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无可赦

“我死去,并不是你们的胜利,顶多证明庸才对天才发动了可怕的战争……你们打著正义的旗号,剿灭异己,颠倒黑白……你们笔下的史书记录我鲸吞一切,横行霸道,压制弱小。多年后,我的优点会变成缺点,唯有借我之手得到正义的人,将铭记我的功德。”――摘自本世纪最负盛名的犯罪天才语录。 墨城公安局刑侦副队长闫思弦:“狗屁!这混蛋还挺会往自个儿脸上贴金。” 墨城公安局刑侦大队长吴端:“人都被你抓住了,你还不让她逞会儿口舌之快?”

作家 形骸 分類 玄幻 | 150萬字 | 499章
第32章 老赖(七)
  姑娘姓蘭,單名一個雪字。
  這名字頗具瓊瑤風格,所以吳端一下就記住了。
  蘭雪十分靦腆,落座之後警覺地四下看看,雖然沒有熟人,但她還是不安,手不停地搓著衣角。
  “您有什麽想問的,就趕緊問吧,公司中午吃飯時間有限。”蘭雪道。
  吳端放下手裡的三明治,擦了擦嘴,“行,先說說你跟林蔚分手的事兒吧。”
  “分手……”蘭雪自嘲似的笑了一下,“我都不記得從什麽時候開始了,光分手就斷斷續續分了快一年。”
  吳端有點不能理解。
  蘭雪解釋道:“剛開始跟他在一起,是因為他這人挺有意思的,特幽默,再加上長得也不差……
  可是接觸下來發現他遊手好閑坐吃山空,是,他家拆遷補償了點錢,但家裡就算有金山銀山,也頂不住他在外頭胡吃海喝地瞎玩啊。
  我也勸過他,每次他都答應得好好的,什麽找份工作上班啊,這話都不知道說了多少遍了……後來我看勸也沒用,他這好吃懶做的習慣,也不是我一個人能改變的,我就跟他提分手。
  你能理解的吧?警官,畢竟我要為將來打算。”
  吳端還真不大能理解,他覺得可能是自己老了,跟不上年輕人的邏輯了,談戀愛不是應該先了解清楚對方的情況嗎,比如是幹什麽工作的,兩個人稀裡糊塗在一起,這算怎麽回事兒?
  這就是傳說中的快餐文化?
  吳端不禁又想起閆思弦的行為,心裡亂成一鍋粥。
  他很快調整好情緒,做出一副“完全理解”的樣子,示意蘭雪繼續說下去。
  “我提分手,他不同意,我都不記得提了多少次,反正每次他都跟我鬧,上我們家堵門什麽的,我記得有一次吵架,我想開車走,他直接躺我車前頭,跟碰瓷似的。
  您說,就這樣的人,哪個正常的女人能跟他在一起?
  我都懷疑,我要是不跟他分手,哪天他一衝動,會不會把我給殺了。”
  蘭雪喝了一口咖啡,繼續道:“哦,對了,這些事兒我的鄰居應該知道,林蔚有一回在我家門口不走,大喊大叫的,還是鄰居大哥把他給趕走了。
  您要是去問他的朋友,肯定都不知道。
  林蔚就是在我面前鬧,前一秒還跟我哭天搶地打滾撒潑,下一秒……比方說他朋友要是來個電話,他能瞬間變得特別正常,沒事兒人似的在那扯淡,等掛了電話,一秒恢復作天作地,繼續跟我鬧。
  奧斯卡沒給他發個小金人,都委屈他了。”
  蘭雪的語速很快,她趕時間,而且,吳端能感覺到,這些不滿已經在她心中壓抑了很久,幾乎不用組織語言,她就能有條有理地說出來。
  吳端甚至能想象到,她跟朋友閨蜜說起這個奇葩前男友,大致也是現在的樣子。
  “那你現在的男朋友呢?不,應該叫未婚夫了吧?你們在一起的時候……”
  蘭雪立即道:“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我已經跟林蔚分手了,是他還單方面糾纏我。”
  意識到自己在這個問題上太敏感了,蘭雪又解釋道:“林蔚三天兩頭威脅,說要找我未婚夫,還說要揍他,被他嚇唬了好長一段時間,我是真怕了。”
  吳端問道:“2月4號到2月15號之間,你見過林蔚嗎?”
  “2月4號見過面。”
  “你這麽確定?”
  “我知道,過去挺長時間了,不過,
因為2月4號是我未婚夫生日,而且正趕上過年前夕,特別忙,天天加班——我做財務工作的,年前都在軋帳。  我記得很清楚,為了給他過生日,我加了好幾天班,那天好不容易能準時下班。
  結果……唉,他反倒加班呢。我在他公司附近的餐廳等到10點……他們老板就是不放人,眼看沒戲了,只能回家。
  那會兒心情已經夠差的了,誰知道還在家門口碰見林蔚了——他動不動就去我家堵我。
  我那天真是沒什麽耐心,直接報警了。”
  “報警?”
  “嗯,一句廢話都不想說,想讓警察把他弄走,我好回家睡覺。
  警察來了,讓他走,他沒辦法,真跟警察下樓了。
  不過,那天也有點怪……”
  “怎麽了?”
  “按他以往的套路,走一次肯定不夠。”
  “哦?”
  “有前車之鑒啊。以前他在我家門口鬧,我給住在附近的同事打電話,讓同事過來把他弄走——哦,他認識我的幾個同事。
  同事一來——我前面不是說了嗎,他在別人面前就特正常,也不鬧了,也能講道理了,讓他走他就走。
  結果,我同事眼看著他打車,往家的方向走,不到十分鍾,他就又回來了,而且這種事不是一次兩次,次次都要走個三四回,再回來個三四回。
  真的,跟他僵持這幾個月,心太累了。
  誒,說到哪兒來著……哦,對了,2月4號那天,他直接就走了,再沒回來,可以說是速戰速決,特別效率了,跟以前可不一樣。”
  吳端適時問道:“他幾點走的,你還記得嗎?”
  “大概是……11點多,應該還不到11點半吧,我跟他總共也沒說幾句話,警察來得也挺快的……反正那天我躺下睡覺的時候還不到12點,我當時還想,好久沒有這麽早睡覺了,林蔚可千萬別回來。”
  吳端在心中盤算道:11點半左右從蘭雪這兒離開, 緊接著,據馮笑香所查,11點54分,死者林蔚接到藍毛的電話,時間基本能對上。
  吳端又問道:“那之後呢?你們還有聯系嗎?”
  “那天之後就再沒見過面,他也再沒給我打過電話了,”蘭雪道:“我還以為他終於想開了,沒想到……哎!”
  短暫地感慨了一下,蘭雪很快又陷入了焦慮,她道:“那個……警官,你們要問啥,我都配合,就有一點,能不能別找我未婚夫,他根本不知道這茬事兒,我實在不想節外生枝。”
  “好,盡量不去詢問他,除非……”
  蘭雪很聰明地接道:“他沒問題的,我們沒做虧心事,真的。”
  吳端不予置評,繼續道:“我還有最後一個問題。”
  說完這話,吳端隱約覺得有點不對勁兒,才發現這好像是閆思弦的口頭禪,他總是喜歡問最後一個問題。
  吳端顧不得多想,繼續道:“2月4號那天,林蔚有沒有跟你提錢的事兒?”
  “錢,呵呵,每次吵架都說呢,說以前給我買過什麽東西,花過多少錢,我還給他買東西了呢,他怎麽不說……
  等等……”蘭雪自己也愣了一下,“你問的不會是那個吧……
  他那天跟我放話,說他很快就能賺到一筆錢,30萬,到時候讓我後悔。”
  對上了!
  2月4日林蔚先後向(前?)女友蘭雪、朋友藍毛提起過,他很快就能賺到一大筆錢,之後林蔚就失蹤了,再也沒人見過他。
  吳端隱隱覺得,林蔚的失蹤,跟他提及的這筆錢有某種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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