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兔糖

第七十七章
  第七十七章
  沈含煙:“是不是該我問你,你在這幹嘛?”
  季童:“哦……那個……”
  她隨便編了個理由:“我來買薯片。”
  沈含煙:“薯片?”
  季童:“嗯對啊,就是之前在你家這邊超市買過的,荔枝味的薯片記得嗎?”
  沈含煙:“你那邊的超市沒有?”
  季童:“沒有啊她們怎麽沒進貨呢哈哈。”
  沈含煙:“那薯片呢?”
  季童:“嗯?”
  路燈很暗,星星很淡,城市很遠,沈含煙很沉默,可沈含煙就在她身邊。
  季童:……
  但沈含煙對自己的體力好像沒什麽正確評估,繞過一個路口,就順著一條小路向附近一座蕭山上跑去了。
  而這時,她時隔四年多以後,再一次動了想留長發的心思。
  沈含煙纖細的腳腕露出來。山頂只有一盞很暗的路燈,又高,隔著一段距離,這會兒與其說沈含煙的腳腕沐浴在燈光下,不如說沐浴在月光下,又比月關更瑩白。
  山頂有風,夜風徐徐的吹過多少有點涼意,季童猶豫了一下,伸手輕輕覆上沈含煙的腳背。
  她不再跟季童說什麽,慢慢繼續向前跑去了。
  她不敢牽沈含煙的手,至少她們的發絲,可以纏纏繞繞,糾糾葛葛,好像一輩子都解不開那樣。
  季童不知沈含煙是不是做什麽事都這麽有備無患。
  沈含煙自己也很冷靜:“坐會兒就沒事了。”
  沈含煙:“你特意跑過來買的薯片。”
  這下她好像更有了名正言順跟著沈含煙的理由,沈含煙倒也沒趕她。
  其實也不算什麽高山,跟真正巍峨的大山比起來就是一個小土坡,被設計了景,在城市裡已經算一座山了。
  從十八歲她剪去一頭長發給沈含煙買手機、而沈含煙拒絕了以後,她就再沒留過長發了。
  季童:“哦……”她慢吞吞的說:“超市關門了。”
  她在國外都看到了。
  沈含煙沒什麽表情的從口袋裡掏出一個小報警器、小瓶防狼噴霧、小電擊器。
  沈含煙這時開口:“差不多了,下山吧。”
  雖然她穿著高跟鞋,但沈含煙應該平時也不常有時間鍛煉,跑得很慢,她走快點也能跟上。
  她穿著高跟鞋跟在沈含煙身後,即便這山不算陡,她還是爬得氣喘籲籲。她開始懷疑沈含煙是故意的,也許沈含煙一開始根本沒想上山。
  她們背山而坐,沈含煙望過去的地方,城市在山腳下鋪陳出萬家燈火的夜景。
  季童心想:你不告訴我,我就不能跟著你麽?
  季童又看了看沈含煙崴到的地方,雖說不嚴重,但多少還是有點腫。
  她倒也沒急著把腿從季童的腿上拿下來。
  夜風仍徐徐吹著,揚起兩人的頭髮,那一刻季童忽然很後悔為什麽自己現在留著短發,如果她的頭髮還和十八歲時一樣長,是不是在這樣的夜風中,就能和沈含煙的長發糾纏在一起。
  但沈含煙錯誤評估了自己的體力,她對季童的這場報復“損敵一千自傷八百”,等爬到山頂以後,沈含煙又一個先前那樣的腿軟,就真的把腳崴了。
  她好不容易按捺了這股衝動,仔細看了下沈含煙崴到的地方:“還好,不是很嚴重。”
  沈含煙很正常的說:“夜跑啊。”
  沈含煙根本不理她。
  季童等了一會兒,才敢悄悄掀起眼皮去看沈含煙。沈含煙的注意力好像並不在她身上,而是扭頭望著身後。
  季童倒沒想到,在邶城城中的某一處,還能看到這樣開闊的夜景。
  她扶沈含煙到一張長椅上坐下,把沈含煙的腿放到她腿上,小心脫掉了沈含煙的跑鞋。
  沈含煙:“好吧。”
  季童覺得自己好變態,她想親沈含煙的腳腕,也許還想舔一下。
  而且沈含煙這個人在走路方面有點毛躁的,跑著跑著還腿一軟差點把腳崴了,季童趕緊伸手扶了她一把。
  是看她一路跟著才決定的,就為了報復她,報復她在烏州的烏篷船裡把沈含煙睡了!
  如果為了這個的話,她那天的程度,倒的確值得今天這樣程度的報復。
  季童吸吸鼻子。
  沈含煙的腳輕輕一抖,季童垂著眼,生怕沈含煙會把腳從她手下抽走,但沈含煙倒也沒這麽做。
  季童:“你沒看那些獨身夜跑女子被綁*/架殺*/害分shi的新聞麽?”
  季童從花壇上跳下來跟上去:“你去哪夜跑啊?”
  季童拉了她一把:“你要上山?”
  季童忽然把沈含煙的腳輕輕放在長椅上,站起來說:“你等等。”
  她開始往山下猛跑,高跟鞋太礙事,脫下來拎在手裡好了,連沈含煙在她身後叫“季童”她也沒回頭。
  沈含煙又打了個電話,她也沒接。
  當季童氣喘籲籲重新出現在沈含煙面前時,沈含煙正眼神幽遠的望著山下的夜景,轉頭一看她,一愣。
  季童拍拍單車後座:“我載你。”
  沈含煙:“哪來的自行車?”
  季童咧嘴一笑。
  她上山前,就在山腳下看到有家自行車店,賣各種很酷的山地車和很複古的自行車,因為店招的視覺做得很棒,所以學設計的季童不自覺留意了一下。
  季童剛才跑下山想碰碰運氣,沒想到這麽晚,店還開著。
  她衝進去,原來那紋著條大花臂的老板並沒在等客人,自己躲在店裡喝小酒吃花生米呢,看她衝進來反而嚇了一跳。
  季童火速挑了輛奶白色的自行車,完全沒還價的付了款,把高跟鞋往自行車簍裡一扔,騎車又上了山。
  沈含煙有點猶豫:“我比你高,我不輕的。”
  她有點懷疑季童在山路上是不是載得動她。
  季童這時已經踩在了自行車上:“放心,我有多少力氣你還是清楚的。”
  她明明不是那個意思,話一出口才感覺不對,和沈含煙同時尷尬的偏過了頭。
  季童低聲叫:“上來啊。”
  剛才沈含煙一個人坐在長椅上的時候,已經把鞋穿好把鞋帶系好了,這時緩緩站起來,挪到自行車旁邊。
  季童怕她去扶沈含煙顯得更刻意,她就不去扶,慢慢等著。
  沈含煙終於坐了上來,手頓了頓,才輕輕環上季童的腰。
  她又強調了一遍:“我很重的。”
  季童低頭笑了笑,整理了一下腳踏。還好她還穿著冬天的厚襪子,不穿鞋踏在踏板上也沒覺得太磨腳。
  不過磨腳也沒什麽。
  她緩緩騎動了自行車。
  她當然知道沈含煙很重了,畢竟,沈含煙可是她的全世界。
  這山路比較平緩,可下山路很難騎,正像沈含煙說的,沈含煙個子高,所以雖然瘦但重量也沒很輕,季童緩緩騎著,時不時捏一下刹車控制一下車速。
  但後來,一路平穩,季童的膽子漸漸也就大了。
  她徹底松開了刹車,自行車在山路上飛馳起來,越來越快,夜風吹拂著她倆的臉越來越明顯,最後在耳邊形成呼呼的聲音。
  沈含煙抓著季童的風衣叫了一聲:“季童!”
  季童一陣笑。
  我不會摔著你的沈含煙。如果真有什麽危險,不管我力氣大還是不大,動作靈活還是不靈活,一定會拚盡全力刹車,然後在自行車倒下前用我的身體墊在你身下。
  我會拚盡全力去做這件事,就像我十八歲的時候在你生日那天,在漫天大雪中拚盡全力奔跑,去為你買一包大白兔那樣。
  季童直到這一刻才發現,其實她從來沒有後悔過。
  自行車越來越快,耳邊是呼嘯的風,沈含煙緊緊抓著她的風衣,她心裡快樂得像要爆炸。
  季童短促的尖叫了一聲。
  那是她和沈含煙的相處中,難得暢快的一刻。
  ******
  季童騎自行車把沈含煙送回了家,沈含煙向她道謝。
  季童:“家裡有跌打藥麽?”
  沈含煙:“有。”
  季童就沒再糾纏,騎車回了自己公司。
  坐回她的辦公桌前,擰開那盞小小的台燈,照亮稿紙面前的一小片地方,然後重新握起鉛筆。
  今晚去找沈含煙的場景,跟她想象的不太一樣。
  在她的想象中,她渴望沈含煙的懷抱,沈含煙的雙唇,還有那雙唇同樣柔軟的地方,都溫柔的接納她,包裹她,撫慰她。
  倒沒想到跟著沈含煙去跑了場夜跑,而且到最後,她的運動量比沈含煙還大。
  不過山頂開闊的風景,她透過沈含煙的雙眼去看的、那片萬家燈火的夜景,倒確實讓她之前憋悶的心情好了不少。
  她好像可以繼續下去了。
  可以再次握起鉛筆,再逼自己一把。
  ******
  第二天早上季童上班的時候,在寫字樓下遇到了小米。
  小米一看她就笑了:“怎麽騎車來了?”
  季童笑笑:“昨晚臨時興起,買了一輛。”
  她租寫字樓的地方離酒店不遠,大多數時候她都走路上班,偶爾時間特別緊的時候打車。本來她還擔心穿高跟鞋不好騎車,沒想到她回國後天天穿高跟鞋練出來了。
    蹬著腳踏跟騎的飛起一樣。
  季童很滿意。
  就像她鎖車的時候,看著這輛自行車,奶油白的顏色有種英倫複古的風情,棕色的座椅皮墊顯得質感不錯,還有自行車簍的金屬,編成了竹籃一樣的花紋也很複古。
  她越看越覺得好看,越看越滿意。
  只是走進寫字樓的時候她忽然想:到底她是對這自行車滿意,還是因為這自行車載過沈含煙呢?
  ******
  下午的時候,季童正沉浸在她的設計稿中,小米拿著一個快遞盒走進辦公室:“季童姐,你在網上買東西了麽?”
  季童:“我都忘了,打開看看。”
  她的確會在網上買一些鉛筆和顏料,還有些時候小米回家後她一個人在辦公室加班,會激情下單一些解壓小玩具,比如迷你打地鼠機、捏捏樂,她甚至還買過十米的泡泡膜。
  她都忘了自己買了什麽。
  小米把快遞盒打開一愣:“你怎麽買了四包薯片?”
  季童也一愣。
  薯片這東西她是確定沒買過的,每天小米買回辦公室的薯片都不知有多少了。
  小米從快遞盒離拿出一包薯片也說:“這荔枝氣泡味的薯片我們樓下超市就有啊,我還給你買過,你根本沒怎麽吃,怎麽還自己特意從網上買了?”
  季童一下子把薯片從小米手裡搶過去,動作之快把小米都嚇了一跳。
  季童抱著那包薯片像抱著什麽寶貝:“就是突然想吃了。”
  小米向辦公室角落走去:“我上次買到還有好多呢,我給你找……”
  “我不要那些,那些留給你。”季童走過來把快遞盒直接拿了過去:“不過這些是我的,你可不能搶。”
  小米:“……季童姐我本來也不愛吃零食。”
  不過她有點好奇起來:“你買的那一箱什麽啊?限量版啊?”剛才她拿那一包出來時也沒仔細看,不知是不是有什麽聯名合作限量款的標志。
  季童還抱著那快遞箱:“嗯嗯。”
  其實沈含煙那麽聰明的人,哪裡不知道她昨晚跑到沈含煙小區門口,說什麽買薯片一定是找借口呢。
  但即便知道是借口,沈含煙昨晚回家以後,還是立馬下單了一箱同城發貨的薯片,讓她今天下午就收到了。
  該死啊沈含煙,季童盯著那粉色的薯片袋子想,你真的是玩弄人心的大師。
  ******
  還有一周,RDA大賽就要提交作品了。
  作為國際最有名WDA服裝設計大賽的青年版,它對所有青年設計師的要求也很高,不止要求提交設計手稿,同時還要提交服裝成品。
  男嘉賓服和女接待服都已經做出了,但最重要的、能作為亮點的女嘉賓服,季童一直還沒找到突破口。
  她沒日沒夜的熬在辦公室,連小米都說:“季童姐你出去換換腦子吧。”
  季童沉默了很久之後說:“不。”
  她知道她一走出辦公室就想去哪。
  可她不能去。
  沈含煙已經給了她一個夜晚、一座山頂的風光、和一箱荔枝味的甜薯片,不管沈含煙是出於什麽機緣給她的,已經夠了。
  再要,就是她貪心了。
  而且她這段時間沒去找沈含煙,也不擔心沈含煙那邊有什麽異動。不管季唯民出於什麽原因找律師,就算他真起了把公司資產轉給沈含煙的心思,他還要先跟汪晨離婚。
  而離婚和資產轉移,哪一個不需要走很多程序、費很多時間?季童只要抓住這次經濟論壇項目,換言之,只要做好RDA大賽的設計,她有的是時間讓季唯民改變想法。
  季童並不像小米,她對自己目前的狀態一點都不擔心。
  她最難受的時間出現在她去找沈含煙的那一晚。過了那一晚,就好像跑馬拉松的選手突破了面前那堵隱形的牆,體力和精力都越過極限來到了一種新狀態。
  並且這種狀態,季童曾經歷過,就是做畢業設計的那一次。
  那次剛開始也是像現在這樣,陷在各種繁複的想法裡脫不開身,最後她想:如果拋開所有這些,隻讓她給沈含煙做一條裙子,她會怎麽做?
  她熬了一整夜,那套驚豔了教授的畢業設計,那條極簡的白裙子,就是這麽來的。
  這晚她又讓小米先走了,一個人坐在辦公桌前,開著她那盞小小的台燈想:要是拋開嘉賓服這樣的限制,隻讓她給坐在若愚園裡的沈含煙做一套衣服,她會怎麽做呢?
  然後她發現自己挺色的。
  她想著倚在湖邊美人靠上的沈含煙,很清冷也很柔軟,像江南的水,她隻想給沈含煙做一件肚兜。
  那就動手吧。
  先畫設計圖。
  其實季童根本不用在桌上擺兩張沈含煙的照片,因為從沈含煙的眉眼,到沈含煙身體的每一條曲線,無一不是刻在她心裡的。
  甚至她這會兒握著鉛筆,只要閉上眼,指尖還能回憶起沈含煙皮膚的溫度和細膩的觸感。
  她沒有下樓吃晚飯,而是吃光了沈含煙買給她的那箱薯片,一片又一片,吃到最後口腔黏膜都破了,還不知足,手指上的粉末都要舔乾淨。
  這樣熬了一夜,季童站在晨曦微光中,看著模特假人身上的那件肚兜。
  她完全能想象它穿在沈含煙身上的樣子。
  肚兜做出來後,好像一下給了她無限靈感,腦中對女嘉賓服到底該是什麽樣的混沌之霧終於散開。
  就像勾人魂靈的是沈含煙,高冷端莊的也是沈含煙。欲與禁欲,都是沈含煙。
  她只需要想像,肚兜和女嘉賓服是極與極,展現出沈含煙誘人之美的兩個極端。
  她放心了,趁小米來辦公室以前把肚兜收起來,然後趴在辦公桌上睡著了。
  ******
  她是在一片窸窸窣窣的聲音中醒來的,一睜眼,整個辦公室陷在一片黑暗裡。
  她迷迷糊糊問:“幾點了?”
  “九點多。”小米說:“我想趁你醒之前把辦公室收拾一下,是不是吵到你了?”
  辦公室的確需要收拾,到處是她扔的薯片袋子,廢掉的稿紙,鉛筆,各色的布頭和絲線。
  而且小米很貼心,看她在睡覺,還把遮光窗簾拉起來了,季童還以為自己把一天都睡過去了,嚇了一跳。
  她醒了醒神:“你沒吵我,是我睡夠了,謝謝你拉窗簾,現在可以拉開了。”
  小米走過來拉窗簾,問她:“怎麽就在辦公室睡了一夜啊?還吃了那麽多薯片……”
  窗簾一拉開,熾烈的陽光照進來好晃眼,季童下意識的伸手一擋。
  小米本來笑著在跟她說話的,這時驚呼一聲:“啊!”
  季童知道自己昨晚沒卸妝,還以為自己憔悴的樣子嚇到小米了。
  但小米說:“你的眼睛!”
  季童:“很多紅血絲是嗎?”
  小米連連搖頭:“不只是紅血絲的問題。”
  她找了面鏡子來給季童看,季童一看,自己都嚇了一跳——她的左眼並非布滿紅血絲,而是整隻眼的結膜充血,變得血紅一片。
  遠遠看去,整顆眼球都是血紅色的嚇人。
  小米嚇死了:“季童姐怎麽搞的呀?”
  季童這時已經回過神來了,無所謂的笑笑:“大概薯片吃多了上火?”
  小米可不敢掉以輕心:“趕緊去醫院看看吧。”
  醫院總是要去的,一周後,她就要飛往摩洛哥參加RDA大賽了,總不好這樣帶著一顆血紅的眼球去,她怕在機場被攔下來。
  去了醫院,醫生七七八八說了一堆病理性原因,比如疲勞造成的免疫功能低下加上真菌炎症什麽的,又開了眼膏和滴眼露。
  季童卻覺得不是這樣。
  她離開醫院前去上了趟洗手間,洗手時,透過窗口照進來的春日陽光,在鏡子裡仔細看了看自己那顆充血的眼球。
  其實她在來醫院之前,自己心裡就有個原因了。
  有個成語叫“嘔心瀝血”,用來形成一個人做事情太投入、到耗幹了心血的程度。季童以前上中學學到這些成語,覺得通通都是誇張,哪有這樣的事。
  到了她自己真正開始做設計以後,她才知道這樣的事是真實存在的,因為她自己就經歷過兩次。
  一次是做畢業設計那次,另一次就是昨晚。
  做畢業那次她身體沒出現什麽異常的標志,就是蒙頭大睡了三天,甚至飯都沒吃,怎麽都睡不醒。
  而昨晚一夜熬下來,她擁有了一顆充血的眼球。
  好像她心底對沈含煙的那些心血,像滲透一張宣紙一樣,慢慢從她的心底往眼結膜滲透,直到變成眾人都能看到的血紅。
  卻仍只有她一個人知道,那是她對沈含煙的心血。
  走出醫院,她拎著藥站在馬路邊等車,熾烈的陽光曬得她暈乎乎的。
  她說不清她恨沈含煙,還是愛沈含煙。
  她只知道,沈含煙讓她一顆心變得沉甸甸的,不再虛無的漂浮於空中,而是像她現在整個人一樣,實實在在在地上有了影子。
  不再是沒有歸處的遊魂一縷。
  ******
  醫生開的藥很有效果,一周後,當季童帶著她所有作品飛往摩洛哥的時候,她已經重新擁有了兩顆玻璃一樣清透的眼珠。
  教授作為推薦人,也從英國飛往了摩洛哥。
  在學校以外的地方見面,教授顯得沒那麽嚴肅和嚴厲,甚至因為有一段時間沒見了,而熱情的擁抱了季童:“Carey,過得好嗎?”
  季童淺淺抱了一下,就笑著放開了教授。
  教授不以為意:“你們東方女孩就是這麽害羞而含蓄。”
  季童心想:這就是刻板印象了,熱情奔放的東方女孩,她可見得多了。
  甚至她剛才和教授抱那麽淺,也不是因為害羞和含蓄。而是她發現,她已不習慣和任何沈含煙以外的人,有過分親密的肢體接觸。
  或許她從沒習慣過。
  她以前和莫春麗戀愛的時候,怎麽會以為她最終能克服心理障礙、和莫春麗進行情侶間的最後一步呢?真是太傻了。
  沈含煙一輩子都是她的心魔,克服不了、擺脫不掉那種。
  更可怕的是,她心甘情願。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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