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作為比女人更高一等的生物,無論是智慧、體力還是地位,都更勝女人一籌,所以必須承擔起保護女人的職責,無論如何也不能詆毀女性。 男人們從來沒有見過會做生意的女人,因此也沒有想到,一向對他們有利的社會規則,竟會成為刺向他們的利刃。 等她將勝訴的證明,刊登在報紙上,再結合之前想好的種種噱頭,鬼屋的關注度不可能不高。 這時,薄莉忽然發現,自己為什麽會對埃裡克有好感了。 他危險、沉默、冷漠,仿佛未經馴化的野獸一樣充滿攻擊性,想法和行為都不可預測。 他身上的男性氣息是如此強烈,一舉一動都帶著不容忽視的荷爾蒙。 但因為他被人們驅逐和排斥,從未接受過世俗教育,所以身上也沒有大多數男性的劣根性。 不管她做什麽,他都沒有想過用所謂的社會準則約束她。 他自認為是怪胎,從不視自己為人類,實際上卻是她從現代到十九世紀,見過的最正常的男性。 第41章 跟西奧多的誤會解除後, 薄莉發現,他是一位不錯的保鏢。 之前都是索恩陪她出行——索恩年紀小,身材瘦弱, 又戴著頭套,很容易招來人們異樣的眼光, 但西奧多不一樣。 西奧多眉弓高,鼻子大,下顎寬,長相原始而野性,配上兩米四的身高, 坐在駕駛座上,街坊鄰居別說看她了,連講閑話的嗡嗡聲都低了許多。 一個小時前,薄莉問記者, 能不能給她介紹一位律師——知名學府出身,但搞砸過幾個案子, 現在急需一場官司證明自己的那種。 記者一臉震驚:“你怎麽知道我認識這樣一個人?” 薄莉聳聳肩:“我只是隨口一問。” 在記者的指引下,薄莉提著裙擺,走進一家律師事務所。 辦公室狹窄而窒悶, 顯得雜亂無章。 薄莉走進去時, 差點踢到一個白瓷杯子——杯底黏著褐色的咖啡殘渣,已經長出了白色的霉花。 這時,辦公桌聳動了一下, 嚇了薄莉一跳。 一個男人從桌底爬出來, 渾身酒氣地接待了她:“啊, 一位女士——稀客!請問需要我做什麽呢?” 男人相貌端正,身穿紅絲綢內襯的西裝, 之前應該是一位體面的紳士,現在看上去卻更像馬戲團的演員。 薄莉說:“鮑勃說你是一位非常優秀的律師。” 鮑勃是記者的名字。 “啊,鮑勃,沒想到那小子還會給我介紹生意!”男人說,“姑且可以這麽說吧。但必須告訴你的是,我打輸過好幾場官司。” “我知道。” “唔,我開始好奇起來了。”男人抽出椅子,坐下來,“那我們進入正題吧——女士,你找我有什麽事呢,對長輩的遺囑有疑問,還是某個無賴欠了你的錢?” “不是。”薄莉回答。 “我知道了!”男人一邊說,一邊在抽屜裡翻找香煙,“你想讓我幫忙起草合同?是什麽樣的合同呢?” “都不是,”薄莉也坐了下來,“我找你,是想讓你幫我起訴三位紳士。” 男人找香煙的動作停下了,臉上玩世不恭的表情也消失了。 他仔細打量薄莉片刻,站起身,理了理歪斜的領帶,又在褲子上擦了擦手掌,朝薄莉伸出一隻手: “原來你就是城裡近來議論紛紛的克萊蒙小姐,幸會。” 男人叫裡弗斯,新奧爾良人,曾在紐約一家知名律所當律師,後來因為打輸了幾場官司,被迫離開紐約,回到家鄉。 本想在新奧爾良重振旗鼓,誰知這裡根本沒有需要律師的地方,人們最多找他立個遺囑,要不就是花草樹木長到別家院子裡這樣的小事。 當地人都極好面子,不會輕易討債,更不會雇律師討債,所以裡弗斯回到新奧爾良後,盡管表面上還是光鮮亮麗的律師,實際上已跟無業遊民無異。 裡弗斯早就在報紙上看到薄莉跟那三位紳士的爭吵,但是從來沒有想過薄莉會起訴那三位紳士。 ——女人跟男人在報紙上吵架已是驚世駭俗,怎麽可能起訴男人? 誰能想到,薄莉就是這樣一位獨行特立的女子,不僅跟三位紳士吵架,還要起訴他們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 裡弗斯經手過許多案件,一眼看出這是必勝的官司。 美國的法律體系起源於英國的普通法,法官主要依據歷史判例和社會風俗進行判決。 女人因名譽權而起訴男人,簡直聞所未聞,更不用說歷史判例了,那麽主要依據的就是社會風俗。 薄莉的確有違背社會風俗的地方——穿褲子,剪短發,做生意。 但這些並不是紳士在背後議論她,甚至在報紙上公開侮辱她的理由。 更何況,新奧爾良位於美國南方,最出名的就是騎士精神。 而騎士精神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男性必須尊重婦女。 若婦女遭遇騷擾或誹謗,男性則有義務挺身而出,見義勇為。 米特、萊特和戴維斯,作為本地的知名紳士,居然在報紙上公開批評薄莉的行為。 被薄莉指出他們的言論不符南方騎士精神後,居然毫無悔改,繼續誹謗。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