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和我的伙伴早就收到了要求我们星期四出庭的通知,但是,我们已经不需要出庭作证了。杰弗逊·侯波已经被传唤到另一个更高级的法庭上了,因为他的案件被一位更高级的法官受理了。当然,他们对他的审判也是非常公正的。原来,在他被收监的当晚,他的动脉血管瘤就毫无预兆地破裂了。第二天早上,警察发现他已在地板上死了。他们说,侯波的脸上保持着安宁的笑意,似乎在他临死之前,又想到了复仇大事已经得偿所愿,自己并没有虚耗过去的那些时光。 第二天傍晚的时刻,我和福尔摩斯闲着没事,又聊起了这件事,他不屑地说道:“那个老猎人死了的事一定狠狠地打击到了葛莱森和雷斯垂德。他们现在肯定快要气疯了。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就没有自我吹嘘的本钱了。” 我回答:“在抓住犯案凶手这件事情上,我并没有看出他们两个人出了多少力气。” 福尔摩斯用一贯刻薄的语气说道:“你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你实实在在做了哪些事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你怎么让其他人相信你确实做了这些事。”他稍微停顿了一下,接着又轻松地说道:“不要紧。无论怎么样,我都要好好把握住这个案件。因为,在我过去处理过的案件中,没有一个比这个案件更加振奋人心了。尽管它是一件简单的案子,可是里面还是有可以作为经验教训的东西。” “你竟然说它简单!”听到他这么形容这个案子,我不禁大叫起来。 “没错,它确实很简单。除了这个词,我找不到其他的词语来形容它了。”福尔摩斯答道。在他的目光触及我满脸诧异的神情时,竟微微笑起来,“你想想看,我并没有借助其他人的帮助,只是一个人用非常平常的理念推理了一番,竟然不出三天就抓住了凶手。这还不能说明这件案子简单的本质吗?” 我点着头说:“确实是你说的这样。” 福尔摩斯接着说道,“我早就和你说过了:一般来说,那些不同寻常的事物,并不是阻碍我们办案的东西,而是协助调查的线索。在遇到类似这种问题的时候,你要做的就是采用推理的办法,一层一层往源头处推理。这种能力非常有用,也非常简单。然而,在实践中,人们总是把它给忽视了。在我们平常的生活中,追本溯源的推理方法益处比其他的都大,所以人们反而更轻易地跳过了往回推理这一步。假设这里有五十个人对事物进行推理,那么,从事物的各个角度进行综合推理的人可以高达四十八九,剩下只有一两个能够使用分析推理的方法。” 我说:“实话实说,我还是没有弄明白你要表达的意思。” “对于你能不能弄明白,我也没有抱多大的希望。我再试试看能不能把它 再讲得简单易懂一点。现实中,绝大部分人的情况是:假如你告诉他们一个案件一系列的事实,他们便会告诉你他所想到的可能的结果;因为在他们的脑袋里,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联系起来了,经过推敲,便会得到一些结论了。然而,还有少数人,假如你告诉他们的是案件的结果,他们却可以利用脑袋中潜在的意识,推理出得到这个结果的每一步所需要的条件。这种能力就是我刚刚提到的‘回溯推理’法,又或者是‘分析的方法’。” 我恍然大悟道:“这下子我弄清楚了。” “侯波的案件就是使用的这种推理法,我们只知道最终的结果,其他的线索就只能靠自己去寻找了。好了,现在我就尽可能简单地给你说明一下,在这个案件中我推理出来的每个不同的步骤。还是从头开始讲起吧:就像你也知道的那样,我是一步一步走近那座屋子的。在那个时候,我的头脑中完全没有任何先入为主的想法。按照习惯,我还是先检查了附近的街道,正如我之前和你解释的那样,街道上很清晰地留下了一辆马车车轮碾过的压痕。在我对它研究过之后,确定了它肯定是在晚上的时候留在这里的。又因为两边的车轮中间的间距比较小,所以我确定它并不是私人马车留下的,而是一辆出租的四轮马车。我想你也知道,在伦敦,私人马车的车轮都会宽于出租的四轮马车。 “这是通过观察得到的第一点结论。后来,我便缓慢地走在花园中的小路上。很幸运,它是一条泥土小路,上面非常容易留下踩过的印记。毋庸置疑,在你的眼里,这仅仅是一条被人踩踏得乱七八糟的泥巴路罢了,但是,在我这双久经历炼的眼睛看来,这上面的每个印记都有着它的作用。在侦探学的各个分类中,足迹学是一门最重要但是又最容易被人们所忽略的学问。幸运的是,我一向都很重视这一门科学,并且,在我多次实践之后,它已经变成我的第二项‘天生的’才能了。我不仅认出了警察们留下的笨重的靴印,而且还发现了最先踩上这条小路的两个人的脚印。首先,他们的脚印是在警察来之前留下的,这一点要说明起来是很简单的:因为这条路上有些地方的脚印已经完全看不到了,所以我们能确定那是被之后来到这里的人的脚印给盖过去了。这样一来形成了我推测的第二个环节。在这个环节中,我推理出,晚上这里来了两个客人,一个身材魁梧,因为他的靴印非常长;另外一个是穿着时尚的人,这是因为他的靴印非常小巧精致。 “进了那间房间之后,我就立刻肯定了我的推理。因为我的面前就躺着那位穿着漂亮靴子的男人。假如他是被别人谋杀的话,那么另一个一起进来的大高个子就是杀害他 的凶手。尽管这个死者身上并没有留下任何伤痕,但是通过他脸上遗留的激动、痛苦表情可以证明:在他临死之前,他就已经知道自己之后的命运了。如果他是因为心脏病而死的,又或者是其他的偶然突发自然死亡的原因,不论其中的哪一种,这种激动、痛苦的表情是绝对不可能出现他的脸上的。于是我就闻了那个死者的嘴唇,闻到了一些酸酸的味道,所以,我便总结出了这样一个结论:他是被别人逼着喝下毒药才死的。除此之外,他脸上还保留着死前的怨恨和恐惧的神色,这也足以证明他是被逼的。我推理了很多可能的办法,但是其他的假设都无法和事实符合,于是我就排除了那些不合理的假设,得到了这个最终的结论。这个结论是有可能的,你可千万别认为它是听都没听过的谬论。依据犯罪年鉴的记录,强迫别人吞下毒药的案件也是发生过的,每个研制毒药的专家都能够马上联想到发生在敖德萨的多尔斯基一案,以及发生在茂姆培利耶的雷吐里耶一案。 “那么现在,我们开始说说‘动机’这个大问题吧。首先,凶手并不是为了钱财才杀死死者的,原因是死者身上并没有丢失任何东西。那么,它到底是因为政治问题引起的,还是牵扯到感情问题的凶杀案呢?我当时就一直在思考着这个问题。事实上,我个人是比较偏向于后一个猜测。因为,一般来说,如果是政治暗杀事件,凶手一旦达到了目的,绝对会马上就逃离现场。但是,这个谋杀案却正好相反,并且还做得从容淡定。不仅如此,房间里的地板上还留满了他的脚印,这足以证明,他从头到尾都留在这间屋子里。所以,它肯定只是一件仇杀案而已,并没有牵扯到什么政治性问题,因为只有仇杀案,凶手才会费尽心思用这种方法来报仇。在我看到墙上写着的血字之后,就更加确定自己的推理了。一眼就可看出来,那是在故弄玄虚罢了。等到那只戒指被找到之后,这个问题就已经被解决了。显而易见,杀人凶手让死者回想起某一个已故的,又或者是并不在现场的女人。关于这个问题,我去询问过葛莱森,他在往克利夫兰拍送电报时,是否问到了锥伯过去的生活中有没有什么特别的问题,尤其是在感情方面。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他那个时候的回答是否定的。 “之后,我又仔细地检查了一遍整间屋子。最后的结果使我更加确定凶手是一个个头很高的人,此外,我还找到了一些细小问题:比如说印度的雪茄和凶手的长指甲等。由于屋内并没有任何厮打过的迹象,所以我又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地板上的血迹是凶手的鼻血,而且他当时肯定非常激动。我还发现,只要是血迹遗留的地方,都会出现他的 脚印。如果那个人并非血液旺盛,基本上是不可能在情绪激动的时候大量地流鼻血的。于是,我便大胆地推论,这个杀人凶手很有可能是一个年富力强的红脸人。在事后抓到凶手时也证明了我的推论的正确性。 “后来,我就离开了那间屋子,接着就去做了因为葛莱森的疏忽而没有调查清楚的事。我再次拍了一份电报给克利夫兰的警察局局长,询问有关伊瑙克·锥伯的婚姻问题。回电明确说道:锥伯过去控告过一名叫作杰弗逊·侯波的人,并称其是他过去的情敌,还要求法律予以保护。现在,侯波正生活在欧洲地区。所以,我立刻就明白了:我已经掌握了这个隐秘的谋杀案的线索。接下来,我们只需要静静地等待着就可以稳稳地抓到凶手了。 “事实上,早在那个时候,我也已经断定:那个和锥伯一起进入那个空屋中的就是那个赶马车的人。因为街道上的那些车轮印记显示出,拉车的马自己走动过,假如当时有人驾着马车的话,这种情况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如果那个赶马车的人当时不是在这个屋子中,那么他又能去哪里呢?哦,对了,还有一个原因:你想想看,只要一个人精神没什么问题,他怎么会在进行这件早有预谋的犯罪活动的时候,放任一个随时可能会暴露自己的罪行的人出现在自己的周围呢?这实在是太荒唐了。接下来是最后一点原因:假设你想在伦敦城内随时跟踪着另外的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什么?很显然,除了赶着马车,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了。综合我提出的这几点问题之后,我又总结出了一项确凿的结论:要想找到杰弗逊·侯波这个人,我们就得先找到一个在伦敦租着马车的车夫。 “假如他曾经做过马车车夫,我还真找不到任何他会另谋职业的理由。我们再反过来考虑一下,试想你就是他,在这时忽然换个工作实际上更有可能引起其他人的注意。至少要过一段时间之后,他才能考虑转个行业。至于他用的是不是假名字这个问题,我们根本就没有必要去考虑。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国度里,没有一个人知道他到底姓甚名谁,所以,他压根就没有改名字的必要。然后,我就找到一些街头的流浪儿们,让他们构成我的一支侦查连队,按照步骤,分派他们去到伦敦城内每一家出租马车厂的地方四处打听,直到找到我所要找的杰弗逊·侯波为止。看看,他们干得真是太棒了。我想你应该还记得吧,他们这支队伍使用起来也是相当快捷容易的。至于他又去杀害斯坦节逊的这件事,我的确没有考虑到,完全在我的意料之外。然而,在任何情况下,有一些意外的事件还是无法制止的。你也清楚地知道:在这个案件的最后,我找到了那剩下的两粒 药丸。这种东西的存在,我也是一开始就料想到了的。这样一来,整件案子就像是一条逻辑链条,它的前后连接得如此巧妙,也没有丝毫的中断。” “这一切实在是妙到极点了!”听完他的讲解,我忍不住叫了起来,“我建议你向大众公布你这种能力,让大家都见识见识。你应该把这个案件发表出来。假如你不想自己发表,我可以替你干。” “华生,你爱怎么做就怎么做,我丝毫不介意。”他笑着答道,“不过,你还是先看一下这个吧!”他一边对我说着,一边把报纸往我手上递来:“看过这个再说!” 那是一份今天出版的《回声报》,我看到他指着的那一段内容,恰好就是在讲我们刚刚讨论的案件。 它是这么说的:因为侯波这个人的突然暴病死亡,让社会各界人士丧失了一件骇人听闻的议论资料。杰弗逊·侯波被指控是谋杀伊瑙克·锥伯和约瑟夫·斯坦节逊两位先生的犯罪嫌疑人。我们已经在伦敦警察厅获得了案件的相关信息,得知:这个案件中的三个人早在二十年前就有了恩怨,并且涉及爱情以及***等问题。可是,由于罪犯的死亡,我们可能永远都无法了解到这个案件真实的内幕情况。据可靠消息,那两个被害者在年轻的时候都是***徒,后来因为内部分裂,成为了异教徒。在监狱中死去的收押犯人侯波同样也是来自盐湖城的***徒。这样看来,这个案件似乎并没有什么其他的作用,但是它却可以相当突出地证明我方警探高超的破案能力,也能让所有的外国人都引以为戒:如果那些外国人士之间存在纷争,还是在自己国内解决的好;不列颠的国土上不欢迎这些纷争,一旦发现,严惩不贷。众所周知,这个案件之所以可以解决得如此快速,完全归功于苏格兰场的著名官员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两位警察先生。据悉,犯人最终被捕于贝克街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家里。歇洛克·福尔摩斯也是一名私家侦探,在解决这件案子的时候,他也展现了自己的才能。能得到这样两位优秀的导师的教导,他在不久的将来也一定会有所成就的。按照一般的情况来看,近期,这两名官员都将获得某种奖赏,谨以此赞扬他们的赫赫劳绩…… 歇洛克·福尔摩斯突然开口大笑,说道:“一开始的时候我就和你说过这种情况了:不管我们两个对这个案子做了多少工作,最后的功劳和荣誉都是他们的!” 我平静地回答:“没有关系!整件案件真实的经过都记载在我的笔记本中。总有一天,人们会了解到事实到底是怎么样的。现在,这件案子也已经解决了,你也算是如愿以偿了。罗马的一个守财奴曾经说过:‘任尔笑骂,吾自行之;万贯家财,我独藏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