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爱情:十五个惊艳了时光的青春故事

【青春言情经典之作:爱是真诚,爱是天真,爱是刹那,爱是一去不再复返】【许多年以后,我才明白,祝你们幸福,短短五个字,是这个世界上最为伤心的诅咒。】本作品收录韩十三发表在在国内知名杂志中的15个让人刻骨人心的故事,与你一起品味爱情。有时候人生也好,爱情也罢,似乎是一直在旅行中:做在那高铁上,看着那机车的倒后镜里,路边红的花,绿的草都在飞驰而去,光景处处不同,而每一处都一样惊艳。所以你看,有些时候,有些爱情,只要你愿意轻轻地回一下头,转过身来,就会发现时光依旧那么美,笑容依旧那么灿烂。

第六篇:青苹果,灰爱情
写在前面的话:
时令已入盛夏,突然想起那个牛仔裤,和CD机一样流行的简单年代。那个甚至都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只因为一个照面,一个微笑,就会悄悄爱上一个人的如歌流年。那些淡淡的痕迹,最终会像雨水浸入大地一样的,消失在我们的肌肤,埋藏进漫长的如同天空中的飞机云般的灰色记忆……
1.遇见不搭调的你
那段时间,被语文老师捧为掌上明珠,认定为是可塑之材的程央总是起的很早很早。
通常是东方的天空刚刚泛起鱼肚白,孙晓书那个懒妞还躺在上面的床上做着美梦流口水的时候,她已经穿戴整齐。灰色素净的运动服,搭配一双简简单单的白色跑鞋,柔顺的长长黑发在脑后随便挽一个结,然后噔噔噔地下楼去。
一楼门口跟看门的大妈打过招呼,然后张开嘴巴,呼吸新一天里的第一口空气。
如果半个小时后,她没有如命运安排的那样破天荒的走向了操场旁边的那条小道,而是跟平常一样选择相同的漫跑路径。也许就不会遇见,那个名叫樱七的少年吧。
如果是那样,她的生活还将这样平静而有规律的继续下去。
那种小小寂寞,虽然不会让人产生脸红心跳的爱情感觉,但至少可以不必如此心痛。
事实上是,那一天围着操场跑完三圈的程央,坐在操场的看台上喝水的时候,忽然听见左手边简易换装室的后面传来一阵悉悉卒卒的声响。
她站起身来,蹑手蹑脚地走下台阶,绕到换装室的后面,于是就看到了骑在围墙上的郑樱七。
他穿一条天蓝色的牛仔裤,上身是被汗水浸湿半边,肥肥大大的白色T恤。此刻,正全神贯注地和另一个男生一起,将一个硕大的条纹编织袋从围墙外面拖近来。
他的样子很吃力,额角已经冒出了细密的汗水,朝阳的微弱光芒照过来,站在程央的角度,恰好能看见他半透明的耳朵上的细弱绒毛。
半分钟以后,男生从围墙上跳下来,砰的一下落在程央的眼前。然后,他弓身背起地面上的编织袋,抬头正好对上了她那疑惑的目光。也许直到那时候,他才恍然大悟,原来整个作案过程都已被这个女孩尽收眼底。
那一刻,他本想杀人灭口来着。
但是,眼前的她看起来又够不上那个档次。于是,他把编织袋重新放回地上,无奈的摇了摇头,右手伸进袋子里面摸索了半天,摸出一个绿油油的苹果塞进了还没反应过来的程央的手里。
随后跟上来的另一个男生,看见程央后先是意外地大叫了一声,然后盯着她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番后,仰起头来问已经走远的樱七说:“郑樱七,这家伙是谁啊,怎么不声不响的跟个鬼似的!”
那一刻,程央知道了他的名字叫樱七,郑樱七。
望着两个人匆匆逃离现场的背影,程央握着手心里微凉的苹果,忽然就笑了。她觉得,郑樱七的那只大口袋里装的并非全是水果,他们肯定还有别的秘密。
而这个秘密,看起来,跟她似乎并无瓜葛。
重要的是,那个给了她第一屡阳光味道的少年。
她记得那么清楚,那一天是惊蛰,万物复苏的节气。深深地埋藏在肌肤血肉之下的那颗心,十六年来,仿佛第一次,那么清晰地停跳了一拍。
2.孙晓书的奇怪约定
孙晓书是个大美女,这一点程央承认。有些人,生下来就是让别人羡慕或嫉妒的,就算是整天睡大觉,也能保持住骄人的好身材;有些人,就算是披星戴月地跑弯小腿,也减不下半斤肉来,改变不了生在红花旁边作为陪衬的绿叶命运。
好在,这一点她不在乎。
她总是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听孙晓书在自己面前絮絮叨叨地列举那些男生所做的傻事,她说:“央央啊,你说我这是不是有点耽误人家前程啊。所以两个星期前,我向每位追求者提出了一个要求。如果他们谁能够送我九十九多玫瑰花,然后再当着所有人的面单膝跪地说他喜欢我的话,我就答应和谁交往!”
不等程央回答,她又自顾自地加上一句:“当然,那人的长相至少应该对得起劳苦大众。”
程央不置可否地笑一笑,她想,这个方法似乎真能赶走一些男生呢。其实大家都知道,孙晓书的这两个要求,最难做到的是第二个。至于九十九朵玫瑰么,顶多也就几百块钱,学校里有的是纨绔子弟,银子不成问题,重要的是那尊严。
想到此,她抬头看向摆在床头上的四只绿苹果,不禁微微的笑了。
孙晓书的追求者哪怕成千上万,前赴后继,后浪将前浪拍死在沙滩上也跟自己无干,她在乎的只有一个。而这个人,看起来在跟孙晓书毫无瓜葛的前提下,似乎跟自己也没什么瓜葛。
他只是在每个星期三午后从操场边的围墙上跳下来之后,照例将一只绿苹果塞进程央的手中。
她知道,那苹果是用来堵她的嘴的。无关爱情。
而关于他的那只条纹编织袋里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那时的程央似乎也觉察到了些什么。
曾经有一次,她和孙晓书两个人去食堂打午饭的时候,在食堂角落里看见了郑樱七。那时候,他正在偷偷地向两位男生兜售打口CD,和校规里明文禁止的杂志书籍。远远地看见程央,他还冲着这边举起手中的碟片使劲地摇了摇。
孙晓书拉起程央的手,刻意加快了脚步。
那一刻,程央看见她的脸居然微微地泛起了红意。当时她觉得孙晓书这傻妞肯定是因为追求者太多而变的飘飘然了,人家明明是在跟自己打招呼,而她却自作多情地把他也当成了趋之若骛中的其中一“骛”。
在食堂大师傅那打了什锦饭,油麦菜,还有凉拌海带,却吃的索然无味。
她想不明白的是,自己悄悄地喜欢上的第一个男生,怎么就会是个二道贩子。这样看来,他身上的铜臭味未必也太浓了些。
3.悲伤的来路
第一次跟郑樱七说话,是在第二个星期的星期三。
郑樱七将苹果塞进程央的手中,照例准备离开的时候,程央却跟上一步,抬起脚来踢了踢那只编织袋。
哗啦哗啦,是里面发出的声响。
然后,她低下头,眼睛一直注视着地面,她看见自己的白色跑鞋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沾了一块青草的汁液,绿绿的,是云彩氤氲开的形状。
试探了好久,咽下第三口口水,才小心翼翼地问他道:“郑樱七同学,你很缺钱用么?”
最后的最后,还是在他名字的后面加了“同学”这样一个定语,也许只有这样,两个人交流起来才少了些尴尬吧。但事实上,他们之间的关系,也的确仅仅是同学这么简单。
郑樱七那个身材有些臃肿的胖同学,上前一步,似笑非笑的看着程央说:“怎么着小姑娘,你还打算帮衬我们几个不成?”
他说:“其实樱七这家伙是在做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而不仅仅是因为缺钱,他是想拿自己赚的钱为自己买一个美好的未来,这可是关系到一生幸福的大事哟……”
胖子还想再说些什么,身后的郑樱七突然抬起脚来狠狠地踢在了他的屁股上。然后一把搂过他的肩膀,扭头走开去。
“关乎一生的幸福,到底是什么事情呢?”程央轻轻地摩挲着手中光滑的苹果,心里暗暗地想。她将CD机的耳塞塞进耳朵里面,走向不远处的足球场,然后仰面躺在草坪上面,轻轻地闭上眼睛。CD机里传来的是戴佩妮寂寞里带着一丝丝沙哑的声音。忽然,看不见悲伤来路。
那一刻,程央忽然感到绝望。
平凡的自己似乎命里注定跟这个表情嚣张的男孩子根本就不可能产生什么交集,纵然是因为从小喜欢古典文学的缘故,写得一手好文章,偶尔也在学刊上发表些豆腐块大小的文字,也不可能引起他的注意。这种荣誉,郑樱七怎么可能看到眼里。
她知道,像他这种个性张扬叛逆的男孩子,从来都不会认真地阅读学校自己印刷的那些刊物的。就算是偶尔看到了“程央”两个字,恐怕也断然不会想到是她的名字吧。
……
4.爱情密码
银行里专门兑换来的崭新钞票,十元面值,一加一再加一等于三,三十。
三十块钱,买不到多少东西。
学校旁边,名叫共青团路521号的花店里面,恰巧能买到三支玫瑰;平价超市里面国产的巧克力可以买一盒,进口的可以买半盒。
重要的是,郑樱七贩卖的那些打口CD很廉价,十块钱就可以买一张。
程央本来想用铅笔在三张钞票上依次写三个汉字,我,爱,你。可是到了最后只是写上了三个字的声母,W,A,N。
所以你看,少女的心思总是那么让人捉摸不定,明明想让他知道,却又害怕他知道后会看不起自己,甚至嘲笑自己。于是只能写上这只有自己才能看得懂的符号。
约好的交易地点在天台,提前到了半个小时,又把手中的钞票重新整理几遍,生怕摆错了顺序。
对面走来的少年,白色衬衣故意解开两枚纽扣,脸上是吊儿郎当的表情。
樱七在程央的面前站定,将军书包里面的碟片一股脑地倒在脚下,抬起头来看着她说:“任挑任选,十元一张。”
程央慢慢地蹲下身来,小心翼翼地翻找,单找时下最不流行地选了三张,装进自己的书包里面。
她想,最不流行的CD,在他的手里也是最不好卖掉的吧,自己买了也算是替他解了燃眉之急。
她将对折了的三张钞票递在他的面前,期待崭新的纸张能够引起他的注意。然而,樱七只是随便接过来,然后漫不经心地塞进了牛仔裤的口袋。
樱七将剩余的碟片重新收罗进书包里面,眯起眼睛看着程央说:“你这个人挺奇怪的,品位与众不同呢,那几张CD原本我是打算拿回去退货的。”
于是程央就笑了。
撅起嘴巴,洋装很生气的样子对他说:“郑樱七,这么看来我就算是你的恩人了,恩人的名字你应该记住吧”
“那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程央,程央的程程央的央。”
程央,偷偷喜欢着你的程央。后半句程央没有说出口,而是藏在心里碎碎念。
太阳渐渐西沉,楼顶上中央空调巨大的风机投下阴影。
郑樱七将书包放在风机上面,自己坐进阴影里,从口袋里掏出一直皱巴巴的香烟,扔进嘴巴里,火光明灭,吧嗒吧嗒地抽起来。
他轻轻地叹口气,然后说道:“程央,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在学校卖东西么?”
程央摇头,她的确不知道。
然后郑樱七便笑了,狠狠地抽了几口烟,将烟头按灭在地上,忽的一下站起身来说:“呵呵,瞧我,跟你说这些干什么。不过,我的愿望很快就会实现了,钱已经攒的差不多了。”
他说:“不过还是要谢谢你,那么长时间以来一直替我保守秘密。”
那一次,郑樱七伸出手来胡乱摸了摸程央的脑袋,想以此来表示对她的感激。男生对朋友表示感激或者理解的时候,不都是喜欢拍一拍那个人的肩膀或者摸一摸脑袋的么。
程央闻到他细长指尖上的淡淡烟草味道,虽然自己家里是严禁烟草的,但那一刻,对于那种味道却是如此地着迷。
因为,这是他的味道。
5.金瓶梅
郑樱七在学校内部的贩卖行为被人捅到校领导那里的时候,是在七月。
其实在学校里面贩卖CD以及杂志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要命的是,那个匿名举报者提供给学生会的证物居然是一本被学校明令列为禁书的《金瓶梅》。
这件事情,是孙晓书与程央一同吃晚饭的时候告诉她的。
她用胳膊捣一下程央的胳膊,窃窃地告诉她说:“程央,听没听说郑樱七要被开除了的事情?”
“郑樱七”三个字从孙晓书口中说出来的那一个瞬间,程央突然不自觉地挺直了脊背。孙晓书以为她不认识,于是无奈地解释道:“就是上次在这里兜售CD的那家伙啊,当时他还向我打招呼呢,我没理他。”
程央微微地点一下头。
“据说,他居然在学校里传播黄色文化呢,学校准备开除他。”
她说:“说起来你也许不信,听别人说他之所以卖那些东西,是想赚钱为我买那九十九朵玫瑰。本来我都快被他感动了,现在看来,真是人不可貌像啊,他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呢。”
手中的勺子突然掉着地上,发出刺耳的声响。
那一刻,程央的胸口突然莫名疼痛。想起胖子说过的那句话,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下来,低着头,一滴一滴地落进白花花的米饭里,别人看不见。
原来郑樱七那所谓“一生的幸福”是指孙晓书啊,她早该知道他一直喜欢着她的。可怜自己还傻乎乎地认为,那天他举起手中的CD是在跟自己打招呼。
晚自习,程央照例去校报编辑部值班,那时候凭着一手好文章,她已经成功地竞选上了记者团团长。
当天的校报已经编辑完毕,按照惯例,应该送到四楼的校长室,交给他作最后审核。
程央拿了报纸去校长室,郑樱七正从里面出来,身后紧紧跟着脸色十分不好看校长。
从她身边经过的时候,郑樱七耸了耸肩膀贴在她的耳边说:“程央,我今天算是栽了。”
随后跟上的校长,使劲推了郑樱七一把,然后对程央说:“你先把报纸放到我办公桌上吧,我回去看。”
校长室里空无一人,程央将报纸放在桌子上正欲离开的时候,就看见那本《金瓶梅》了。
据说,被人举报以后的郑樱七死活不承认那本书是自己的。看来刚才校长找他谈话也是毫无起色,如果猜的没错的话,此时他们应该去找郑樱七的班主任了。
一切的一切,都起因于眼前的这本禁书。
想到这里,程央真恨不得把那本书偷偷拿出去烧了,可是那样也无济于事,还有可能连累更多的人。如果那样的话,校方肯定认为是郑樱七指使什么人干的。
犹豫再三,程央咬了咬嘴唇,拿起桌子上的一只圆珠笔,在书本最后一张扉页上面,一笔一划,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在最后的扉页上写名字,是程央的习惯,就像郑樱七的习惯是无论走到那里都舍不得系上衬衣的第二枚扣子一样。
6.朋友的朋友
一向对程央有求必应的语文老师,终于咬牙切齿地答应带她去校长室要回那本《金瓶梅》是在第二天的上午。
程央当着所有人的面,将那本书翻到最后一页,将“程央”两个字呈在众人面前。
语文老师慌忙解释说:“程央同学热爱古典文学,完全是当成文艺书来研究的,不是大家想象的那个样子,不是那样子……”
虽然觉得事情大有蹊跷,程央也说不清那本书怎么就到了“告密者”的手中,但是至少证明的那本书不是来自郑樱七。于是校长也只能作罢,毕竟谁都不希望把事情闹大。
出了校长室以后,语文老师语重心长地对她说:“程央啊,以后这书还是少看吧!”
再次遇见郑樱七,是在三天以后,那时候,学校已经解除了对他的处分,并且退还了上次没收的“非法所得”,只是要求他以后再也不许在学校里卖东西了。
那一天,他的心情格外好。
若不是这样,看见程央以后他也不会主动走上来打招呼。
他说:“程央,听没听说过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的道理,关于那本书的事情,我死活都没承认,到最后,学校还不是拿我没办法。”
程央勉强的挤出一个笑容,“郑樱七,你那关乎一生幸福的大事很快就要完成了吧。”
郑樱七不好意思地笑一笑,他说:“怎么,你都知道了,想必孙晓书也知道了吧。这件事情肯定是胖子说出去的,该死的家伙,想给人家个惊喜都不行了。”
他说:“我经常见你和孙晓书在一起,你和她是朋友吧,作为朋友你觉得她会答应做我女朋友么。”
程央低头看向自己的脚尖,许久才说了句:“也许会吧!”
7.第十二只绿苹果
程央最后一次看见郑樱七翻墙而入,将那只大口袋拖进学校里面来,是在她收到第十一只苹果以后。而梦想中的第十二只绿苹果,她再也没有收到。
那时候,她静静地站在墙角下郑樱七的影子里面。
对于这种等待,两人仿佛早已有了默契。
郑樱七一高从墙上跳下来,对着她做了个鬼脸,然后小心翼翼地拎起编织袋与她擦身而过。
程央掂起脚尖,拍一拍他的肩膀。
然后,满脸向往的在他眼前摊开掌心。
郑樱七恍然大悟般地拍一拍自己的脑袋:“不好意思啊程央,这次忘了给你带苹果了。”
程央不说话,郑樱七缓缓地转过身去。
那一刻,程央突然觉得从今以后他再也不会翻过墙来将另一只苹果递到她的手中了。
那一刻,从来未曾有过的失落突然间席卷全身,她觉得自己好想对他说出那句,郑樱七,我好喜欢你!
于是,她慌忙伸出手去,想要抓住他拎在手中的那只编织袋。
刺骨的疼痛自指尖蔓延开来,缩手,暗红色的血珠已经自细小的伤口处涌出来。
九十九朵玫瑰中的其中一只,扎了她的手,她的心。
而这么细微的一个动作,慌忙赶去奔赴幸福的郑樱七根本来不及察觉。
8.打口爱
当天,下第一节晚自习的时候,一脸幸福表情的孙晓书悄悄地对程央说:“央央,郑樱七约我放学后到篮球场见面呢。我想他那九十九朵玫瑰已经准备好了,等着我去领呢。”
她说:“九十九朵呢,那得是多大一束啊,我怕自己拿不了,你能不能陪我一起去!”
本来早就想好了推脱的理由,那一刻的程央却鬼使神差地点头答应。
昏黄的路灯光下,程央远远地站在角落的阴影里。
她看见,孙晓书此刻已经向着等在篮球架下的少年走去。
他的白色衬衣此刻已经被灯光染成了暖暖的黄色,脚下的地面上放着那只鼓鼓囊囊的编织袋。那个袋子,曾经装过十一只苹果。她甚至还清楚地记得,他每一次送给自己苹果时的表情。
塑料拉链开合的声响,仿佛打开了某个人的胸膛,把整颗心儿暴露在浓重的夜色之中,兀自疼。
耳边传来少年熟悉的声音。
程央轻轻地闭上眼睛,此刻,他也许真的已经像约定中的那样单膝跪在了地上。
他说:“愿意做我女朋友么?”
明明知道是在问孙晓书,却自作主张地开口以小到不能再小的声音回答说:“愿意!”
塞在耳朵里面的耳机,传来了某个外国女人悲伤的如同抽泣的怪异唱腔。她记得,那张包装盒上打了口的CD,是当初花了10块钱从郑樱七的手里买的。歌手在中国毫无名气,他的专辑却飘扬过海的被人走私过境,如今渲染了她的哀伤。
那一刻,程央觉得自己对郑樱七那偷偷的爱恋,多像是这张CD啊,被人无情地打了口,禁止公开发行。于是只能在他问别人愿不愿意做他女朋友的时候,不要脸的,轻轻的,来上一句“我愿意”!
再次睁开眼睛,孙晓书正远远地朝着这边招手。
她说:“央央,还不过来搭把手!”
恍惚之中的程央,慌忙抹掉业已泛滥的泪水,将耳机轻轻地摘下来,塞进口袋里面。脚步尽量走出愉快的节拍,一蹦一跳地走上前去。
她在郑樱七的面前站定,笑笑地看着他说:“恭喜我们的二道贩子找到幸福!”
然后,不等孙晓书指示,便乖乖地弓下身去,帮着拎起了那个口袋。
背对着郑樱七的方向。
她张开全身的每一个毛孔,感觉夏日来临时的盛大讯息。她知道,在某一个路灯照不亮的阴暗角落,有些花儿正在一片一片的凋落。
无声无息。
9.光阴背后
最后一次见到郑樱七,是在两年以后学校举行的大型校友会上。
当时,他和胖子就坐在程央对面的桌子上。
男生们都喝了很多酒。
胖子喝着喝着就哭了,他说:“郑樱七,你知道当时那本《金瓶梅》是谁放到校长门口的么?”
他顿一下,然后拍着胸脯,提高分贝对众人说:“是我,是我胡胖子干的。实话告诉你吧,那时候老子也偷偷喜欢孙晓书呢,所以才摆了你一道。”
他说:“现在孙晓书也不再是你女朋友了,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你,是不想藏在心里一辈子,我难受。”
他说:“樱七,我们还算不算是朋友。”
郑樱七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只是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后来胖子又问,他说:“到现在我也没想明白,当初校长为什么就放过了你小子。可能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老天想挡也挡不住吧。”
程央知道,那一天胖子之所以敢把一切都说出来,一个原因是因为他喝醉了,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此时的孙晓书已经远在澳洲,再也不能对他们的兄弟情谊构成威胁。
听到此,程央忽然就笑了。
关于那十一只绿色的苹果,她曾偷偷地分别埋进了三只花盆里面,可惜没有一只发过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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