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才还在腹诽,这个小姑娘穿得情趣看着美味,做起来却这么生涩,他没想到她竟然是初次。顾正则甚至有一瞬间是愧怍的。这一瞬间之前是生气和解气,因为顾蔻把他的名片撕了丢掉,最后却还是得向他低头。顾正则不是不享受她的身体,但依旧只想冷笑而已。但是愧意这要命的东西稍微涨了一下潮,那些感觉霎时烟消云散,他骂了自己一句“混蛋”,因为他以为顾蔻是个玩咖,但顾蔻没有如他的意。他是个冷血无情的生意人,竟然在一个不识相的小演员这里莫名其妙地生出了人情味。他出去抽烟,顾蔻在卫生间里磨了很久才出来,眼睛已经肿了。顾正则见她手足无措,给她找了点事干:“倒杯水。”顾蔻端过水来,手指扣着玻璃杯,又让他想起那片氤氲的镜子。顾正则没接水杯,反而握着她的手腕扯过来,信手揉了一把后脑勺,把人轻轻揽在怀里,“行了。”他这辈子都没有安慰人的经验,只会越说越糟。“行了”在他这里是最高程度的让步娇惯,在顾蔻那里就是烦躁和不满,她本来就委屈又害怕,又疼得要命,腿都在抖,好不容易止住的眼泪一下子又掉了下来。顾正则记得她想挣扎,但他不放手,她只好困在自己怀里,默不作声。他起初不知道她哭是什么意思,后来觉得也无所谓是什么意思,反正亏欠感已经烙在皮肉上,逼着他一下下拍她的背,“还难受?去医院看看?”顾蔻当时吓得声音都变了,猛然抬起头来,“……不要!”她一着急,这声“不要”就说得心虚并且惊慌,语气活像小孩跟大人说不要去补习班,暧昧纭纭的气氛一扫而空,顾正则啼笑皆非。他跟顾蔻足足差了十岁,其实顾蔻说什么做什么他都觉得好笑。顾蔻又笨又小,顾正则觉得她充其量只是个被迫早熟的孩子,哪怕这个孩子一开始就是来算计他的,可是孩子再坏也坏得有限,何况他自己得到的更多,漂亮的肉体、温软的陪伴,以及她费尽心思的迎合,其实他自认没什么东西能向这个孩子偿还。但顾蔻的算计浅尝辄止得让人咂舌,真的除了弟弟的事情之外什么都没要他帮忙。他的钱不是什么好东西,然而他也只有这些,只能像个别无长物的农夫一样把自己谷仓里的东西都分给她。但顾正则每次想给她点什么的时候,顾蔻都像看见了原子弹似的避之无不及。她真的把“金主”两个字扣在他头上,然后致力于伺候好他,把顾正则和自己分得泾渭分明。顾正则起初不解,后来愠怒,再后来想通了,那是因为顾蔻想活得尽量干净,比他认识的任何人都想。他在污泥里泡了半段快意人生,把枪弹拳脚玩得烂熟于胸,小小年纪绝顶矜傲,自以为这辈子无人可以让他低头。那年他十六岁,父亲临终时叫他到床边,“别走这条路,回不了头。”男人的腹部开了一个大洞,汩汩地流着血。在黑暗中看不清,但腥咸的血气无从遮挡,扑着他的脸汹涌翻滚。他攥紧拳头,说:“好。放心。”不走那条路没有那么容易,没有人可以直着腰杆穿越瘴气环生的丛林。他把家族生意一支支洗白,在康庄大道上把阴谋计策用尽,每天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都能找出比前一天多一丝的阴郁,然后又闻到那股挥之不去的血腥味。他似乎只是以另一种方式泡在烂泥里而已。盛予明说:“别想伯父那些哄小孩的话了,他又没试过,其实怎么走都是四处碰壁,干嘛去自找麻烦?你不用钻牛角尖,没人能坚持。”他没有反驳,点点头,心底却泛上另一个念头,他有一丝愉悦地想:顾蔻可以。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容顾蔻在他眼皮底下把自己的小城池建造得固若金汤。他只认识这么一个想过干净日子想得头破血流的成年人。蓬勃、坚韧、撞破南墙也春风吹又生,这些东西在纸上是教条矫情,一旦沾上了顾蔻,在他眼里就近乎是审美性质的。顾蔻是他的一颗糖。但顾正则前脚去了南非,顾蔻后脚就出了新闻。起初他信了顾蔻和林闻飞之间的事,面上不以为然,心里大为光火,直到留在国内的助理告诉他那天晚上张繁宇也在。张繁宇从小就心狠手辣,她会做这样的事是意料之中,只不过要比心狠手辣,顾正则也不是善茬,听说她回国,他一早布好了局等着她跳,没想到她一场车祸没得逞,之后就没再白花力气去撬顾氏的墙角,索性一把火烧了他的后院。即便如此,他也准备好了一个挡枪的。但不知为什么,张繁宇径直绕过了杜扬,直接找上了没几个人知道内情的顾蔻。他向来最忌讳让人知道自己在乎顾蔻。刘助理想了半天,突然说:“顾总,其实我想……会不会是因为那天码头的事?”车祸那天晚上,顾正则正在包扎,中途接了个电话,突然起身把刘助理踢醒,“去,替我找个人,放到码头。”顾正则有好几年没动过这样的手段,虽然神情淡淡的,但刘助理吓出了一身冷汗,后来才想明白为什么要把人带去码头关着,因为顾正则怕自己忍不住动手。总之还是露了破绽。千防万算,还是把她亮出去了。顾正则的目光发烫,病床上的顾蔻被他盯得恍惚醒来了几秒,微微睁了一下困倦的眼睛,不知道有没有认出他。等他走过去,顾蔻已经又睡着了。她的呼吸缓慢匀长,顾正则低头看了她好一会,最后索性躺下。病床狭小,她怕冷,而他身上满是初冬的寒气。顾蔻在睡梦中皱着眉头往后躲了一下,眼看就要掉下去,顾正则伸手揽住她的腰。腰间传来的力道妥帖熟悉,顾蔻没有挣扎,任由他按着自己那只插着针管的手,顺便把被子角掖回去。半清醒半糊涂的意识在躯壳里摇摇晃晃,最终也没能落在大脑皮层。高热把她烧成了一只不会思考的草履虫,只有身体记得这个人的手臂是坚硬安全的。这个人是顾正则。她气自己不够幸运,更气他不是磊落君子,气得大着胆子说“我要跟你分手”,可是转天又得给他打电话,就像一棵寄生草。按道理来说是很丢脸的,但听到他的声音,她还是压不住思念。在顾正则面前,她该丢的不该丢的脸都早已经全丢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