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冷靜點, 我們是朋友,不應該用小黑屋囚禁這麽俗套的方式!” “小白你也說過,信任很重要。” “是小娥!” “但是我現在對你沒有信任。” “……” “為了促進朋友之情, 你應該配合。” 可惡,他居然學會舉一反三了?我好像找不出反駁的理由,如果要和楚應予打下友誼的基礎,我也得付出啊! 感受到了我的糾結,懷裡的來福也挺矛盾的,隨著這些天的相處, 它儼然把楚應予當第二個主人了。 換做以前, 來福早就開始吠,如今只是在我懷中嗚嗚叫,仿佛在勸爸媽別吵架的無辜小孩。 什麽破比喻。 “你確定明早會回來吧?不然我要被拷好久,很不方便的。” 不準對他有別的念頭,他這行為,明顯還把我當做可以隨時隨地吸的小狗,我動哪門子的心! “你送來福狗牌,送我手銬腳鐐!” 在腦子裡唾棄了自己的想法後, 我認命地接受了, 畢竟發現楚應予是很較真的, 不是我能撒嬌躲過去的。 楚應予回頭點亮桌上蠟燭,我第一眼就是看向窗戶,果然被他打開了。他要是不乾殺手轉行當小偷,一定都能混個神偷名號。 被戴好後,手腳就沉重了很多,動一動就是哐啷的鎖鏈聲。 “好吧, 我選擇被拷著,這樣我還有點自由,能夠下樓上街遛狗。” “哼。” “我回來了。” 嘟噥著,我轉身抬起手肘,鎖在手腕上的鎖鏈發出哐啷聲,在半睡半醒間將對方給摟住。沒摟到狗,倒是摟到一個人。 我羨慕道:“你對小狗是真好啊。” 不可以因為他武功高顏值好就動心,是當朋友,不是當對象! 沒想到楚應予還給來福買了個項圈,棕色的皮革式樣,可以縮小擴大,上面正中央墜了個銀色狗牌,刻了來福兩個字。 楚應予離開的一天一夜,我正好用來說服自己不要對他有非分之想,友誼萬歲! 清晨,我睡得朦朧,縮在被子裡的手被拿出,感受到空氣裡的冷意,我還以為是來福在拱被子。 嘟起嘴, 我坐在椅子上, 伸出雙手, 並攏雙腿, 任由他將我鎖起。 幹嘛抱我! “會。” “……” “你剛剛想叫小白對吧。” 可是我的心跳聲有點大,抬手摁住胸口,手腕上的鎖鏈碰撞出叮當聲,這也掩蓋不了心跳的節奏。 眼看著他要離開,我忍不住起身,腳下被腳鏈絆了個踉蹌,楚應予聽聞動靜,回身扶住我。 “小、小娥。” 掀開棉被,楚應予走過來將我手腕和雙腳上的銬子給打開,原以為這樣就結束了,他捧起我的腳踝。 嗖的一下,根本看不清身形。 “你又沒給我其余的選擇。” 楚應予定定地看了我幾秒,又看了看我腳邊的來福,最終他選擇熊抱了我一下,等到懷抱松開時,他像燕子一樣消失在了門口。 向來不廢話的楚應予點頭, 出門半個時辰, 回來就拿了一副腳鐐手銬。媽耶, 搞這一身, 怎麽上街遛狗, 會被當成罪犯參觀的吧! “你自己選的。” 我謹慎地蹬了蹬,“做什麽?” “嗚嗚嗚!” “我不是做任務。” 驚嚇睜眼,被對方捂住了嘴巴。 搓了搓狗頭的少年起身看我,又捏我臉,“對你也好。” 聽他這麽解釋,我倒是有些放心了,“那更好,不要拚命。” 從床上坐起,揉了揉眼,上下將他打量一遍,我懶洋洋地笑著,“平安回來就好。” 一腦袋磕他懷裡,我連忙尷尬地站好,“你如果是去做任務的話,要小心,畢竟你肩上還有傷。我這次不跑,我就在這裡等你。” “等我。” 抬手在他眼前晃一晃,我打了個響指,“回魂啦。” “別鬧哦,來福。” 交朋友,確實挺難的。 “這次我念對了。” “檢查有沒有磨傷。” “我怕痛,穿了好幾雙襪子,這樣就不會被腳鐐磨破皮。手上也一樣,沒有磨損,現在能放開我了吧。動手動腳成何體統!” “這個,送你。” 才注意桌上的錦盒,他拿過打開,上好的柔軟錦緞上臥著兩枚精巧的紅、藍水晶鐲,通透的水晶裡隱隱有流動的光芒,互相輝映著顯出幾分華貴之氣。 “怎麽突然送我這個?難道是因為我先前說狗牌的事?” “不是。” “這對鐲子應該不便宜吧?” “取鳳凰血製作而成的鳳凰環,佩戴的雙方可以靠著手環感應彼此。” “……你不要說你昨天去殺鳳凰了。” “鳳凰已失蹤三百年,世間能找到的是凝聚了鳳凰血的晶石和曾經的巢穴。” 一點就通的我馬上說道:“所以你是去拿晶石製作了手環?” “我讓黎一幫忙找晶石下落,去打造手環。” “目的是?” 楚應予抓起我一隻右手,他經常拿捏我爪子,早就知道多大適合我,取出盒子裡的紅色水晶鐲,非常流暢地套了進來。 就像昨天他給來福套上狗牌一樣自然。 他自己沒戴,卻將另一枚藍色的揣懷裡去了,看來是想和我一人一枚。 我無語了片刻,“如果我沒理解錯的話,這鳳凰水晶手環應該是夫妻或者相好戴的吧。” “朋友也可以。” “……” 我打不過你,你說可以就可以,他應該是對浪漫過敏的。人生第一次收到情侶樣的物品,居然是在這種情況下。 撥弄著手上的手環,我發現靠近楚應予了,手環會越來越亮,離得遠了就會黯淡無光。樂此不彼地玩了好幾回,他看著我在他身邊團團轉,終於忍不住,一把拉過我,揉我腦袋。 被他弄亂頭髮,我掙扎著退開幾步,舉起手上的手環,“你該不會是用這個來監視我的吧。” “嗯,你跑了,也更好找。” “說到底就是不相信我。” “是的。” “……” 過於謹慎了,我豎起手指發誓:“我一定會給足你信任感的,要是沒做到,我就……” 某人雙手抱胸,耐心等待我的後半句。 “我就胖五十斤!這對於一個舞蹈生來說是毒誓!” 沉默了幾十秒,楚應予一把撈起窩裡的來福,說道:“出發。” 離開這個城鎮,又是披星戴月地趕路,這次甚至都沒在路過的鎮上留宿。 兩天后,我們到達了桃花村。 果然是青山綠水好風光,這裡的空氣都好像更滋潤人,來福很喜歡這裡,一放下來就繞著田埂邊的水牛汪汪叫。 過往的行人友善地笑笑,並沒有因為村裡出現陌生的面孔就戒備懷疑,甚至可以說是習以為常。 楚應予在這裡很快就置辦了宅院,稍微偏遠一點的房舍,後面有荒地,前面有籬笆圍起的小院,院中有一顆參天大樹,特別適合做兩個秋千。 原來這個村子在六十多年前還是鬧鬼的聖地,但是不叫桃花村,叫猛鬼溝,這差別太大了! 當年苦樂佛仇愁路過此地,拉著孤勇者老伯也在這住了數月,兩人是在這琢磨武學內功,想要突破,正好這地凶惡艱險,無人打擾。 當時的藥王還是個年輕仔,因為治好了魔教的人,就被人追殺到來這裡避世。 仇愁與孤勇者老伯救了藥王,後來收的人越來越多,三人把這變成了一個收留各種流民和走投無路江湖客的世外桃源。 於是改名桃花村。 就算如今三位大佬走的走歸隱的歸隱死的死,這個村子還是好好地留存下來了,甚至在武林中有了不成文的規矩。 不能在此村中動武尋仇,否則這臥虎藏龍的桃花村就會是你的噩夢。 這麽一想,真是個好地方,仿佛是魔法世界裡的禁魔區域。 “我想要這裡修兩個秋千!”拿著圖紙給修理板凳的楚應予看,我指著門外的大樹。 因為白天和左鄰右舍討來了不需要的毀壞的家具,稍微修一修就能用,等到下次趕集就可以再添置別的東西,這會兒他正在努力地乾活。 我也不是沒事乾,家裡都打掃乾淨了,還把前後院都收拾了一遍。 木工小哥直言道:“那棵樹砍了。” “為什麽!” “礙眼,視野不好,容易藏人。” “反過來說,也可以藏你,留著吧,這麽大棵樹,都有百年了!把來福的狗窩搭在附近,可以遮風擋雨的!” “……” 把來福一起叫過來對著楚應予擺出可憐巴巴的眼神,我淒淒慘慘地說:“你想想,一棵樹長這麽大多不容易,上面一定還有很多鳥窩,是大家的家啊!” “真的用處多多嘛,春天能夠觀賞擋風,夏天可以乘涼,秋天的落葉可以烤地瓜,冬天掉下來的枯枝還能當柴燒!” “萬一你活不到四季輪替。” “……” 大壞蛋一句話絕殺,我表情都凝固了,看到我這一秒地獄的痛苦樣子,他的嘴角微微翹了起來。 “楚應予你是不是在笑我。” “是。” “……嘲笑朋友,不應該!” “使喚朋友,也不該。” “我不是使喚你,我哪裡敢,這是求你,求你啦!” “求我,應該怎麽做。” 說著,他的眼神轉到了來福身上,非常懂的來福打滾露出肚皮,尾巴晃得飛快。 我:“……”不至於,真的。 楚應予:“誠意。” “我和來福肯定不一樣,又把我當小白!我不會露出肚皮的!” “哦。”“但我能答應你三件事,力所能及的!” “露出肚皮,讓我摸,汪一聲。” “……” 你還真是一點都不客氣? 最後各退一步,我讓楚應予平舉手掌,無可奈何又萬般小心地將下巴輕輕搭在了他掌心。 少年的手沒有往常那樣乾淨,因為做了木工的活兒,沾著些許灰塵木屑。下巴枕上去,能感覺到手繭的粗糙與厚度。 這是經常使用兵器磨出來的。 如果不當聞風喪當的殺手,楚應予也許能成為一代大俠、劍客、某某門派的首席?平凡一點,當個鏢師、廚師、木匠甚至是帳房夥計、店小二? 我抬眸望著他,小聲說道:“這個用手托下巴的動作當時在我那個地方,還挺流行的,有點狗狗的意思吧,總之朋友間各退一步,好不好呀?” “你不僅僅是八重宮第一殺手,洗衣做飯劈柴做家務樣樣精通,簡直上得廳堂下得廚房。留下那棵樹,做兩個秋千,做個狗窩,對你來說小菜一碟對不對!” “阿楚最棒啦!你是我在這裡最好的朋友!” 說完,我揚起一個憨憨討好的笑容。 忽的,墊著下巴的手掌掂量了一下,我的腦袋也抖了抖,楚應予一瞬不瞬地將我望著,俯身湊過來。 少年柔順的長發滑過肩側垂落,像極了清冷的畫中美人,在這無限地靠近中,我瞥見手環發出閃爍的光芒。 靠太近了吧…… 我以為他會像以前任何一次那樣,錯開我的臉,但這次他沒有虛晃一槍。 沒有要和我說悄悄話,也不是要抱我,更不是靠在我肩頭。 楚應予在我唇上輕快地吻下,甚至貼著唇角,在臉頰上小小地咬了一口。 我炸了。 這一下不亞於在我天靈蓋上來一掌,後背整個雞皮疙瘩都湧起,我甚至在這一刻呼吸都停住。 瞪圓了眼睛瞧著近在咫尺的這張臉,張嘴了半天,一個字沒說出來,臉上的溫度節節攀升。 朋友你在做什麽?小狗磨牙期? 不行了,我心跳好快,要從嗓子眼裡蹦出來了,他還沒表態,我都要像燒水壺一樣開了。 後知後覺地推開他,捧著自己的臉,我故作嚴厲地呵斥著。 “你在做什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