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云沁用力捏着汤勺柄,他被送进医院的第二天,发生的事情。 “他说,村子搬迁时,按人口分了栋房子,在旅游村里。” 就是那种仿造老房子的泥草结构二层矮屋,建了一排排,像梳子一样排序在旅游村里。很新,没什么人住,偶尔出租给旅客。 “让我先去那边住,离县城也不远。” 那边龙云沁去过,风景还不错,依山傍水,每日除去午时游客烦杂外,其他时间倒也清净。 “你要不要过来住段时间?” 终于发现秦启明哪里变化了,他瘦了不少,大概在那山林里,日子确实过得很清苦。 “也行,顺便照顾你。” 现在龙云沁起床去厕所,还需要人搀扶,他脚关节的病情不轻,没那么快康复。 “不用照顾我,我还好啦,拄杖能行走。” 床头躺着副拐杖,龙云沁还没用习惯它。 ☆、云青欲雨 第九章(中2) 莲藕排骨汤,家常便饭,粗陋的食材,简单的做法。 李玙手艺很好,他偶尔会做饭,他能做出美味的食物。他会做饭的情况下,必然是他独身一人。 大概烧饭这种庸常的事情,也讲究几分天赋。 大概,他小时候没学会和别人分享吧。 说到底,是种怪癖,他的东西,不喜欢别人碰触。以及亲自做饭,不是一件值得去做的事情。 孤零零坐在偌大的餐桌前,面前搁放一碗冒着热气,不上档次但醇香的莲藕排骨汤。 亲自刷洗切块的莲藕,细致用热水汤过,洗净,挑选的排骨。 像龙云沁做这道汤的流程一样。 味道,其实也差不多,没什么技术含量。 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坐在对面的龙云沁,会先将碗里的莲藕挑起来吃掉,然后再吃排骨,他吃东西有着小孩子似的习惯。 类似的习惯,李玙在很小的时候,就得到了纠正。 这是龙云沁很喜欢的汤,在李玙没开口嫌弃,而且每次都会喝点,龙云沁便也就时不时炖一炖。 有时,一样食物,你可能会因为地理或者时节的阻隔,而去想念它,思念时无论它再平常,都有这不平常的味道。终于吃到,又难免怅然若失,觉得相去甚远,不过如此。 默默喝完一碗汤,莲藕糯软,一一挑食,排骨剩在碗底。 龙云沁喜欢将爱吃的东西放最后吃,李玙小时候,喜欢将不爱吃的东西放在最后。 对于一个有身份的人,他不能对摆在自己食盘中的食物表现出任何偏好,任何热枕,那显得没有教养,而且很傻气。 似乎龙云沁煨的汤更好喝,也许只是错觉。 龙云沁做得像样的菜肴,十指能数出,李玙吃了差不多一年。 不只是早餐,往往还会回来吃晚餐。 然而有些事情,本身就不寻常,只是被忽略了。 热气腾腾的莲藕猪骨汤,盛上,秦启明过来端走,放在厅室的矮桌上。 龙云沁拄杖跟随在后面,他手里拿着两副筷子汤匙。 桌上放着一盘西芹炒腊肉,一盘蒸鱼,一盘青菜,两碗白米饭。 “我来吧,说是要照顾你,还得你给我做饭。” 秦启明做饭能把厨房烧了,也难怪他在山林里瘦了许多。在s市餐餐挂在外卖,最多也就煮个速食,微波炉里热下熟食。 “别介意,我整天躺着,太难受了。” 做饭是龙云沁乐在其中的事情,洗摘青菜,切切肉,听着水声哗哗,心情总会很愉悦。 昨天,龙云沁出院。 他的伤情不轻,主要在腿关节部位,然而这不是能很快康复的伤情,与其日夜在医院耗费钱财,不如回家休养。 出院和搬家的事,都由秦启明打点。姨妈那边有心无力,她自己身体也不大好,龙云沁跟她说有朋友在,便就不让她过来照顾。 米饭不是什么精致的大米,莲藕炖着相对便宜些的猪骨,鱼是草鱼,新鲜价平,腊肉是表弟送来的,纯天然,自家制。 龙云沁自己一人吃饭的话,会做简单的食物,大概也就是一份粉面之类的。 对自己很节约,对他人则慷慨。 看着秦启明大口吃着饭菜,大赞自己手艺好,龙云沁很开心。 他喜欢分享,喜欢看到别人因自己而受惠,哪怕他能拿出的东西实在有限。 ☆、云青欲雨 第九章(下) 秦启明出生在一个富裕的离异家庭,学生时代是个不良少年,但因为聪明过人,成绩一直居前,后来在择业上和父亲起了冲突,毕业后,再也没回去过。他在一个不大但富豪遍地的南方小镇长大,衣食无忧,挥金如土,导致他初出社会时,异常的落魄艰辛。 他也并非是个倔强的人,起初的离开,有赌气成分,也有出于对父亲新家庭的考虑----和后母关系极差,毕竟在争吵中渡过,他倒无所谓,只是让父亲难堪,过不了日子。 你的离开,对其他人都好。 就这样,他走着走着,来到了s市。 他是个纨绔子弟,钱到手即花没,容易沾染恶习。 幸在天性不坏,悟性极高,没滑向堕落,也不至于一事无成。 天刚亮,龙云沁就听到开门声,急忙拉开窗朝外头喊:“启明。” 凌晨,窗外灌进的冷风,冷得龙云沁一哆嗦。 “我出去写生,不用做我饭,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秦启明背着绘画工具,穿着一件单层夹克,朝龙云沁挥了挥手。 “早餐吃了再走。” 龙云沁抓起放在床旁的拐杖,支身下地。 对于三餐不按时吃,常年作息混乱,有时候日夜颠倒,一天只吃一顿的秦启明而言,他得胃病是逃不过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