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魂

宁时亭追随晴王顾斐音十年,为他退婚,为他放弃坦荡仙途,弃刀入府。年纪轻轻的无名无分,最后被一杯毒酒赐死。重生回十七岁,他放下执念,只求一封放妻书。府上时光寂寞,只有他与残废的少年世子同住屋檐下,井水不犯河水。知道日后顾听霜会逼宫弑父,成为一代暴君,...

第3章
    “公子下车吧,外面冷,还在下雨,您小心地滑。”

    帘子被撩开,宁时亭隔着一方巾帕,伸手握住听书指尖。

    听书才十二岁,身量也算不上很高,要踮脚才能托住他的手。宁时亭就微微俯身,迁就着他,一起下了车。

    天青画白底的伞罩上头顶,听书仰脸看过去。

    十七岁的年轻人一身繁复华丽的红衣,初秋的天气里,还带着披风,畏寒似的。

    这颜色鲜,更衬得他皮肤白。

    金冠和珠玉坠成薄网,挡住宁时亭一半侧脸,他抬眼只能看见他的下颌,白皙jīng巧,好看得不像真人。

    小雨中雾气重,天也快暗了。

    名为听书的小仙童努力去看,也只能看见珠玉纱罩之下的那双眼睛,淡而温柔,垂眼看过来,影影绰绰的。高冠之后的银发散落下来,带着非常浅的蓝。

    “回房吗,公子?”听书问他,“王爷说,一切都按王妃嫁进来的规格办。但是王爷突然要上战场,世子腿脚不便,送亲、迎亲都要委屈您。但是听书在这里,必不叫您受委屈。”

    那双眼睛弯起来,宁时亭在笑。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

    听书说:“不会和以前一样拖公子后腿的。若不是公子您在战场上捡回我,我也没有办法在今日见到公子,也没有机会服侍公子了。”

    小娃娃严肃地举高伞,尽力为他撑着。

    宁时亭伸手接过伞,另一只手仍然隔着银帕握着他的手,说:“走吧,先不回去,我们四处转转。”

    “今天是公子大喜的日子,公子不想先去婚房么?”

    听书问他,又想了想,给他找了一个理由,“好吧,王爷现在不在,婚房去不去也不是很要紧的事情。公子应该多走走,你身体不好的,我先带您熟悉一下王府,以后所有人都要听公子的。”

    众人屏退,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一高一矮,不像主仆,反而像一对兄弟。

    听书走在他身边,叭叭地跟他介绍:“这儿好大的,我来了两个月还没摸清楚,公子,您身体差,南苑后边的猎山就别去了,那里头有七座仙山,什么飞禽走shòu都有,您又不会仙法……”

    宁时亭安静地听着。

    过了一会儿,听书说得口gān了,暂停下来,跑去池塘边掬水喝。

    身后人轻轻说:“听书,找人把我的东西搬到东边书房里去吧。”

    听书回头,看见宁时亭手执白伞,微微仰头看着青色的天幕。

    雨伞挡不住细碎、密集的雨雾,薄薄的一层水珠覆盖了他的头发。轻薄的一层白雾坠在发间,让人想要伸手拂去。

    “公子喜欢看书,想住在书房边,当然可以。可是王爷说了,府上人不能再礼遇上怠慢您,头一夜至少得去婚房睡。不然等王爷知道了,府里的下人都要脱层皮。”

    听书有个好处,就是别人做什么,他从来都不会问理由。

    当遇见宁时亭的时候,这条就变成了铁律——他想gān什么,就gān什么,听书自己会给他找解释,并且坚定不移地相信着。

    这样的性子容易被卖,而他的确也是作为珍惜的冰蜉蝣jīng,在仙界被人转卖了无数次,最后才被宁时亭捡到的。

    听书喝完了水,重新回到他身边。

    小孩伸出手,想要像刚刚一样牵住他的手,可是看着他藏在珠翠金纱网后面的神情,又想到了什么似的,将手缩了回去。

    宁时亭向他递出银色的手帕。

    还是刚刚那条,银丝织成。

    仙洲所有人都知道,晴王顾斐音不爱法器,不爱奇珍异宝,唯独对银器情有独钟。晴王府上,大部分陈设都是银器。

    但是宁时亭是个例外。他是晴王的身边人,但是从来不碰银器,连赏赐的银甲胄也不穿。

    别人也不知道为什么。偶有听闻,也只知道,说晴王身边这位小美人是鲛人与凤凰的后代,极美,也极爱美,觉得银太朴素。所以晴王也准许他保留自己的偏好。

    听书低头看那一方手帕,纯银线做成的帕子如同月色,只是现在留下了非常明显的手印。

    沉黑的,让人觉得触目惊心。

    宁时亭的手洁白修长,握着走了这么一会儿,连薄汗都没有出。

    可是他碰到的地方就像是被毒虫爬过了,留下一片触目惊心的黑色痕迹。

    “帕子丢了吧,你要是想牵着我,牵我的袖子也是一样的。”

    听书看了看手帕上的指痕,伸手把银帕叠了叠,将gān净的一面翻到上面去,重新牵住他的手,喜滋滋的。

    “我不丢。别人画手帕,画扇子,要费力磨墨,还要挑选缎面。可是公子只需要银帕,以手作笔,就能画出点墨江山。我要把它藏起来,不许任何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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