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契纸呢?” 上面有小昭父母的签字,总能有些用处吧? “他们扔掉了。” 冬雪无奈道:“那日您将小昭给买回来后,他们觉得留着没用,便直接给扔了,只记得那家人姓黄。” 姓黄的那样多,若真要去找,那便是大海捞针。 “算了,看来一时半会儿是追查不到了。”洛璃歌道,“盯紧小昭吧。” “奴婢明白。” 洛璃歌暂且放下名单一事,只专心筹备满月礼物。 未过两日,京城便又闹出一桩大事。 于洛璃歌而言,却不算是意外。 夜冥玦名下产业出事,是她早早便从柳夫人口中得知的。 夜帝颁布新法,凡为商者,需要再与官府签订一份契纸,明细手下所有关联产业,全部登记在案,在登记后,所有没有东家、或是没有记录在案的,便都要查抄。 此法出来,是为尽最大可能取缔暗中产业,也算是给朝中一些人机会,只要在这时候放弃产业,朝廷自然不会追究,而若是敢弄虚作假,则有重罚等待。 蓝家大公子等人聚在一起,便是因他们舍不下这些产业,因此想要废除新法,借用夜冥玦的产业来开刀。 只是她没有想到,夜冥玦当真放着没有理会,任由其发展。 放纵到这种程度,她几乎可以确定,夜冥玦是故意的。 思索着,便看到冬雪从外提着裙摆跑进来,焦急道:“小姐,奴婢出门打听过,太子这桩事,刚刚闹去京兆府了!” “……又是京兆府。” 洛璃歌忍不住一笑:“现在谁是府尹?” “陈一鸣。”冬雪道,“是从大理寺调过去的,听闻能力很是出众呢,且极为擅长拷问,只要是进过他手底下的,都没什么好果子。” “所以呢?”洛璃歌道,“怎么闹去京兆府的?现在是什么情况?” “是太子经营的布庄小二,跑去主动投案的。”冬雪道,“新法颁布后,太子手下有不少见不得光的产业,他又不肯放弃利益,便打算在店中挑几个人过去顶上,造个假。” “虽说容易穿帮,但有太子身份护着,或许能办成,再加上太子给了许多银钱,便有不少人心动,可他实在是害怕,怕被发现后处罚,连命都保不住,便前去投案了。” “只是这样?” “唔……似乎是不止的。” 冬雪拧着眉,苦恼道:“可惜奴婢便只打听到这些,因事关太子,许多消息都被封锁了,只知晓他触犯新法,肆意虐待、威胁手下,让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前去做假,京城里现在许多人都很愤怒呢。” 她凑进来,低声询问道:“小姐,您相信太子殿下是这样的人吗?奴婢总觉得他没有这样坏呢。” “那你说说,他是这样的人?”洛璃歌饶有兴趣地询问。 “嗯……” 冬雪食指点着下巴,努力思考:“虽然不够稳重,但脾气蛮好的,没什么架子,还知道保护小姐你呢,反正奴婢觉得是好人。” “脾气好?” “是呀,您经常挤兑太子殿下,可他都没有生气,一直都笑嘻嘻的呢,这若是三皇子,怕早气得火冒三丈,要和您算账了。” 洛璃歌仔细一想,竟然觉得这话很有道理。 顿一下,她摆摆手道:“好了,你继续去关注此事吧,若有什么消息再来告诉我。” “是。”冬雪盈盈笑着答应下来,“奴婢定然第一时间告诉您!” 听出她话语里的调侃之意,洛璃歌只当没有听懂,扭过头去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她没有过分关注这件事情,依旧是该做什么做什么,只顺势留意着。 不想第二日便有消息传来,称夜皓宇皆由此事为题,上奏请求废除新法。 他自然不是为保夜冥玦,所用理由,是怕此法颁出,会有许多人效仿夜冥玦,逼迫手下去做假,到时候出事,这些人便只是无辜送死,而幕后黑手,说不定反而能用各种手段脱身。 夜皓宇在奏折中信誓旦旦称,这一新法若乱起来,必定会引出更多麻烦,不如废去。 消息一经传出,便惹来不少人的共情。 如今并不只是夜冥玦做假,许多商家都在铤而走险,到最后倒霉的,也只是他们这些小人物罢了。 因此提议一出,便得到许多人的认可。 夜皓宇声望陡升,俨然有恢复迹象。 民间议论声四起,夜帝不得不在朝堂上提起此事。 “近日,新法之事沸沸扬扬,众卿若有什么意见,可畅所欲言。” 刑部当即站出来一人,铿锵有力道:“皇上,臣不认为新法有错,有错的是太子!他身居储君之位,却不做出正面表率,反而是因这样的事情,给奸商们提了个醒,告知他们如何趋利避害!” “说句大不敬的话,如此德行的人,实在不配太子之位,今日皇上若当真要讨论,便该议一议太子之案!” 话语坠地有声,落下后久久回荡,使得大殿内一片肃静,气氛冷凝。 夜皓宇因上递奏折,今日也得以上朝来。 按照计划,他们这边需要有人站出来,将事情引到夜冥玦身上去,同时废除新法。 现在,他们什么都没做,便有人帮他们达成一个目的。 可……若当真以此方向进行讨论,便达不到废除新法的目的。 皱皱眉,夜皓宇暗暗向蓝修宁递过去一个目光。 后者会意,站出来道:“沈大人,此言差矣,太子一案要审,可新法不得不议,作假之风既然已经形成,便有许多无辜之人被胁迫受害。皇上,现在民间的声音,您应当也听到了才是!” “是啊皇上,现在重点是新法!”又有人站出来道,“拖延越久,民间便越乱,说不定那些奸商还要想出什么办法来呢!” “新法没错!多少人经营着见不得光的勾当,皇上以此来筛选、排查,已经是给某些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了,只怕是有些人不肯放!” “我同意,既然新法有问题,那便加以完善,但不能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