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康王朝,康宝帝一十三年。 京都首善之地,平康坊非常有名。 因为这里有最美的花魁,最香醇的美酒,最艳丽的歌舞。 异域歌姬,异族狐女,应有尽有。 莺莺燕燕花花飞飞,道一声阿郎,进来玩啊,保证能让一堆精力旺盛无处发泄的少年纨绔,顶着唇印,软着腿出来。 据说康宝帝登基之后,就非常喜欢白鱼龙服,微服到此。 甚至在醉仙楼亲手捧了一个花魁,名叫醉月。 一时传为美谈,醉仙楼之名,名扬天下,一时之间门槛都被踏矮了三分。 此地便是整个京都的繁华缩影,谁看了不得夸一声太平盛世? 只有盛世才会有此番美人,美酒,美景,美食。 即便是醉仙楼,白天也是不营业的。 到了晚上才是人间仙境。 老鸨欢娘看着眼前的少年,虽然已经是熟人了,但每次见到他,欢娘都觉得由衷的欢喜。 少年名叫李三思,就住在醉仙楼后门那条阴暗巷子里的一个角落,这条巷子,终日不见阳光,以前倒是有些住户,只不过在醉仙楼名扬天下之后,就几乎没什么人了。 就算是平民百姓,也知道要脸。 也很清楚,这楼子里的姑娘,都是做的什么生意。 孟母三迁,为的就是让自己的孩子能有一个好的生活教育环境。 而这些百姓,自然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从小就泡在胭脂堆里。 因此,空出来许多房子。 李三思师徒,就是后来占据了一所破院子,安了家,免了流离之苦。 李三思有一个师父,是个酒鬼,成天邋里邋遢,没有清醒的时候。 养家的重任,就落在了李三思的头上。 好在李三思这小家伙自小懂事,长的眉清目秀,嘴甜,并不嫌弃青楼的营生,手脚勤快,做活麻利,姑娘们知道他也是个苦命人,所以平日里也颇多照顾。 欢娘就很喜欢李三思。 因为他的眼睛很干净,干净的如同没有云彩的天空。 他总是喜欢笑,笑容温暖亲和,让人看了,似乎也能跟着心平气和。 李三思的手掌不大,被欢娘握在手中,能感受他手掌的粗糙,小小的年纪,手掌却布满了老茧。 手背,手指上却满是裂口。 青楼的姑娘,衣服换的比较勤快。 李三思嘴甜,人勤快,洗的衣裳干净,人也干净。 没有姑娘能拒绝一个嘴甜又干净的少年。 也许身在浊世,就更加觉得干净难得。 常年泡在水里的手,自然不会好看。 “跟你说了多少遍了,不要把钱都给你那死鬼师父。 一天到晚,就知道喝酒,迟早喝死。 你啊你,也不知道上辈子做了什么孽,这辈子要来给人家还债。 你那死鬼师父也不知道上辈子是积了什么德。 你也是个死心眼的,这么多年,你那些姐姐们,也没亏待你,哪次工钱不丰厚? 按道理,日子过得去才是。 你再看看你! 外面秦淮河都结冰了,你还穿着单衣。 这手肿的,猪蹄都比不上。 老娘上辈子也是做了孽,欠你们爷俩的。 走的时候,带一套衣服走。 知道你有原则,不拿该拿之外的东西,小屁孩子也不知道哪来的坚持。 其他人不管,老娘给的敢不拿,老娘抽死你。” 欢娘絮絮叨叨,给他涂着药,李三思只是笑,笑容一如既往温暖干净,似乎象征着一切美好。 见说了没用,欢娘就有些生气,在他脸上捏了两下,直到把笑脸扯的变形了,少年嗷嗷求饶,似乎才消了气。 “欢娘,其实我师父人挺好的。” “好?好个屁! 也只有你这个傻子才觉得他人好。 就因为你快饿死的时候,给了你一块发霉的饼? 这都多少年了?可怜见的,当年那个死鬼,抱着你来青楼找奶,我醉仙楼都因此成为了笑柄。 就算是救命之恩,也是老娘我救了你的命!不是那个死鬼! 小没良心的!” 见少年又开始傻笑,她就知道这话又白说了,没好气的在他屁股上踢了两脚,又在小丫鬟绿竹没心没肺的笑声中,从她怀里夺过棉衣,蛮横无理的套在了少年身上。 这才叉着腰,颇有威势:“快滚!看到你就来气!” “欢娘,工钱还没给呢!” “工钱?什么工钱?阿虎,把这臭小子扔出去!” 阿虎是醉仙楼的护卫,欢娘的贴身侍卫,长的人高马大,很是凶狠。 但李三思却知道阿虎其实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只是吃的比较多,最擅长的是绣花,楼里很多姐姐都跟他学过绣花。 阿虎憨笑着挠了挠头,这才上前假意拎着李三思的胳膊,把他拽着往外走。 果然,欢娘看着如同小鸡仔一样被拎走的李三思,终究是心软了。 臭骂了两句,却是吩咐小丫鬟拿了两瓶酒给李三思带走。 “三郎,你不要生欢娘的气,她这个人,就是刀子嘴豆腐心。” 阿虎跟李三思也是比较熟了。虽然自己名字里带个三字,但自己是孤儿,也没个兄弟,为什么都叫自己三郎? 李三思三岁被师父救下,从六岁的时候,就在这里帮工,一眨眼就已经长这么高了。如今十六,已然是玉树临风的大小伙了。 “虎哥,我知道的,欢娘只是生我师父的气。” 李三思总觉得欢娘跟自己的师父有一腿。 只是想想又觉得不太可能。 师父是个酒鬼,年纪也大,欢娘虽然成了老鸨子,但也就三十多岁,浑身散发着成熟的韵味,其实她长的极好,只是总是画浓妆,遮掩了自身样貌。 加上市侩的嘴脸,让人容易忽略她的美貌。 李三思觉得,如果欢娘能看上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