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就把衣服换上吧。”周云砚说道,端起土坛子,抿了口酒。 边关的夜晚与京城边上没法比,越离近,晚上风越大,不喝点酒,在野外根本睡不着。因此每次路过俞燕山,周云砚都会带手下士兵吃一顿好的,再买点烈酒带上。 “今早就备好了。”袁副将轻车熟路的说着,摸了摸身上的衣料子,感叹道:“何时边关也能吃饱穿暖就好啦。” 他们身上的这身短打,料子上乘,回京时穿刚好,但回了边关,这身料子就可惜了。 huáng沙地里滚两天,就跟麻布衣服没什么区别。 所以一接近边关,武将们都会习惯性的换上粗布短打,天冷时外面套上皮毛和软甲。 “将军,你说这次那白花花的东西,能种活吗?”袁副将所说的,是这次带回来的细棉。 周云砚也不知,边关的土壤种什么都难活,为了阻挡风沙,这些年守知县种了不少树,不能说一点用没有,但效果甚微。 一场沙风bào,种的树苗能死一半。 边关不止缺吃的,还缺穿的。绫罗绸缎基本不用想,百姓们大多穿麻衣,就连麻的收成也不是很好。 动物皮毛虽然可以用,但量根本不够。 所以这次他要来了细棉种子,死马当活马医,种来试试。 边关这个地界,连他们这一群大男人都得咬牙过,他怀里这个软乎乎的人儿可怎么办? 周云砚想,不然就让她回京吧。 他最初担心,血仙会做出对他家人不利的事情,如今他的想法已经改变。 与其让她跟着吃苦,不如让她回京享福。家里有祖母和母亲,他很放心。 第14章 14、到边关 夜晚回到帐子,血仙从他领口蹦了出来,一团粉蓉蓉瞬间变大,又成了让周云砚头疼的那只女树jīng。 血仙等着周云砚褪下软甲,从怀里掏出了梳子,道:“我给你梳头。” 周云砚叠软甲的手一顿,道:“不用了,你自己梳吧。” 即使两人夜夜盖同一chuáng被子,他也不习惯如此亲密的举止。 血仙也不跟他啰嗦,等他坐下,血仙就爬了过去,半跪在他身后,一点一点给他顺头发。周云砚的发量浓密,浓黑坚韧,血仙很喜欢把玩。 周云砚僵了一下身子,就随她去了。 “血仙。”周云砚唤道。 “唰唰唰”,木梳在发丝中穿过的声音响起,倒有点像淘米的声音。木梳用了好多年,梳齿的头端被磨得圆润,力度均匀的划过头皮,传来了麻苏苏的舒适感。 血仙:“嗯?” 柔软的枝条从裙摆下伸出,像猫咪的尾巴一般,垂在周云砚的膝头,一甩一甩。 周云砚已经十分熟悉血仙的树枝,毕竟赶路的时候,血仙时常将手臂幻化成长长的树枝,挂在他脖子上dàng秋千,吓得他每次都忍不住斥她胡闹。 树枝似是想要跟他玩,拍打数次他的膝头后,轻轻的缠绕住他的手指。 周云砚不敢动,怕一扯就像上次一样,把血仙扯残疾。 “再有两日就要到边关了,这几日我想,那里环境实在太苦,你还是回京吧。我会给你写一封信,你拿着去将军府,家中长辈自会将你安顿好。” 周云砚轻轻摸了摸手指上盘旋的树枝。 这柔软的嫩枝确实不适合跟他一起吃苦,他也舍不得。 “我不答应。” 血仙语气平淡的说道:“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无论身处何处。” 对于血仙来说,在哪儿她都能活得不错。 她拥有qiáng大的武力值,打从开了灵智,就不曾惧怕过什么。 唯有一点,她不愿意跟周云砚分开。 这话周云砚听得心头一动,苦笑着摇了摇头,傻jīng怪。 “到了那里,你若住的不习惯,莫要忍着,一定要告知于我。”他随时做好让她回京的准备。 血仙收回梳子,身影一晃,就倒在了他的膝头,大大的眼睛从下仰视着周云砚,说道:“我不会让你一人去那荒芜的地界,到哪儿我都会陪着你。” 直到他的魂魄消逝,她与他都会纠缠在一起。 血仙收回枝条,拉起周云砚的手,放在了自己的头顶,道:“云砚,你摸摸我头发。” 夜深人静,帐子内外都静悄悄的,血仙的呢喃细语听起来格外清晰。 周云砚鬼使神差的伸出手,轻轻的抚摸血仙的头发,脸庞,软软的触感,却灼的他手心一片滚烫。 第二天清晨,周云砚一大早起来晨练。 无论天气如何,除了初见血仙的那天,他一天都没有停过。 血仙躺在帐子里,树根伸到外面去进食。 等周云砚回来的时候,他已经清洁过了身上的热汗,手里还提着一个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