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歌

长安贵女沈玉娇,明丽端庄,貌婉心娴,与河东裴瑕订下婚约。 一朝突变,父兄入狱,满门流放。 祸不延外嫁女,沈夫人给河东裴氏写信,盼能履行两家婚约,迎娶玉娇。 直到流放当日,始终未见裴氏一人。 沈玉娇搀着母亲,一脸平静:“别等了,罪臣之女,哪还配得上裴氏宗子?” 才将转身,身后马蹄声起。 锦袍玉带的世家公子翻身下马,一路风尘也掩不住他眉眼如玉,光风霁月。 迎着沈玉娇惊愕目光,那双幽邃黑眸的主人抬袖行礼:“河东裴瑕,来接吾妇归家。” * 婚后俩人相敬如宾,一次意外,沈玉娇踏上流亡之路。 逃至金陵地盘,恰遇地痞分赃。 就在她思考着,是以命相搏,宁死不屈,还是跪地求饶,能屈能伸。 地痞头子谢无陵挑起她的脸,桃花眼里噙着浅笑:“小娘子生的不错,给老子当媳妇如何?” ** 河东裴瑕,如玉君子,心怀家国,不问风月。 当初不顾众人反对迎娶罪女沈玉娇,只因君子之道,重信守诺。 他以为给她名分与子嗣,已是仁至义尽。 直到她险些被其他男人夺走,他才知情字不堪解,风月难自持。 * 遇到沈玉娇前,谢无陵只想窝在金陵城,老婆孩子热炕头。 遇上沈玉娇后,他才知想要抱得美人归,当个地痞可不够。 小媳妇被带走时,他冒雨追了百里地,才将亲手绣的红盖头塞到她怀里。 他鼻青脸肿朝她笑:“放心,我一定把你抢回来。” 后来,从金陵到长安,从小小地痞到朝堂重臣。 谢无陵终其一生,只为给沈玉娇戴上红盖头,叫她成为他名正言顺的妻。

第32章
  
  入目是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蛛网密布的房梁,斑驳灰暗的土墙,泛黄开裂的木窗,不大的房间里摆着几件简陋家具,一张方桌,一条长椅,一个衣柜,再然后就是她身下这张硬邦邦的木板床,被褥还算整洁,但四周挂着的青纱帐打了好几个补丁,还零星沾着些陈年蚊子血。
  老旧木门虚掩着,屋内唯一的光源是床边那扇窗,朦朦胧胧的光线透过窗户纸,又落在沈玉娇的眼皮上。
  这是哪儿?她蹙着眉,而后晕厥前的记忆如潮水般涌上脑海。
  她在土地庙撞见一伙山匪,那山匪头子不依不饶,还威胁她嫁给他?
  再之后,她眼前一黑,再无意识
  哈,小样儿,跟老子斗?你还能飞到天上不成!
  伴随着一阵扑棱翅膀声,窗外再次传来那道难掩嘚瑟的疏懒嗓音:还不是落在老子手上。
  这声音?
  沈玉娇从床上惊坐而起,是那个山匪头子!
  大脑短暂空白两瞬,她连忙掀被检查,那件穿到发臭的脏袍子早已不见踪影,现下穿的是一身洗得干净还有澡豆清香的中衣中裤。再掀开衣领往里,小衣也换了件,再不是她从前那件藕荷色绣兰花的,而是件大红绣芙蓉花儿的除了和裴瑕新婚那几日,她再没穿过这么艳丽鲜亮的小衣。
  现下从里到外的衣衫都被换了,甚至连身子都被抹过一遍,沈玉娇一颗心却越发沉重。
  虽说身上并无行房的感觉,但是谁给她擦的身、换的衣?
  外面那个山匪头子?
  若真是如此,叫一个陌生男人将身子看遍摸遍,她哪还有颜面苟活于世。
  然而不等她自怨自艾,她猛然记起一件更重要的事孩子!
  她被山匪头子带回来,平安又被带去了何处?那些无恶不作的山匪,会不会随意将平安弃在了野外?
  思及此处,沈玉娇再顾不上其他,急慌慌就要下床问个究竟。
  才要穿鞋,低头便见鞋面趴着一只红棕色蜚蠊[1]。
  拇指长,油光发亮,长腿上还覆盖着的细密绒毛,清晰可见。
  啊!她惊呼出声,脚尖也连忙缩回。
  而那蜚蠊听到动静,非但没逃走,反而耀武扬威般抖了抖两根触须,又慢悠悠往鞋里钻去。
  就在沈玉娇头皮发麻之际,门外响起一阵脚步声,下一刻,那扇虚掩着的木门被推开。
  怎么了?
  男人高大的身影逆着光,沈玉娇一时看不清他的面容,只看到他穿着件石青色缺胯袍,大半的袍摆很是随意地扎进黑色腰带,一手拎着只秃毛鸡,一手拿着把菜刀,大步朝她走来:大中午的叫什么?
  沈玉娇一时也顾不上她还衣衫不整坐在床上,忙指着鞋里:蜚蠊!很大的蜚蠊!
  嗐,我还以为出什么事了。
  谢无陵啪得将菜刀放在桌上,另一只手仍揪着那只秃毛鸡的脖子,上前踢了一脚鞋。
  待那只红棕色大蜚蠊一钻出t来,他咻一下踩上,还重重碾了两下。
  方才还耀武扬威的大蜚蠊瞬间成了具薄薄的扁尸。
  沈玉娇长舒口气,再次抬头,便见身形高大的男人就站在床边不远,那双狭长的桃花眼直勾勾看着她,脸上仍是那副好整以暇的懒散笑意:一只蜚蠊就把你吓成这样,你这一路是怎么活过来的?
  沈玉娇一怔,试图辩解:我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蜚蠊,而且它半点都不怕人。
  她在长安遇到的蜚蠊,出点声,或是跺下脚,就会立刻溜走,从没见过这种不知死活往鞋里钻的。
  谢无陵看着她,看来我们金陵城的蜚蠊也格外霸道,专爱欺负外地人。
  沈玉娇一时噎住,嘴上没出声,心里嘀咕,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不过你这一觉睡得可够久的。现在感觉怎么样,还晕不晕?
  听到这问,沈玉娇也晃过神,缓缓抬起眼。
  昨夜太过惊慌,她也没敢仔细看这个山匪头子的长相,现下青天白日里再看,她发现他其实长得很俊。
  身姿挺拔,长臂长腿,半旧的石青色长袍紧贴着胸膛,隐约可见上半身结实的肌肉线条。晌午明亮的光线透过窗户纸,柔柔笼罩着他英俊深邃的脸庞,叫他原本冷硬的线条少了些戾气,添了些温和。
  若不是他高束起的乌发间沾了根鸡毛,手里又拎着只秃毛鸡,这副似笑非笑的散漫模样,倒真有几分江湖侠客的风流倜傥、随性不羁。
  她正思忖着,他有这样一张好脸,做什么不行,哪怕去地主员外家当个赘婿,也比当个刀头舔血、喊打喊杀的山匪强吧?
  面前的男人忽而俯身,黑眸定定望着她,懒声轻笑:是不是发现老子长得俊,被迷住了?
  沈玉娇下意识往后倒,与他拉开距离,面上发烫:才没有。
  见她避之不及的动作,谢无陵眉梢轻抬,倒也不恼,慢悠悠直起身子:那你这样盯着老子看做什么?
  我
  沈玉娇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无赖又自信的男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回他那话,抿了抿唇,她正色问他:大老爷,请问这是哪儿?我的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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