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子,福尔摩斯的理论竟然真的付诸实践了,而且再一次得到了证实。不得不承认,这确实令我很惊讶,对他超常的分析能力更加佩服。然而我心中还是存在一些疑惑,说不定这是他事先布置好的圈套,准备捉弄我一下。至于他为何这么做,我还是猜不到。于是我朝他看去,这时他早已读完了那封信,两眼茫然出神,若有所思。 我问他:“你究竟怎么推测出来的?” 他粗声粗气地问:“推测什么?” “你凭什么说他是退役的海军陆战队军官?” “我没有兴趣谈这些琐碎的事。”福尔摩斯粗鲁地回答我,随后又面带微笑地说,“请原谅我刚才的无礼,因为你刚刚打断了我的思路,不过不要紧。对了,难道你真的看不出他以前是海军陆战队的军官?” “这个真的没有看出来。”我不得不承认。 “其实想要知道这件事并不难,可要我表达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却不是那么简单。如果现在要你解释一下,一加一为何等于二,想必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吧?然而这就是谁也无法忽视的事实。刚才那个人在街道对面时,我就已经从远处看到他手背上刺着蓝色大锚的图案,这是海员特有的标记。而且他的动作非常具有军人气魄,他留着军人模样的络腮胡子。所以,我便可以推断出他是一位海军陆战队的队员。另外,他的态度显示出有点高傲自大,似乎带一点发号施令的神色。想必你一定看到他那副耀武扬威的架势了吧。单从他的外表来分析,他是一位举止稳健而且庄重的中年男人,因此根据这些明显的线索,我就敢肯定他当过军官。” 我忍不住大声喊道:“真是太棒了!” “这也没什么值得惊奇的。”福尔摩斯说,“刚才我还在说没有罪犯,看来我言之过早了,咱们先看看这个吧!”说完他就把刚才送来的那封信扔到我的面前。 “天哪,”我大致瞄了一下,不由自主叫了起来,“这的确太可怕了!” 福尔摩斯镇静地说:“看来这件事确实没想象的那么简单。请你大声把信的内容读一下,可以吗?” 下面就是我念给他听的那封信的所有内容: 敬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天夜里,在布瑞克斯顿路的尽头、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发生了一件凶杀案。今天凌晨两点钟左右,巡逻警察发现事发地点有灯光,然而据悉该房屋无人居住,因此怀疑其中出了问题。巡逻警察发现房门敞开着,屋内没有物品,但地上躺着一具男尸。该男尸穿戴整齐,口袋中有名片,上面写着“伊瑙克·J.锥伯,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城人”等字样。现场既没发现被抢劫的痕迹,也没有任何能表明他杀的证据。在屋内发现几处血迹,但在死者身上并未发现任何伤痕。死者如何进入空无一人的房子,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深感此案异常棘手。至诚希冀阁下能于中午十二点之前亲临现场,我会在此恭候大驾。事发现场将保持原状。如不能及时到场,亦必将详情告知,若蒙指教,则不胜感激。 特白厄斯·葛莱森上 我的朋友说道:“葛莱森在伦敦警察厅工作,是警察厅首屈一指的能干人物。他和雷斯垂德在那一群平庸的家伙里都算出类拔萃。他们两人办案眼疾手快,都是机警干练的类型,可惜的是,这两人做事太循规蹈矩,保守得让人受不了。而且,两个家伙彼此明枪暗箭、钩心斗角,就像两个多猜善妒的女人一样。如果这两个家伙同时插手这一案件,那就热闹了。” 福尔摩斯说话时不紧不慢,看上去若无其事,我除了惊讶之外已没有其他想法。我大声地叫道:“已经出大事了,一分钟也耽误不得,要我给你雇辆马车来吗?” “到底去不去,我还没最后决定呢。不得不承认,我这个人有时候的确有点懒惰,不过那是因为我的懒劲儿上来了,平日工作时我也是挺勤快的。”福尔摩斯慢悠悠地说道。 “你这话什么意思?这不正是你一直以来期待的机会吗?” “哦,这和我没什么关系吧?我如果接手这个案子,很快就能解决掉它。毫无疑问,所有的功劳都是葛莱森和雷斯垂德那帮人的,这是因为我是个非官方人士。” “但是他现在请求你帮忙,难道你不帮他吗?” “没错。他还算是有自知之明,也很清楚我的本领,他在我面前也承认这一点。但是,他宁可割掉自己的舌头也不愿告诉别人,我比他强,因为他觉得让别人知道他不如我很丢面子。尽管如此,咱们还是应该过去瞧一瞧。这个案子我打算接了,我就要自己一 个人破案给他们看看。就算得不到什么,也能嘲笑他们一下!” 他一边说一边披上大衣,动作非常麻利,看上去他已经按捺不住兴奋的心情。 然后他对我说:“你把帽子戴好。” “你难道让我跟你一起去?” “是的,你没有其他事要做吧?”我迟疑了一下,点头答应了。很快我们就坐上一辆马车,急匆匆地向布瑞克斯顿路奔去。 这是一个阴冷灰暗的早晨,屋顶被一层灰蒙蒙的浓雾笼罩着,马路上有些泥泞,也是脏兮兮的,跟那一片灰暗的雾气交相呼应。 福尔摩斯很有兴致,心情也特别好,在马车上他开始喋喋不休地说起提琴,列举了意大利克里莫纳出产的三种提琴,又不厌其烦地解释它们之间的区别。而我却一言不发,安静地倾听他的讲解。我很讨厌这种昏暗压抑的天气,那件杀人案子也令人沮丧,所有的负面影响都让我的情绪跌入谷底。 福尔摩斯还在侃侃而谈他的音乐造诣,我忍不住打断了他的高谈阔论,有点不满意地说:“你好像根本不关心这个凶杀案。” 他点头回答:“现在我们手上既没有相关资料,也没掌握任何证据,在此之前,我不会闲极无聊地做出什么假设分析,那都是白费劲,根本一点儿用都没有,而且还容易影响对案情的正确判断。” “我想你很快就能得到有用的资料和证据了。”我一边说着,一边指着前方,“如果没搞错的话,前面应该是布瑞克斯顿路,案发现场就在那边。” “没错,就是那里!车夫,快停下!”我们的马车还没到终点,距离案发现场大概还有一百米,福尔摩斯就要下车。没办法,我只好跟着他下车,剩下的一段路,我们步行过去。 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从外表看来就像是一座凶宅。这里一连有四栋房子,远离热闹的中心街道,其中两幢房子有人住,剩余两幢是空房,3号就是空着的一处。 这栋房子有三排窗户临街,不知道有多久没人居住,从外面看起来非常荒凉沉寂。玻璃窗上附着厚厚的灰尘,贴满了“招租”的帖子,好像患了白内障的眼睛一样。每座房前都有一小片草木丛生的花园,几乎把房子和街道都隔离了。 从小花园进去,是一条用黏土和碎石铺成的暗黄色的小路。昨晚下了一场大雨,小径上泥泞不堪。花园四周是低矮的围墙,大约有三英尺那么高,墙头上装有木栅栏。 我们走过去的时候,一名魁梧高大的警察正靠墙站着,他身边还有几个人,都踮着脚向房子里张望,希望能瞧一眼屋中的情景,但是他们什么都没看到。 我原本以为,福尔摩斯肯定一到现场就冲进屋子去,立刻搜集证据,对案件展开周密的调查。但是,我压根没想到,福尔摩斯一点也不着急,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在这种紧张严肃的场合,我认为他这样未免有点儿装腔作势。 福尔摩斯什么也不理会,独自在人行道上徘徊,走过来又走过去,表情看起来十分茫然,一会儿目不转睛地凝望地面,一会儿又呆呆地仰望天空,一会儿莫名其妙地眺望房子和木栅栏。一群人都直勾勾地看着他,警察似乎也不知道他在忙什么。 他就这样上下左右地查看一遍之后,一个人走上那条花园小径,脚步十分缓慢。他从路边的草地上直接走过去,又仔细检查了小径的路面。他走几步就停下来看一看,然后再往前走几步。有一次我看见他还露出笑意,似乎很满意自己的发现,而且还忍不住欢呼了一声。 这条小径上覆盖着厚厚的潮湿黏土,上面满是泥泞的脚印,有这么多警察来来往往,从小径上踩过去,脚印都乱七八糟。我真不明白福尔摩斯能从中辨认出什么线索!但我还是保持着沉默,因为他曾经在我面前证明过他极为卓越的洞察力和推理能力,我相信他肯定能看出许多我所看不见的东西。 我们来到房子门口,从里面走出来一个男人。他手里拿着一个笔记本,浅黄色的头发,个子很高,面色白皙。他十分热情地迎上来紧紧握住福尔摩斯的手,激动地说:“太好了,你终于来了!我一直在保护现场,一切东西都保持原状。” “不是吧?那块地方肯定除外!”福尔摩斯指着花园小径,“就算一大群水牛跑来跑去也不会弄成这样吧,你们把路踩得太糟糕了!好吧,葛莱森先生,你向来都非常自负,一定是以为得出了正确结论,所以才放心大胆地让别人糟蹋现场吧!” 葛莱森表情有点尴尬,支支吾吾地说:“当时我在屋子里忙活,刚好雷斯垂德来了,所以我就把屋 外的工作都交给他了。” 福尔摩斯忍着笑,看了我一眼,然后对我挑一下眉毛,样子很调皮好笑。他故意说:“有你和雷斯垂德先生莅临现场,哪还有第三个人发现线索的机会啊。” 葛莱森有点得意,他一边搓手一边说道:“我觉得我们已经尽力了。这个案子的确离奇,我知道这正符合你的胃口。” “你没有坐马车来吗?”福尔摩斯皱眉问道。 “哦,没有。”葛莱森答道。 “雷斯垂德先生也没坐马车?” “也没有。” “好吧,我去屋子里看看。”福尔摩斯问完之后,大摇大摆地走进房中。 葛莱森先生紧随其后,只是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 走进房子就是一条短短的过道,一直通向厨房,过道里落满灰尘,也没有铺地板。过道两侧各有一扇门,其中一扇明显已经很久没有打开过。从另一扇门进去则是餐厅,惨案就发生在餐厅里。 福尔摩斯顺着过道走过去,我放慢脚步,悄悄跟在他身后,此时我的心情异常紧张,而且也十分沉重,因为马上就看见死者的尸体了。 这是一间方形大屋子,没有任何家具和装饰,因此显得非常宽敞。墙壁上糊着一层廉价的花纸,有些地方已经斑斑点点地有了霉迹,有些地方大片的墙皮脱落下来,露出里面的黄色的粉墙。 正对房门的地方是一个漂亮的壁炉。壁炉框是用白色仿大理石制成的,炉台上面放着一小段红色蜡烛头。整个房间只有一扇窗户,所以室内光线不足,显得有些昏暗阴森,屋内满是尘土,气氛令人极其压抑,而且有毛骨悚然的感觉。 这些景象是我后来才看到的,当我进去的时候,我的注意力就全部集中在那个万分可怕的尸体上,在屋子的地板上,尸体十分僵硬地躺着,一双眼睛黯淡无光,直勾勾盯着灰白的天花板。死者是一名男性,大约有四十多岁,中等身材,不胖不瘦,只是肩膀略宽阔,显得身材比较高大。乌黑的头发打着卷,嘴唇上面留着短硬的胡子。身上穿着厚厚的黑色毛呢上衣和背心,浅色裤子,装着洁白的硬领和袖口。 除了这些,地板上还有一顶整洁的礼帽,死者双臂摊开,双拳紧握,两条**叉叠在一起。据我估计,他临死前有过痛苦的挣扎,僵硬的面孔上凝固着狰狞可怕的表情。我觉得那是极度愤恨的表情,以前从没见过这么凶恶的嘴脸,龇牙咧嘴的脸显得异常恐怖。死者的前额很高,脸型很长,下巴前突,鼻子扁平,乍一看很像长相古怪的扁鼻猿猴。 此外,那种极不自然的痛苦翻腾的姿态,使他的面貌变得越发可怕,用“狰狞”二字都不足以形容。作为一名医生,我曾经见过各种各样的死人,但是还没有见过比这个伦敦市郊大道旁的黑暗、污浊的屋中更为可怖的景象。 一向消瘦而具有侦探风度的雷斯垂德先生靠在屋子门口,抬手跟我们打招呼:“这件案子太古怪了,恐怕要轰动全城!我也不是第一次办案的新手,但这件凶杀案真的让我非常无奈。” 葛莱森皱眉问他:“难道一点线索都没有?” 雷斯垂德随即点头:“的确如此,一点线索也没有。” 福尔摩斯走到死者面前,单膝跪下,细心地检查每一处细节。 “你真的确定,死者身上没有一点伤痕?”他一边问,一边疑惑地指着一块血迹。 两个侦探同时回答:“确实没有。” “那就奇怪了,看来这些血迹很可能是另一个人的。如果这个案子真是凶杀的话,就能让我想起一八三四年范·坚森死时的情景。葛莱森,你还记得那件事吗?” “噢,我已经记不清了。”葛莱森有点尴尬地说道。 “我认为你有必要把那案子重翻一遍。世界上每天发生的事情都是前人早就做过的,没什么新鲜东西。” 福尔摩斯说话的时候,手指很灵活地四处摸索,不时在那尸体上按一按,又解开死人的衣扣,从里到外检查一遍。我见福尔摩斯的脸上露出茫然的表情。他的检查又迅速又仔细,简直比医生还细致。最后,他低低地俯下身,轻轻地嗅了一下死者的嘴唇,又转头看一眼死者脚上的漆皮靴子,尤其是鞋底,他特意检查了一下。 然后他若有所思,问道:“尸体真的没动过,一直保持原状吗?” “嗯,只做了一下必要的检查,除此以外,真的没动过。” “那好吧,现在他可以安息了,把他送去埋葬吧。”福尔摩斯淡淡地说,“不需要再做详细检查了。” 处理后事的人早已准备好,葛莱森招呼一下,立刻有人跑进来,用担架把死者抬了出去。尸体被挪动的 时候,“叮”一声,大家转头看去,一枚戒指掉下来,滚落在地板上。 雷斯垂德急忙把戒指捡起来,满脸激动的神情,目光炯炯,极力想找到一些有用的线索。 半晌,他突然大叫道:“一定有女人来过这里。这是女人的结婚戒指!”他一边说着,一边把戒指托在手心里,伸出来给大家看。 所有人都围上去,仔细看那戒指。很明显这是一只新娘戴的款式简单的金戒指。 葛莱森说:“案子本来就已经很复杂了,这又突然冒出来一枚戒指,情况就更加复杂了。” 福尔摩斯说:“我跟你想的刚好相反,说不定这只戒指会使案子更清晰明白了。喂,你在死者的衣服口袋里发现了什么吗?” “东西都在那边!”葛莱森指着楼梯最后一阶,上面放了一小堆物品,都是在死者身上找到的。 “有一只金表,编号97163,伦敦巴罗德公司制造;一根爱尔伯特金链子,款型厚重结实;还有一只金戒指,上面刻着共济会的徽章;一根金别针,上面有个虎头狗的脑袋,狗眼睛用两颗红宝石制成;俄国皮质的名片夹,里面有伊瑙克·J.锥伯的名片,死者好像是克利夫兰人,他衬衣上的“E、J、D”三个字母跟名片上的姓名缩写相符。没有发现钱包,只发现些零钱,加起来一共是七英镑十三先令。还有一本袖珍版小说《十日谈》,小说扉页上有约瑟夫·斯坦节逊的名字。除此之外,有两封信,一封是寄给锥伯的,另一封则是给约瑟夫·斯坦节逊的。” “要寄到什么地方?”福尔摩斯对信很感兴趣。 “信上写明了河滨路美国交易所,留交本人自取。对了,两封信都从盖恩轮船公司寄来,大概内容是通知他们,轮船从利物浦出发的具体日期。可见死者是打算回美国的。” “事发之后,你们调查过斯坦节逊这个人吗?” “我当时马上就派人去调查了。”葛莱森说,“已经把告示送到各大报社去刊登,另外又派人去美国交易所询问情况,目前还没有消息呢。” “那么,你们跟克利夫兰方面联系过了吗?”福尔摩斯又问。 “今天早晨我们就把电报发出去了,现在等对方回复。” “你们在电报里是怎样说的?” “只是把案件的情况详细说了一下,而且告诉对方,希望他们提供对我们破案有帮助的相关情报。” “你没在电报上提到关键性的细节吗?” “我问了斯坦节逊这个人。” “没问其他的事情吗?整个案子就没有一个关键问题吗?我认为你应该再拍一封电报过去。” 葛莱森瞪圆眼睛,有些生气地说:“电报已经很全面了,把我想说的都说完了。” 福尔摩斯微微笑一笑,刚想说些什么,雷斯垂德就走进来,搓着双手,扬扬得意。我们在屋里谈话的时候,他刚才在客厅里。 “葛莱森先生,”他说,“就在刚才,我发现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幸好我是个谨慎的人,把墙壁都仔细地检查了一下,没有漏掉一丁点儿细节。”他说话时眼睛闪闪发光,显然觉得自己的办案能力比同事更出色,为此自鸣得意。 “请各位随我到这边来,”他一边说,一边快速地回到客厅。这时尸体已经被抬走了,屋内的空气感觉清新了很多。“好,各位,就请站在这里!” 他迅速地在靴子上划燃一根火柴,高高举起来,照亮整面墙壁。“快看看这个!”他得意地指着墙面一块地方。 那面墙上的花纸有许多地方剥落了,而就在一处墙角上,有一大片花纸撕开的地方,露出质地粗糙的土黄色墙面。仔细看上去,在墙面上有一个用鲜血潦草写成的词: RACHE “你们对这个词怎么看?”这位侦探面露得意,就好像马戏班的老板夸耀自己的把戏一样地大声说道,“这个字写在屋中最黑暗的角落里,所以很容易被人忽略,因为谁也不会想到来角落里看一看。你们瞧瞧,这肯定是凶手写上去的,他蘸着自己的血写字。瞧这里,还有血从墙面流淌下来的痕迹呢!单从这一点就可以判断:不管怎么样,死者绝对不是自杀。但凶手为什么要选择在角落写字呢?我可以很明白地告诉各位。你们快看壁炉上的那一支蜡烛,当时它肯定是点燃的,那么在作案的时候,这个墙角就不是最暗的角落,而是屋子里最明亮的地方。” 葛莱森对他的炫耀不以为然,轻蔑地说:“就算你发现了这个字迹,那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没有重要的证据,就不知道凶手是谁。” “你说没有意义?天啊,这说明写字的人肯定想写一个女人的名 字‘雷切尔’(Rachel),但当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还没来得及写完就匆匆离去。你要记住我的话,等整桩案子全部弄清以后,肯定会出现一个名叫‘雷切尔’的女人,她和这个案子有密切关系。你们现在或许可以嘲笑我,福尔摩斯先生,我也承认你非常聪明能干,但有一句话不要忘了,姜还是老的辣!” 福尔摩斯听他说完,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他笑的样子很狂妄,还带着某种蔑视。福尔摩斯的态度肯定会激怒这个小个子侦探。 福尔摩斯继续说:“真的很抱歉,的确是你第一个发现墙上有字迹的,我们三人也不会抢你的功劳。而且你说得也没错,从这个字迹上能够得出充分的结论,昨晚的凶杀惨案中,除了死者以外,还有另外一个人存在。但是我还没对它做详细的检查,如果你不反对,我现在就开始检查。” 他一边说话,一边快速地从口袋掏出卷尺和很大的圆形放大镜,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一句话也不说,一会儿停止,一会儿蹲下,甚至还趴在地上,全神贯注,旁若无人,几乎把我们都忘记了。我觉得福尔摩斯快要疯魔了,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他一会儿自己嘀咕,一会儿惊呼,一会儿再叹息。要么开心地吹口哨,要么惊叫着跳起来,还拍着手,好像看到了希望。我很无奈地站在旁边,根本帮不上什么忙。他就像一条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在树林里跑来跑去,东嗅一下,西嗅一下,乱叫乱跳,直到嗅到猎物的踪迹才肯罢休的样子。 整整过了二十分钟,福尔摩斯才检查完毕,他最后小心翼翼地测量了一下痕迹的距离,而我压根都看不见有什么痕迹。他的检查方法非常奇怪,先用卷尺测量墙壁,横竖左右,长短高低,然后又从地板上捏起一小撮灰尘,十分小心谨慎地把灰尘放进信封里。紧接着,他又用放大镜观察墙壁上的血字,把每个字母的笔画都研究得清清楚楚。最后,他满意地呼出一口长气,把卷尺和放大镜放回口袋。 他微笑着转身对我们说:“好像有人说过,天才就是要无止境地吃苦耐劳。虽然我认为这个说法不太恰当,但放在侦探行当,倒还是挺合适的。”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互相看了一眼,对福尔摩斯所做的一系列检查很瞧不起,虽然他们也很好奇,但更多的感觉是轻蔑,认为这位私家侦探的做法都是旁门左道。他们根本不明白福尔摩斯的每一个动作的用处,但这一点我早已知道,这位了不起的侦探的每一个哪怕最细微的动作都有实际又明确的目的。 两人异口同声地问:“先生,请问你有什么看法?” 福尔摩斯态度平静,缓缓地说道:“如果我这样直接插手这个案子就抢你们的功劳了。目前你们进行得还算顺利,别人不方便中途插手。”福尔摩斯冷嘲热讽的本事也是一流的,我在一旁差点笑出声来。 那两位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过了一会儿,福尔摩斯又说:“如果你们愿意把获得的信息随时透露给我,我也愿意尽力协助。现在我要去找那位发现尸体的警察,有几个问题想问一问他。你们能把他的姓名和住址告诉我吗?” 雷斯垂德无奈地翻开记事本,看了看说道:“他叫约翰·兰斯,已经下班了。你可以去肯宁顿花园门路,奥德利大院46号去找他。” 福尔摩斯把地址记下来,对我说:“医生,咱们现在就去找他。还有,我要告诉你们一件对案子有帮助的事情。” 他转过头去,对两个侦探继续说道:“可以肯定,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男性,身高六英尺多,相对身材来说,凶手的脚略小了一点,穿一双粗皮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和被害人一同乘坐四轮马车来这栋房子。马车只用了一匹马拉着,有三个马蹄铁是旧的,只有右前蹄的蹄铁是新打的。而且据我推断,凶手很有可能面色赤红,右手的指甲很长。这仅仅是几处细节,但对于两位或许有些帮助。” 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又互相看对方一眼,脸上都露出隐晦的笑容,对福尔摩斯的判断表示怀疑。 雷斯垂德问道:“如果你认为死者是被谋杀的,那么他是怎样死的呢?” “毒死的。”福尔摩斯简单地回答,然后迈着大步向外走去。“对了,还有一点,雷斯垂德,”他走到门口,又转过头来说,“在德文中,‘rache’是复仇的意思。所以你不用浪费时间寻找那位‘雷切尔小姐’了。” 福尔摩斯讲完这几句话转身就走,留下这两位死对头侦探,目瞪口呆地在原地站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