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中罪

有时候,卷起风暴,仅仅是一只蝴蝶扇动翅膀;有时候,误入迷途,仅仅是一闪而过的念头。一个与世无争,慵懒怠惰的理工天才,高中毕业后进入天州大学,目的是为了寻找失踪多年的父母。然而,身边人却接连死于非命。他决定加入推理社,并将自己取名为“一叶方舟”,一场...

作家 无恒 分類 悬疑灵异 | 32萬字 | 115章
第十三章 画像(下)
    第十三章 画像(下)

    方想现在只不过二十八岁,但是面容上却比普通的年轻小伙憔悴上许多,眼睛里有红血丝,本来就细长的眼睛,显得更加无神。

    他自从成为一名刑警到现在,破获了大小几十起命案,身为一名人命警察,不管什么时候他都全力以赴,用生命去保护人民的安全,捍卫社会的公平正义。

    十年了。

    从刚成为警察的那一刻起,方想就注定没有回头的机会和停歇的时间。

    和街上的不停驶过的车辆一样,普通而又平常,他开始觉得,这是选择,也是宿命。

    “你说什么呢?”裴琳一脸茫然,她以为方想是在看街上的某个人,便循着他的视线看去然而外面只有车来车往。

    “我在尝试对凶手进行侧写”方想摆正头,“根据你提供的资料上看,死者是个学生。”

    “不过,好像你说的这些并没有实质性的作用,在没有找到嫌疑人之前,你的猜想没有太大的意义。”裴琳记得在刑警学院读书的时候,学过关于这种所谓的“画像术”,也就是犯罪侧写,是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对犯罪嫌疑人的外貌、心理、动机进行分析,用文字或者图画表现嫌疑人的大概轮廓,常服务于侦查工作。

    不过,裴琳一直存在疑问的是,这种侦查手段有一个不成文的前提便是,犯罪嫌疑人的较为明显的犯罪人格,如果说,对一些行为够不上方法的活动,嫌疑人只是普通人,这种方法并不能准确定位嫌疑人范围。

    “在小范围犯罪事件里,侧写几乎是破解不可能犯罪的唯一手段。”对于裴琳的质疑,方想自信地反驳。

    “那么,请问,大侦探,你能知道嫌疑人现在在哪个角落吗?”

    “这是画像,不是算命,找人这种事情不是掐指一算就能知道的。”方想无奈地笑笑,他的眉目略带玩味,喝了一口咖啡后继续说,“我只能判断,凶手还在这座城市里,范围我只能缩小到这附近的高校,其他的,就需要我们努力查证了。”

    “高校学生?开玩笑吧。”

    方想剑眉一拧,认真地说:“我没开玩笑,从现场的地面上不是检测出有微量的氢氰酸吗?能轻易搞到这种毒药的,只有理工大学的研究室或者医科大学的实验室。”

    “医院也有可能啊。”裴琳眨了眨眼睛说,方想注意到她的睫毛微微卷起,脸色白皙通透,方想这才知道她今天化了淡妆。

    “你要是凶手,会到满是监控的医院里搞这种东西吗?”

    裴琳尴尬地摇摇头,然后好像想到了什么,“尸检报告上并没有发现被害人体内残留氰化物,尸斑也是正常的死后两天呈现出来的状态,也就是说,凶手只是单纯地割下被害人的脑袋,然后进行疯狂地鞭尸,就这样而已。”

    “哎,真的是小姑娘单纯的想法。”方想笑笑。

    “我二十三了。”裴琳白了对方一眼。

    “老大不小。”方想笑了笑,棱角分明的脸庞将笑容衬托得格外好看。

    “扯淡。”裴琳捧起咖啡杯,喝了几口,“那接下来怎么办?”

    “如果你是凶手,你会无缘无故在身上带着氰化物之类的致命毒物么?”

    “怎么可能,除非我想自杀。”裴琳测测身子,微微挺胸。

    “对,很明显是他杀,而且还不是一个所为。”

    “你是想说,合伙作案?”

    “不排除这个可能。”

    “怎么说?”

    “凶手身上携带剧毒的氰化物,被害人尸体内检测不出任何毒药的信息,从尸体上附着的鞭打痕迹,密密麻麻,说明凶手和被害人之间有直接或间接的仇恨存在,割下被害人头颅是为了不被知道被害人的身份,而在脖子上放着布偶的头,是为了满足内心的某种仪式感;布偶头上没有溅到血迹,说明是在尸体的血液快流干的时候,才将布偶头放上去的,一般砍下头颅,体内的血压会将血液喷溅而出,可是现场的地上并没有喷溅状的血迹,说明尸体在送到自己之前,就已经在哪个地方被放过血了。”方想抱着拳头,盯着下巴,有条不紊地慢慢说道。

    “这些我们都已经知道了,你到底想说什么?”

    “氰化物,鞭尸,放血,失落的人头,仪式感,快感……”方想的嘴里慢慢蹦出这些字眼,他的瞳孔慢慢方法,逐渐放光。

    ……

    周三下午,天州大学全校性停课,这短短的半天是属于学生社团的活动时间,一个星期里也只有这么半天,那些社团的社员能够全员到齐,做自己喜欢的兴趣爱好。

    叶云上午上的是三节电气的概论课,授课的是一个年纪偏大的男老师,戴着一副镜框为方形黑框的眼睛,穿着梳理得直挺挺的蓝色衬衫从远处看不出一点褶皱,叶云推想,这个老师讲课肯定很无聊。

    一节课过去了,果然和自己想的一样,一板一眼的讲课方式,已经催眠了底下好几个学生。

    书的第一章讲的都是些关于电工的基本物理概念,这些叶云在高三的时候其实已经涉猎过了,现在只需要认真看一下,理清一下每个名词的概念,就算是完全弄懂了。

    第二节课上课铃声响起,男老师点了一下名,全班三十五个人,只有一个人没有到场,男老师也没多说什么,继续一板一眼地讲起课来。

    这么无聊的课程,还不如溜出去呼吸新鲜空气呢。第二节的时候,叶云的注意力完全没放在讲台上,而是看起来书本第二章的内容,等到看完的时候,刚好下课,他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在所有人都没注意到的情况下,偷偷溜了出去。

    反正又不是没有逃过课。叶云高一的时候,一个月至少十次逃课,基本上每个老师的课他都逃课,当然,他逃课去做的事情,不为别的,就是为了打工赚钱。

    把时间浪费在对自己有意义的事情上。这是叶云一直坚信的至理名言,也正是因为这句话影响,让他变成了现在这般随心所欲,无拘无束的性格。

    他如果渴望天空,便不会潜入深海;他如果渴望海洋,便不会在天空孤独地飞翔。

    当然,这需要很高的智商加持,如果旷了课,漏了课堂上的要点,肯定得不偿失。

    叶云夹着《电气概论》走出二楼教室,边走边掏出手机,打开一看,是一个未接电话和两条短信,全部来自于苏筱。

    第一条短信的内容是:你下课了没?

    第二条短信写的是:我在学生活动中心楼的一楼前面的空地等你。

    苏筱?这个时候找我有什么事?叶云无奈地摇了摇头,表情尽是宠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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