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男友真神秘

她与他初遇,毁了她一半的三观,要不是她定力够好,另一半估计也要腾飞。他要吃香烟、不懂鱼香肉丝里为什么没有鱼、看到古装片就毁电视、还把她家地板一拳打出个大洞……他到底是谁?帅得一塌糊涂还懂多国语言?他看着对什么都不关心,却对她暖得要命!他到底是谁?“想想办法”就弄倒一个上市集团,还口口声声说他是“普通人”!他到底是谁?帮她打流氓、帮她平校园霸凌,还帮她追学生会长……他!到!底!是!谁!为什么会一点点,偷走她的心还面不改色?

作家 容菡 分類 出版小说 | 72萬字 | 331章
第96章 打劫始末
墨白用英语告诉业火,需要他的队伍长期在这个国家做事,所以他和队员必须学这个国家的语言,这样才能使作战时的判断更敏锐。
就像他从小就要通晓匈奴语和汉语一样。
业火颔首答应。
接着,业火用英语大体汇报了这次事件的始末。
翻译成中文是这样的:
“我们从新宿街一个叫‘Cocktail Glass’的酒吧门口开始跟随保护小姐。小姐步行大概一公里,搭乘地铁。我们有五个人跟着小姐进入车厢,分别在四个方位、和近身保护,其余人员散在附近车厢。小姐下车后,我们掩在她的四周,随她进入一个小巷。
“歹徒一共有六个人。
“而据我们观察,只有一个认识小姐,他充当另外五人的向导。
“可是,奇怪的是,当他发现小姐进入巷子的时候,不等其他人行动,他就一个人冲过去了,另外五人见状立即跟过去了四个,还有一个头目模样的人躲到了更远的地方观察。领路歹徒率先捂住小姐的嘴,然后抽了刀。跟过去的四个人被我们及时控制,另一个近身小姐的,在他抽刀的时候,也被我们打晕带走了。为了防止小姐受到惊吓,我们没有让小姐看到歹徒的踪影。”
这更吓人好吗?
童小乔现在还在被子里发抖呢!
墨白问李昼,抓的人在哪。
李昼带着墨白穿过一条走廊,其余三人不远不近地跟在后方,一行人来到一个类似于保安室的房间。
五个人被麻绳绑着,靠着墙坐在地上。
不得不说,大和人打绳结真是一把好手,墨白自认为绑不出这种美感,感觉➕架上一台Camera,都可以拍片了。
墨白眸光淡淡地从这五个人的面上扫过去,侧头对李昼说:“只抓了五个,不是说有六个吗?”
李昼“嘶”了一声,颇为难地解释道:“对不起啊小少爷,业火他们好像不太懂规矩,他们说最后那个躲起来的人,不在危险范围内,他们的工作是保护小姐安全,不是抓人的。我回头会教育……”
“不。”墨白打断李昼,说,“这样很好。”
业火这队人算是墨白在现世看到的最懂规矩的人,典型的军人作风。职责范围内做到极致,职责范围外,没有命令绝不动手。
墨白对这队保镖满意极了。
再回头看这五个人,其中一个引起了墨白的注意。
“这个,是不是在哪见过?”许是光线太暗,墨白一时没认出来。
他思考了几秒,猛然想了起来。
他在这个人面前蹲下身子,摘掉封在这人嘴上的胶带。还没等他说话,这人就尖叫起来:“饶命啊,饶命啊,我就是个带路的啊!不关我的事啊!”
“你不是黄头发吗?”墨白拿出一根烟,划了根火柴点上,吐口烟,不紧不慢地说,“现在染得跟火烧云似的,我差点没认出来。”
没错,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当初在平民路便利店对童小乔“劫色”那伙人的“黄毛”。那次,墨白把其余几个全都打断了肋骨,只有这个蹲在树下吓尿了,墨白没看到他。
也正是因为这样,在其他同伙还在卧床养伤的时候,他还能在外面晃悠,还有机会给人带路。
李昼给墨白搬了把椅子,墨白大刺刺地坐着,用下巴点了点这个“火烧云”,说:“说说吧,怎么回事?就你这胆量,我不相信你是找她寻仇的。”
这人开始絮絮叨叨、语无伦次地说,从第一次在平民路对童小乔“劫色”那天开始说起。
他们一共七个人,本来是高中毕业、大学考不上的无业青年,每天跟家里要点零花钱,就聚在一起打牌喝酒、游手好闲。
有一天,他们为首的“大哥”——就是穿白色无袖衫的那个,对他们说,有一票大的,要不要干,事成之后,每人能分到三万块。
三万块,对于他们这些游离于社会底层的小青年来说不是小数目,几个人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问大哥是什么买卖,危险不,犯法不。
大哥说,危险倒不危险,就是可能会犯点小规矩。
那次“任务”是让一个女孩遭到轮.奸,但不能伤她性命。
听到这里,墨白不自觉地握紧拳头,指节发出清脆的声响,在这幢阴森黑暗、渺无人烟的烂尾楼里,显得格外的恐怖。
“火烧云”见识过墨白的厉害,此时见墨白眸中精芒陡盛,他颤抖得像晚秋树枝上最后一片枯叶。
起初几天,那女孩总是有人送回家,他们没机会下手。大哥和雇主反应了一下情况之后,没几天,那辆车就不来了,女孩落单了。
墨白想,那大概就是童小乔在篮球课上,被公然说她让人包养,她开始疏远赵越那些日子了。
果然和赵越说得一模一样,那次就是有意离间。
接着,便到了行动那天,他们七个人在巷子附近蹲守,等待童小乔放学回家。
那时,恰巧有这个“火烧云”和另一位在超市买东西。
他们的大哥在外面看到童小乔进超市,就发信息给里面的两人,要做成偶遇劫色的样子,这样不容易被怀疑是有人指使。
接下来发生的事,墨白就都知道了。
墨白问雇主是谁,基本没有任何难度就得到了答案,像“火烧云”这种一点钱就能收买的社会小流氓,欺软怕硬,压根没有义气可言。
“我们不知道雇主的名字,大哥称他们为大少爷、大小姐。”他说,“但我认得大小姐的车,她比较讲排场,见我们那次是开车来的,是一辆牌照为1584的红色法拉利跑车。”
嗯,那是童琳的车。
那么“大少爷”必定是杜也了。
接下来过了许久,墨白都没有讲话。
之前接到李昼的电话,听说会忍术的保镖在保护童小乔的时候,捉了几个小流氓。捉的时候,用了飞檐走壁的招数,跟电影里的瞬移似的,一眨眼就能不见,墨白还觉得好笑。
可是现在,他笑不出来了。
那天,如果他再晚回去几分钟,后果他都不敢设想。
杜也、童琳。
他在心中反复念着这两个名字。
他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此时表情的狠绝和冷酷是多么骇人,就连李昼都有一种心惊胆寒的感觉。
印象中的小少爷,就算再怎么生气,也不会露出这样令人屏息的残忍表情。
而此时,李昼觉得他就像是一个嗜血的恶魔,随时可以要人的性命,甚至能够毫不在意地从尸体上迈开、走掉。
李昼有强烈的感觉,主使这场阴谋的人,下场肯定会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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