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病夫太娇弱

【又名:九爷他白天很高冷,晚上嘤嘤嘤】 九爷,温龙霆,督军唯一嫡子。 病弱又矜傲的云城第一美人,白天冷酷狠厉,不许任何雌性生物接近。 夜里嘤嘤嘤求老婆大人暖被窝, “夫人,心口疼,要揉揉。” “夫人,手冷,要呼呼。” “夫人,要亲亲抱抱举高高” “夫人,不要把我丢了,我一个人好怕怕。” 桃花:“卧槽,特么的真娇气!你到底是九爷还是九小姐?……好,给你揉揉,给你呼呼,给你亲亲抱抱举高高,不丢你,乖” (民国捉妖+风水+病娇+少帅)

第74章 五步一咳,十步一喘的九叔
试衣间门前,绿色皮质沙发椅上坐了个女孩。
女孩的乌眸似冰魄照人,少许脂粉淡扫蛾眉
头顶水晶灯的华光照了满身,她着一袭杭绸绣折枝海棠旗袍,勾勒柳条般的腰线柔软纤细。
一根水润剔透的青玉簪,简约的将满头青丝挽起。
姿态随性淡然,气质那般娇俏典雅。
只是目光垂着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还没发现盯着她的温知行和秦悦蓉。
桃花没穿那身温龙霆选的云锦绸缎石榴图案,缀满了红宝石的旗袍。
挑了身素净些,又讨小孩子喜欢的粉红色旗袍。
小团子看到以后喜欢的不得了,一连在姆妈脸上亲了好几口。
出门以后粘在桃花怀里,不肯出来。
桃花心头真是爱死这身旗袍啦。
被小团子粘着,对她来说是一件极幸福的事。
对于温知行这样的成年男子来说,桃花这一身似旧时年轻少奶奶的装扮。
很是端庄,却透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妩媚。
好生的贤妻良母,好生的令人心动。
“是姐姐,我过去同她打招呼。”秦悦蓉顿时激动起来,尤其是瞥见温知行失神的那一刻,她心里暗自较劲,务必要压过桃花一筹,夺回温知行的注意力。
温知行及时扼住她的手腕拦住,“还是别了,我们和她之间关系毕竟不怎么融洽。你若现在过去,双方都会尴尬。”
“可是……”
秦悦蓉的争辩,在小团子从试衣间里走出来的一瞬哽住。
飞鹰失手之后,说墨先生之子被一个神秘人所救,并且已经知道是秦悦蓉指使他去刺杀墨先生之子。
可追问飞鹰到底是什么神秘人,飞鹰却怎么都不肯说。
为何这个小屁孩会出现在这里?
小团子满脸欢喜的,小陀螺似的飞扑到桃花面前。
转着圈给她展示,自己身上颇为秀气的一袭海魂衫,嗓音糯糯的问:“姆妈,好看吗?你喜欢我团子这样穿吗?”
桃花简直要被小团子穿海军制服的英俊模样迷死,直接上去抱起来亲一口,“非常非常的好看!我真的太喜欢了,干净清爽,又显得整个人很精神可爱。”
秦悦蓉几乎崩溃了。
她派第一杀手飞鹰追杀的小屁孩,居然和桃花在一起,两个人还那么亲密!!
不行,她必须离开这里,万一桃花和墨先生有一腿……
墨先生也许根本没有出国,就是飞鹰手口中救下小屁孩的神秘人,那他很可能就在附近。
他身边跟随了无数高手,若发现了她的存在,后果……
“知行,我有点不舒服,想回车上休息。”秦悦蓉颇为艰难的朝温知行开口,指甲掐断在了掌心。
温知行见秦悦蓉脸色僵硬发青,扶住秦悦蓉,“你看起来挺严重的,我送你去医院,下次再来拿香水。”
“不、不!我……不用去医院,我让竹叶扶我去车上休息一下就好,你不用管我,你快去把香水领了,免得下次再来一趟。”秦悦蓉几乎是仓皇逃窜的,心中暗自庆幸温知行及时拉了自己一把,没有被桃花和那个小屁孩发现自己。
竹叶一路跟着秦悦蓉小跑出去,“大小姐,刚才那个孩子……”
“闭嘴,他居然跟桃花在一起,还喊桃花姆妈!我不是让你去查,桃花在乡下,到底跟墨先生有没有染吗?你都查了什么?”秦悦蓉几乎暴跳如雷。
在她看来,桃花的习武天赋是不错,但绝无可能打赢的了飞鹰,还从飞鹰手上救人!
那么出手的人,只会是墨先生本人,或者墨先生的手下。
竹叶道:“我不是跟你汇报了吗?那个村子里所有认识桃花的人,我们的人都去查访过,塞了不少钱,可是桃花十四岁的时候入省城,然后就查不到其他的了。”
“所以这件事……还成了我不是?”
“不不不,怎么会是大小姐您的不是呢?我想一定是桃花做了什么肮脏不堪的事,想要遮掩,所以才查不到她过去的那些事。”
*
小团子已经回到换衣间里,去试别的衣服。
桃花的视线落在秦悦蓉仓皇逃跑的出口,她心中有一团怒焰狂烧,想要冲过去马上给小团子报仇。
又看到香水柜台前明显是带着警告的,盯着自己的温知行。
心绪不由的冷静下来。
现在不是一个动手的好时机,且不说温知行在这护着秦悦蓉。
就说今天本来就是要陪小团子出来买东西的,要是起冲突了,肯定有一大堆烂摊子要收拾,怎么能因为两只蟑螂破坏了一天美好的行程。
随即,从皮质沙发座椅上猛的站起来,差点爆发的桃花。
又淡定的坐回去。
等着欣赏她家小团子穿骑马装的可爱样子。
*
温知行站在香水柜台前,拿出预订凭证领香水。
视线却忍不住往桃花那瞥。
桃花从一开始看到秦悦蓉后,浑身冷冽满是戾气的样子,突然冰雪消融变得又娴雅温和起来。
两重对比,更像是在为他吃醋,又因为他的存在可以收敛了怒意。
桃花心里是在意他的!
“咳咳咳~”几声略熟悉的,半死不活的咳嗽声传来。
温知行不由看过去,就见正前方。
慢悠悠走来一个身材清瘦颀长,一身欧式贵族西装礼服的矜贵男人,手里却大包小包提着刚买的商品。
他看着极是病弱,皮肤冷白病态。
五步一咳,十步一喘。
还提着一堆东西,偏生不给人感觉狼狈。
走起路来,闲庭信步,飘然若仙。
温知行下意识揉了揉眼睛。
他没看错吧?
眼前那个提东西的孱弱男人,竟是他九叔。
平日九叔走两步,都要人扶。
若要出门,温漠更是从不离开半步。
决计不可能有让九叔提东西的时候。
温知行眯起眼细想。
难道是九叔恋爱了?
便支走了温漠,心甘情愿给心上人提东西……
九叔是喜欢上了云城的哪个名媛千金?
还是……说京城陆家的千金提前到了云城?
看来只有这一个解释了。
温龙霆朝桃花的方向走去。
温知行没觉得九叔会是去找桃花的。
估计是那位家世显赫无比的陆小姐正在试衣间里吧。
难得她会亲自逛商场。
这样的名流,平日都是百货公司的员工,带着衣服直接上门,让陆大小姐挑选吧。
却见沙发上的桃花看不下去,大步朝着温龙霆走过去,“九小姐,你来提这些东西,真的没问题吗?累不累?”
“不累,没那么孱弱。”温龙霆款步和桃花并肩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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