前,他跟罗素还是情侣关系的时候。
双比如,他们窝在那间小宿舍里同吃同住的日子。
很明显,罗素对他的了解不仅仅体现在一日三餐喜欢的菜色和平时穿衣打扮时的品味上。
“先吃菜吧,”罗素微微起身夹了筷子菜放到他碗里,举止自然毫不作作,“凉了就不好吃了。”
包厢里空调开得很足,足到庄叙在看到碗里的鸭肉时,手背不自觉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他是从什么时候不吃鸭肉的?
他盯着碗里的肉,思绪却飘得有些远了。
那年他被迫被杨伏英送到了国外,因为语言不通,他极少与人交流,大别墅里除了来定时打扫的保姆外基本没人出入,他只在里面住了不到两个月就将房子租了出去自己搬到了学校的宿舍。
学校的住宿条件很好,除了厨房客厅共用之外,都是两人一间,那个时候他跟罗素并不是一间。
罗素长相斯文,看着有点儿中英混血的样子,皮肤也白,虽然骨架高但却极瘦,给人一种柔柔弱弱的感觉。
介于两人都是中国人,庄叙自然而然的跟他走得近些,有同学却告诉他罗素这人名声不太好,叫他离他稍远些。
庄叙从来不是个会介意别人眼光的人,自然也不会在意别人的话,罗素这人耿直又勤快,两人关系维持得还不错。
直到知道罗素交了男朋友,这事儿挺让庄叙惊讶的,那个时候他对自己的性向是憎恶的,总觉得自己跟别人不一样是不对的,直到发现自己身边居然有跟自己一样的人。
罗素的男朋友是个法国人,法国人都挺浪漫,庄叙那会儿经常被罗素带着一块儿出去吃饭,倒也见识了不少这样的人,这才对此事有了些许不一样的看法。
只可惜,罗素没能跟那个法国人谈多久就出事了,那个法国人是家酒吧的调酒师,在认识罗素之前有位同性爱人,罗素对此并不知情,直到遭人绑架后卖到了鸭店。
那时,庄叙头一回低头像庄康权要钱。
他把罗素从那家店带出来的时候,罗素身上没一块儿好地方,全身都是被鞭打过的痕迹,至今他都不太想去回忆那天的场景。
也不知道为什么,罗素就开始对吃的很挑剔,除了鱼肉其它肉基本不吃,特别是鸭肉。庄叙联想到那家店,知道这个字怕是戳了罗素了,也跟他一块儿不吃鸭肉了。
大概那个时候太过寂寞了,也可能是同在异乡,他们那样的人,能有个同类陪着委实不容易,罗素跟他说在一起试试的时候,他就点了头。
所以说习惯是个挺可怕的东西,即便两人如今已再无瓜葛,庄叙这几年里不吃鸭肉的习惯却还在。
他盯着碗里的鸭肉,思绪飘得颇有些远了,反倒是对面的罗素笑了笑,“怎么不吃?”
庄叙神色不明的看了他一眼,罗素脸上却是一派坦然,“不合味口?”
这种明知故问的语气在庄叙听来颇有些刺耳,他猜不透罗素此举意欲何为,但有一点他清楚,这道菜是罗素故意点的。
庄叙不动声色的将碗里的鸭肉夹到了骨盘里,筷子一转夹了筷子手边的上汤娃娃菜,平静的道,“吃惯了家常小炒,就不太喜欢大肉了。”
“家常小炒?”罗素来了兴趣,笑道,“你也学做菜了?”
庄叙神色不变的摇了摇头,“我爱人会做,手艺跟君悦的星厨虽然没法儿比,但却很合我的胃口。”
罗素神色微变,“你结婚了?”
庄叙抿唇笑了笑,没否认也没点头。半晌后罗素多是自行反应过来,顾自摇头道,“我大概是忙一天脑子有些转不过来了,居然问这么蠢的问题,你怎么可能跟女人结婚呢……”
庄叙没接话茬儿,自顾低头吃东西,桌上除了那盘鸭肉汤外,其余菜色均是他平常爱吃的,显然这菜单是罗素事先就安排好的。
庄叙吃得五味杂陈,有些闹不懂这个人莫名失踪一年多,如今又以兴盛项目总监的身份出现在自己面前是为什么。
这顿饭注定吃得索然无味,自罗素那句感叹后两人均沉默不言,时而动筷却无交流,一大桌子菜显得颇为寂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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