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瞳宅女奇梦记

她是一个倒霉的双失女青年,像卖猪崽儿一样“卖”了自己的男友,代价是二十万,不低了,这年头没几个值钱的男人。接着,她遇见了一个乌黑长发的男子,和名叫“棉花糖”的绿眼猫咪,接着,她变成了一个半人半猫的绿眼怪物,还中了一个“四千元”的大奖,接着,就是绿瞳宅女的十九个奇异诡谲的梦境……所有梦想的滋味,都可以在梦境中一一品尝。

作家 李伊 分類 出版小说 | 40萬字 | 29章
第十五梦
之不如归去
边看着她娇俏的脸在我左边微笑或说话,我便暗暗的提醒着自己。
说是说了,聊也聊了,可我不提自己最深处的秘密,比如说解梦店的事情,棉花糖,还有——成峰。
她却比我想象中的单纯不少,一开口就说:“我是来自一个单亲家庭,爸妈离婚了。”然后无所谓的嘬一口饮料,那橘红色的汽水被她吸了起来了,又降了下去,就像在说一件别人的事情。
“为什么呢?感情不和?”我也不避忌。
“怎么说呢?应该是理念不合。”
她嘲讽的笑笑,露出一个无法琢磨的表情。
“理念?”
“是的,我妈是个敏感的小女人,希望自己可以拥有一个每天准时下班回家的老公,可我老爸却是个长途运输司机,经常要在外面工作。时间长了,我妈就受不了了,闹来闹去的希望他可以换个工作,我爸也不是没有尝试过,但他擅长的只有这一种事情,换了别的,他做不来,不到两天,又不得不干回老本行。终于,就这么好说好散了。”
她的眼神第一次深邃的让人无法看穿,那不再是一池清水,而像是深不见底的黑潭。
我不语,因为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感觉她虽然表面上无所谓,可内心并不快乐。
她微笑着,眼里有彩虹般的光彩,又似有晶莹的泪花在闪烁:“然后,我被判给我爸爸,虽然他经常要在外面工作,可每次回来都总会第一时间来看我,我所有喜欢的CD碟,DVD碟,都是他在休息的时候给我买来的。他是我们家最支持我梦想的人了。”
也就在这一瞬间,我忽然为自己之前小心翼翼的防备着她的心感到羞愧,她的确是个水晶心肝的人儿,而且还有这么让人心疼的家庭背景……
也不是说我完全卸下防备,只是说,我面对她,开始敢于放松起来。
“加油,你一定会成为最亮的星星,会是你爸爸的骄傲!”我给她打气,就像给我自己一样。
我不像她一样从小都有很大的心愿,也没有高学历,没有任何的背景,除了抓住王胖子给我这唯一的机会之外,我别无出人头地的更好出路,更何况,这条路越走,人会变得更漂亮,更仪态万分,更财源广进,我需要这一切来证明自己的能力。
她显然不会了解这些,而是重重的点点头:“所以,如果我们一起合作,不管谁先红了,一定要提携另外那一个,一定要做大明星!”
“好的,我一定会。”
我们的手紧紧相扣,谁也没有料到,这一刻竟是我们成名前最后一次在公众场合吃麦当劳,那一刻,我们两个人的心愿仿佛感动了上苍,一种看不见的星光撒向了我们,往后的星途以无法阻挡的速度往前冲去。
回到家才发现,棉花糖无所事事的等了我好久,已经睡去。看着他那无知的脸,蜷在床上因为均匀的呼吸而一起一伏的身体,我感觉到有种无法言喻的感觉。我的手,轻轻的抚摸着它的下巴,它悠悠醒转过来,绿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喜悦之情,抬起猫爪,就像要我抱他的姿势。我一把将他抱起来,今天不知道会面试多久,怕他不小心搅局,所以就没带他去,而他却一直乖乖的等我回来,丝毫没有怨言。感受到他的小脑袋磨蹭着我的脸,心里竟有点歉意。
以后如果忙起来了,和他形影不离的时间就会越来越少。
谁照顾他吃饭呢?还有洗澡和散步?
坐在狭小的房间里,我回忆着和他一起在这里嬉闹的美好时光,夏日里,我和他一起吃西瓜,边看电视,边舀着小红瓜肉喂给它的快乐日子,好像距离我们一万光年。
我打定主意,以后不管去哪里,我都要带着他,不能再让他一个人孤孤单单的了。不知道是不是从认识成峰开始,我就渐渐冷淡了棉花糖,一个人类可以带给我的喜悦和悲伤的分享,远远大过于一只宠物。
还有,那昏暗的,漂浮着迷迭香的解梦店,以及那个长发的俊逸的店长——阿梁,都好像是极遥远的事情,怎么会让我有仿如隔世的感慨。我叹息着,你快点回来吧,我现在还来得及回头。
手机传来悦耳的铃声,带着振动,它在桌上仿佛在跳舞。
是阿梁吗?
通知我解梦屋终于好了,可以回去上班啦?
“靓靓,是我,我在你家楼下。”原来是成峰。
真的吗?
我慌忙拉开窗帘,我们家的视野极好,正对楼下的大花园,果然,我看到那个帅气的男孩正站在那里。
他正在低着头对手机说话,并未发现我在看他。我看看四周,为什么他现在会出现,附近会不会有人在埋伏着,拿着长镜头照相机,等着捕捉什么头条秘闻?
“你来做什么?”我拉上窗帘,实在是不敢再和他见面了。
他有些吞吞吐吐的说道:“我,我就要回去了,我想临走前再和你见面…”
“这么快就要走了?”虽然我对他没有那种感觉,可是,忽然听到这个消息,还是感觉有些意外。
淡淡的男士香水味道,清雅的就像一泓泉水,如同一枚羽毛轻扫着我的心,一个强有力的臂弯,瞬间将我紧紧的环抱着,耳边,传来他的声音:“亲爱的,对不起,原谅我现在才来。”
他都知道了么?会么?他的语气里那种疼惜是无法欺骗人的,我只感觉到一阵幸福的眩晕,就像一艘宇宙飞船漂浮在太空,手边仿佛可以摸到星星。
头靠在他的耳边,我只感觉到鼻子酸酸的,这种拥抱,竟给我家的感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没有回到那遥远的家。当别人在这座城市里打拼,最坏最糟糕的时候,还有家人支撑的时候,我则是一无所有,我从没有再和他们联系过,我唯一的依靠就是王梓,我把他当自己的男友,哥哥,弟弟,儿子,爸爸,所有的家庭角色都集中在他一个人的身上。如果不是如花把他给带走了,我想我也不会离开他,即使是不再喜欢了,也离不开自己的习惯。
想到这里,我反倒要谢谢如花了。是她的霸道,逼迫我从自己的世界里清醒,让我走出自己固步自封的小宇宙,看到了这世界上的另一面。
如果不是这样,我就不会有认识成峰的一天。
抬起头,我突然想到狗仔队,想到他爸,心下乱糟糟的,立刻说:“走,去我家说吧,这里不太安全。”
这是我搬家过来之后,第一次带男人回家,哦,不对,好像曾经有一次,阿梁把受惊过度的我抬回了家,一直在我床头等我醒过来,他深绿色的眼睛里有关心,有心疼,还有许多复杂的东西。
“你家里真雅致。”进了门后,倒是成峰的惊呼唤醒了我的回忆。
“过奖了,你先坐,想喝什么?”
我听到他的赞扬其实挺开心的,这里比起他奢华的家固然不算什么,但是,我很喜欢,至少置身其中,我便会感觉舒服自在。不像那些豪华又庞大的空间,尽管四周围都是空气,却感觉仿佛无形的约束让人喘不过起来。
“咖啡吧。”
他坐在沙发上,其实那是我的床,棉花糖对他似乎也并无恶意,也许仍然记得他是那个把他拯救出来的人,竟然靠在他身边继续看电视。
我的自动电水壶加热速度特别快,打好水按下电钮,我就抽出厨房的小抽屉,里面有好几包我从网上淘来的越南咖啡。这种咖啡本身就是三合一,奶味还特别重,甚至有点忌廉的香味,咖啡也比雀巢三合一的香一百倍,一喝就上瘾,每次喝完我就继续在网上订,店家服务态度好,速度还快,所以可以喝不断。刚把咖啡粉倒入白瓷杯中,就听到水壶“啪”的一声响,氤氲热气往上飘,冲水,搅拌,大功告成。
“真好喝!”
他大赞,乐得我也捧了一杯坐在沙发上共品。
其实快乐可以很简单,只要一杯一块钱的咖啡,不需要星巴克也可以达到一样的效果。当然,如果身边的人不是他,滋味可能会更好。端着手中的咖啡,静静的,享受着那安宁的,温暖的一分一秒。这感觉,就像在逃避——现实。
“你爸爸他找过我了。”我终于开始展开话题展开,一步步和他交底。
他将咖啡放在桌上,表情严肃:“姜叔叔都告诉我了,我替我父亲向你道歉,他实在是太过分了。”
“唉,算了,他又不是你,不用道歉了。对了,姜叔叔是谁?”我有点反应不过来。
“一个胖胖的保镖,几乎是看着我长大的,小时候我喜欢武术,还缠着爸爸让姜叔叔教我武功。后来我去夏威夷,也是他跟着我一起出去,他比我爸跟我在一起的时间还要多。”
我想起了那个在电梯前将装着棉花糖的手提袋递给我的胖保镖,他曾经在电梯合上的一瞬间,对我鞠了一躬。
“他是不是很疼你,很喜欢你。”
我回味那黑衣胖子的表情,感觉他鞠躬的模样就像在对我表达谢意。
他微笑着点点头,表情里浮动着温柔。
我突然有点明白,为什么他不势力,待人又真诚,可能因为跟他一起的姜叔叔是个光明磊落的男子汉,一个人的启蒙老师是非常重要的,跟好人学好人,跟坏人学坏人。幸亏,他心胸狭隘的父亲,没有毒害这么美好的一颗心灵。
“我……其实来有话和你说的……”他深吸了一口气,脸有点泛红,鼻尖也沁出汗来,一口气说完后便静静的看着我,一时间,竟空气凝结起来,我们似乎听得见对方的心跳声。
他的心意……我当然感觉的到,不然他也不会在这个时候跑到我家。
“其实,从我第一次看见你开始,我便对你很有好感,你整个人就像小鸟一样自由,想去做什么就会不顾一切的去做,不在意别人的想法。刚开始的时候,我就觉得和你一起的时候,我会感觉放松和快乐,我希望可以做你的朋友…”
我点点头不由的笑了,心想,你也这么想只是做朋友就最好了。
可他接下来说的话让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可是,当我在台上被你吻了一下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我心里对你的感觉已经不是普通朋友……”
窗外,月儿仿佛是空灵的银芽儿,尽管小和长,却拥有着穿透一切,向大地洒满雪白的力量,那云彩,无论如何,也遮挡不住月亮的光辉。是的,月亮虽然不像太阳一样,天生就有无穷无尽的能量,也不那么强硬雄霸,泽被苍生,但是,她仍然优雅的出现在每个人的夜晚,她依然有足够的能力,让漆黑的夜也能看到光芒。
我被月色煽动着勇气,不由得说道:“你误会了,我当时只是想表现出我很幸福而已……”
他仍然淡然的微笑着:“我知道的,我没有在意。我只是很简单的,喜欢上了你。”他笑起来的眼神,很像灿烂的阳光照在你的脸上,他是个可以驱走你所有阴暗念头的磊磊君子。这么好的条件,可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啊……
我心一横,赶紧断了自己的幻想,直接说:“可是,我和你是不可能的。”
这么温馨的环境,一男一女独处一室,说的居然是这么扫兴的话,我也不想的。
“我们不要管他怎么样,我们两个人开心就可以了,不是吗?这里我不喜欢,那么多狗仔队,什么事情都被他们给偷听偷看了去,还留下照片。我想赶紧离开这里,就去一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地方。夏威夷,还是马尔代夫?火奴鲁鲁?如果你不喜欢夏威夷,你只管选你喜欢的地方就是……”他眉头紧锁,急切的喋喋不休。
我摇摇头说:“对不起,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而且我还有其他的事情去做……”
他惊讶的回应:“为什么?是因为我爸那些话么?你千万不要理他,他这个人脾气是这样的,只要我自己喜欢就可以了,我会处理的…我听说你说要闯娱乐圈,说要做得比徐莉还强…你真的不需要管他的想法,如果你真的需要什么,我也会尽力支持你的…我妈说希望你和我一起,她说我爸的话不要去管,她会尽全力支持我。”
他有点羞涩,却说的十分爽朗。
他母亲真的是个好女人,想到她那帮我戴上颈链的温柔之手,我就感觉心软了下来。
如果是换了一个女人可能会非常开心吧,比如说前些日子那个叫梁洛施的女孩,还没过门李嘉诚家做儿媳妇,就先生了个男孩,现在开开心心的息影在新加坡带孩子去了。不要名分,不怕未婚先孕,只求自己抓住男人的心就好。
可是,我却非常没有出息的,喜欢上了一个一无所有的怪人……
“不是的,我是为了我自己而已,既然有机会为什么不试一试?对了,我已经拿下了贺岁大片的女主角,马上就要开始拍摄了。”
“贺岁大片?拍摄?”他似乎对这些名词非常陌生。
“哎呀,你连贺岁片都不知道啊,葛优知道吧?《非诚勿扰》知道吗?冯小刚你总知道了吧!”
只见他的头摇的好像拨浪鼓,我也没辙了,这人怎么连这么出名的大片都不知道呀,突然看到一个娱乐杂志摆在茶几中间,露出舒淇戏中角色的一角,赶紧抽出来,指手画脚的和他说了半天,费劲口舌,他才终于理解了我的意思。
——也就是我即将要出演一部与《非诚勿扰》差不多分量的,名导演执导的,类似舒淇重量级的角色,而重点是,我是无名小卒,无名的呀,多厉害!
啊,这话题彻底的被转移了,到现在为止,我也没有说清楚我拒绝他的理由,墙上的小钟已经悄然指向十时许。
我提醒他:“时候不早了,你是不是该回家了?”
他有些失望,就像炽热的一盆火炭,忽然遇上冰雪,直接变冷凝。
送他到楼下,他换了一部车,普普通通的奔驰,不再是那部世界第一贵车。
“我会等你的,好好演,一定要开开心心的。”他临上车前,忽然紧紧的拥抱了我一下,我只呆呆的站在原地,竟然就如同一块木雕,一直到车消失在茫茫黑夜。
我仍旧站在原地,静看着那车离我越来越远,直至最后,仅仅可以看见尾灯犹如两颗亮红色的小荔枝。
我心里一阵悔恨——我怎么刚刚不把事情说清楚啊。
他不会真等我吧。
“喵~”
还没进门,就听到有棉花糖在门内叫唤的声音。他听到我的脚步声,或者感受到我的气息了吗?
怀抱着他,独自坐在家中,我只感觉解梦屋离我的距离仿佛越来越远起来。
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王胖子的电话开始不断的骚扰我,一来是恭喜我终于确定出演女一号,二来,则是召我去事务所,给我看剧本。在经过无数个细心琢磨和背诵台词的日日夜夜之后,我终于迎来了出镜的那一天!因为有了未来贺岁片女主角的身份,公司专门出了个保姆车接送我,我还是仍然穿着细长的牛仔裤和宽松收腰长白T恤,抱着棉花糖的包就跑到片场,一想到要开始拍戏了,我紧张的有点想笑。
果然又在片场与方晓柔重逢,她仍然那一头短发,神采飞扬。
我们俩打了个照面,在这里就只有她是我熟悉的人了,于是便总是结伴同行,也好有个照应。
戏服的时候,这一条粉红色的收腰低胸绸缎长裙,极有女人味,又极有风情,可为了衬托出舞女的好身材,竟然提供给我们的露出双肩与锁骨,但胸口长包到颈子的内衣,还穿了两个水垫子。我们两个相视一眼,有点尴尬的笑了起来。
走进化妆棚,我们两个惊讶的发现,没有爆炸头的假发,也没有漆黑烧炭似的烟熏妆,而是在化妆师的巧手下被雕琢的跟白领丽人似的清爽。
我好奇的问化妆师:“怎么,现在的小姐不化烟熏妆了?”
对方答道:“你们俩一看就是没有去过那种场合的,听说啊,现在的小姐比白领还有气质,赛过张曼玉!”
“哇,这是什么世界呀。”晓柔惊叹。
“现在这社会就这样,遇上向导算是你们的福气了,要知道现在像普通的新人根本没有造型师的。”
造型师继续爆料,我从镜子望过去,只见他混搭一身,脖子上还围着一条暗浅啡交织的带穗方巾,个头不高,头发很短却用发胶将微卷的黑发竖了起来。
“没造型师,那怎么化妆?”
“自己化呗,很多明星刚出道的时候都要自己化妆的,你以为娱乐圈的饭是好混的。”
他冷笑一声,听不出是善意还是讥讽。
正想着呢,才发现镜子里出现的是一个妩媚的,柔美的女人,鹅蛋型的脸,腮红粉嫩闪亮,黑色的眼线使本来就黑亮的眼睛更大更深邃,唇是水红色的,犹如一枚浅红色的半熟樱桃,脸上如同瓷一样白皙,细的连毛孔都看不见。
这还是我吗?
我才发现化妆品能把人的皮肤修饰成这样,实在是了解什么叫做雪肌了,再看看旁边的晓柔,她的短发乌黑油亮,俏丽可爱的衬托着那张完美的巴掌脸,身材火爆的像小S一般。
“没想到你身材这么好!”
我轻轻的捏了捏她的胳膊,不怀好意的笑着。
她羞红了脸,我还是第一次从大大方方的她脸上看到这样娇滴滴的,宛若蔷薇般的小女人表情,心中暗赞一声:太美了。
原本的不安,已经完全被现在打造出来的那个我给赶跑了。镜子里的个女人,美得就像个瓷娃娃,不管从哪一个角度望过去,都是美不胜收的,不怕镜头去挑剔。
走进夜总会的外景,这里已经坐着好几个叼着烟的妖冶女子,形态各异,长短发不一,如同夜幕下绽放的兰花,媚魅过人。
“奇怪,好像没看到王一鸣呀。”其中有个女子嘟囔了一声。
“人家是大牌,不迟到的算大牌吗?”另一个端着酒杯的“男侍应”在旁回应。
向导的脸色也并不好看,难怪这场戏是没有王一鸣出场的。
场景一:
我和方晓柔等一众烟花女子,在夜总会陪客人。
镜头一个个的切换,展示出乌烟瘴气的夜生活。
等灯光,等排位,等摄像师准备,等一切工作准备就绪。
我和晓柔被叫入一个卡座,陪那里的客人聊天。
很简单的几幕场景,可我还是有点小心翼翼,穿了个五厘米的高跟鞋,在这地滑阴暗的地方,总担心会不小心摔一跤,幸好大多数的镜头都是坐着的。
坐下后,我就对着背过的台词一句句的侃。
“哎哟,李大哥,最近生意做得怎么样嘛~好久不来找我们了呀。”我对着演中富豪的临时演员故作亲昵的说着,手里端着装满可乐的高脚杯(假装是红酒),内心则需要想着,死胖子,还不给小费。一边柔情万种,一边是内里假惺惺,只盯着钱包的态度,一副好言相劝,诱导对方干杯的姿态。
“呵呵。”这是临时演员的唯一台词,只见那穿着“高档”的胖子嘿嘿一笑,就算完成他的使命了。
“哎哟,大家照顾一下,这是我刚下海的好姐妹,茵茵。”
方晓柔踩着细碎的步伐,翩翩而至,我依照剧情起身,亲亲热热的挽着她的手,放在对面的空位坐下。
她怯怯的坐着,流露出一副胆小害怕的样子。戏里她饰演的是一位家境贫寒的高中生,继父看她长得漂亮,便逼迫她出来坐台赚钱给他还赌债,而他妈为了讨好继父,竟然也狠下一条心,逼她来到这儿。初来乍道的她刚开始被其他坐台小姐欺负,后来又在我的安慰下一步步从清纯女孩变成风尘女子,其实,除了戏份比我少一点,她的角色照样出彩。
她的脸虽然画着魅惑的妆,可两颗黑亮的大眼睛,犹如闪烁着钻石般的光,一种无奈,心碎,迷茫与挣扎的痛苦和哀愁,在她的双眸中奇迹般的全部展现出来。她一言不发的坐着,不会敬酒,也不会抽烟,有人说到干杯,她则涩涩的端起酒杯,以最笨拙的动作一饮而尽。
天啊,那些肢体语言实在是准确的与戏中人物神似,难怪她说自己一定会是个大明星。
“好!”刚拍完这场戏,导演立刻大声喊停。
他不多说什么,但脸上的微笑,也让我们如释重负。
在化妆室稍作休息的时候,我看了一眼手表,才发现,就这么一点点戏,居然花了快两个小时,可能前期的调整和灯光背景都花了一些时间吧。
“晓柔,你之前是不是演过戏的?”
我轻声问在一旁脱下高跟鞋,光脚丫靠在折叠椅上的她。
“演过呀,小的时候喜欢和洋娃娃一起演戏,有什么白日梦就演什么,自己哭自己笑,蛮好玩的。学校有活动的时候还和同学一起演过话剧,也是闹着玩的,可是我能哭能笑的,放得比较开。”
她开心的说着,露出校花式的青春笑靥,尽管这次她也穿着夜总会的“制服”却清纯可人得多。
“你还参加过什么活动嘛,唱歌呢?”我想着自己,总是那个躲在台下面的观众,从来没表现过什么才艺。
她笑着用手抓抓头发,鼻子笑的皱皱的:“当然,唱歌啦,跳舞啦,都有的。”
“唱首歌来听听嘛~”我忍不住逗她,反正现在也没事。
“好呀。”她倒也不扭捏,张嘴就来。
“多少的往事 已难追忆
多少的恩怨 已随风而逝
两个世界 几许痴迷
几载的离散 欲诉相思
这天上人间 可能再聚
听那杜鹃 在林中轻啼
不如归去 不如归去
啊 不如归去”
以她的年龄,我想,会唱的不是蔡依林就是张靓颖,至少像去参加学校的比赛的人,一本正经的演唱出毫无男女之情的主旋律歌曲。但都不是,这是一首开端低吟浅唱,末梢又高昂悠扬的歌,尤其唱到最后,那一声声“不如归去”,听得我百转千回,心思像是柳絮飞舞,痒痒的,又摸不到边际,那情那意,那难以言喻的暧昧情感,统统沉醉在她穿透力颇强又富有韵味的歌声中。
在我的一生中,从未亲耳听过那么好听的歌声。那声音,宛如黄莺出谷,又如轻灵的风铃被风儿拂过,如甘露洒向人心灵最需要呵护的地方,我不禁听得痴了,只反复的念记着那句话“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我忽然有点心神恍惚,直到一阵掌声,将我叫醒。
站在我们眼前的,竟是那个邋遢的胖编剧,只见他双眼放光,正在起劲的拍手:“好!太好了。”
“谢谢。”方晓柔立刻从座椅上蹦了起来,轻轻的对他一鞠躬,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意,她丰满的胸部立刻曝露无疑,我正想提醒她,她又一转身旋到编剧身边。
“的确唱得不错。”
不知何时,向导也出现在我们身边,从他表情看竟然也有一丝意外。
突然听见有人大吼一声“王一鸣”,一下子导演也不知去向,只剩下编剧还在那里和晓柔絮絮叨叨的说些什么。
“走了!去看王一鸣!”
我完全都不觉得自己是女主角,竟然和旁边的小龙套一样兴奋的不行。
“我和江编剧聊一会,你先去吧。”
她不为所动,一脸谦虚的在聊天。
我可不容错过,记忆中我就远距离的在一次商场活动里见过一个非常小的小明星,如果可以称得上明星的话,像王一鸣这么牛的帅气明星,可是从来没有机会去见的。出于一个八卦女人的本能,我冲的像百米赛跑的选手听到一声枪响,而完全忘记自己是他的戏中对手。
“在哪里?在哪里?”我扒开那些围观的人。
只能说王一鸣太大牌了,一下子连场记都来不及控制局面,就已经被我们这帮人围住,连模样还没有瞧清楚,就突然感觉背后一股力,把我猛力往前一挤,扑通一声,我就撞到一个人的身上。
“哎呀!那个不长眼睛的人乱推!”
那可恶的高跟鞋,我站立不稳,竟感觉半个身体都倚在一个人的怀中,而一股男士香水的清香,正从那黑色的衣服中隐隐透出。一只有力的手,将我轻轻托起,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双含笑的双眼,那沧桑的胡渣,那似笑非笑的嘴角,露出一个玩味的,暧昧的表情。
是他?!
他主演的影片,有痴情的,苦情的,硬朗的,那一脸永远满不在乎的笑容,收放自如的演技,无论演英雄或者痞子,都始终对爱情从一而终的角色,都让所有的女人总在心底,为他留下一个位置。也因此,他是许多街头巷尾的妇女少女心目中最标准最标准的大众情人形象,因为他众多的角色已经符合了普罗大众心中的王子形象。
我竟然倒在他的怀里,心里不由得暗赞一声:哪个龟儿子推得这么准。
虽然我已经有了自己喜欢的人,可是眼前的毕竟是大明星啊大明星,你跌在金城武的怀里会不会激动?会不会?
虚伪的别回答我,不激动的恐怕是同性恋。
那我实在是太正常不过了!
记忆中,他很少有留胡子,莫非是为了这个角色而刻意塑造的形象?我的好奇心竟促使着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了一个非常大胆的举动……我竟然摸向了他的下巴。就像……在动物园看到了一直纯白色的小马,一时兴起,将手伸到它的后脑,抚摸那雪白的鬃毛。
当我触碰到他那坚硬的,根根扎人的胡渣时,他竟然才回神过来,先前暧昧的眼神竟变得尴尬起来……这一来不像他调戏我,倒向我再调戏他了。
“哦,进入状态了,快点开始拍摄!”
向导不知何时已经走到了我们身后,有些欣赏又有些好笑的说。
( o )啊!我才惊悟这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触电般的缩回了手,一边站直后脚跟,急忙从他的怀抱中挣脱出来。
“不好意思,刚刚有人推我,所以……”
“没关系。”
他微微一笑,弹弹被压皱的上衣。
“你就是女主角?新人吧……”
“恩,我是第一次拍戏,什么都不懂,你有怪莫怪,千万别往心里去呀……”我心里其实暗爽的要命,表面还是强忍着笑意表现出一脸内疚的模样,差点要憋出内伤了喂……
这是一场内景,我和他第一次相遇的情节。
我和一帮黑帮的人坐下喝酒,他们提出要出台的要求,我感觉并非善类,便找借口想拒绝……
“哎呀李哥,我真的想去的,但是我今天来那个,不太方便。”
我假装成万分抱歉的模样,期期艾艾的要求。
“妈的,臭婊子,给脸不要脸。”
啪的一声,一记响亮的耳光甩在我脸上,这龙套下手可真狠呐,我还没来得及喊痛,就被人抓住头发,把头往墙上擂,幸好这里的墙铺了一层隔音层,软绵绵的,撞得倒不痛。可是我这么大,有谁在大庭广众之下煽过我一耳光。我从小到大都没有人敢这样打过我,一个人本来就过的很孤独,一直都是自己来保护自己,好不容易喜欢上的一个人又远远的躲开了我,难道老天爷就让我这样一个人孤独到老吗?
想到这里,我不由的眼睛湿润起来。
我真的搞不懂自己为什么要为了和成一帆斗气而选择这种职业,这一次是挨巴掌,至于以后,没准还要有夏天穿冬装、冬天穿夏装,或者从高空跳下的戏。可想想当时试镜的时候,从那么多人之间脱颖而出,有感觉这次机会难得。
忍吧。还是只能靠自己,万一以后真的再也回不去解梦屋,我还能混口饭吃……
所以,当王一鸣饰演的冷血杀手把我从几个黑帮手里解救出来时,我正是一种双眼喷火,紧咬下唇,泪水又在眼眶里打转转的状态。
我看到他的眼神里竟然略过一丝惊讶。
在一次次的对戏中,我仿佛天生就会有不由自主的情感与表情去反应,他暴怒,于是我哑忍中默默地眼角流出一滴泪水,他在失落中寻求安慰的时候,我却会以极度冷静的态度,像母亲一样去庇护他。一个风尘女子,和一个浪迹天涯的危险男人,因为一样的卑微和挣扎,竟然从心灵中搭起了一座桥梁。
我们戏中的感情,就从这次解救中如同荒漠的仙人掌一样,顽强的,不承受任何甘露的滋润,却顽强的生长起来。
我发现凡是我出场的戏,最多拍两次,有许多时候,一次就过,向导面对我也是一直舒展的笑脸,对经常探班的王胖子也表现的很友善。
这场戏拍到中央的时候,晓柔的戏份渐渐重了起来来,先是加了一场在夜总会舞台的独唱。然后,先前剧本中原本没有的情节渐渐多了情节。
她开始越来越多的出场,除了和男主角没有对手戏之外,多了很多自我发挥的机会,在舞台的中央,她穿着我们许多人都没有的特别绚烂的表演服,一声声的低唱着那首歌:
“多少的往事 已难追忆
多少的恩怨 已随风而逝
两个世界 几许痴迷
几载的离散 欲诉相思
这天上人间 可能再聚
听那杜鹃 在林中轻啼
不如归去 不如归去
啊 不如归去”
我们剧组总说,能在自己的城市拍外景很幸运,没事了还能回去休息,假如跑到横店拍戏,就只能整天整夜的在外面吃住。每晚凌晨三点的场外,我和晓柔总会一起拖着疲惫的步伐的去便利店小坐,吃点零食小吃,喝点热咖啡。私底下,我们的关系更加亲密起来。
又是一次散场,我换回了自己平时穿的宽长卫衣,长而窄的牛仔裤,站在更衣室门外等她。我伸了个懒腰,只听见脖子发出咯吱一声,妈呀,才多大年纪,怎么骨头就劳累成这般模样?记得以前看《金枝欲孽》的花絮,说当时那些皇妃们衣着奢华高贵,其实统统都是在夏天进行拍摄的,只感觉有点好笑,不论如何,作为一个观众,电视剧情好看才是我最关注的,至于演员付出什么代价,我才不想去管呢。没想到,自己只是演文戏,不需要棉衣夏穿,可是弄得疲劳不堪,这份职业,可真是个青春饭,年纪大点,恐怕更伤身体。
正想着,哔哔,两声喇叭响,让我不由望了过去。
是王一鸣,他坐在车里对我招手。
他一直都自来自去,我还是第一次在下片后遇到他。看着他那张英俊又富有魅力的脸,我总感觉那是个虚幻的面具,在这张脸的背后,演绎了太多太多的角色,以至于,我总将他和那些角色划线对挂,而分不清,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
正在这时,电话响了,是晓柔。
“宝贝,今天别等我了,还有约会。”
凌晨三点了,还有什么约会?
那个胖胖的姜编剧,正在门口的角落,抽着烟,我们拍戏这么晚,他怎么也跟着,还没走?
“走吧?我送你。”王一鸣招招手,打断了我的疑惑。
“那行,你自己小心点,我先走了。”
我对电话里的晓柔说着,一边拉开了王一鸣的车门。
我的确是很累了,打了个呵欠,假如我也有车的话,恐怕没有谁喜欢在便利店吃点东西,然后再打的回家睡觉,不管有没有狗仔队,我也懒得考虑了,坐上了副驾驶,细细的系好安全带,告诉他我家的大概方位。
窗外,难得的星光满天,月儿半缺不圆的挂在天际,虽然美中不足,但胜在光亮,车开动了,风吹起我的长发。云朵一片片犹如细碎的棉絮,被仙女撕碎了,散满了天空,那深浅不一的墨蓝色,好像夜晚深邃无际的大海。无论这夜色多么的浓,云层丝丝绕绕无边无际,可却总遮盖不住那月之光,以柔克刚,冷冷的覆盖着大地。
不知道那擅入凡间的嫦娥,和那只忠心耿耿的玉兔又过的怎么样呢?碧海青天夜夜心,呆在皎洁的银色月宫当中,年复一年孤独的生活着,没有爱情却又长生不老,那样的悲哀又有几个人能体会?沐浴在月光之下的凡人,尽管各有各的难题,却还算是幸运的,因为高低起伏的人生,攻击和防守才会让生命多姿多彩,一阵清新的晚风吹过,我竟然感觉心中压抑的情绪平和了不少。
“你真的是个很特别的女孩。”他终于打破了寂静。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把头侧过来,他正全神贯注掌握着方向盘的模样,英俊的侧脸被月光镀上了一层银色,相比成峰来说,他更添数分成熟男人的风范。
“很少有女人,能像你这样在我的车上默不作声的。”
没想到他说的话却很好笑,我忍不住笑了起来:“难道有很多女人上过你的车?”
他笑而不语,车渐渐变慢,周围的景色似乎就是我家附近。
“谢谢你了,不用开进去,在这里下就好。”
我解开安全带,忽然,一只手撑在我右边的车玻璃上,一股爽朗的男性幽香靠的我很近。
靠的我这么近,要做什么,除了成峰,好久没有和一个男性有这么近的距离,让我不由心跳如麻。
刚抬起头,我的鼻尖几乎就和他的相碰。
一只手捏住了我的下巴,紧紧的往上板去,让我的嘴唇和他的贴的无法更近。
“放开我,你要干什么呀。”我想扭动头,却发现他的手捏的我的下巴生痛。
“早知道你会这样,打死我都不坐这个便车了。大明星有什么了不起,就一定会让别人都喜欢你吗?讨厌,放开!”
他听到我的话不怒反笑,忽然用嘴唇一下子盖住了我的,这是个像暴风雨一样的吻,绝非成峰和我蜻蜓点水的一触,而是霸道的。就好像深海的八爪鱼牢牢地紧紧的缠绕着猎物,他的口气清新的甚至有薄荷的甜味,久久的吸吮着我的舌尖,这不是让人讨厌的吻,却是让人感觉过分的吻!
我心里升腾着一股怒火,却被他牢牢的压在窗口位置,实在是没有办法挣脱,只能用尽全力,狠狠的咬下他的舌头。
他吃痛,我乘机一把推开他,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甩了他一记耳光。这一下可是用足十分力,只抽的我手都生痛。
他抚着脸,震怒道:“咬了人还扇巴掌,你怎么这么狠!”
我实在太生气了,先前对他的所有好感都荡然无存:“谁让你这样吻我,拍戏也就算了,现在又不是拍戏,你亲我干嘛你!王一鸣就了不起了,大众情人就可以随便亲别人呀!”
“唉,也许是我错了,前一刻还感觉你会是那种女人,现在感觉好像并不是。”
他难受的紧皱眉头,看来我咬得不轻……没想到他会说这句话。
“什么叫那种女人?”我不解的看着他,又拉了两下车门,还是被锁住的。
他的回答让我气死:“第一次见面就扑到我怀里,半夜三更又上我的车,我还以为你……”
“太过分了!什么啊,我那又不是故意的,再说刚刚明明就是你说载我一程,我实在太累了,才上来的,好,算我信错人了,你快点开门放我出去!”
他笑了:“听我讲完吧,刚刚我就已经明白了,你的确是个还没有被这个圈子腐蚀的人。”
他把敞篷天窗打开来,点燃了一支烟,刚刚点燃的香烟被他吸了一口,其余的味道立刻被风吹散。
他对我做了个来一支的手势,我摆摆手:“不必了,我讨厌死烟味了。”
“呵呵,在这个圈子,不抽烟的女人几乎没有了,我倒开始有点喜欢你了。”
“少废话,快点开门放我下去。”我抬头看了看天窗,心想倒是可以从那里爬出去。
他呼出一口烟,忽然对我说:“你能不能就陪我这么聊一聊天?”
我义正言辞的说:“有话快讲,有屁快放,我要回家睡觉,累死了。”
他笑了起来,仿佛眼泪都要笑出来,然后才在我喷火的目光下收敛下来,说道:“那就给我10分钟,我会说得很快……”
我点点头,心想,我真是一念之差,早知道不要上他的车,就屁事也没有了,现在真正的是欲速则不达,弄得我就在自己家楼下都回不了家……一边想,一边他已经开始滔滔不绝的说了起来,第一句话就吸引住了我的注意力,这可是八卦猛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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