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高兴的说:“林总,这么说我的广告创意算是通过了?” 林思思淡淡的说:“你以为我说的话就跟你似得?你的创意嘛确实很不错,以前让你做一个主管真是委屈你了,好好干吧,你很有前途。” 我心里一阵大喜,其实,我对林思思这个人很矛盾,既喜欢她的美丽又憎恨她的凶狠:“谢谢林总抬举。” “把你的广告创意解释给我听听。” “漫天大雪,一对情侣行走在大街上,不料遇到了意外,一阵狂风暴从远处快速袭来,女孩不幸病倒了,不知道跑遍了多少家公司都不见奇效,然而有一天,她用了我们公司的产品,不仅让他脱离了病魔的困扰,而且还康复了身体,男孩终于又和女孩重新拥抱在一起……虽然我说很别扭,不过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很多情节还需要重新安排,例如场景、环境等等。” 林思思打断我将要说下去的话:“尽管听起来不是很理想,但至少比那帮傻子的创意好得多。” 我接上她的话,继续说:“没错,那帮家伙的广告创意我看了一遍,我觉得他们的创意如果做出来的话,会让太多的人觉得恶心,别说电视台,就是媒体都难进入,就好像一个人天天站在办公室里吹嘘自己一样,太俗了。” “你觉得你不俗吗?”林思思骂道。 “其实我觉得就是那么回事。” “你的比喻很俗,但是很贴切,公司选择自己员工做代言人的原因,是为了省钱并且让员工更加的上进,可你这个广告必须是一男一女,这样的话又多了一个代言人,女的由李斯音出演,男的由谁,你?”林思思一语惊醒了我。 “啊?我来?” “怎么?不行啊?” “不……不是……你觉得我可以吗?” “哦,那就算了,既然你没有信心,我怎么能让你出演这个代言工作?” “等等,我有,我有信心,我信心十足,我信心百倍!”我赶紧嚷嚷道。代言人好啊,有钱有权有优势,我干嘛不做,以后有了这些资本,我的压力也就不那么大了:“谢谢林总,谢谢林总!” 集团里的指示,竞聘不应该只在公司内部进行,也要适当地在外部进行采集,共同进行公平竞争,可是林思思是个一手遮天的家伙,怎么玩都在她的手掌心里,我不得不削尖了脑袋往上爬。回到办公室,同事们纷纷向我看来,唯独路过走廊时,销售经理那异样的眼光让我心里不舒服,不知道是希望我被干下去,还是希望我在这干下去。 临下班时,我心血来潮的想约李斯语吃个饭,从电脑上发了个信息过去,她回了一句:“对不起,我今天没时间。”发完就下线了,头像也暗了。 我愣愣的看着屏幕一直发呆,金子绕到了我的身后,看到电脑上我和李斯语的通话记录说:“行啊兄弟,几天不见你都开始恋爱上了,青蛙王子被天鹅拒绝是正常的,因为你没有翅膀。” “金子回来了啊。”我回过神来。也许金子说的对,一个飞不高的人和一个高高在上的人,无论怎么样也不会生活在一起,生活品质不同导致生活质量不同。 “你过来看看下面是谁。”金子拉着我的胳膊,走到窗户旁边。我看到公司的门口,李斯语正和一个身男人聊着天,突然间,眼前的景象让我心里变的冰凉,随后,我的全身也开始冷了起来。 “马尚,知道我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不谈恋爱吗?就是因为我没有钱。”我看了他一眼,他很快领会到我的意思:“你不知道,我老爹可从来不惯着我,从来不援助我一分钱,每次都是一句话,没钱自己去赚。所以说啊,没钱的时候什么都别想,想了也是空想,知道楼下那个人是什么来头吗?宋氏集团董事长的儿子,管钱的,知道为什么李斯语最近在公司里没人敢接近她吗?就是因为这个人的实力,你想开点啊。”金子安慰我道。 对于爱情都是自私的,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看着心爱的人跟别人打情骂俏,哪怕她还没有成为自己的人,看着李斯语上了那辆车,我紧紧的攥紧了拳头,叹了一口气颓废的坐在办公室的椅子上。 “兄弟,现在的女人都怀着‘欲穷千里目’的心理来找对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越有钱她们就越喜欢。”金子抽出一根烟递给了我。 我心里烦的很,之前听到李斯语和尤凌龙在一起,想想她们也会像汪晶晶那样,温香软玉任凭杜跃龙那个王八蛋随便蹂躏,尽管后来知道她们没有在一起,但那个时候想起来,头已经很疼了。现在又看见李斯语钻进了别人香车里,叫我情何以堪?女人对一个有钱人的向往就好比饿狼寻找一块肥肉,方式不明确,但是方向却是很明确,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的人就是她们的目标。 我也明白有些女人是很现实的,她们要找一个终身可以依靠的人,而我显然没有那种资格,没有车没有房的人不配在任何一个女人的面前炫耀自己的才能。就算跟我在一起了,开心是一时的,天长地久谁也不能保证。 “兄弟,你现在月工资还没超过一万,哪能和这些人物相比?”金子说的意思我又何尝不懂,一月辛辛苦苦的工作,别说跟那些大老板比,就是跟一个业务员都比不了。那些业务精英,光一个月的提成都比工资高出好几倍,我每个月还得拿出钱来给家里的父亲看病,这样下来,我一个月根本剩不下多少钱,别说买车,好点的烟都买不起。 “兄弟,咱们都好好干,等哪天干好了,也能开上好车住上好房,到时候你喜欢李斯语,开着好车就能插队,就算你不叫她,她都在你车后边狂追不舍,信不?”金子很现实的一番话,让我慢慢的感觉到,有些时候,林思思的做法确实是逼不得已,而我有一天必定会掉进她的圈套,要命的是,我心甘情愿的走进了她的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