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灵时代,十连保底(1-283)

我叫白榆,是一个超能力者。超能力名为保底法则。买饮料十次,最后一次必然是再来一瓶。大学逃课十次,第十次必然不会点名。后来有一天我第十次被车撞了……

第86节
    就算打的中,难道还能扛着东风快递到处跑吗?扛着那么大的武器用来干架真的合适?

    踏步冲锋,行走中开枪,奔跑,停顿,跳跃,侧身,下蹲……

    所有动作流畅的宛若预演过无数遍。

    经验流入了白榆的四肢百骸,全身的肌肉都在下意识的做出条件反射,连规避路径在一开始就已经计算成功,战场的所有逃不过感知,仿佛早已习惯。

    诚然如此。

    毕竟桐生年轻的时候就经常单人拆黑道组织。

    这一点他也切身体会过了,枪械其实并不算危险,至少对他而言远远不算。

    白榆抓住一名佣兵当做了挡箭牌,子弹落在了他的身上,防弹衣发出乒乒乓乓的声音。

    同伴并没有因为他被抓住而心慈手软,继续疯狂倾泻火力,他硬生生被自己人打成了筛子,而致命一枪甚至是佣兵头子下的手。

    被抓住也会死,所以还不如直接打死让他解脱——白榆从对方眼神里看出了这个意思。

    但是这也没意义,白榆目标又不是抓人当挡箭牌,而是对方身上的手雷。

    拆开保险丢出三发手雷,补上三枪。

    子弹命中手雷的同时发

    生了一次弹跳,它精准的落在了试图躲避的佣兵们的回避路线上。

    轰——!轰——!轰——!

    三声爆裂之后,一切归于平静。

    佣兵头子还剩下半口气,他脖子上悬挂着的阿兹特克的神秘挂坠保了他一命,不过他也失去了左腿和右臂,半个身体一片焦黑。

    白榆走到对方跟前,看了一眼,后者眼神里满是迷茫和错愕,或许还不明白怎么突然间自己的佣兵团就被杀成了这副模样。

    “为虎作伥。”

    审判,在此宣告。

    抬起枪口,扣下扳机。

    砰的一声,归于寂静。

    ……

    汽车内,心腹丢下了对讲机,叹了口气:“老板,他们全部都死光了。”

    “那可是一整个佣兵团!”庄道难以置信,他眼睛发红:“我可是花了那么多钱才……”

    “名不副实,或者对方很擅长和热兵器的团体作战。”心腹分析了一句,旋即拍了拍脸颊:“不论如何,现在只剩下我们了。”

    庄道压抑住呼吸里的恐惧和惊慌,他低沉道:“你能赢的吧,你可是超凡二阶!”

    心腹拆下了腰间的枪械递过去:“老板,趁着我拖延时间,伱尽量走远点,这里距离渡口只有不到三公里,你到渡口,找到运输船,想办法去上京。”

    庄道表情狰狞:“你是要我逃么!”

    他咬牙切齿的说:“不,我不用逃,很快那个人就到了!等他到了,杀了这个暴徒狂徒疯子易如反掌!”

    心腹不再劝说,只是低着头对庄道说:“那我就舍命求的一胜吧……”

    他摘下了头顶的假发,也扯开衣服的扣子。

    心腹叫做周有义。

    他过去是在黑市里打黑拳的……为了筹钱给家里人治病买药,后来是庄道给了他一大笔钱,不仅找到了灵药治好了他的残疾,而且也让他亲手报了仇,更是给亲人一个优渥的生活环境。

    他知道这些都是庄道收买自己的手段,也清楚对方不是好人,但是……

    老板对自己是极好的,没的说,把他当做心腹看待,他又是自幼被教育不可失了义气,此时怎么都做不到独自逃跑。

    他露出了健壮的肌肉,手掌按在了车门上,二阶武修浑身气力迸发而出,心脏的鼓动声宛若战鼓擂动。

    ……

    白榆抬起手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他拉开了衣领和领带,重新整理好,身上没沾上一滴血和灰尘,除了稍稍流了几滴汗把额前刘海打湿之外。

    整理着自己的样貌,同时走向被佣兵们挡在后方的车辆。

    他刚刚绕过去,忽然间车门猛地被踹开,金属车门从车上脱落,如同被拽下来的的一只雁翅,朝着白榆的面门飞驰而来,来势凶猛。

    白榆直接一脚将车门踢上半空,等车门落下后补上一脚踢了回去。

    虽然是一层钢板,但车门的重量并不轻,此时却如同两人足下的足球一样,被踢过来

    ,踢过去。

    互相传了三次之后,车门扭曲变形落在地上。

    从车里走出来的不是庄道,而是一名光头壮汉,他抬起手,扯下了上半身的衬衫,露出一身古铜色的皮肤,身上布满了伤疤,甚至还有枪口的痕迹。

    周有义握紧拳头,肌肉爆绽,青筋如虬龙,这人就算直接放到港漫里都很合适,画风一看就是能转动磁场的。

    他周身运转的气力呼啸着,这很明显是一个专精于拳脚的武修。

    但是和老班不同的是,他不是技巧型,而是力气型。

    攻击强,速度快,防御高,没有花里胡哨的招式,有的只是堆起来的三围属性,还有一身千锤百炼而成的钢筋铁骨。

    这样的敌人,绝对很难缠。

    “有我在,你休想过去。”光头嗓音低沉的说。

    白榆活动了一下手腕,看了一眼对方如同战甲一般的肌肉和头顶高达二十三的等级,又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格洛克。

    他将手枪揣回腰间。

    “你是谁?”白榆是第一次见到这个心腹,携带一个佣兵团也就罢了,还有一个二阶超凡贴身保护……看来庄道确实也怕死的很。

    “一个保镖而已。”

    “你知道你的老板都做了什么么?”白榆意有所指的提问。

    “我都知道。”周有义往前一步:“你要杀我老板,就得先杀了我。”

    声音掷地有声。

    白榆意识到说什么善恶正义,对方肯定是听不进去的,这是一个典型的莽夫……打个比方,和典韦是一类人,只认定一个老板为其卖命,没有多少善恶是非观,谁对自己好,自己就给谁卖命。

    说服是没有意义的。

    那就只能踏过他的尸体。

    短短一晚上就要经历两场死斗。

    还好已经充分热身了,趁着现在状态火热……

    白榆闭上眼睛,沉默三秒。

    他的右手从空无一物处,抽出一把清澈如水的太刀。

    名刀·快雨。

    他闭上眼睛,双手握刀,整个人浑身气质陡然一变,静若处子。

    英灵无明鬼,已上线。

    第101章 听歌识曲

    无明鬼的英灵投影不讲究契合度。

    和白榆附体的同时,就能全力发挥。

    而且双方都是刚刚突破超凡境界,实力相差仿佛。

    论实战经验,白榆更丰富一些,所以雨宫真昼所提供的战斗经验可以忽略不计,可她的天赋和超凡技艺实在是太好用了。

    虽然等级相较于另一个投影时降低了,但在近身战之上,无明鬼拥有太大的优势。

    直感加上天眼,在近身搏杀上,只要不是实力差距悬殊,几乎不可能落败。

    双方都没有什么废话的想法。

    周有义注意到了白榆手里的这把太刀,看着造型就不像是凡物。

    他能依赖的无非是自己一身钢筋铁骨,可若是这把刀削铁如泥的话……

    “小心了。”

    白榆说:“我要拔刀了。”

    他故意说出一句提醒,同时扣住了刀柄,拇指推动刀鐔,清脆的一声‘锵’中,一抹水蓝色劈开了夜幕的深沉。

    此时他们的战场已经远离了之前的火焰处,四周只有路灯的光芒和不算明亮的月光。

    名刀快雨出鞘,切烈夜幕的寒光化作一道匹练。

    不单单是刀速快,他这一刀更是从侧后方挥出来的。

    出刀瞬间,月隐步踏出,身体带动刀刃,这一刀的攻击就如同消失在了眼前一般。

    噹——!

    刀劈中了周有义的后背,却发出了弹开的声音,如同劈在了明光铠上,反震的力道传来。

    周有义酝酿着一口呼吸,憋住一口气,背后多出一道白色印子,隐约可见破皮。

    超凡技艺·铜皮铁骨

    这一招是一种防御性的技艺,但它绝非无敌,也不是能持续性生效的,通过将一部分的体内真气转化为后天罡气储存起来,受到攻击的时候会主动激发,使得全身肌肉硬化,通过紧绷的肌肉让全身硬化支撑过进攻。

    可以理解为,它是一层护盾。

    既然是护盾,它一旦消耗就不会自动恢复。

    若是护盾被击破,他也一样会被斩破伤口而受伤。

    刚刚那一刀他的确没看见,但受到斩击时立刻回过神,由下而上的一记上挥拳出手,带出一股狂暴的劲风。

    白榆提刀往后退开,避开这一拳,同时挥刀回斩,转动手腕的动作是标准的袈裟斩。

    所谓袈裟斩就是将刀藏匿在袈裟下方的斩击,通过调整手腕的动作让人察觉不到这一刀会从什么地方斩出来,它的角度多变,所以常用于暗杀。

    袈裟又是和尚的衣着,故而袈裟斩也是僧侣的暗杀刀。

    只不过需要袈裟这般厚重的大衣作为遮挡才能发挥它的出其不意,譬如雨宫真昼所穿的和服振袖。

    当面挥出的袈裟斩不过是一次普通的斩击。

    不过这一刀精妙就精妙在于天色漆黑,白榆又是逆光站姿,转动手腕时,刀身从反光的平立变成了横立,也就是看过去的时候,它不会再反

    光,而是如同一面薄片,自然是察觉不到刀刃的挥斩方向。

    以白榆浅薄的用刀经验不可能有这么精妙的反应,这纯粹是无明鬼的‘直感’发挥了作用,能下意识的在战斗中找出最佳解答。

    这一刀,白榆斩向了对方的眼皮,再强的防御也有绝对防不住的地方,那就是三只眼睛的位置。

    这一刀十分凶狠,若是夺走了视力,那他也几乎半废了……即便不杀也可以,而眼睛坏了,以这个世界的医疗技术也是可以治好的。

    不过这一刀出手时,白榆忽然感受到了一股恶寒,他此时也闭着眼睛,天眼发挥了效果,察觉到了暗中袭来的一次攻击,直接放弃进攻,猛地后仰身体。

    背后传来枪声,白榆避开了两发子弹,就地翻滚的同时,捡起地上的玻璃碎片随手一丢。

    “啊啊啊——!”

    玻璃击中了窗户里探出来的一只手,枪械掉在地上,庄道捂住鲜血淋漓的手掌发出惨叫。

    “乖乖坐好,我待会儿再来杀你。”

    白榆哼了一声,若是刚刚的那一刀命中,倒也不用继续浪费时间了。

    此时周有义已经扑了上来,这一次不顾防御,只管攻击。

    他是地下打黑拳的,可不讲究好看,讲究的就是血腥和实用,最好能一击制胜。

    所以拳头基本上都是朝着人体要害下手,太阳穴、脖子、胸膛死穴都是连续拳击的进攻点。

    但是他的拳击几乎都是无功而返了,白榆也不会惯着他,直接用刀劈上去,连续几次拳击都对上了刀刃,周有义的双手已经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护甲再硬,拳头上的拳茧再厚,也比不过这把名刀快雨的锋利。

    他几乎双手发麻的要握不住拳头……几十年的拳茧都裂开了,流淌出了鲜红的血。

    这把刀比他以前在地下黑拳场里死斗的那只二阶灾兽刀锋螳螂的两只前爪还要锋利。

    低阶超凡交手的时候,一件装备就足以填补双方的实力差距,对方的优势,靠的就是那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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