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我养了反派大佬

白璃穿进了一本修真小说。  成为《天命为凰:魔主的软萌妻》中作天作地的炮灰白孔雀。  为避免书中众叛亲离、身死魂消的惨淡下场,白璃矜矜业业广结善缘,努力避开剧情漩涡。    原女主:师姐身上有令人安心的味道。  原男主:我不会向同伴挥刀。  白...

第(21)章
    只是缺少足够的成长空间。

    仅此而已。

    但她又确实毫无防备之心,有着泛滥的同情心,以及超乎立场的善良。而他习惯把这种过度的善良称作天真。

    这只小孔雀是慕墟见过最天真的小鸟,天真得让他偶尔觉得很蠢。

    慕墟怀着隐秘的喜悦绕着那张纸笺走了一圈。

    上面写着:

    集市买灵草,去去就回。

    是修真界的通用语,那字迹不算漂亮,勉强算得上整齐。

    能看出来是她一笔一划认真写的。

    但实事求是地说,他十岁刚刚化作人形时写的字都比这漂亮。

    不过,这确实是一种新奇的体验。

    从来没有人会为他专门留下书信告知去向。这是只有人类才会信奉的人情交往,他们兽人是不理解甚至不屑的。

    慕墟扒拉着小匣子里仅剩的上品火灵晶。

    不可否认,他有点喜欢这种感觉。

    甚至开始考虑,待伤愈后,可以把她带回归墟去。

    归墟最深处的藏宝洞里他早先存了好几支火灵晶矿脉。慕墟勾起一颗火灵晶嗅了嗅,这种品质的垃圾,打赏下属都不够格。

    如果他的灵府没有受损,能送她几百颗好一万倍的火灵晶扔着玩。

    或者,把她藏在云麓山吧,那里有一片灵草园。慕墟懒洋洋地晃了晃尾巴,是他四处收集来的,还有洪荒留下的种子。

    他其实说不清楚心口那股熨帖是什么,但只要是感兴趣的东西就应该带回去,藏起来。

    这是龙信奉的唯一法则。

    白璃推开门走进来,她银发上沾着晨间露水,身上有一股微苦的药草香和庞杂的……其他兽的味道。

    她丝毫不以为意,甚至还向往常那样笑吟吟同他打招呼。

    慕墟陡然生出了一种被冒犯的情绪,湛蓝的瞳孔一下子化作竖瞳。

    龙族对被自己珍藏起来的宝藏天生有异于常人的占有欲。哪怕这个宝藏他现在并没有非常喜欢,但也不能被其他兽染指。

    血脉等级越高的龙,这种占有欲越明显。

    这是刻在血脉基因里的劣根性。

    白璃走近了些,想把小蛇捧起来检查一下伤口。

    慕墟忍无可忍,甩尾引出一道水龙。

    精致的水龙准确地悬在白璃的头顶,化作肉眼可查的厚重水雾。

    让她整个人都湿哒哒的。

    白璃:“?”

    白璃缓缓眯起眼,这还真是个惊喜呢。

    而纸笺上的小蛇瞧上去满意了一点,得以洋洋地甩甩尾巴。

    它似乎在说:我帮你清理了,不用谢。

    白璃“啪”地一下把药草砸在案头,掰了几下手指头。

    所以,她是不是该庆幸它灵力很低,不然这一回就不是水雾,而是兜头一捧冷水?

    她站在原地不动,慕墟却主动凑了过来。

    他就那样沿着她葱白的指尖绕了几圈,时不时嗅一嗅,像是在检查她手上还有没有多余的味道。

    白璃面无表情:“不要以为撒个娇,我就会原谅你。”

    这是原则性问题,一定要一次性说清楚!

    慕墟冷呵,撒娇?龙族的字典里没有这两个字!

    他收紧了尾巴,一下子张开嘴,露出狰狞的尖牙。

    白璃的冷脸有所动摇。

    它似乎比刚捡到的时候变大了一点点,小尖牙白白的、小小的。

    好、好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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