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秋日,总是秋雨连绵,一连十数天的秋雨,将城市洗涤得清澈透明。那一日,我刚出地铁站口就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身旁的人群在雨中奔跑散开,四处寻找避雨之地。我站在那场大雨中,忽然听到了无比熟悉的音乐——周云蓬的《九月》。我找到了音乐的来源,那是一家很大的咖啡店,装潢考究,但店内却无比冷清。我提着公文包,一身齐整的西装,身边是川流不息的人群,天上簌簌落下雨滴。我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熟悉,那么亲切,那么委婉动人。一个穿着洁白衬衫,露着两条洁白而丰盈胳膊的姑娘落寞地坐在店内一角。她的脸型饱满,洋溢着青春的气息,孤独地望着窗外街上奔跑而喧嚣的人群,或许还看到了人群中同样神色落寞的我。她的未来是否也会被岁月的海潮倾覆?她的忧愁,她的感慨,她年轻的身躯,还有她丰盈的体态。我再一次感叹时光如梭,光阴似箭,这两个小时候在作文中早被用烂的词语,那日,却显得别样的新鲜,别样的动情。曾经的时光和那些在时光里的人,都被时间的海潮拍死在登陆前的沙滩上,体无完肤,死无葬身之地。那些悲凉的、巨大的海潮,从不体谅我们成长过程中的痛苦、忧伤、成功或者堕落,它那么无情地、铁面无私地将我们的青春无声地淹没。我们挣扎啊,反抗啊,甚至痛哭流涕,可是它完全漠视。这一路走来,我们的梦想、爱情、青春都被时间的大炮轰得尸骨不全,被岁月的海潮拍打得支离破碎。那天以后,我一直在回忆我的青春岁月里的故事,那些被岁月海潮淹没了的理想。那天以后,我总是抽很多的烟,大量燃烧的烟草严重破坏了我的记忆力,我有很多事情想不起来了。我经常会在半夜醒来,咕咕地喝掉白天存放在冰箱里的啤酒,然后洗澡,张晓依然睡眼惺忪地给我打领带。我的生日,张晓叫了很多朋友来庆祝,依旧是无比喧嚣的场景,老套地唱歌,喝酒。我再一次喝得酩酊大醉,回家的时候倒在客厅,撞翻了我存放了很多书的紫色大书架。我的脑袋和胃都无比难受,我告诉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不然会死掉。醉眼迷蒙中,我又闻到了啤酒杯里冒出的麦芽香味,看见了酒杯子里咕咕冒起来的白色气泡。小巴的脸倒映在那些白色的气泡中,逐渐扭曲下去。我看到他站在讲台上大声地疾呼:芦苇草!芦苇草!我终于记起来了,我们诗社的名字,她叫芦苇草。春天开满故乡山野的芦苇草,走完全世界都未曾荒凉的芦苇草,我们一生的梦想都付于她了啊!我们曾是无比忧愁的少年,在北方暮色苍凉的大街上寂寞骑行,做着代价无比高昂的诗歌梦,在恋爱里横冲直撞,遍体鳞伤。在现实面前头破血流,不知悔改。但那是我最美好的记忆,我的那段青春,惨烈的,幸福的,难过的,忧郁的。海潮的呼啸声中,我看到蓝色的无边无际的浪花向我迎面扑来,我想我不会再那么傻了,不会再那么伤心地哭泣了,不会再轻易地相信诗歌与梦想了。那些死了的,离去了的,都不会再回来了。当我想明白这些的时候,我坐在成都大房子的窗前,春日的蓉城飘满了白色的风絮。我开始心平气和地在素笺上写诗,我有一支朋友从北京给我带来的英雄钢笔,那支钢笔书写很柔顺,我用它写诗的时候,感觉很舒服。风从窗外吹进来,绕着我的颈项,钻入我的胸口,忽然我觉得自己老了。觉得自己老了这样的想法偶尔会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但那次它来得如此的突然,就像我真的突然老了一样。曾经,我一直觉得在青春最繁盛的年纪,我应该努力,应该去往更远的城市,看无数的风景,人生太短,我们能经历的真的太少。可是,那天,我觉得我再也没有精力去实现我的梦想,它逝去了,连同我的那些爱恨,我的那些热血青春,再也找不回来。我想说,当你们看见这本书的时候,和它相关的一切故事都已经结束了,我没有离开L城,没有去成都,也没有让忧伤成为最后的回忆。我开始重整旗鼓,在一座北方的小城努力将生活过得丰盈,在现实冰凉的大墙前,我不再那么傻了,不再是那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疯子。我的一切,关于这本书里的一切,诗歌,理想,爱情,亦真亦幻。它们从未出现在我生活中,它们又仿佛一直在我身边发生着,我早已经模糊了现实与梦境的界限。少年时代的情怀,甚至是我小说里一直声嘶力竭大喊着的悲伤,都化作了一丝青烟,消散在了往事如云的北方。这座城市早已经没有了曾经热血的一切。在我的一切冗长的回忆中,我只是隐隐想起那些年,在那所叫韭菜街小学的学校,我背着我的书包,在黄昏的风里,大声地呼喊,我看到那些天空里游荡的云在我记忆里变成一些无法企及的梦想,我曾那么爱啊,可那些梦想,那些青春,它们就那么走了,甚至都没有让我好好地回味一下。我瞬间感受到了世事的残酷,命运之轮哗啦啦地向前,我们无可奈何地接受命运安排的一切。那就这样吧,我这样对自己说。窗外的L城依旧阳光倾城,穿梭的人流和车流带起热闹的喧嚣。在我写完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开始安静下来。就像小说里写的,我努力开始将生活过得丰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