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我的好朋友、好搭档,虽然思维有些限制,但是每一件事情都很固执。长时间以来他总是劝我出版一本办案记录,这可能是我自找苦吃,我总是寻找机会嘲笑他的叙述是多么肤浅,还指责他的记录不切实际,而是去迁就世俗的趣味。他的反击简短有力:“那你自己来写啊。” 可是,我自己提起笔想要写记录的时候,我发现真的是需要一种特别的方式吸引读者。而我相信这个故事必定会吸引一批读者,因为这是我受理过的最离奇的一个案子,不过华生没有收录。在这里我需要解释一下,华生——我的老伙计和我的传记者,我和他的合作并非出于感情,只是由于他是特别的,是绝无仅有的一个人,可是他自身是个谦卑的人。或者出于对我的尊敬,他总是收敛自己的光芒。假如你的合作拍档能够摸透你的心思,而且行动方案总是能和你不谋而合,那将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情啊!不过案情的发展总是华生意想不到的,他又总是糊里糊涂的,所以说,他可真是个不错的伙伴。 在我的笔记里有这样一个故事。记得那是在1930年的1月,也就是布尔战争刚刚结束的那一年。突然有一天,詹姆斯·M.多德先生找到了我,他是个标准的英国壮汉,黝黑的皮肤衬托着原本就壮硕的身材,精神状态格外好。他来的时候只有我自己,因为华生在婚姻面前抛弃了我——这是我们交往中他唯一的一次自私。 我总是在大落地窗前和来访者交谈,而我又必须在靠近窗子的位置上坐着,这样我就可以在阳光的照射下仔细观察他们,确切地说是分析他们。很显然,今天的这位来访者——詹姆斯先生不懂得如何开场,我也不想去打破这样的僵局,毕竟安静才是观察的好时机。我想让主顾见识到我的本事是有用处的,所以我把我的观察告诉了他。 “先生,你应该是刚从南非回来?” “不错,是的。”他对我的话有了一丝惊讶。 “你在义勇骑兵部队服役,对吗?” “不能再对了。” “我猜,肯定是米德尔塞克斯军团。” “全中!福尔摩斯先生,你简直是在变戏法啊。” 对于他的惊讶,我只是回赠了一个微笑。 “我们能看到的都是一样的东西,只不过我有长时期的工作经验罢了,对每个事物都有特别的观察。当然,你不是来和我探讨专业水准问题的,我想一定是图克斯伯里旧林园出了大事?” “先生,你太神了。” “这不足为奇,詹姆斯先生。来信的邮戳就是来自那里的,你又这么急切地来找我,显然那里有了麻烦。” “的确,如你所说。只是信是下午才写的,在那之后还发生了许多事情,如果埃姆斯沃斯上校没有把我撵出来的话……” “撵出来?” “是的,大概是这个意思。埃姆斯沃斯上校,他是当年最严厉的年级官,他可是个狠角色,在一个粗鲁的年代中生长。要不是我给戈佛雷面子的话,我才不会对他容忍呢。” 我往椅子上深深地靠过去,点燃了烟斗,吸了一口,“先生,你的话我还是没有搞清楚,请再说明白些,好吗?” 詹姆斯露出了讽刺性的笑容。 “我已经习惯了那种不用说明白你就了解的谈话了。”他说道,“我还是把事实摆出来吧,我真的希望你能告诉我,这些事情说明了什么问题。我彻夜难眠地想搞懂,可是越想越糊涂。 “1910年1月,正是我参军的时候——也就是两年前——戈佛雷·埃姆斯沃斯也是我们中队中的一员新兵。他的父亲是在克里米亚战争中获得维多利亚勋章最多的埃姆斯沃斯上校,他父亲只有这一个独生子,所以从一出生开始,他就注定了将来会成为军人,所以他后来参加了义勇骑兵。在整个军团中,已经没有人可以超越或者和他并驾齐驱了,他是我们中最强壮的小伙子。渐渐地,我们成为了好朋友,他是我的好伙伴,这在军营里可是少见的,是一种患难与共的友谊。一次在比勒陀利亚界外的戴蒙德执行任务中,他不幸中弹了,还是大号的猎枪子弹。后来我收到了两封信,一封是开普敦医院发出的,另一封是来自南安普敦,然后就什么都没有了。福尔摩斯先生,你知道吗,我最好的朋友竟然六个月杳无音讯,我很担心。” 他歇了一口气接着说:“战争结束了,我们也都回家了,我特意给埃姆斯沃斯上校——他的父亲写了封信,打听戈佛雷的下落,但一直都没有回音。我又写了一封信,还是没有消息,我也就不再期待了,不过这次却有了回函。信的内容很简短:戈佛雷去环游世界了,一年之内是不会回来的。然后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福尔摩斯先生,我内心很惶恐,一点都不宁静,总觉得有些蹊跷。戈佛雷是个讲义气的家伙,是不会背叛朋友的,这根本不像是他的所作所为。而且我很凑巧听到一个消息——他继承了一笔丰厚的财产。不过戈佛雷和他父亲之间有点矛盾,那老头子总是时不时地管制他,戈佛雷又是个火暴脾气,所以我怀疑信的真实性,我一定要搞清楚状况才罢休。可是,在我离开的这两年,家里也积了一些事情等我处理,就耽搁了一些时间,直到上周我才正式办理这件事。我既然开始了就不会停止,而且不会在意其他的事情。” 在短暂的接触中,我发现詹姆斯·M.多德先生就是那种重义气、说一不二的人,和他做朋友是最好的选择,因为他直勾勾看人的蓝眼睛和紧绷着的下巴会给人一种无形的感染力。 “那么,你打算怎么做呢?”我试探性地问他。 “我想先去他们家看看,也就是图克斯伯里旧庄园,我只相信我的眼睛。所以这次我给埃姆斯沃斯太太写了封信,实际上我对埃姆斯沃斯上校那个老家伙没有耐心了。在信里,我说明我和戈佛雷是生死兄弟,有很多相似的地方,现在正好从庄园路过,想要去拜访长辈,这些不过是一些客套话。从回信中我发现太太是个热心的人,她说很欢迎我的到访,而且我可以在那里过夜,于是我在星期一早上就去了,给了上校正面的一击。”他说到这儿,顿了一下,“图克斯伯里庄园很偏僻,我无论在哪里下车都需要走五英里,那是个荒无人烟的地方,除了走路我没有任何交通工具。更糟糕的是我还提了一个大箱子,所以很晚的时候我才到达那里。他们家院子很大,尽头是一个造型弯曲古怪的宅子。宅子风格很特别,像个大杂烩一样,各个时期的特色都有,地基是伊丽莎白时期的半木结构,走廊有着维多利亚时期的特色。进入到屋内随处可见嵌板、壁毯还有古画等装饰品,阴森恐 怖是我对房子的第一感觉。埃姆斯沃斯家的管家拉尔夫上了年纪,好像他和这座房子一样古老,而他的老婆——戈佛雷的奶妈更加年老。可是戈佛雷特别喜欢她,她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仅次于他的母亲,所以除了她样子异样些,我对她还是有好感的。我最喜欢的莫过于戈佛雷的母亲了,一个慈祥的、和蔼的,温柔的像小白鼠的中年妇女。我想这里只有上校是不待见我的。 “我们刚一见面就有了争执,如果不是觉得我立刻从庄园里走掉正符合他的心意,我早就去车站回家了。我被带到了他的书房,他身材高大,蓬头垢面地坐在乱七八糟的书桌后面,布满红筋的鹰钩鼻显得格外扎眼,浓密的眉毛下面有两只灰色的眼睛,凶狠狠地瞪着我。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戈佛雷很少谈起他的父亲。” “那之后呢?”我问他。 “他用一种刺耳的声音称呼着我,很不客气地对我说,‘我希望你可以告诉我你来的真实目的是什么?’我回答他,想说的事情已经在信中和太太说完了。他很不信任地看着我,怀疑我和戈佛雷是不是真的在非洲参军时认识的,又要怎么证明给他看。 “所以我就把戈佛雷给我写的信件给他看了,他只是浏览了一下又扔了回来。态度还是很强硬,说这两封信不能成为证据。 “我当时太生气了,我告诉他,先生,我和你儿子是过命的兄弟,我们有很多珍惜的回忆,可是他突然消失了,我不可能不奇怪。我来打听他的消息,一切都在情理之中。 “他对我说,‘詹姆斯先生,我想在信中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的儿子——你的朋友戈佛雷去环游世界了,现在他刚从非洲回到家,身体状况很糟糕。作为父母我们都觉得他应该换个安静的环境,好好调理休养一下。在这里我想麻烦你,请把这种情况转告给关心他的朋友们。’ “我回答他一定会转告,另外,我想请他告诉我戈佛雷去休养时乘坐的轮船号和他的航行路线,还有他的起航时间,说不定我能和他联系上。我这个看似无理的要求让主人觉得有些恼怒了。他浓密的眉毛低到已经看不见眼睛了,他失去了跟我谈话的耐心,自顾自地低着头敲桌子盘算什么事情。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来看着我,那神气就像下棋者已经计划好对付敌手一样坚定。 “他说我的顽固让他颇为反感,而且认为我已经到了无理取闹的地步。他知道我和他儿子的情感深厚,但是我不能对他的家事干涉过多。还有,戈佛雷的母亲对我和戈佛雷之间的故事很有兴趣,他说我可以跟她讲讲。可是让我不要多嘴多舌地打听现在或者将来的事情,那样只会让他们很尴尬。 “福尔摩斯先生,你看,我遇到了麻烦,我没有任何能力解决它,所以表面上我虽然同意了,但内心里早就下定决心要查清楚我朋友的下落。晚上吃饭的时候气氛十分沉闷,我们三个在阴森的老宅子的餐桌前各自吃饭,没有任何的交流。后来,太太热情地和我聊一些他儿子的事情,先生却对此漠不关心,我感到十分不满意。所以我选择早早地就回到自己的房间。我住的这间客房宽敞空荡,就像宅子里的其他房间一样,但是对于在南非生活一年的我来说,居住条件什么的都不重要。我走到窗子前拉开窗帘,多么晴朗的天啊,半轮月亮高高挂在天上,月色简直美极了。我打算坐到炉火旁边的桌子那读一读小说,分一分心思。但是老管家拉尔夫打断了我的思绪,他说房子不太保暖,屋子里有些凉,所以要拿些备用煤给我。他很体贴地说话,我微笑了一下,便接着看书。可是等我再抬起头时发现他还没有走,仿佛有心事一样地看着我。他很为难地说他不小心在用餐时听到了关于戈佛雷少爷的事情。因为他的妻子是少爷的奶妈,所以他就像养父一样关心着少爷。他问我少爷在部队中表现得很好吗? “我告诉他,‘是的,先生。戈佛雷是全军团中最骁勇善战的一个,可是自从我把他从布尔人的枪林弹雨中拖出来,就再也找不到他了,不然我也不会出现在这里。’老管家听我这样说,似乎很兴奋,一直在搓手。 “‘戈佛雷少爷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从小就很勇敢,庄园里的每一棵树都有他的足迹,没有什么可以让他害怕。不错,他曾经是一个好孩子,是个很棒的小伙子。’他说道。 “我的直觉感到了有什么不对劲,甚至跳了起来,我问他什么意思,少爷曾经是个棒小伙,这口气就像他已经离我们而去了似的。戈佛雷到底遭遇了什么?我伸手抓住了管家的肩膀,但是他一直在后退。他很惶恐,不停跟我道歉,而且装作不明白我的意思,最后让我去问问老爷和夫人,他很懊恼自己多管闲事了。 “他刚要离开房间,我就拉住了他,我要求他必须回答我一个问题,否则他今晚就别想离开。戈佛雷是不是死了? “他叫喊着,‘我情愿他死了’,然后不敢直视我的眼睛。这个答案像是一个炸弹,我吓呆了。他一用力就跑掉了。 “侦探先生,你尽可能地想象,当我回到椅子上时心情有多么难受。对于管家说的话,我想来想去只有一种可能,我的朋友正被牵连到某个犯罪事件中,或者是一件关乎到家族荣誉的事情。在严厉父亲的操控下,戈佛雷被送走了,免得丢人现眼。而他这个人,是很容易被周围人影响的,如果是这样,那么很可能他落入了坏人的手里,又走向犯罪的道路,这是多么糟糕的事情啊。即使这样,我也要奋不顾身地把他从深渊中救出来。我焦头烂额地思考着,可是猛地一抬头,我看见了戈佛雷,他就这样真实地在我面前站着。” 我的主顾讲到这里,停了下来。我示意他讲下去:“继续说吧,这个案子有点儿特别的地方。” “福尔摩斯先生,戈佛雷就站在窗外,整个脸都贴在玻璃上。还记得我刚才在窗前欣赏夜色吗?大大的落地窗,他就站在打开的那部分,我能看清他整个身形,不过他苍白的脸足以让我吃惊。我从来都没见过他那么苍白过,就像是魂魄一样。当我们四目相对,我确定那是活人的眼睛,他发现我在看着他,就转身跑掉,被黑夜吞噬了。 “他的样子有种令人惊讶的感觉,不只是惨白的脸,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怪异,像是一种愧疚感和负罪感。在我们交往的时候,这是从来都没有的东西,我感到很恐怖。可是一个有两年参军经验、整天和布尔人战斗的人,是不会轻易被吓住的。戈佛雷刚一跑开,我就准备从窗户跳出去,可是窗子的开关不太容易打开,所以耽误了一点时间。等我钻出去,跑到小路上时 ,只能凭直觉寻找。夜间小路的光线十分不好,可我还是能感觉到前面有东西在奔跑。我一边向前冲着,一边叫喊他的名字,却没有人回应。这条小路的尽头有几个分叉口,通向不同的房子。在我犹豫的时候,一声关门声从黑暗处传来。福尔摩斯先生,那个时候我确定我的想法,那是真的戈佛雷,不是我想象出来的。 “这一夜我始终无法入眠,心里一直在纠结着这个问题,试图找到一个理由安慰自己。第二天早上见到上校的时候,他的态度已经没有那么强**,而且夫人说宅子周围有几个好玩的地方,我便趁机询问能否再留一夜,老头子迫于无奈就答应了,这样我就有一天的时间去找寻线索。我敢发誓戈佛雷肯定就在附近,但是具体的位置我还不确定。 “这座宅子宽敞又稀奇古怪的,就算里面藏了一个军团,常人也是不知道的。倘若戈佛雷真的是躲在宅子里,那我寻找起来真是大海捞针了。只是我听到的门响不是来自宅子内,所以我把目标定在了宅子外面,这相较而言更容易一些。家里的那几个老人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我的计划实施起来畅通无阻。” 我忍不住想笑,看到我的主顾为自己的想法感到骄傲。 “院子里有几个小屋子,可是路的尽头是一座有点规模的屋子,大得足够让这些园丁和护林人居住。我当时在想,关门的声音是从这里发出来的吗?我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休闲散步似的向房子走了过去。可是一个身材矮小、留着小胡须的男人这时从那里走了出来,他穿着黑色衣服,即便如此也很有精神,他显然不是一个园丁的样子。想不通他在出来之后就把门给锁上了,我刚要凑过去看看,就碰见他转身了,我看见了他惊讶的神态。他问我是不是这里的客人,我自我介绍道我是戈佛雷的好朋友。可惜的是他去旅游了,不然我们见面一定是很愉快的。他好像做了亏心事一样,表情有点不自然,然后就走开了。我接着散步并找寻线索,可是等我回头看的时候,发现他躲在院子里的桂树后面,悄悄地窥探我的一举一动。 “我向着房子一路走过去,想要好好地看看,可是房子被遮挡得严严实实,给人造成一种空屋的错觉。如果我再进一步观察的话,估计会被赶出去,毕竟有人在监视我。所以我就回到了大宅子内,等着夜深人静的时候再来看看。终于,天黑了,我又一次顺着窗户爬了出去,向那座神秘的屋子靠近。正如我之前说的那样,房子遮掩得密不透风,可是在灯光下我发现它还有个百叶窗。我不经意间发现,有一道光透过窗子照出来,更幸运的是里面的人没有拉窗帘,所以我趁机向里面张望,屋内干净明亮,壁火也烧得很旺盛,早上我碰见的那个男人就在窗子对面坐着,嘴里叼了一个烟斗,很认真地看着报纸。” “那是什么报纸?”我急切地问道,不过委托人好像对我的打断很不高兴。 “这很重要吗?”他反问我。 “当然,这是个重要的线索。” “可我当时没有放在心上。” “但你能看出来报纸的尺寸吧,是那种大的还是小的周刊本?” 他仔细地回想了一下,“我想起来了,不是大张的报纸,像是类似于《观察家》这类的杂志。说实话,那个时候我对此一点都不关心,因为我看到还有一个人背对着窗子坐着,我确定那是戈佛雷,即使我没有看清他的正脸。但我熟悉他后背肩胛骨的形状,他双手支撑着头,十分抑郁,整个身子都朝向壁火的方向。我刚要准备实施计划,突然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一回头,看见上校站在我的旁边。 “他让我跟他过去,随后他径直向楼房走去,我也不得不跟在他的后面。刚一进我住的那间房,他就把一张火车票亮在我眼前。他说八点半有一辆到伦敦的火车,他给我安排了八点的马车在门口等着。我看得出他的脸被我气得变白了,而我也把自己弄到了一种尴尬的境地,胡乱地道歉着,试图在表达对朋友的担心,同时给自己一个台阶下。 “‘这个问题就到此为止吧。作为客人到来的你,现在成了一个不知羞耻侵犯我们家隐私的暗探,我不能忍受这样的人,或者说请你消失。’他斩钉截铁地要把我赶出去。我没能压住自己的脾气,说了些不恭敬的话:‘我看到了戈佛雷。在我看来你是因为个人的阴谋才会限制他的自由。虽然我不知道你是出于什么目的,但是,上校,我会不择手段地弄清楚事实,更要确保我兄弟的人身安全,况且我不会被你的恐吓吓垮的。’ “老家伙的脸色有了些狰狞的表情,我原以为他要动手,就像我说过的那样,他壮得很,虽然我没有那么羸弱,不过对付他还是有一定困难。不过,结局竟然是他怒视我一段时间之后就走掉了,我遵照安排早上就离开了那里。目的很简单,就是想快点见到你,并得到你的帮助。” 上面的这些记录就是我的主顾给我的问题,我猜聪明的读者已经看出来这个问题并不难解决,因为通过分析选择答案就可以断定真相了。可是尽管案子很简单,却有着新奇的地方。 “他们家一共有几个仆人?”我问道。 “他们家的生活十分简单,貌似只有老管家和他的妻子。” “花园里也没有仆人吗?” “没有了,除非那个矮个子男人是仆人,但是从穿衣和举止来看,他的地位明显高得多。” “这一点很有启发性,那你有没有注意到有人来回送饭的迹象?” “这么说的话,我倒是看见过拉夫尔曾经提着篮子向平房走过去,但我没想过篮子里会是食物。” “那你和当地人谈论过这件事情吗?” “有的。在火车站的时候,我和火车站站长,还有旅馆的主人聊过,而且我也只是简单问问他们知不知道戈佛雷的近况,他们都说他去航海旅行了,回过一次家,但随后又外出了。看来所有人都接受了他出去旅行的说法。” “那你向他们说过你的猜疑吗?” “一点儿都没有。” “看来你不是没有头脑,这是一个明智的选择。现在我需要和你一起去图克斯伯里旧庄园一趟,我需要调查这个事情。” “现在?” 不巧的是,我当时正接手一个案子,而且我还受到了土耳其苏丹的委托。如果案子稍作延迟,就会引起无法设想的政治后果。所以,时隔一周之后,我才和詹姆斯先生踏上了去往贝德福郡的旅程。在路过伊斯顿区的时候,我邀请一位事先约定好的、沉默少言肤色黝黑的绅士上车。 了解我的朋友们想必都知道我的做法——不愿和别人分享想法,甚至不会多说话。我的举动让多德先生有了困惑 ,但他却没有提出意见,所以我们三个还是安安静静地上路了。上火车的时候,我故意问了他一个问题——实际是说给那位绅士听的。 “你说那天晚上你透过窗户清清楚楚地看见了你朋友的脸,你肯定那是他本人吗?” “我敢确定。他的鼻子紧贴玻璃,灯光正好照在他的脸上。” “不可能是另外一个长得和他很像的人吗?” “不可能,那一定是他。” “可是你说他的样子有了改变。” “那是他的脸色变了,不是正常的脸色,是那种惨白。” “整张脸吗?” “我想不是,我只能看清楚他的额头,因为他的额头贴在玻璃上。” “那你叫他的名字了吗?” “我当时十分惶恐,所以并没有叫。我就在后面一直追他,追的时候我叫过他的名字,就像你知道的那样,并没有追上。” 我的侦查过程已经全都结束,现在只需要一个小小的证实,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了。经过一路的颠簸,我们终于到了多德先生描述的阴森恐怖又荒凉的庄园。给我们开门的是拉夫尔管家,因为马车被我租了一天,所以我的朋友就在车上等着,直到我需要他的时候。眼前的拉夫尔正如詹姆斯形容过的那样,是一位身材矮小、满脸皱纹的老头,穿着传统的黑色套装,很特别的是,他戴着一双黄色的手套,一看见我们就立马把手套放在门厅的桌子上。 华生总是说我拥有超乎常人的灵敏器官,当时屋里有一股隐隐的刺鼻气味,似乎是来自门厅那里。我一转身,将帽子放到桌子上,然后又似不经意地弄到了地上,在弯腰捡帽子的时候,我闻见了距离不到一英尺的手套上的味道。和我想的一样,那一股类似柏油的怪味道就是来自于那双手套。 后来我就来到了书房。唉,我总是写得这样直白,华生能够写得那样吸引读者,不就是把无用的情节省略做到的吗? 上校原本不在书房里,一听到拉夫尔的报告他就立马赶来了。我们清楚地听见从走廊里传来他急促而沉重的脚步声,他猛地一推门就进来了,吹胡子瞪眼的样子确实是一个凶狠的老头。他拿着我们递过去的名片,狠狠一扔,又用脚死死地践踏。 “浑蛋,我已经说过了,你不准再踏进我们家门。如果你再敢来这里,就不要怪我使用暴力解决你,我会毫不犹豫地枪毙你。”他又把头转到我这一侧,“至于你,先生。我同样给你警告,你的本领再大,也不要在这里显摆,这里不需要你。” “我是不会走的,除非戈佛雷亲口告诉我,他是自由的。”我的主顾很坚定地说着。 我们面前的这位主人不留情面地按了下铃:“拉夫尔,打电话给警局说这里有贼,需要两名警员。”他命令道。 “等一下。”我马上阻止了这一行动,对我的主顾说道,“詹姆斯先生,你要知道埃姆斯沃斯上校是有这个权利的,我们无权随意进入人家的住宅。而且,他也知道你的行为完全是出于你对他儿子的重视,所以我恳请你,能让我和上校先生单独谈五分钟,我可以改变他的观念。” “我不是一个容易改变的人。拉夫尔,你没听见我的话吗?”老上校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 “不行。”我一下子靠在门上,“警察的介入一定会出现你最不想看到的结果。”我掏出笔记本,在一张纸上写了几个字,然后亮给他看,“这就是我们来这里的原因。” 他直勾勾地看着纸条,脸上的表情只有惊讶:“你是怎么知道的?”他像瘫下去一样坐在椅子上,有气无力地说着。 “这是我的职业,先生。” 他坐在那里陷入了深深的思考,瘦骨嶙峋的手抚摸着杂乱的胡须。终于,他将手摊开,表示无奈:“好吧,既然你们的态度这么坚决,那就去见一面吧。不过,这是你们强迫我去做的。拉夫尔,去告诉戈佛雷先生和肯特先生,我们在五分钟之后就到。” 五分钟之后,我们穿过神秘的花园,来到了神秘的小屋。一位面带惊讶的短胡须男子站在门口等着我们。 “上校,这一切都太突然了。我们的计划全都被打乱了。”那位先生貌似有些不满意。 “抱歉,肯特先生。我也是迫不得已的。人家让我们这样做的,戈佛雷在吗?” “他在里面呢。”说着他便转身,带我们进入了一间宽敞又布置简单的屋子。有一个人背朝着壁炉站着,我的主顾一看见那个人就跳上前去。 “戈佛雷,见到你真是一件太好的事情了。” 可是对方却在示意他后退:“你不要靠近我,吉米。你肯定非常惊讶,我不再是那个骑兵中最棒的小伙——一等士兵埃姆斯沃斯了,是吗?” 他的相貌的确有些异样,可以看得出来他是一个容貌端正、皮肤在非洲阳光的照射下变得黝黑的小伙子,但是现在皮肤间一些怪异的斑白点使他的皮肤变白了。 “这是我不见外人的原因。对于你我倒是不用防备,可是你的同伴……我明白你的好意,但是这对我很不利。” “我只是确定你是安全的,自从那次你在窗户里往我屋子里看了一眼,我就开始放心不下了,戈佛雷,我一定要把这件事搞清楚。” “老管家对我说你来了,我就忍不住地想去看看你。我真的希望你没看见我,可是听见窗子的响声,就赶紧跑了回来。”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干吗要这个样子?” “这个事情想要说清楚很简单。”他点燃了一支香烟,“还记得那次布弗斯普鲁的战争吗,就是在比勒陀利亚外边的西线上,你听说我受伤的那次战役?” “我听说了,但是我不知道具体的事情。” “那里的地势很不平坦。我们三个——秃头辛普森、安德森还有我,我们和本部失去了联系。我们正在拼命追赶布尔人,可是他们埋伏起来,并且把我们包围了。我们把他们其中的两个人打死了,而我也中了他们的猎枪,我用尽全力趴在马背上,直到几公里路后我才晕过去,从马上掉下来。 “等我有意识的时候,都已经天黑了,我挣扎着站起来,身体还是很难受。在离我很近的地方我看见了一座相当大的房子,是那种南非式的走廊,还有许多的窗子。你能理解寒风刺骨、令人僵硬的寒冷吗?那种感觉令人讨厌,简直是霜冻一样。我能活下去唯一的希望就是必须到达那座房子。我拼命地站起来,一步步地向前移动,我的双腿甚至没有了知觉。在记忆中我上了台阶,进入大门之后我看见了几张大床,然后我倒在其中一张床上呼呼大睡。我不管被子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我只管向我瑟瑟发抖的身子上拽。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我眼前的世界不是健康明朗的,相反有种恶魔的感觉。耀眼的非洲 阳光从窗子里照进来,将整个白房子都反射得特别明亮。我面前站着一个怪物似的人,个子矮小,脑袋像刺球一样硕大,焦急地说着荷兰话,海绵般怪异的手在我面前挥舞着。那个人身后的一群人觉得眼前的状况很搞笑,我打了一个寒战,这里就没有一个是正常的人,不是七扭八歪的样子,就是变形的脸,他们的笑声格外刺耳。 “很显然,这里没有人能用英语交流,但是情况又必须说清楚。因为那个大脑袋越来越生气,甚至用变了形的手抓住我一直往下拽,根本不管我伤口处向外流血。这个怪物力气大得很,要不是一位年纪稍微大一点的人听见声音及时赶过来,我真不知道我的下场会怎样。他用荷兰话责备了他们几句,然后拉住我的人就躲开了。然后他睁大着眼睛特别惊讶。 “他问我怎么来这里的,并对此表示很诧异,而且他知道我已经万分疲惫,我肩膀上的伤口需要马上处理。他说他是一名医生,马上让人给我包扎。不过,他说此地比战场更要恐怖,因为这里是麻风病医院。 “吉米,还需要我说什么吗?随着战争的临近,这些病人被送走了,第二天英军到来,医务总监又把他们送回了医院。他说,虽然他的免疫力很强,但是他没有胆量像我这样在麻风病人的床上睡一夜。后来他又给我安排了一间单独的房间,一个星期之后我就转到了比勒陀利亚总医院。 “你看看,这就是我的悲惨经历。我总是祈祷有奇迹的出现,可是等我一回家的时候,一些令人恐惧的症状破灭了我的想法,我还是没有逃脱被感染的命运。在我面前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居住在这座偏僻的房子里,我们的仆人是绝对的信任可靠,虽然肯特先生是我们请过来的外科医生,但是他在保证不泄露秘密的情况下愿意和我一起居住;另外一条路则是和一群陌生的人在一起,然后被永久地隔离。所以我选择了前者,但是这对保密的要求是很高的,不然传出去我还是要进医院的。吉米,即使你是我的好朋友,我也不愿告诉你,只是不知道我的父亲今天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让步。” 上校朝着我这个方向指了指:“是这位先生逼迫我的。” 说着他就打开了之前的纸条,“麻风”两个字跃然纸上,“反正他也知道了,我觉得还是告诉他的好。” “的确是这样,谁说这样做没有好处呢?从目前的情况看,貌似只有肯特先生一个人诊治他,但是请问医生是这方面的专家吗?因为,我了解到的情况是这是一种热带病或者亚热带病。” “我具有一名合格医生的知识。”他板着脸回答我。 “先生,我对你的实力没有半点的怀疑,但是对于这种病例我想还是听一听会诊的意见比较好。我能否这样理解,会诊会使你产生一种压力,你需要交出病人。” “的确如此。” “我早就预料到了这一点,所以我带来了一位谨慎的、值得信任的朋友。之前我为他做过事,所以他今天是作为一个朋友而不是专家来提意见的。他是詹姆斯·桑德斯爵士。” 听我说到这里,肯特先生面露喜悦,有种新晋军官见首长的意思。 “我对此表示很骄傲。”他悄悄地对我说道。 “那我就把詹姆斯爵士从马车上请过来吧。上校先生,我们继续在这里显然是不适宜的,倒不如去到你的书房里让我来解释一下吧。” 我总是在这样的关键时刻想起华生,他总是把我的侦探艺术在夸张和惊叹的表现手法中写得引人入胜。而我只能简简单单地陈述着,那一天我的听众只有几个人,戈佛雷的母亲自然也在其中。 我对他们说着:“我的推理就是建立在假设的层面上,当其他的都被排除掉了,那么剩下的不管多么不可信它也是事实。最开始的时候,我做了三种假设来解释,为什么戈佛雷先生会被自己的父亲禁锢在自家的庄园中。他可能是由于犯罪而逃逸,也有可能是精神失常,不想居住在精神病院中,再者就是感染上了某些感染性的疾病。除了这几种情况,我实在想不出别的理由了。然后再把这几个理由做出判断就好了。 “首先犯罪的说法是不可能成立的,因为本地区没有出现过尚未侦破的案子,这是我的工作职能所在。如果说一个人承担着尚未被暴露出来的罪名,出于家族的顾虑,那他肯定会被送出国,根本不会留在家里。所以显然这条路行不通。 “精神失常的可能性会更大,那么小屋里的另外一个人就是看守者。当我听见他在走出来之后把门锁上,有点像限制人身自由,我就更加确信这个理由了。可是另一方面看得出强制并不严格,不然他怎么会跑出来见朋友呢?多德先生,还记得我问你那位先生当时看的是什么杂志吗?这对我的推理很有帮助,如果他看的是《柳叶刀》或者《英国医学杂志》,那我就会有更深一步的思索了。可是,只要有医生的陪伴,而且向当局汇报,那么把精神病人留在家里是合法的事情。但是为什么要保密到这样的地步呢?所以这个理由也被推翻了。 “那么就只剩下第三种的可能性——他得了传染病,虽然听起来有些离谱,可这是最合理的解释。麻风病是南非的常见病,所以这个青年很有可能在某种情况下传染到这种病,这令他的家人很尴尬,既想好好治病又不想上报当局。所以只能严格保密,出一个适当的价格来请一位严谨的医生照顾病人,虽然皮肤变白是这个病的主要症状,但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没有任何理由不让病人出来,这一点让我有了充足的证据证实我的猜想。当我到这里之后,我闻见了管家送饭手套上消毒水的气味,所以最后的一点顾虑也烟消云散了。先生,我只是写了一个词,就足以让你知道这个秘密我已经知道了,之所以没有说出来,是想证明我的谨慎。” 当我结束了我的演讲时,书房的门被打开了,那位著名的皮肤科专家被请进来。奇怪的是,他不苟言笑的脸上竟然出现了笑容,眼神中有了些许的人情味,他大迈步向上校走过去,并跟他握手。 “我常常是噩耗的象征,不过,今天我或许能带来了一个稍好一点的消息,少爷患的不是麻风病。” “什么?” “是一种类麻风,也叫鱼鳞癣,是一种鳞状的皮肤病。虽然很顽固,也对容貌有影响,可是没有一点的传染性,也有痊愈的可能性。福尔摩斯先生,我想这其中是有一定的巧合,青年在接触病人之后就产生了恐惧的心理作用。不管怎么说,我敢保证我的诊断是对的。哦,夫人已经兴奋地晕过去了,还是让肯特先生照顾她吧,直到她从这个好消息中恢复过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