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全三册)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结构严谨,环环紧扣,故事情节惊险离奇,引人入胜,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是每一个推理迷必备的案头书籍。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

驼 背 人
    在我结婚数月之后的一个夏夜,我坐在壁炉旁一边吸着最后一斗烟,一边对着一本小说不停地打着瞌睡,因为白天的工作让我累得都已经站不住了。我的妻子已经到楼上去了,刚刚从前厅大门那儿传来了一阵上锁的声音,我知道仆人们也去休息了。我离开了椅子慢慢地起身,正抖着身上的烟灰,突然传来一阵门铃声。

    我看了看表,十一点四十五分。已经这么晚了,按理说不可能有人来拜访才对;这样看来来的人也许还是一个需要花整夜时间护理的病人呢。我满脸不高兴地走到前厅,然后打开了那扇大门。让我意外的是,大门外面的石阶上站着的竟然是歇洛克·福尔摩斯。

    “啊,华生。”福尔摩斯说道,“很抱歉这么晚来打扰你。”

    “我亲爱的朋友,请进来吧。”

    “你好像有些惊讶,这也不奇怪!我认为,你目前应该宽心了吧!唉!你怎么会现在还抽你婚前常抽的那种阿卡迪亚混合烟呢!从掉到你衣服上那蓬松的烟灰判断,我这话说得应该没错。让人一看你就知道你一直以来都比较习惯穿军服。华生,要是你不改变在袖子里面放手帕的习惯,那你怎么都不会像是一个纯粹的平民。今天晚上我可以在你这儿住一晚吗?”

    “非常欢迎。”

    “你曾经跟我说过,你家有一间可以供单身男士居住的房间,我想现在应该没有住客人。你那放帽子的帽架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你要是在这儿住下的话,我很开心。”

    “谢了啊。既然如此,我就暂时占用一下你那帽架上那一个空挂钩了。让人遗憾的是,我发觉不列颠工人曾经到过你的房子。他是一个不幸的象征。我想,他们应该不会是来修水沟的吧?”

    “不是,他是来修煤气的。”

    “这样啊,他脚上的那双长筒靴在你地板上的漆布上面踩出了两个鞋钉印,灯光正好照在它的上面。不了,多谢你的好意,我已经在滑铁卢用过晚餐了,但是我很乐意和你一起吸一斗烟。”

    我把自己手里的烟斗递给他,他就坐在我对面安安静静地吸了一会儿烟。我知道,要是没有重要的事情困扰着他的话,他绝对不会这么晚了还来找我,所以,我静静等着他开口跟我说他来的目的。

    “看起来你近段时间医务非常繁忙。”他认真地看了一眼,对我说道。

    “你说得没错,我忙了一整天了。”我回答他说,“可能在你的眼里,我这样回答你是很愚蠢的,”我又补充性地说了一句,“但是我确实不明白你到底是怎么看出来的。”

    福尔摩斯咯咯一笑。

    “我亲爱的朋友,我可是比任何人都了解你的日常习惯。”福尔摩斯又回答道,“你外出帮别人诊病的时候,距离近就走路去,距离远时你就会租马车去。我观察到你的那双靴子虽然被穿过,但是鞋面一点都不脏,根据这些很容易就知道你现在非常忙,老是乘坐马车去办事了。”

    “分析得太好了!”我大声地赞叹道。

    “其实这非常容易的,”福尔摩斯说,“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果,总是会让他周围的人感到惊讶,原因是他们没有留意那些作为推理基础的细微之处。我亲爱的华生,你要是在自己的作品里大肆夸张渲染,并将有些情节刻意保留下来,不直接写出来让读者看到,毫无疑问也会有一样的效果产生的。而现在的我跟那些读者的状况类似,原因是我现在有一桩让人很头痛的奇案,我自己已经查到了一点苗头,可是我还少了一两点能让我的理论更显完美的依据。但是我肯定能够找到的,华生。我绝对可以找到它!”福尔摩斯双眼闪闪发亮,就连干瘦的脸颊也显现出了些许红色。这个时候,他不再是那个严肃的侦探了,他的脸上出现了天真无邪的表情,但是,这也只是一闪而过。等我再一次看他的时候,他又像印第安人一样,板着脸,这让很多人认为他已经变得没有人性了,就好像是变成了一架机器。

    “在这类案件里存在一些需要留心的特点,”福尔摩斯对我说着,“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那是一些罕见的值得加以留意的特点。我对这件案子的情况做了调查研究,离破案不远了。要是你可以在最关键的这一步帮我一把,就帮了我大忙了。”

    “我非常高兴能够助你一臂之力。”

    “明天你可以去一趟遥远的奥尔德肖特吗?”

    “可以,杰克逊能够代替我去行医。”

    “那就太好了。我准备在滑铁卢车站乘坐十一点十分的火车出发。”

    “这样的话,我还有充分的时间做准备啰。”

    “如果你还有精神,我就把这次的案件的具体情况,还有我们要做的事告诉你吧。”

    “你来这儿之前,我本来非常想睡了,但是我现在处于非常清醒的状态。”

    “那我就简明扼要地说一下,当然不会把任何一条要点漏掉的。也许你早就看过跟这事儿有关系的报道了吧。就是目前我正竭尽全力调查的驻奥尔德肖特的芒斯特步兵团巴克利上校疑似被害案。”

    “我根本就没有看过跟这事儿相关的报道。”

    “这样看起来,除了事件发生地的人知道,应该还没有得到人们广泛的关注。这个案件应该是两天之前发生的,大概情况是这样的:

    “芒斯特步兵团在不列颠军队中是最负盛名的一个爱尔兰团。在平定克里米亚和印度叛乱的战役中,它创造了让人称奇的功勋。从那个时候开始,这个团队在每一次打仗的时候都屡立战功。在这个星期一的晚上之前,这支英勇的军队都是由詹姆斯·巴克利上校指挥。上校是一个勇敢且拥有丰富经验的军官,最初,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士兵,因为在剿灭印度叛军的时候表现英勇,所以被提拔为军官,最后成为芒斯特步兵团的团长。

    “在巴克利上校还只是个军士的时候,就已经结婚了,他妻子的名字是南希·德沃伊,是该团前任上士的女儿。所以,你能够想象一下,这对年纪轻轻的夫妇(因为那个时候他们的年龄还很小)在他们不熟悉的环境里面,他们应该是遭受了一些社会排挤的。可是,他们很快就融入了陌生的环境,我听别人说,巴克利夫人和该团其他女眷们的关系是非常融洽的,同样,与她丈夫同级的军官也非常尊重她的丈夫。我可以再跟你说一下另外的一点,她很漂亮,即便是到了现在,她与她丈夫的婚姻已经有三十多年之久了,她的外貌还是那样温婉迷人。

    “巴克利上校的家庭生活,看起来从始至终都是美满的。我从墨菲少校那里了解了许多关于巴克利的情况,他说,他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这对夫妇曾经吵过架。总的来说,他认为巴克利上校对他的妻子的爱要比他的妻子对他的爱要多得多。要是巴克利上校在哪一天离开他的妻子,他就会变得坐立不安。从另一方面来讲,虽然她也很爱巴克利,并且全身心忠于他,可是她不像一般女人一样充满柔情。但是在那个团,他们二人被大家公认为是一对模范夫妇。从他们夫妻日常的相处模式来看,他们周围的人实在看不出有什么会酿成他们以后的悲剧。

    “巴克利上校的性格看起来好像有些与众不同。平常的时候,他是一名勇悍而活泼的老军人,但是有的时候他好像看起来很粗暴,报复心非常重。可是他那种脾气,几乎没有在他妻子面前表现出来过。我也跟另外的五名军官交谈过,其中三名军官和墨菲少校曾经看见过另外一种状况,那就是上校有的时候会突然间就变得颓废起来。据少校回忆说,巴克利上校在用餐的桌子上跟别人开心地说着话的时候,他脸上的笑容有时会无缘无故地消失。在他去世的前几天,他脸上总是带着这种意志消沉的表情,而且他的心情非常抑郁。他的伙伴们觉得他性格上唯一一点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他时常表现出来的消沉状态。还有他本人是有些迷信的。他讨厌一个人待着,特别是天黑之后——这就是体现他迷信的地

    方。他这种孩子气的特点当然会让人们议论还有猜疑。

    “芒斯特步兵团以前的番号是老一一七团,第一营长期驻扎在奥尔德肖特。该营结了婚的军官们全在军营的外面居住。这些年以来上校一直都住在一栋名叫‘兰静’——跟北营相距大约有半英里的小别墅里面,那栋别墅的周围全是庭院,但是它的西面离公路不到三十码。他们只聘用了一个车夫和两个女仆。那一整栋房子就只住着上校夫妇还有那被雇用的三位仆人——因为巴克利夫妇没有孩子,而且平常也没有什么客人留宿。

    “现在我们就来说说上个星期一晚上九点或者十点钟的时候在‘兰静’别墅发生的事情。

    “从巴克利夫人对圣乔治慈善会的关心程度来看,她应该是一位*****徒。慈善会的举办地点是瓦特街小教堂——一个专门给穷人施舍旧衣服的教堂。那天晚上八点,慈善会开了一次会。巴克利夫人匆匆地吃了些饭,就赶去参加会议。临出门前,车夫听到她对她的丈夫说了一些家常话,告诉他过一会儿她就会回来的。然后她就去邻近的别墅,邀请年轻的莫里森小姐跟她一起去参加了那次会议。那个会开了有四十分钟,九点十五分的时候她们又一起回了家,把莫里森小姐送回家后,巴克利夫人才独自回家。

    “‘兰静’别墅里面有一间屋子用作清晨起居室,它的正面是一条公路,有一扇和草坪相连的玻璃门。草坪有三十码宽,它和公路被一堵矮墙隔开,矮墙上面装着铁栏杆。巴克利夫人回到家,首先进的就是这间房间,那个时候并没有放下窗帘,因为一般晚上的时候,这间房间并不怎么使用。巴克利夫人亲自点上灯,之后她按了按铃,要女仆简·斯图尔德送一杯茶到这里,这和她以前的做法完全不同。那个时候上校正在用餐室里面坐着,一听到妻子已经到家了,就马上起身去清晨起居室见她。车夫看到上校从走廊走过,然后进了那一间屋子。可惜的是上校却再也没有活着走出来。

    “巴克利夫人要的那杯茶,十分钟以后才准备好,但当女仆靠近门口的时候,觉得很奇怪,因为她听到里面传来主人夫妇非常凶的吵架声。她敲了敲门,里面没有人回应,她又扭了扭门钮,却发现门已经从里面反锁了。没办法,她只有去跟女厨师说了这件事,然后这两个女仆就和车夫一起来到走廊,听到他们还是吵得不可开交。他们全都证明说,只听到巴克利和他的妻子争吵的声音。巴克利的说话声非常低,而且还断断续续的,所以他们全都听不清楚巴克利到底说了什么。相反的是,那个女人的声音显得非常悲痛,她说话声音很大,在外面听得非常清楚。‘你这个懦夫!’她老是反复说着,‘现在该怎么办好呢?现在该怎么办好呢?你把我的青春时光赔给我。我实在不想再跟你在一起生活了!你这个胆小的家伙!你这个胆小的家伙!’这就是她时断时续说的话。然后,在外面的仆人们就听到从那男人的嘴里发出了一声让人惊惧的尖叫声,与此同时他们还听到了一声巨响——一个物体倒地的声音,还有那妇人一声震人心魄的叫喊。一次又一次的尖叫声从里面传了出来,车夫预感可能是里面已经有悲剧发生了,于是就想把门撞开进去。可是,他却没有办法进去,而那两个女仆已经被吓得手足无措了,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帮忙。就在这时,他突然有了一个主意,先跑出前门,然后再走到那块正对着法式长窗的草坪上。长窗有一扇窗户是开着的,我听别人说,在夏天的时候这扇窗户老是开着,所以车夫没费多少力气就从窗户那儿爬进去了。这时房内的女主人也不再尖叫,昏了过去,僵直着身体躺在长沙发上,而那个命运悲惨的军人则僵直着身体倒在了一汪血泊之中,他的双脚挂在单人沙发的一边扶手上,头倒在了地上,靠近火炉挡板的一角。

    “车夫意识到已经没有办法把他的男主人救活了,便想着先把门给打开,可是却遇到了一个意料之外而且却非常奇怪的难题:钥匙并没有在那扇门的内侧,他找遍了屋子的每个角落,但是都没找到那钥匙。无奈之下他只好仍然爬窗户出去,找来一个警察和一个医务人员。这位夫人很明显有着非常大的嫌疑,不过因为她现在还昏迷着,所以她被抬到了她自己的房间。上校的遗体则被安放到沙发上,之后,他们就对发生命案的地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

    “这位命运悲惨的老军人身上的致命伤位于他的后脑那儿——足足有两英寸长,这显然是因为被一种钝器突然一砸才变成这样的。这件凶器到底是什么也不难推测出来。紧贴着地板上的尸体那儿,放着一根带骨柄的雕花硬木棒。上校活着的时候收集了多种多样的武器,那都是他打仗的时候在不同国家带回来的。警察猜想,这根木棒应该是他以前带回来的战利品中的一种。但是仆人们说,以前根本就没有看到过这根木棒,不过,要是它被混放在了房间里那许多的珍奇宝贝里面,那是绝对有可能被人忽略掉的。警察在这间房间里面根本就没有找到其他的重要线索。但是有一件事让人觉得很奇怪:那把钥匙,既没有在巴克利夫人身上找到,也没有在死者身上找到,而且房子里面其他的地方也没有。最后的时候,他们从奥尔德肖特找了一个锁匠来开锁,这才得以把门给打开了。

    “这就是和这件案子有关的全部内容,华生,我接到了墨菲少校的邀请,在星期二的早上就赶去奥尔德肖特帮助警察破解这一次的案件。我想你肯定觉得这一次的案件已经足够有趣吧,但是我认真分析、仔细观察完以后,马上就感觉,这次的案子其实应该比我最开始想象的那种还要奇怪、让人捉摸不透。

    “我还没有检查这间屋子的时候,就曾经问过那家的仆人们。从他们嘴里说出来的,我已经全部都跟你说了。女仆简·斯图尔德又回忆起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细节。你肯定也还有印象,她一听到那对夫妇争吵,就立马去找另外的两个仆人来。而她回忆,刚开始她一个人在那儿的时候,那对夫妇吵架的声音并不是很大,她基本上什么都没有听到,她并不是依据他们之间说话的内容,而是依据他们说话时的声调,判断出他们其实是在争吵的。但是,在我不住地追问之下,她记起她曾经从这位夫人嘴里两次听到了‘大卫’这两个字。这一点对推测他们突然之间激烈争吵的原因是非常重要的。你记得吧,上校的本名叫作詹姆斯。

    “在这次的案子里,有一件事在仆人和警察的脑海里留下很深的印象,那就是上校的面部表情变得跟正常的时候不一样了。根据他们描述,上校死的时候,他的面容变得非常的恐怖,看上去根本不像正常人的脸。他那令人害怕的面孔,让看到他死状的人,差点都给吓晕了。这肯定是因为他已经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才让他的面容变得如此可怖。事实上,这与警察的解释完全一样,上校也许早就已经知道他的妻子密谋要杀害他了。他脑袋后的伤跟这种解释也是符合的,因为那个时候他可能正要转过身来想避开这一致命的一击。巴克利夫人因为急性脑炎突然发作了,目前还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没有办法从她那儿了解情况。

    “我从警察那儿了解到,事发的那天晚上,跟巴克利夫人一起外出的莫里森小姐,说她不知道她的女伴回家以后为什么会发火。

    “华生,我了解到这些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以后,连续吸了好几斗烟,思考着,想要弄明白到底哪一些是重要的,哪些事情只是纯属偶然。不难看出,这个案子最让人捉摸不透、最让人觉得不同寻常的一点,就是那间屋子门上的钥匙丢得有些奇怪。虽然在室内做了仔细的搜查,却根本没有发现它的踪影。很明显,这把莫名其妙消失的钥匙是被人拿走了。可是

    上校和他的妻子都没有拿,那么,肯定有第三个人也曾进过这间屋子,而且这第三个人只能靠爬窗才能进去。在我看来,只有再仔细地搜查一下这间屋子还有那块草坪,才能够找到这案件中的神秘第三者遗留下来的一些证据。你是了解我调查方法的,华生。在调查这个案件的时候,所有的方法我都用过了。最后终于让我找到了那人留下来的踪迹,但是和我的预想截然不同。的确曾有一个人进去过那间屋子,他是从大路穿过草坪进来的。我总共找到了五个属于那个人的脚印:一个在大路旁边,他翻过那座矮墙的地方;两个在草坪上;还有两个应该是他翻窗进去的时候,在窗子旁边被脚印踩脏了的地板上留下来的,看得不是非常清楚。很明显他是从草坪上面跑过去而不是走过去的,因为他的脚跟印跟他的脚尖印相比要浅得多。不过让我觉得非常奇怪的不是这个脚印的主人,而是跟他一起来的同伴。”

    “跟他一起来的同伴?”

    福尔摩斯从他的衣服口袋里面拿出了一张大大的薄纸,然后很小心地把它在自己的膝盖上铺开。

    “你看一下这是什么?”福尔摩斯问我说。

    那张纸上有一种爪印——看上去是小动物的。那张纸上有五个非常明显的爪指印,非常长的爪尖,整个薄纸的样子看起来像一个点心匙。

    “这不会是一条狗吧。”我对他说道。

    “你听说过一条狗爬上窗帘这样的事情吗?但那小动物爬上去过的痕迹是清楚地存在于窗帘上的。”

    “这样的话,是不是一只猴子呢?”

    “但是这一点都不像是猴子的爪印。”

    “这样的话,那这到底是什么动物呢?”

    “不是狗,也不是猫,猴子也不可能,也不是我们熟悉的动物。我曾经试图从爪印着手把这个动物给描绘出来。这是它站着不动时候的四个爪印。你看,它前爪到后爪最少相距十五英寸。再把它的头和脖子的长度给加上,你就可以大概推测出这只动物的长度肯定大于两英尺,要是它还有尾巴的话,那有可能长度还会长一点。但是现在我们再来量一量另外的部分的尺寸。这只动物曾经走动过,我们可以把它跨一步的距离给量出来,它的每一步大概仅仅只有三英寸。由此你可以知道,这只动物的身体很长,但是它的腿非常短。这只动物虽然没有掉下点毛给我们做推断证据,但是它的外形,肯定跟我描写的相差不大,它能够爬上窗帘,说明它是一种肉食性动物。”

    “你是怎么得出这些结论的呢?”

    “原因是因为那扇窗户那儿悬挂着一只装金丝雀的笼子,它爬到那窗帘上,好像是要想吃那只鸟。”

    “这样的话,它到底是一个什么动物呢?”

    “啊,要是我能知道的话,就对破解这件案件太有帮助了。总而言之,看起来这很有可能是鼬鼠一类的东西,但是这只可能要比我以前见过的那些鼬鼠要大很多。”

    “但是这跟这件犯罪案件有什么关系呢?”

    “这一点目前还没有弄明白。但是,你应该能够看得出来,我们已经查到了不少情况。我们知道,大路上曾经站着一个人,由于窗帘那时候没被拉好,那时屋子里的灯是亮着的,他在那儿看到巴克利夫妇争吵。我们还知道,他牵着一只我们不知道名字的动物,他带着他的动物从草坪踏过,走进了屋里面,也有可能上校是被他打的,也非常有可能是上校因为看到了他,所以就被吓得摔倒了,头被炉角撞破了。最后一个,我们还了解到一个不太正常的事实,就是那位闯进房间的人在离开的时候,随手就把那间房的钥匙给拿走了。”

    “你发现的这些事实,好像把事情变得比以前更加复杂了。”我对他说着。

    “你说得没错,这些发现的确表明,这个案件比最初的设想更加复杂、更显混乱了。我认真地思考了这件事,发现我必须换一个思路来调查这个案件。华生,我已经耽误你睡觉了,今天就这样吧。明天在我们乘车去奥尔德肖特的路上,我就将没说完的事完完整整地跟你说清楚。”

    “多谢你了,你都已经讲到最吸引人的地方了,让人非常想要听下去。”

    “事情是这样的。七点半的时候,巴克利夫人离开家门,那个时候她和她丈夫之间气氛还非常融洽。虽然她并不是非常地善解人意,但是车夫听到她跟上校说话的时候语气还是比较温和的。现在,可以确定的是,她一从外面回到家,就直接走到了清晨起居室——在那儿她不太可能看见她丈夫;她吩咐仆人为她泡一杯茶,就跟一个平常的女人心情激动的时候经常做的那样。之后,当上校走进那间房间去见她的时候,她突然间就大声地跟上校吵了起来。按这样来看,在七点半到九点钟这段时间之内,肯定是有什么事情发生了,让她对上校有了意见。但是莫里森小姐在这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面,一直都在巴克利夫人身边,所以,我们能够推测出,虽然莫里森小姐没有承认,可是实际上她肯定了解这件事情的一些状况。

    “先前我怀疑,有可能是这位老军人跟这个年轻的女人之间有什么关系,而且她跟上校夫人在一起的时候就向她坦白了。这样完全可以解释上校夫人气冲冲地回了家的原因了,还可以解释这位姑娘一口就否认了那时候确实发生了什么事的原因了。这样的猜测跟仆人听到的那些话也并不矛盾。可是巴克利夫人曾经提到过大卫,上校对他的妻子极其忠诚,这是众所周知的。而我们的假设又跟这些事实并不一致,更别说是有第三者闯入这种悲剧式情节了,当然,这与上述推想更联系不上,这样就很难选定正确的步骤,不过,我更相信上校先生跟莫里森小姐之间是没有那所谓亲密的关系的,但是我认为,这位年轻姑娘对巴克利夫人为什么会厌恶她的丈夫这件事的内情是清楚的。我使用的方法非常简单,就是我们应该去拜访一下莫里森小姐,并跟她说明一下这件事,我非常确定她清楚上校夫妇吵架的事实。而且让她完全相信,要是她不告诉我们这件事的真相的话,她的朋友巴克利夫人将会因为承担这件事的主要责任而受到审讯。

    “莫里森小姐是一个身形瘦小、举止得体的姑娘,她眼含羞涩,淡黄色的头发,非常聪慧机智。我讲完事情的情况以后,她坐在那里没有动作,思索了一会儿,然后就转过身来,态度很明确地跟我讲明了一些很值得注意的事情,我将它精简一下,跟你一一说明。

    “‘我曾经跟我的朋友做过承诺,绝对不会把这件事给说出去的,既然我已经答应过她了,我就得遵守承诺,’莫里森小姐这样说,‘但是我那可怜的好友,却被控告是这次案件的主犯,她自己又因为生病了而没办法为自己辩解,要是我真的能够帮到她的话,那我认为,我宁愿落下不遵守诺言的名声,把星期一那天晚上发生的所有的事情,一字不落地全跟你说清楚。

    “‘我们大概是在八点三刻从瓦特街慈善会起程回家的。我们在回来的时候要路过赫德森街,这是一条很安静的大街。街上仅有一盏照明的路灯,在路的左侧。我们走近这盏路灯的时候,我看到一个人迎面朝我们走过来,这个人的背弯得非常厉害,他的一个肩膀上扛着一个像小箱子一类的东西。他看来像一个残疾人,因为他整个身体弯曲得连头都没办法抬起来,他走路的时候两条腿的膝盖也是弯曲着的。我们经过他身边的时候,在路灯的照映之下,他抬起他的头看着我们。他一看到我们,就意外地停下了脚步,然后发出了一声让人毛骨悚然的惊叫声:“我的天哪,竟然是南希!”巴克利夫人的脸色立刻变得十分苍白。要不是那个面容可怕的人及时搀住了她,她就会直接摔到地上。我本来准备要把警察给叫来,但是让我意外的是,巴克利夫人跟这个人说话的时候用语非常客气。

    “‘巴克利夫人颤抖着声音对那

    个人说道:“这三十年以来,我以为你早就不在人世了,亨利。”

    “‘“没错,我是如你所说已经不在人世了。”这个人回答道。他说话的那种声调,听起来让人感觉惊惧害怕。他面色阴沉、吓人,他那个时候露出的眼神,我到现在还经常梦到。他的头发跟胡子已经呈现出灰白的颜色了,他的脸颊也瘦得就像一颗干枯的苹果。

    “‘“请你先离开几步,我亲爱的朋友,我要跟他说一说话,你不用害怕。”她努力把话说得轻松一点,但是她的脸色仍然跟死人一样的惨白,两片嘴唇颤抖得连话都没办法说出来。

    “‘我照她的吩咐先离开了,他们在一起说了几分钟的话。之后她双眼满含愤怒地来到街上,然后我就看到那位不幸的残废人正站在路灯杆的旁边,并且握紧了拳头在空中挥动着,看起来像是气坏了。回家的路上她一句话都没有说,一直到了我家的门口,她这才拉起我的手,并恳求我不要将在那条街上发生的那件事跟别人提起。

    “‘“他是我的一个老相识,现在落魄。”她对我解释道。我答应她绝对不会说出去,她就亲了亲我的脸颊,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我现在已经把那件事的全部情况都跟你说了。我先前不愿意跟警察说的原因,是我不知道她处于这么危险的境地。既然我现在已经知道,就应该将一切都说出来,这样只会对她有好处。’

    “这就是莫里森小姐亲口告诉我的话,华生。你可以想象一下,这件事对于我来说就像是黑漆漆的夜晚突然出现的一点亮光。先前看起来毫不相关的事,立刻条理分明。这个案件发生的全部经过,我已经有了眉目。很明显,下一步我就应该去找那个给巴克利夫人留下这么深刻的印象的人。要是他还在奥尔德肖特的话,那就很好找了。这个地方居民不多,而一个残疾人势必更令人注意。我花费了一整天的时间去找莫里森小姐说的那个人,到了傍晚的时候,也就是今天傍晚,华生,我找到了他。这个人的名叫亨利·伍德,就寄居在那两个女人跟他偶然相遇的那条街上。他刚到这个地方五天。我凭借登记人员的身份跟那位女房东谈得很好。这个人是以变戏法来谋生的,每天黄昏以后他就会到私人经营的那些士兵俱乐部去转一圈,并在那些俱乐部为他们演几个节目。他带着一只不知名的动物,装在一个小箱子里。女房东好像非常害怕那只东西,原因是她从来没有见过这种类的动物。根据女房东的描述,他经常利用这只箱子里的动物来帮自己演出。女房东跟我说的,也就只有这些了。她另外还说,让人感觉奇怪的是,像他这样一个历经磨难的人,竟然能活下来,简直就是一个奇迹。有的时候这个人会说一些让人听不懂的话,在最近两天晚上,女房东曾经听到他在卧室里呻吟哭泣。而说到钱,他并不缺少,但是,他在交付押金的时候,交给女房东的却是一枚类似于弗罗林(译者注:这是一种银币名,19世纪末叶英国的两先令银币)的银币。华生,她让我看了那枚硬币,那是一枚印度卢比。

    “我亲爱的伙伴,你现在完全可以猜测出我来找你的原因了。非常明显,那两位女人跟这个人分开走以后,他就在远处跟着她们,在窗户外面看到了那对夫妇争吵的时候,他就立马闯了进去,但是装在他的那个小木箱里面的东西却在这个时候跑了出来。这一切是完全可以肯定的。但是那间屋子里面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世上恐怕就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了。”

    “那么你是准备亲自去问他吗?”

    “没错,但是得有一个证人在场才行。”

    “那么你的意思是让我当那个见证人吗?”

    “如果你愿意,自然就是你了。要是他能够把事情的真相跟我们说清楚,那最好不过。要是他不说,我们就只有逮捕他了。”

    “但是你怎么能保证,我们再回到那儿的时候,他仍然还在那儿,不会离开呢?”

    “我早就采取了一些预防措施,我在贝克街雇用的一个孩子已经被我派去监视他了,无论他到哪儿,他都没办法摆脱这孩子的跟踪。明天我们就可以在赫德森街那儿找到他了,华生。要是我还不放你去睡觉,我的罪过就大了。”

    中午的时候,我们赶到了案发地点,由我的朋友带路,立刻就去赫德森街。虽然福尔摩斯善于隐藏感情,但是我还是一眼就看出来他那抑制不住的兴奋情绪。我自己有一半觉得好奇,还有一半觉得好玩,也是异常兴奋和激动,每一次调查案件的时候,我们都能体会到这种情绪。

    “就是这条街。”当我们拐了个弯走进一条两边全是二层砖瓦楼房的短街的时候,福尔摩斯对我说,“太好了,辛普森来向我报告情况来了。”

    “他现在就在里面,福尔摩斯先生。”一个个头很小的街头流浪小孩朝着我们跑了过来,大声喊道。

    “做得非常好,辛普森!”福尔摩斯拍了拍那个流浪儿童的脑袋。

    “快过来,华生。这就是那个人住的那间房子。”福尔摩斯把一张名片递了进去,声称是因为有重要的事情前来拜访主人。不久,我们就见到了我们要拜访的人。虽然天气非常热,但是这个人让人意外地蜷缩在火炉旁边,小小的房间竟然热得就跟蒸笼一样。他弯着腰驼着背,蜷缩在椅子上,在某程度上,给人以非常丑陋的感觉。但是他将他的脸转过来看着我们的时候,虽然他的脸干枯瘦瘪,肤色黝黑,可是他以前肯定是非常漂亮的。他那双发黄的眼睛满含怀疑以及怒意地盯着我们,既不跟我们说话,也没有站起来的打算,只是指了指那两把椅子示意让我们坐下。

    “我想,你应该就是从前在印度的亨利·伍德吧?”福尔摩斯语气温和地跟他说着,“我们其实是想来了解一下巴克利之死的一些情况,才来拜访你的。”

    “我怎么可能知道这件事呢?”

    “这就是我所要查清的了。我认为,你应该清楚,要是不将这件事情的真相给说出来,你的老朋友巴克利夫人极有可能会因为犯下了谋杀罪而接受审判。”

    这个人像是突然间受到了惊吓。

    “我不知道你是谁。”他用力喊道,“也不知道你到底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但是你敢对天发誓,你所说的这些是真的吗?”

    “这绝对是事实,一旦她清醒,警察马上就会逮捕她。”

    “天啊!难道你也是警察署里的人吗?”

    “不,我不是。”

    “既然这样,那这件事跟你又有什么关系呢?”

    “让正义得到伸张,是每个人不容推辞的责任。”“相信我,她跟这件事一点关系都没有。”

    “那么这次案件的主犯是你?”

    “不是,跟我也无关。”

    “那这样的话,到底是谁杀害了詹姆斯·巴克利上校呢?”

    “这是他的报应,所以他才意外身亡。但是,请你记住,即使真的是我打烂了他的脑袋,要了他的命,也是他罪有应得。如果不是因为他心存愧疚,自己无意间摔死了,我敢对天发誓,我也一定会亲手宰了他。你让我说一说这件事情的经过,我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因为我对这件事问心无愧。

    “事情是这样子的,先生。你不要看我现在后背像骆驼,肋巴也歪歪扭扭,可是在年轻的时候,在一一七步兵团,下士亨利·伍德是最帅的小伙子。那个时候我们驻扎在印度的一个兵营里,我们管那个地方叫布尔蒂。几天之前去世的巴克利跟我是同一个连的战士,那个时候我们团有一个美女,是陆战队上士的女儿,名叫作南希·德沃伊。那时候我们两个人都爱上了她,可是她只爱上其中的一个,就是现在你们看到的这个蜷缩在火炉前的可怜东西,再听到我说正是因为我英俊的外貌她才爱上我的时候,你们肯定会忍不住笑起来的。

    “是啊,虽然是我获得了她的芳心,但是她的父亲要将她许配给巴克利。那个时候我就是一个不顾一切的冒失鬼

    ,而巴克利则是一个接受过教育的人,马上又要提升为军官。但是那个姑娘依然忠诚于我们的爱情,要不是因为发生了印度叛乱,引起了举国上下的骚乱,我好像应该能够娶到她了。

    “我们全都被困在了布尔蒂这个地方,包括我们的那个团,一个锡克教连,半个炮兵连,还有很多的平民和妇女。这个时候有一万叛军把我们包围了,他们就像是一群凶恶的猎狗围在一只装着老鼠的笼子的周围。被敌人围困的第二个星期,我们储备的饮用水已经喝完了。那时候尼尔将军的纵队正在向内地移动,我们的唯一出路就是跟他们取得联系。因为我们突围的时候无法保证所有妇女儿童的安全,所以我就自告奋勇突出重围去向尼尔将军请求救援。我的请求被批准了,就开始跟巴克利中士商量该怎么做。他比任何人都熟悉地形。他亲自给我画了一张路线图,凭借这张图我能够更加方便地穿过叛军的防线。晚上十点钟,我就开始去完成我的使命。这时候有一千条生命正在等待着我把救援的军队给带回来,但是在那天晚上我要从城墙上面爬下去的时候,我的心里面只牵挂着一个人。

    “我需要经过一条早已干涸的河道,我们本来想要靠它的掩护来避过敌人的岗哨,但是我刚小心翼翼地走到了河道拐角,就陷入了六个敌军的埋伏,他们正藏在黑暗之中等着我。刹那之间我就被敲晕了,手和脚都被敌人给绑住了。但是真正给我造成的创伤其实是心灵上的,而不是肉体,因为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内容,虽然我不是非常懂他们的话,但是我也能够完全明白,我的同伴——也就是给我给我规划路线的那个人,通过一名土著的仆人把我给出卖了。

    “啊,我没有必要再详细讲述这一件事了。你们现在应该明白詹姆斯·巴克利擅长做的事是什么了。第二天,布尔蒂等来了尼尔将军的解围,但是叛军在撤退的时候,我被他们抓起来带走了。这么多年了,我一个白人都没有看到。我备受煎熬,于是我想尽一切办法逃离那个地方,却又给捉了回来,再一次饱受他们的折磨。你们现在亲眼看见了,他们把一个活生生的人折磨成了现在这副鬼样子。那个时候,他们中有一些人带着我一起跑到了尼泊尔,然后又带着我去了大吉岭。当地人把押着我的那几个叛军给杀死了,所以在我逃离开那个地方之前,我又成了当地人的奴隶。但是我逃离那儿的时候不是向南边逃的,我只能往北边逃,一直逃到了阿富汗。在那个地方我游荡了几年,最后又回到了旁遮普。在那儿我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和土人一起居住,我学会了怎样变戏法,并凭借着这个维持生活。像我这样一个不幸的跛子,又有什么必要再回到英国,让我从前的那些老同事和伙伴们知道我现在这种状况呢?即便是我非常想复仇,我也不想再回到那儿。我更愿意让南希和我的老战友们以为亨利·伍德早就已经在战役中死了,也不想让他们再看到我现在活着时候的鬼样子,就跟一只拄着一根拐杖的黑猩猩一样,蹒跚行走。他们确信我已经离开人世了,我也宁愿他们这样想。我听说巴克利已经和南希结婚了,而且他在团里的职位也升得非常快,但是就算是这样,我也不想把真相给说出来。

    “可是人一到了晚年,思乡的心情是挡也挡不住的。这几年以来,我一直都梦想着能够看到英国那绿油油的大地和田园。最终我下定了决心,在我还没有离开人世之前我要再看一看我的家乡。我积攒了一些回家的路费,就来到了驻军的那个地方,因为我清楚士兵们的生活,了解怎么做才能够让他们开心,并通过这样来解决生计。”

    “你跟我们说的故事让人听了很是感慨。”歇洛克·福尔摩斯对他道,“我听说你已经见到过巴克利夫人,而且你们也互相认出来了。我推断,之后你跟踪她回到她家,在窗户外面看见她跟她的丈夫在吵架,那个时候巴克利夫人极有可能当面责问了他对你所做过的事情。你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就飞快地穿过草坪,冲进了他们正在谈话的房间。”

    “就是这样,没错,先生。但是他一看到我,脸色马上就变了,在这之前我还从来没有见他有过这么难看的脸色。然后他就自己向后仰头摔倒了,他的头撞到了房间内炉子的护板上。事实上他在摔倒之前就已经死了。我从他脸上的表情就知道他已经死了,就跟我能把壁炉上放着的那本课本上的字给读出来一样清楚明了。他一看到我出现,就好像一颗子弹瞬间击中了他的心脏——他那颗做过亏心事的心。”

    “然后呢?”

    “然后南希就吓得晕倒了,我赶紧从她手里面把钥匙拿过来,打算开门向其他人求救。但是转念一想就觉得不如不管,索性离开算了,因为这件事对我有害无益,要是我被别人给抓住了,我的秘密就会全被人知道了。我赶紧把钥匙揣回了衣袋里,把我的手杖给丢下去,把爬上了窗帘的特笛给捉了回来,把它放到了箱子里面,然后就用最快的速度从这间屋子逃了出去。”

    “那特笛是谁呢?”福尔摩斯问他说。

    这个人就向前俯下了身子,把屋子角落的那只笼子的门拉开,眨眼间一只美丽的、拥有红褐色皮毛的小动物从笼子里面溜了出来。它的身子虽然又瘦又小,但是摸着很柔软,这小家伙长着像鼬鼠那样的腿,一个又细又长的鼻子,一双非常美丽的红色眼睛,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其他的动物长着一双跟它一样那么漂亮的眼睛呢。

    “这只小家伙是一只猫鼬。”我嚷道。

    “没错,有些人就是这样子称呼它,还有一些人管它叫獴。”那个人这样说着,“我称呼它为捕蛇鼬。特笛抓眼镜蛇的时候,速度快得让人惊讶。在我这儿有一条被去掉了毒牙的蛇,特笛每天晚上就会在士兵俱乐部里面表演捕蛇给他们看,斗士兵们很开心。你还有其他的问题要问吗?先生。”

    “就这样吧,要是巴克利夫人有新的麻烦,我们就再来找你。”

    “没问题,如果那样的话,我自己就会去找你们的。”

    “事情要不是发展到了这个地步,我也不需要将死者以前的丑事给翻腾出来。既然你现在已经知道,他因为过去曾经做过的坏事,三十年来一直都生活在良心的谴责之中,至少你心里也应该舒服一点了。啊,墨菲少校已经走到街的那一边了。再见,伍德。我想去了解一下昨天至今有没有事情发生。”在少校走到街拐角处之前,我们就及时地追上了他。

    “啊,福尔摩斯。”少校对着福尔摩斯说道,“我觉得你应该已经知道这件事根本就是我们想多了吧。”

    “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刚刚做了尸检。医生说,上校的死亡原因是突发中风。你瞧,这其实只是一次非常简单的案件。”

    “是啊,确实再简单不过了。”福尔摩斯眉开眼笑地说着,“华生,我们走吧,我觉得奥尔德肖特这个地方应该已经没我们什么事了。”

    “还有一件事我不太明白。”我们走到了车站的时候,我疑惑地说道,“要是说她丈夫的名字叫詹姆斯,而另外一个人的名字是亨利,她提到大卫是有什么目的呢?”

    “我亲爱的华生,要是我真是你描写的那种推理家,那只从这一个词,我就可以推断出这里面发生的全部故事。这很明显就是一个饱含指责的字眼。”

    “饱含指责的字眼?”

    “对啊,你清楚,大卫有一次也跟詹姆斯·巴克利中士一样,一次偶然中犯下了错误。你还对乌利亚和拔示巴(译者注:《圣经》中记载,以色列王大卫为了攫取以色列军队中赫梯人将领乌利亚之妻拔示巴为妻,把乌利亚派到前方,乌利亚遇伏被害)这个小故事有印象吗?我可能对《圣经》里的内容有一些生疏了。可是你去看《圣经》的《撒母耳记》第一或第二章吧,便可以得到这个故事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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