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青春一场梦

《一场青春一场梦》整部小说用诙谐的语言呈现灰色的格调,描述青春励志的故事。同时反应出21世纪之后,第一批毕业等于失业的大学生,对前途的迷茫和情感的迷失。

作家 刘苏 分類 出版小说 | 10萬字 | 19章
第八章 黎明之前
1.
我一梦醒来,恍如隔世,我真想当成黄粱一梦,却是魂牵梦绕。
我以为很多故事就此过去,或能遗忘,或能放弃,但总是挥之不去,这就是经历,这才是人生。
在大学的两年时光里,在小平房的两年日子里,宛如囫囵吞枣,卡在胃口,上不去下不来,难以倾诉,又难以割舍,总感觉在等待一个机会,有人送给我一杯热水,顺下去,暖心肺,获新生。
直到我浑身上下只剩三十块钱,房租还剩下七天,我买了七袋方便面,准备一天一包。直到吃完第三包的时候,我接到那通至关重要的电话,对方说要三千块钱买我一本书的书稿,而且立马支付。
我当时愣住了,稍微缓过神来,故作老练的问:“要不要先签个合同或者协议。”
对方哈哈一笑说:“没这个必要,你把账号发过来。”
我本是以为是诈骗电话或者是场闹剧,但还是侥幸的认为或者真有奇迹会发生。第二天,钱真的到了账,我对着ATM机先是呆若木鸡,随之而来的是无限喜悦,瞬间感觉生活还是有光的。我一路狂喜不已,像个疯子,疯疯癫癫,痴痴嗔嗔。
随后我在焦急等待新书出版的同时,也在幻想着名利双收的春秋大梦。不过两个月后,我才得知,对方是盗版集团,而且全国发行,着实厉害。我如晴天霹雳,令我体无完肤,心灰意冷,却又无可奈何。我写的书,除了内容是我的,著作人却变成了当红作家。据说署上别人名字之后卖的相当不错,还进入了盗版销量排行榜。盗版团伙开会研究,认为我是福将,功不可没,也大有前途,于是和我深度合作,让我长期提供书稿,一年三本,而且价格提升到每本一万块。
在那个年代,一年三万块钱也算客观,对我来说完全足矣。
为了眼前的苟且,我选择了妥协。
我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写了三本书,既然是盗版,质量我也不想保证,只想完成这种最简单的机械化供需关系,而且我只想多赚些钱。盗版集团也没让我失望,履行了承诺。
有钱了,我便马不停蹄的离开了小平房,我虽然早已适应了这里,但是我又厌恶这里。我怕我会在这里腐朽,在这里糜烂。
我租了一套两室一厅老式公寓,公寓虽老,但家具家电应有尽有,交通也很方便,周边商店、饭馆、KTV、酒吧应有尽有,身处闹市区,但我始终热闹不起来。
有钱了,我去买了一台二手组装电脑,装上网线,足不出户,一览天下。彻底告别了以前在小平房写完东西,还要去网吧打成电子版的狼狈生活。
有钱了,我去剪了个发型,把之前的又厚又乱的长发修正了一下,显得精神一些,也好让镜子里的自己不显得那么颓废。
有钱了,我还报复性的去三流专卖店买了几身看似体面的衣服,因为我已经好久没有穿过新衣服了。
有钱了,我还买了十箱啤酒和十条香烟,摆放在客厅的显眼位置,让我随时都能看见。这是我的精神食粮,我离开不它们。
晚上,我会躺在沙发上找寻舒服的姿势,却总也找不到。我把电视打开,却无心观看,胡乱翻台,最后停留在一个可有可无,不疼不痒的频道上,任由电视自己表演,来证明它的存在,也极力想让冷清的房子变的热闹一些。
我把所有灯都打开,想要极力让房子变得温暖一些。我不喜欢黑暗,我讨厌夜晚,但是也同样讨厌白天。
我喜欢把自己灌醉,我喜欢喝醉之后倒头就睡的感觉,最好是长睡不醒。我经常做梦,梦到宋晓雨,梦到宁磊、常城、李宏飞,梦到不该梦到的人,也梦到一直想梦到的人。我也经常做同一个梦,梦到我一个人在走在森林里,踩着潮湿的草地,往前走,却不知往哪走,最终困在一片草丛中,拼命挣扎。
我连灌了八罐啤酒,始终没有醉意,我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路灯,不时有苍茫而过的路人,路人总归是路人,不会停留。路灯虽有同伴,却有一定距离,让路灯更显得孤单影只。
我以为我搬离小平房,生活有了改善,就会变的开心一些,现在我发现,我只是换了一间宽敞一点的牢房而已。
铁窗依旧牢固,唉声始终长鸣。
前方依旧不是我想要的样子。
有钱了,我便想把之前欠宁磊、常城、李宏飞的钱还给他们。当时跟他们隔绝,我只是单纯的不想让别人看到我的落魄,我只想把我最光鲜的一面留在他们的记忆。我不知道毕业以后,他们在哪,是否已经浪迹天涯还是各自回家,我不确定。
我拿出手机,还是之前宋晓雨给我置换的那款,虽然已经陈旧,但我视如珍宝。我第一个打给了李宏飞,对方挂断,短信回复:“您好,我在开会,请问您是?如果方便,稍后给您回电。”
第二个我打给宁磊,接听后,宁磊说:“你好,请问你是哪位?”
电话那头彬彬有礼,令我猝不及防。
在我记忆中,宁磊跟礼貌完全不搭,尤其是他接听电话总是气急白咧的说俩字“干熊”,所以我误以为打错电话,连声道歉说:“对不起,我可能打错电话了。”
“韩风,是你小子吗?真他妈的是你吗?”宁磊激动不已,咆哮不止。
2.
一个小时后,我和宁磊在肯德基见面。
宁磊毕业之后没有选择回家,而是留在这座城市,他的意思是没有背景,没有关系,回家也是等死,不如就地作死。
我问他为什么没有考公务员。
他的回答跟多数同学的悲哀一样,国考省考都参与了,成了炮灰中的一缕硝烟。
我说:“可以当老师。”
他说:“体育老师倒是可以,但是咱专业不对口。”
确实,中文系的想当体育老师,可能会误人子弟,但是体育老师想当语文老师,更可能是误人子弟。
现在宁磊进了保险公司,跑业务。他的意思是保险公司门槛低,先混个工作经验,顺便再混个低保而已。
时隔两年多之后,我第一次见他,让我感觉判若两人,一身黑色职业西装,打着领带,提着公文包,见面便递名片,他已经不再使用“干熊”的口头禅,显然他已经进入角色,或者是在适应角色。而我始终如一,没有找到该扮演的角色。
宁磊说常城考老家的公务员,笔试第三名,面试倒数第一名,最后落了榜。为此常城心灰意冷,唾骂官场黑暗。宁磊和李宏飞安慰他不是官场黑暗,是他基因太差,形体和颜值丝毫没有竞争力。
李宏飞曾说过他的梦想就是当老师,因为有长假,可以偷偷去给学生补课赚些外快。结果也没如愿,原因不详,估计是太过腼腆,见台下众目睽睽,令他恍惚。不过就算他当上老师也不如如愿,因为教育部已经开始严查利用假期补课赚钱的老师了。
我问宁磊:“他们俩现在在哪?都在干嘛?”
宁磊说跟他一样,在同一家公司跑保险。还说当时是李宏飞第一个去的,一面试就过了。他和常城颇为惊讶,一直认为李宏飞都能通过,说明保险公司对人才没有要求,只对人数有要求,所以也跟着去充数。
虽然同为保险业务员,但目的截然不同,常城认为跑保险能挣大钱,好弥补他形体的不足,来提升在挑选姑娘时候的竞争力。而李宏飞则是想改变腼腆的特质,让自己脸皮厚一些。李宏飞也多次跟宁磊感叹,还是做流氓好,起码口若悬河,能说会道。
宁磊还说:“李宏飞特别想你,他说如果能跟你多待两年,或许他也能混成半个流氓。”
宁磊一再追问我这两年多都干了什么,也埋怨我不该不告而别,还说我特别不够意思。
我难以启齿,一笑而过。
让他更加扑朔迷迷。
宁磊问我为什么再三要求只跟他一人单独见面?很是奇怪。
我还是一笑了之。其实我渴望见到朋友,渴望跟他们喝场大酒,但是我又惧怕见到他们,我怕他们逼问我这两年到底干了什么,我始终无法抵御心中的痛处。
我将事先准备好的欠款交给了宁磊,这是我今天见宁磊的最主要的目的,并让他转交给常城和李宏飞。
宁磊问我为什么不亲自转交。
我笑着说:“我是想让你从中吃些回扣,这你都不懂?!”
宁磊捏着厚厚的一沓钱说:“利息给的不少,回扣很可观,看来你混的不错啊。”
我是按照双倍的钱还的账,因为拖欠太久,彼此聊以慰藉。
宁磊将钱揣进兜里,接着双眉紧皱,问我是不是干了违法的事,要不然怎么突然有钱了呢。
宁磊这句话瞬间击穿我心里一直极力隐藏的邪念,让我全身骤然发冷,这也成了我始终不敢直面的事实。我确实干了坏事,但我觉得我是为了生存,我别无选择,可是我不快乐。
我和宁磊的见面只维持了一个小时,他接了一个客户的电话,对方要求见面。宁磊喜出望外,一直站着对着电话点头哈腰,始终微笑。我能感觉到他的小喜悦,我也笑了。
宁磊临行前问我:“韩风,你现在住哪?”
我没有说话。
宁磊又问:“韩风,晚上大伙一块聚聚,一醉方休。”
我还是没有说话。
宁磊说:“韩风,你变了。”
我微笑试之。能不变吗,封闭两年多,没有变成神经病就已经是万幸了。
我心里这么想,却不能这么说,我问他:“你难道没有其他事情告诉我吗?”
宁磊一时恍惚,抓耳挠腮,问我还想知道什么。
我摇了摇头略微失望的说:“没事了。”
宁磊急于去见客户,想要夺门而出,又猛然回头恍然大悟的看着我,缓缓的说:“你是说宋晓雨吧,她考上了咱们学院的研究生了。”
3.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选择在肯德基这个见面,但是这里总会让我心情惆怅,因为宋晓雨。
肯德基开业的时候,正是我跟宋晓雨热恋的时候,我俩也像万千少男少女对肯德基威名的膜拜,在开业之际,在门口排了半个小时的队,进去第一次吃了汉堡,吃了薯条,吃了炸鸡。当时我俩都不知道肯德基竟然还有甜筒,见到别人拿着甜筒吃的逍遥自在,于是我问她吃不吃。她点点头。于是我俩又去排了半个小时的队,后来才知道,在肯德基里,只要有了座位,就可以一直坐着,服务员从不撵人。
宋晓雨特别喜欢吃炸鸡,但是当时的我并没有什么钱,所以我俩只能一个月来一次。后来我搞人力中介和卖英汉词典挣了钱,买了很多的炸鸡,在女生宿舍楼下,当着众目睽睽的羡慕眼神,将炸鸡递上,羡煞旁人的同时,也惹得男生们的嫉恨,我喜欢这种损人利己的方式。
当时宋晓雨欣喜的同时,不忘埋怨我:“你太浪费,这东西多贵呀,再说了我也吃不完。”
我说:“吃不完就扔,想吃了我再给你买。”
宋晓雨说:“我可不舍得扔,我给女生们分一下。”
我说:“记得告诉她们,吃了我的炸鸡以后不准说我是流氓,如果再说,我就对她们耍流氓。”
宋晓雨说:“你敢——”
事情已经过去三年了,我与宋晓雨的曾经片段依稀印在脑海,总能触景生情,翻阅出来,回顾一番,但是心里万般滋味。
我和宁磊从肯德基分开之后,我便把手机关了机,丢在了抽屉里。我知道宁磊、常城、李宏飞一定会找我。手机这物件是打扰宁静的源头,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习惯了与空气对话,习惯了孤寂。我就算想要重新融入,也需要慢慢适应,就像我当初适应了孤独一样。
我再次将自己封闭,日复一日,但是我却鬼使神差般的开始每天偷偷摸摸去大学校园,躲在女生宿舍楼下,看着宋晓雨去上课。很多次看的我眼泪婆裟。
时隔多年,我心里依旧无法对她的割舍,或许是越孤独越想念,越寂寞越想见。
宋晓雨不孤独,因为王娅也考上了本校的研究生,依旧跟宋晓雨形影不离。我很欣慰,也很落寞,有时我会默默跟踪,看她俩一块去食堂,一块去打热水,一块去上课,有时有说有笑,有时一味走路。虽然我不知道她跟绅士现在发展的如何,是否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还是早已分开,这些已经对我没有意义。
走在校园,让我触景生情,感觉每一条道路都有故事,每一座教学楼都牵动着思绪,曾经来过,曾经走过,尘埃一般,散落人间。
我不知道她恨不恨我,或者已经将我彻底遗忘,也或者忘的只剩同学一场,仅此而已。
有时我会见到有男生跟她攀谈,陪她一块走路,王娅始终充当电灯泡。估计男生没戏,如果有戏,王娅绝不干涉。而我只能远远看着,一直看着,我不想祝福她,这种祝福跟我没有关系。
有时宋晓雨走着走着会猛然停下脚步,若有若思,回头环顾,没有发现异常,继续往前走。而我只能躲在树后,或者其他隐蔽之地,不敢正面示人,不敢大口喘气,像孤魂野鬼一样,沉溺在空气中,隐匿在黑暗处。
我不会跟她再见,我也不想让她再见。
多年之后我看了一部谢霆锋和高圆圆主演的电影《一生一世》,因为里面男主一直跟在女主的身后,声称是影子的时候我泪流满面。不过我不是影子,我只是一粒尘埃而已。
我从娱乐新闻中看到张信哲要开全球巡回演唱会了,而且第三站就是这座城市,之后我便从官网抢购了两张价格最高的内场门票。一张一千五,两张三千,据说跟张信哲的距离只有二三十米。为何买两张票,可能我是希望她能跟绅士一块去看吧。
我不会直接给宋晓雨送去,我也不会通过王娅转交,我不会让她知道是我送的,因为我想圆了这次宋晓雨一直追星的梦想之后,我便不再充当影子,不再做看不见的尘埃。我想将她彻底遗忘。正如张信哲《依依不舍》里唱的“我答应你,再也不会打扰你的生活。”
之前我对张信哲的感觉停留在一般般,为了迎合宋晓雨的喜欢,我也假装喜欢,直到跟宋晓雨分手后,我却突然喜欢上了张信哲娘娘腔式的苦情歌,很多次唱的让我泪流满面。
我收到门票的那个傍晚,便将门票转进信封,交给了女生宿舍一楼传达室的管理员。为了让她顺利完成任务,我给了她五十块钱的辛苦费,并一再嘱咐让她无论对方如何打问是谁送来的,是男是女,是高是矮,是帅是丑,一律回答不知道,以防泄露细节。
管理员秒懂。
宋晓雨晚自习归来,打开信封,看到门票,愣在一旁,眼神迷离,表情瑟瑟。管理员站在一旁等待她的询问,而宋晓雨久久没有出声,仿佛她也秒懂。她环顾楼外,接着跑了出来,站在院子里四处巡望,而我躲在黑暗的角落,默默的看着她。
宋晓雨哭了,哭的声音很大。打扰了正在拥抱的情侣,也吓到了来往的男女,她丝毫没有顾及,找寻未果,便蹲在地上抱着双膝,哭的很惨烈。
天已经日渐凉意,入冬的风带着丝丝凉意,而我浑身已经麻木,苍茫泪下。
4.
那天夜里,我知道我肯定会失眠,便喝了很多的酒。我以为酒精能够麻痹我的大脑,让我不想睡也能入睡,但是不然。
我先是在一家小店,点了两道小菜,一口未动,只是一味的喝啤酒。啤酒冰凉,几瓶下肚,从口腔到食道在到胃里,宛如寒雪袭来,将体内仅存的温暖全部驱赶,却让我格外清醒,始终不醉。
我回到家中,站在窗前,继续喝酒,一根香烟配一罐啤酒,喝的天昏地暗,烟雾缭绕。烟和酒是绝配,一个提神,一个麻木,产生中和,令我毫无睡意。然而我跟宋晓雨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如倒映般在我脑中回放,我也如倒带般打算删除所有关于宋晓雨的记忆。我以为只有这样才会让我不再痛苦不堪。
我也决定这将是我最后一次见宋晓雨,我再也想不出还能为她做些什么,我也没有资格再为她做什么。
美好终归美好,过去终归过去。
今生再无交集。
于是在我喝完第六罐啤酒之后,我决定去和宋晓雨第一次约会的公园,悼慰一下第一次的美好,做最后一次的告别,彻头彻尾的告别。
我沿着漆黑的路,一个人走在寒风瑟瑟的深夜,路上街灯闪亮,很多门店虽然关闭,招牌始终发着光,想用一己之力为城市添姿多彩。路上飞驰而过的车辆依旧络绎不绝,匆匆而过。真是一个浮躁的城市,令人一直奔跑在没有头绪的路上。
来到公园,天刚微亮,这种亮,正是黑夜与白天做最后的纠缠和挣扎,黑夜中掺杂着丝丝明亮,明亮中又全部是黑夜。我沿着熟悉的小路,一直慢慢行走。空气清晰,沁人心扉,而我毫无舒服可言。很多晨练的老头老太太霸占这里,散步、慢跑、打拳、练剑、练气,各式各样,互不干扰,却又互相打扰,充满朝气,而我依旧浑浑噩噩。
我来到第一次拥抱宋晓雨的那条长椅旁边,发呆不止,陷入沉思,我不愿回想过去,过去却总会冒出。我摸着宋晓雨曾经坐过的地方,余温早已飘逝殆尽,只剩冰冷和一层尘埃,令我寒栗和酸楚。
晨练的老人之中,有一人大喊:“走啦,去海边看日出喽。”
然后一众老头老太太应声而去,结成队伍,沿着公园小道走向海边。我鬼使神差般拖着沉重的身子也跟着队伍前行,或许我想用升起的太阳来意识我要告别昨天去迎接新的一天。
海边离公园很近,几分钟就到,站在沙滩之上,视野瞬间辽阔,海风很凉,伴随着海浪迎面而来,只是海风能够碰触到我的身体,海浪只能闻其声音,阵阵入耳,滚滚向前拍打着沙滩发出鸣吼。
太阳即将破茧而出,在天海之间蠢蠢欲升之际,这群老头老太太手舞足蹈,欢呼雀跃,心潮澎湃就如大海翻滚一样,发自内心。我被他们的热情和对生活的向往感染了,也很想冲着大海大喊几声。或许喊出来会让压抑多年的陈年往事随着海风消失殆尽,我几次气运丹田,想要破嗓而出,气到了喉咙又咽了下去。
直到太阳成功的冲出海平面,第一缕阳光照在我的脸上的那一瞬间,一股强烈的暖流,牵动着浑身的血液开始翻滚,让我感动也令我澎湃。
朝阳真美,已经掩盖住了海边的冰冷。
我仿佛瞬间领悟。
我要改变现状,我要告别颓废,我要积极上进。
离开海边,我逆着光往家的方向走去。路过一家小型的手机店,门头上赫然写着出售新款手机和收购二手手机。店主刚刚开门,我便跻身进入,我没有与店主讨价还价,便将手机以八百元的价格卖掉,又以八百元的价格买了一部诺基亚的1110。
店主人不错,建议说可以用旧手机置换,置换的话可以换个稍微好一点的手机。
我摇了摇头说,不换。
店主一脸的诧异和喜悦,遇到这般傻逼,同时完成了两单生意。
而我只想一了百了,浑然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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