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行

一个家族,一群女子。她们从事的是最原始最古老的职业,她们做的是男人生意。内容标签布衣生活搜索关键字主角小凤仙、张明铛、张若莲┃配角叮当、入画、燕飞、等┃其它

作家 盛放 分類 现代言情 | 27萬字 | 106章
第 67 章
    ,至少让自己知道,这如许多年的光阴,到底都去了何方。这是一双和母亲那一辈人完全不同风格的手,可是,皮肤以下,淡青色的血管中,流淌着的血液乃一脉相承。宁秀那张面孔又浮了上来,带着泪,又带着羞愧。小凤仙叹了一口气,将手垂在身侧,将目光调向窗外,倦意和烦躁都一点点升上来。甚至,有那么一点埋怨——如果不是有peter的紧迫盯人,这一刻,应该不会这么无聊吧。

    就在该刹那,这个正被埋怨的人的手悄悄地伸了过来,一股温暖干燥的气息包裹了她的这一只。这个入侵者颇不老实,用厚实的掌心包裹着她,然后开始攻城略地——先用大拇指,似乎是满带好奇心地,一厘米一厘米地检查了她的掌纹,再从指根去到指腹去到指尖,以极大的耐心一点一点将热力传达,然后,十指交缠,是真的缠着,用手指内侧摩挲着她的手指内侧,由温柔而热情而激越。呵,那根本不是中国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形而上的握手方法,那只手仿佛有着独立思维丰富表情。小凤仙并没有矫情地挣扎,她任由他动作,放松了自己,从手上的方寸肌肤上传来的细腻感觉中,她阅读着身边这个人的表达:赞叹、怜惜、尊重、眷恋,以及永不满足。是的,她清晰地感觉到那声音,那似乎又可以将空气渐渐蒸腾起来的声音,它在说:“不够,不够,这远远不够。”

    呵,是了,这并非少男少女的青□□情,身边的这个潘并非身着斗篷,从月光下敞开的窗户里飞进来的那一个男孩。他早就已经长大,他毫不掩饰他的渴望和他的要求。

    小凤仙的无聊和倦怠在这样的要求里远去,从身体到思想都渐渐放松。甚至,她决定暂时关闭思想,只享受这一个纯粹的当下。

    多么奇妙,就在这一刻,同一刻,张明铛也正认认真真地享受属于她的那一个当下。斯是黄昏,斜阳的残照洒在皑皑积雪之上,令那白得发蓝的颜色泛出薄薄淡金。三十八岁的张明铛坐在一张宽大的椅子上,朝窗口望出去,望着那淡淡斜阳,唇角勾出一抹笑意来。这一个当下,已经足够足够好。

    当年,碧铛横死之后,明铛在一夜之间就杳无音信,相关人等将偌大一个上海滩翻得底朝天的时候,她已经只身去了东北。没有人知道这个南方女子是怎样一路往北往北再往北的。那一路上,除了烽烟,还有匪患。当然,现在,张明铛是再也无惧匪患了——她自己已经落草为寇,继而占山为王,成了这一带可止小儿夜啼的土匪头子。她的这一股势力,亦正亦邪,打过日本,杀过国军,同□□的游击队也曾交火,彼此都有伤亡。当然,她的本行还是打家劫舍——这一带的大户几乎都被她抢过,并且随时准备着被她再抢。张明铛从来不曾涸泽而渔,那些大户们每次都是ròu痛得要死却并没有真正伤了元气。所以,她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前去收割——就仿佛是农夫收割成熟的麦子。只不过,她用的不是镰刀而是骏马和快枪。呵,当年那些颠倒于十七岁的张明铛的马术和枪法的男人们怎么也不会想到她将其派了这种用场。他们更不会想到她如今顶着一个“夜叉王”的匪号。当然,现在,就算是他们当面和明铛遭遇,也再也认不出她来。

    她的左边面颊上横亘着一条长长伤痕,从嘴角一直延伸到眼角。那伤痕一眼就可以看出是积年的旧伤了,且一眼就看出曾经相当凶险:暗红色的伤疤虫子一样地扭曲着,当初势必皮ròu外翻;那长度上跳至太阳穴,只要再多上那么一分半分,这条命一定早就不在。这是一道没有丝毫roantic的伤痕。它唯一的用处便是用“夜叉王”这个匪号完全抹杀了那个艳帜高张的沪上名妓张明铛的存在。

    ☆、第 6 章下

    此刻,张明铛坐在宽大舒适的椅子上,往窗外眺望。斜阳一点点黯淡下去,夜色慢慢弥散开。那象是少年时学水墨画,一滴墨汁落在水中的情景:洁白通透的一切渐灰渐黑渐深渐浓,到最后,成为一种极纯粹的颜色。她最喜欢这一刻,天黑得透了的这一刻。当那黑色仿佛羽翼将整个大地完全覆盖的时候,她的心里升起一种大事落定的安详。有时候甚至会满足地叹出一口气来。因了她喜欢这纯粹夜色的缘故,在她住所的方圆几里之内,入夜不点灯,用火也极小心,尽量避免光线。这一条古怪的寨规被二当家的解释为锻炼一干兄弟的目力和耐力——当然,他们这些方面的提高当真非同小可,这些年来和各种势力交锋,有好几次因了夜色降临而扭转颓势,突围而出。在对手看来,一旦夜色降临,他们的战斗力就会妖异地提高,势不可挡。于是,对这一寨规本来略有抱怨的一些人也开始和他们的大当家一样,迷恋这夜色,甚至,他们中的某一些,开始崇拜和依赖这夜色。外围那些被允许点灯的人们也自觉地放弃权利,近两年来,一到晚上,这个山寨就完全沉浸于黑暗和寂静当中。这样一股土匪,在山外的人看来,反常到妖异——这是东北,冬季气温可以降到零下数十度的东北,没有火光带来的温暖,那确实是阴冷可怖,鬼气森森。

    传说永远是被扭曲夸张,不可靠的。山下的人们传言这帮人不睡炕,吃生食,喝雪嚼冰;传言夜叉王在满月天气里,对着月轮一啸,月盘就会象灯一样被吹灭;传言只要被夜叉兵冰冷的手指触摸一下,活人的阳气就会象烈日下的水珠一般,被转瞬收干。这些传言在这片土地上流传的时间不过五六年,可其强大程度却不亚于那些存在了数千年的本土传说。入夜以后,大姑娘小媳妇还有半大娃子们歪在炕上,说起这些,怕得发抖。越怕却又越说,越说又越怕。那传言被反复咀嚼和加工,让夜叉王的这支队伍和东北大大小小别的绺子不同,蒙上了极浓厚的鬼神色彩。

    这一切正是张明铛想要的。人们对未知的力量和气息有着出于本能的恐惧,却又有着潜意识里隐约的渴望。每个人身上都潜藏着两个自己,一个向往安宁与秩序,另一个,朝着刺激和禁忌而去。现如今,她游走于这两者之间,在界限的边缘一步一步踏着,仿佛刀尖上的舞蹈。这数年生活,完全颠覆了她繁华到几近奢靡的过往。多少次死生一线,多少次以为自己就将伤重不治。就连弥留,呵,她不幸或者何其有幸,在四十不到的年纪,已经体验过三次弥留光景。那些绝不一样的体验令她真实地感觉到自己的存在。不是作为张家的女子,不是作为某个盛名之下的符号,不是作为别的任何东西,仅仅是作为一个生命的单纯存在。除了脸上这条狰狞伤疤以外,她的身体上还有多处伤痕。枪伤、刀伤、跌伤,还有别的什么。每一条伤疤带来的尖锐的ròu体的痛楚都清晰地留在了记忆当中。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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