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夜狂欢

白鹿饭店面临危机,何去何从,她将痛苦地抉择,于是,在痛苦的当口,矛盾纷呈,冲突迭起,饭店里众多人物演出了一幕幕爱情纠葛、悲欢离合……。

程安想,她没必要发这么大的火,实在没必要发这么大的火。不就是为了搬动一张沙发吗?
那张三人沙发,本来是放在南边窗口下的,今天早上她忽然觉得不顺眼,提出来要搬到北边,靠门的一边。
“这样坐在沙发上可以减少干扰。”她以一种战略家的口气说。
他没有赞同,也没有反对。说实在的,难得有个星期天能安静安静,他一点也不想毫无必要地搬动那些家具。
“你真有修养。”温婉忽然冲他说,“无论在你面前发生什么,你都能不动声色。”
“可实际上什么也没发生。”他辩解说。
“是吗?我说这张沙发应该挪个位置,你没听见吗?”
“这没必要,温婉。”
“我认为有必要。”
“我很疲倦,一点也不想动弹。”
“你老了。”
他没说话,心想:35岁,老了吗?
她眯缝起眼睛盯着他:“老与不老,不在年龄,在于对生活的态度。你在家里总是那么一副疲惫不堪的样子,没有任何事情能引起你的兴趣。你说你喜欢过什么?爱好过什么?有什么特长?什么也没有!我没意思透了!就像跟一具木乃伊在一起生活!”
“我在饭店……”
“别提你的饭店,我讨厌那个地方!抽象点说,那是一口封闭的棺材,一口窒息人的个性的棺材!打你们饭店出来的人,从总经理到服务员,只有一个能耐:那就是让你们的脸上永远保持微笑。见鬼!我可不喜欢这种笑容。我倒希望有愤怒、悲哀、快乐、喧闹!可借在你身上就缺少这些……”
“温婉!”他皱起眉毛叫了一声。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厌倦我了!”她毫不掩饰地说:“你很少下班准时回来,几乎忘记了对女人应该说些什么样的亲热话,夜里一回来总是倒头大睡,睡得像个死人。有好些天夜里我睡不着觉,我心里就想,你大概已经忘记了抚摸我皮肤的时候是什么感觉了吧?那时候我真想用手去狠狠地掐你……”
他觉得心里有点儿烦躁,便想起身去倒杯水喝。站起来的时候,因为动作过猛,衣袖扫着了摆在沙发儿上的一只长颈花瓶,花瓶晃了两晃,终于骨碌碌滚了下来,在水泥地上“砰”地一声砸成几块。
与此同时,他曾试图用手去拦,没有拦住。他几乎本能地意识到,坏事了!她一定以为他发了火,故意把这只花瓶拂在地上。在他们夫妇之间,尽管吵嘴,尽管呕气,却还从来没有砸毁东西的先例。
果然,温婉一下子变得脸色刷自,似乎一时间不知所措。两人都愣愣地站了约摸半分钟以后,她开始慢慢地在屋里走来走去,收拾了几件衣服、日常用的零碎东西、书、她的工作本等等,慢慢地装在一个小提箱里,又一步一步地走到门口,开了门,头也不回地走出去了。
在这期到,他就这么愣愣地站着,心里一个劲地说:不,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但是始终没能说出声来。他想去阻止她,夺下她的东西,再用身子堵在门口,不让她走,不知为什么也没能做到。手和脚像被牢牢地钉在那里一样,就这么眼巴巴地看着她出去了。
我真是发疯了,他想,我怎么可以让她走了呢?他木然地坐在沙发上,觉得心里苦涩得要命。那只砸碎的花瓶还在地上上,蓝滢滢的,发出一种蓝宝石一般美丽的光泽。而梳妆镜前变得空空荡荡。我真是发疯了,他又一次想。
被遗弃后的这个家变得如此安静,以至于他觉得耳朵里空气压力陡然间增大,开始“嗡嗡”地轰击耳膜。他闭上眼睛,又试图用掌心把耳朵捂住。没用“嗡嗡”的声音还是在响,而且不知怎么渐渐夹进了温婉少女时候的欢笑。
“程安!把手举高点!”她又笑又喊。
他尽量将手伸过头顶,把手上的那根橡皮筋绷得直直的。那皮筋的另一头就绑在树上。她眯起眼睛瞄了瞄皮筋的位置,猛地跳起来,伸腿够着了皮筋。于是,细细的皮筋就像粘在她脚上一样,前前后后、左左右右,这只脚换到那只脚,总也不肯离开。“356,357,383941;456,457,484951。”一边跳,嘴里一边有节奏地念着。
那时候,他们还在念小学,两家住在一个小院里。温婉活泼,程安文静,一个像男孩子,一个像女孩子。程安心甘情愿听一个女孩子的指挥。
然而上了中学以后,情况就不一样了。程安渐渐显示了他当班干部的领导才能。他当班长,温婉当文娱委员。他们班在全校文艺会演中获演出一等奖。他永远忘不了温婉在台上扮演的那个美丽热情的维吾尔族小姑娘。有一次上作文课,老师出的作文题目是:“记一个终生难忘的人”,他不加选择地写了温婉。“她的眼睛像两朵热情的火焰,总是不熄地燃烧着。”他这么写道:“不知道是太阳落进了她的眼里,还是从她眼里跳出了太阳?”语文老师在他作文本上批了一句“文理不通”,便报告给班主任。班主任郑重其事地找他谈话,问他为什么不写英雄人物,却着意描写一个女同学的眼睛?他闭紧嘴巴,坚持不作任何回答。‘事情在学校里传出以后,他的班长职务被取消了,而且成了所有女同学鄙视的对象。于是有一天,他在书包里发现了一只扎了红丝带的笔记本,扉页上有温婉写的字:我将永远怀念你。
紧接着,“文革运动”开始。程安全家被赶回老家,种地为生。因为他勤劳、能干,在当了两年生产队长以后被推荐上大学,学的是英语专业。毕业后他分到省旅游局当翻译,不久又被送出国学了一年饭店管理。温婉则始终没有离开省城:中学毕业后,凭着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考入电影厂,给这个厂里生产的所有纪录片担任解说。七八年后又考入电影学院导演进修班,毕业回厂当了导演。可惜的是这个小电影厂一年难得拍一部故事片,她总是没有施展才能的机会。
世界上的事,几分努力,几分巧合。那一年,电影厂为旅游局拍摄一组旅游风光片,用的是英语配音,以便放给前来观光的客人们看。他们俩各自从单位被抽出来,参加了这个拍摄小组。
乍一见面,两人几乎不敢相认。变化最多的是温婉,她那时已经同时具备了一个成熟女人和一个女性艺术家的良好风度。她穿一件米黄色的风衣,衣扣敞开,露出里面嫩黄色绿花羊毛衫,胸脯丰满高耸,看上去结实而有弹性。她的一头黑发油亮,没有烫过,用一根黑色发夹漫不经心地别在耳后,跟她整个的气质十分协调,因而显得极有韵致。她惊喜万分地望着程安,语无伦次地说:“真是的,哦,程安,真是的,我们还能够见面,多少年了,噢,我以为我们再不会碰到啦,老天爷,世界上的事……”
程安微笑着,轻轻说:“你还像小时候那么出色。”
一瞬间温婉幸福无比。童年的回忆是愉快的,而回忆童年更是一桩赏心乐事,温婉想到了当年程安写过的作文和她送给程安的日记本,她觉得安排她进这个摄制组也许是一种天意,是命中注定她要跟童年的伙伴在这里重逢。岁月沧桑,现在程安比从前的那个少先队中队长更加老成和持重了。他一口英语说得多么漂亮!他的头脑那么机敏善断,似乎天生是一个优秀的组织者;还有他那双聪明秀气的眼睛,那是一潭深深的水,会让任何一个注视着它的女人掉进去淹没。
“老天爷,是红帆船把我的王子送来了吗?”温婉睡不着觉。一遍一遍地想。
“看起来就是她了,否则,为什么一见面就感觉异常?”给影片配上英文片头字幕的时候,程安也常常心不在焉地自问。
摄制组的汽车载着他们走东奔西,太阳当午的时候,汽车上所有的人都开始昏昏欲睡,唯有他们扯着说不完的话。往事的回忆是那样愉快和温馨,而分别以后各自的遭遇又充满了戏剧性的色彩,哪有说得完的洲候呢?话题一串一串,就像小姑娘用一根麦管吹出来的肥皂泡,阳光下五彩缤纷,破了一个再来一个……
还有那月光如银的太湖之夜,远远近近一片空旷。但闻湖水拍岸轰然作响。他们在礁石上相对而坐:广袤的宇宙间只有你我存在。静静地坐着,听听那水声就够了,还用得着再说什么吗?此刻人类语言显得多么无力呀,简直无法表述他们想说的万分之一,如若将它们投入这万顷浩荡的太湖水,恐怕一个浪头就会统统卷去。
影片没有拍完,他们就简简单单地宣布结婚了。在摄制组里发了糖,两个人又到扬州翠湖饭馆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以示自己对自己的庆贺。那晚他们睡在招待所的一个单人房间里,双方都实实在在地感到了满足。
世界上如果只有满足而无不满,那就好了,可以解散军队,取消法庭,关闭监狱……唉!
从什么时候,温婉开始对程安不满了呢?记不清了。这种情绪是日积月累、潜移默化、不知不觉中凝聚而成的。说不出起因,也说不出变化。
外事工作最无个性可言,它要的只是共性,是千百个人在外宾面前的同一副面孔。同样,它也绝对限制着个人自由,因为一切都要服从接待工作的安排,这安排又是每分每秒都经过了精确推算的。程安常常不能按时回家。若在一般的家庭,不回家也就算了,在家的照常吃饭,上班,做家务。可是温婉做不到。在这两口之家里不能在饭桌上见不到程安的面,否则家里就太凄清、太阴冷了。温婉把饭菜专心烧好,盖在桌上,等候丈夫归来。凉了,热一热;再凉、再热,一遍一遍,直到肉化成羹,饭变成糊。一天,两天,常常如此。温婉恨恨地想,再不等了,他哪怕一年不回来,就当我守寡了吧!偏偏程安就回来了。摸摸锅冷的;看看碗橱,空的。他什么也不说,动手下一碗而条胡乱吃饱算事。房间里温婉却委屈难忍。如果程安埋怨一声也好,偏偏他一声不响,仿佛家里没有这个妻子,不给他留个饭是早已料到的。于是,温婉一赌气越发对他冷淡,整晚上各人看各人的书,房子里寂静得如无人居住。温婉的心冰凉似水。
电影厂的人,不管怎么说,市内新片试映总要沾沾光,每人分两张票子。一次看一部法国故事片,温婉高高兴兴拿了票子回来。程安却摊摊手说,他得赶着译完一份材料,是为省长出访准备的,电影就不看了。温婉什么也没说,当下就把两张票子撕得粉碎,扔在地上。程安知道扫了她的兴,第二天特地从电影院买来两张票,说要陪温婉去看,“不,谢谢,我不想看了。”温婉淡淡她回答。程安惊讶不解,“为什么?就因为没有在昨天看吗?”“对,就因为昨天没看。今天我不想看了,我也有我的事情。”程安征征地望着她,默然无语。
搞艺术的人就是这么怪。他们的心绪永远纤细如发丝,敏感如导体。你无论如何料不到什么时候把他们得罪了,惹他们恼火了。他们整个就如同一张宣纸,无论在哪儿滴上一滴墨水,那墨迹就会慢慢扩散、渲染、赫然在目。这种气质或许从艺术角度来说非常可贵。然而温婉是他的妻子……
就这样,他们一天一天变得现实而又清醒。他们在一起不会再有幸福了,即便不分手,也只能凑合着吧!程安越来越离不开饭店,而温婉越来越尖刻、越挑剔,越躁动不安。他们似乎都感觉到生活中将要发生点什么,却谁也不愿意挑破。
一切都不是温婉的错,程安想。是他太自私。他把自己的绝大部分精力付给了事业,而忘了妻子的寂寞。有一个美国客人曾经对他说,打从四十岁结婚以后,他和妻子从来没有分离过一天。这个美国客人说这句话的时候,充满温情,充满自豪。当时程安仅仅是出于礼貌地一笑,一点儿没有品味出这句平平常常的话中深厚的内涵。他真是个笨蛋。
我应该马上出去把温婉找回来。事不宜迟!迟了也许就是另外一个样子了。他从沙发上跳起来,冲出门去。
更多章節請下載APP
海鷗小說APP 海量小說 隨時隨地免費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