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逝世,五年间,他们尝试尽了当时医学条件下可能尝试的一切手段。宁秀则付出了她能付出的全部——时间、金钱、感情,到了后来还有尊严。那是噩梦般的五年。宁平甚至都不能回想。 那是宁秀生命中最黑暗的一段日子。John的父亲坚持了第一年就离开了家,再也没有回来。一个单身母亲带着一个时时处于极度痛苦中的孩子,这样的生活,是不能描摹的。宁秀日日守在John的身边,花光了自己全部的钱,再花光了宁平全部的钱,再花光了小凤仙所有可以动用的钱,再借遍了所有能借的人的钱。这些都不是问题,最大的折磨来自于John的痛苦。那一个稚嫩的生命、清醒的灵魂,面对的是超过承受极限的ròu体痛苦。而宁秀,作为一个母亲,眼睁睁地看着,无能为力。恨不能身代,却无能为力。有时候甚至恨不能自己一觉睡去,永不醒来。可是,不但不可能永不醒来,甚至连生场小病都不敢。作为一个母亲,作为一个独立抚养孩子的母亲,别说死,连病的资格都没有。而John……啊,那个孩子……他曾经生命力极度旺盛,他是那么那么热爱这世界,只要痛苦稍稍减轻一点,他就希望出去。他想看看阳光和草地,最好是草地上能有孩子们在玩球。开始的时候,他可以偶尔帮他们捡捡球,后来,他坐在轮椅上为他们助威。再后来,他只能看着,微笑。再再后来……他的眼珠已经无法转动。所有肌ròu全部萎缩,这也是和重症肌无力的一个区别,John的肌ròu是真正一点点萎缩,而不仅仅是神经的问题。他开始无法吞咽,很快将无法呼吸。他们不得不准备切开他的气管,□□去一根管子。 在这个时候,宁秀找到了宁平,请他给John注射一针凝血剂。它将在15秒以内让John陷入永眠。但是,它也有极大可能让宁平和宁秀陷入巨大麻烦。宁平会被起诉,会被吊销执照。宁平和宁秀都可能获刑。另外,它还挑战着他们俩的信仰——他们都是基督教徒。而这一切,不过是换取John几日的安宁——如果不作气管切开术,消极地放弃治疗的话,几天之内,他也会在极端痛苦中死去。 那是一个深夜,宁秀和宁平面对面地站在医院的走廊上。灯光昏暗,周遭寂静。病房里偶有人在梦中传出痛苦□□。宁平一动不动地沉默了十分钟。他的脸藏在阴影里,看不清一丝表情。最后,他为John注射了致命的一针。 自那以后,他亦以医生的身份,大力支持安乐死合法化运动。在之后的漫长岁月中,无数次被质疑,甚至有人称他为“主张杀人的医生”,他从来没有后悔、动摇过。然,这一天,当他在归美的万米高空中,注视着自己开始震颤的双手的时候,他想:对死亡的精神恐惧和对ròu体痛苦的恐惧哪一个更令人害怕呢? ☆、第 8 章上 小凤仙一出机场就看到了Grace和她那辆红色的Chevy。“怎么是你过来?”小凤仙有点诧异,“不是说你哥哥来接的吗?” Grace推过宁秀的行李车,一边走一边答道,“哥哥接到一个案子,今天飞伦敦。嗯,大概你们在空中擦肩而过了。”说话间,她已经帮手把宁秀和宁平的行李放在一旁等候的宁秀的先生的车上,利索地盖上行李箱,再转头回来,“哥哥走得比较急,我就没有通知你了。” “哦。”小凤仙漫应一声,提不起多少精神说话,长途飞行让她疲惫。多年前起飞与降落带来的是飞翔的兴奋与快感,而今觉得机舱活动空间太窄,腿部血循环不好,坐得久了,脚都有些肿;时差也让人不舒服,又不能喝咖啡来调节一下——晚上会失眠,现在她更希望有一张床可以躺下,舒展舒展仿佛会咔咔作响的关节。如果没有床,一杯热茶也好。是真正的,用合适温度的水沏出来的中国茶,最好是龙井或者香片。不要飞机上的刷锅水,也不要加了奶的英式红茶。早在十年以前,她就发现自己越活越回去——生活习惯和个人偏好渐渐向童年和少年时期靠拢。有时会觉得这中间的光阴似乎都不见了。 “你的茶。”等她在车上坐下,Grace递过来一只保温杯,笑着说,“爸爸特意叮嘱我,到了机场再沏的。” “啊——!”小凤仙终于笑了,眼睛仿佛被点亮,脸上的皱纹似乎也都舒展了七七八八,恍惚看去,至少年轻了十五岁。赶紧打开喝了一口,再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这才觉得五脏六腑全都归了位。 Grace将车平稳地驶离机场,顺手拧开了收音机。电台里,Michael Jackson的声音流水一样传出来,和着温柔的吉他声:“She's Out Of My Life,And I Don't Kher To Laugh Or Cry, I Don't Kher To Live Or Die……” 小凤仙几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闭上眼,轻轻将头靠在车窗玻璃上。车窗外,公路在车轮下飞速延展,仿佛一条活着的蜿蜒的蛇。它会带她回到家,回到Napa Valley,母亲长眠在那里。因了这个缘故,她无论奔波多久,只要一想到那里,就会觉得安心。 “有朝一日,当我去后,让我睡在外婆身边吧。”她轻轻地说。 “好。”Grace回答,“等我去后,也让我睡在你的旁边。就像小时候一样。”是了,Grace是小凤仙40周岁上才得到的一个女儿。在此之前,虽说她和Peter已经有了一个儿子,但是小凤仙暗地里向基督,向中国的观音菩萨,甚至向安拉,向所有她知道的神,求了又求,求了又求,最后终于才如愿以偿得到了这件贴心小棉袄。自小就是捧在掌心长大的。一直到Grace八岁,每天晚上,小凤仙都要在床上陪她先睡着,然后才起身做自己的事。也正因为如此,Grace小时候特别的嗲,特别的粘她。并且,代沟这个流行的词语从来没有在她们之间通用过。即使是在Grace的青春期。但是,她们之间并非没有分歧。 那第一次严重分歧是在Grace大学毕业的时候,小凤仙不知道学了应用物理的她从什么时候开始立志要作一名记者,还是战地记者。开始的时候,小凤仙认为她不过是一时兴起,不过是在某个时候忽然受了某本书或者某部影片或者某个别的什么的一时刺激,产生的瞬间念头。毕竟,在自己的生命中,偶然也会设想一些完全不同于现存生活的某个场景,会想,如果我干什么什么,那么我此刻将在哪里,将做什么,将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小凤仙觉得Grace可能是有点厌倦了实验室的生活,于是建议她去旅行。当她旅行回来,仍不改其志的时候,小凤仙甚至帮她搜集资料,协助她联系了一家报社,让她去实习——体验一下别样的生活未必是坏事。只是没想到,Grace这一干就是三年,并且,步步为营、有纹有路地在为她的理想作准备:研究国际□□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