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森林:十五个飙泪经典青春言情故事

【青春经典:《花火》杂志人气短篇小说集】 【精选15个飙泪经典小说直击心脏】 他说,我想写的是这样的文字 在漆黑的森林让你看到一束光,微弱便好 在寂静的夜里让你想起一个人,轻叹便好

第九篇:有个男孩他住在树洞里
一、我觉得我年龄再长20岁都能当他妈了。
2012年11月,我得了一场想要要我命的重感冒。
我的嗓子要冒烟,每说一个字就如同落入一个火炭,声音听起来像是宫里出来的。我披着厚被子窝在床角抽鼻涕,我掂了掂暖瓶是空的,而隔壁床姐妹的男友刚刚送来一瓶热水,我突然觉得霸气外露的邵小安似乎也该有人疼。
于是,我拿起电话拨通陈珂的电话。
我在电话里像只公鸭子似的跟他叫嚣:“陈珂,本小姐感冒了。”
电话那头停顿也没停顿:“多喝水!”
我揍你妹的多喝水,虽然我不是他的女朋友,没权利嫌弃这句话,但是眼下哪里去找水。他难道不知道我对面那瓶水的主人跟我死磕了整整两年么。他怎么不去想一想三个月前他被女朋友踹了无病呻吟的时候我是怎么对他的,那时候,他窝在宿舍里玩起了消失,据说对全世界都失去了信心,是我每天都给他送饭,还把他的脏衣服拿回宿舍洗,我觉得我年龄再长20岁都能当他妈了。
可是,你看,现在这家伙怎么对我。
我努力压制住内心的怒火:“可是没有热水了。”
“那就喝凉的呗。”
他又说。
我眼前一黑,差点没从床上栽下来,我只有在大骂一句王八蛋后恶狠狠地挂掉电话,我觉得再跟他说下去有可能气绝而亡。
我爬下床,挣扎着把自己包裹成一只大笨熊,拎起热水瓶摇摇晃晃地下楼。
我沿着墙角向着水房走,那样做是因为我的脑袋有点晕,万一跌倒了可以扶墙角。
因为已过饭点,水房里没有几个人,当我晃悠到水龙头边去打水的时候,后面只跟着一个男孩。
我将暖瓶放到台子上,去拧水管的时候却看见一个龙头变成了俩,两个龙头变成了仨。
我摇一下脑袋,在确认对准以后猛地拧开了水龙头。我看见雾气腾腾的热水喷涌而出,竟直直朝着水台冲刷开来,飞溅的热水湿透了我的裤管,好在还未来得及烫伤我的皮肤,我就被人推到一边了。
确切地说是踹到一边了。
仰面坐在地上的我这才看清了身后的那个男孩,他个子高高,身形消瘦,穿着一件足以亮瞎我狗眼的白色羽绒服,此时正冒着被烫伤的危险将我的暖瓶对准热水。接满了水后,他又捡起沾满泥土的壶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面巾纸擦干净盖好,递到了我的面前。
我的脸上堆着笑,挣扎着站起来,颤巍巍地去接。
在看到接过暖瓶的我踉跄了几步后,他索性跟上前来,从我手中夺过了暖瓶,冷冷地对我说:“生病了还来打水,你男朋友呢?”
我的眼圈突然有点热,我冲着他嘿嘿傻笑。
他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几号楼,我把你送回去!”
我第一次跟在一个男生身边,看他替我打水还把生病了的我送回宿舍,一种前所未有的温暖和满足自胸膛中缓缓升起,渐渐蔓延到了全身。
“以后生病了别去打水,让你男朋友替你打,这种时候不用他什么时候用他。”
“男朋友”这三个字再次从他口中说出来的时候,我的眼前突然浮现出了陈珂的样子,昨晚通宵玩游戏的他,眼下的光景应该正在补觉吧。要不然,我方才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也不会是一副悻悻的语气。
拎着暖瓶站在门口的我心酸一笑,转身向着大厅里面走去,走了没几步却又停下脚步,对着业已转过身去的男孩喊道:“唉!”
他转过身一脸茫然的看过我。
其实,那一刻脑袋一热的我本想请求他做我男朋友的,但话到嘴边却换成了:“你叫什么名字?”
“范少卿。”
他说。
“恩恩,范少卿,我记住你了。”
我一边不停重复着那三个字,一边费力地爬上三楼。我还没推开房门,就听见里面的手机铃声大作。我模糊地看到了陈珂的名字,我本以为他良心发现懂得关心我了呢,结果电话里传来的却是这样的问话。
“你们系的夏朗你认不认识,据说她是我们学校的校花,有机会引荐一下啊。”
我简直能想出电话那头陈珂一脸色眯眯的样子,他挑女生的标准永远是外在高于内在,喜欢那种婀娜多姿的有胸无脑型。
“拜托了拜托了,你也不想眼睁睁看哥们我孤独一生吧。”
我冷冷一笑,将电话丢到桌子上,为自己泡了一包过期的三九,大口大口地喝下后,蒙上被子,天昏地暗。
二、看着他手忙脚乱的把自己扮起来的那一刻,我突然很想装作不认识这二货。
说实话,我没把陈珂那个无理的请求放心上,我本以为他跟以前一样三分钟热度,然后又会将目标投向其他女孩。可是,陈珂却用事实证明有些时候花痴也会玩儿长情。我更没想到,那个名叫夏朗的女孩居然会是范少卿的女朋友。
夏朗的名气在中文系里响当当,一提到她所有人脑海里跳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你说的是那个西游记里走出来的女孩吧。
西游记里走出来的当然不是猪八戒,西游记里妖精多,而且里面的女妖精个个貌若天仙,夏朗就属于那种惊艳型的女孩。据说,两年间几乎全系的男孩都追过她,而她从来都是一笑置之。再后来便有人怀疑对待男生冷若冰霜的她取向有问题,直到范少卿的出现。后来我才得知,我见到范少卿的时候,他刚刚成功追到夏朗还不到一个星期。换句话说,那一次他是用生命在替我打水,你想啊,如果他送我回宿舍的时候恰巧被夏朗看到,岂不前功尽弃?
陈珂的路子很广,就算不通过我,也能轻轻松松搞到夏朗的资料。
某次系公共课上,他从后门进入,径直坐到我身边,然后指着前排一个女生的背影问我说:“打听过了,她就是夏朗,中文系有名的女妖精,且看老衲今天如何降妖除魔。”
说完话,便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玩起了游戏。
我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似乎已经看到了他横尸街头的狼狈相。
“陈珂,是不是每个有胸有脸的女孩你都想追啊?”我目不转睛地看着讲台的方向,几乎是在用腹语问他。
我听见他冷冷地“哼”了一声,算是回答,我不知道,这个我整整喜欢了17个月的家伙什么时候才能注意到我。
距离下课五分钟,陈珂开始做准备了,只见他抓过了刚才放到隔壁座位上的一个巨大的背包,开始从里面翻出林林种种的道具——一个孙悟空的面具,一套唱京剧的披风,甚至还呼哧呼哧地吹起了一根充气金箍棒。
看着他手忙脚乱的把自己扮起来的那一刻,我突然很想装作不认识这二货。
下课铃刚刚响起,老师还未完全走远,他便一下子跳出去,抓耳挠腮地冲到了夏朗面前,居然变魔术似的从披风里抽出了一只玫瑰花。猴子偷桃我听说过,猴子送花还是第一次碰见。
那一次,陈珂在夏朗面前耍尽了宝,可是对方依然一脸冷漠。
最后,她站起身来,勉强挤出一个笑脸,将嘴巴靠到了陈珂的耳边,说了一句话,就撞开他走掉了。
我看见陈珂的表情渐渐僵止在了嘴角,我看见夏朗快速地向着教室门口走去,将手递给了等在门口的一个男孩,两个人手牵着手消失在了我的视线。
“那不是范少卿么?”
我自言自语地问自己。
“对啊,范少卿。”身边的一位女同学回答我:“据说是女妖精的新男友,也是第一任男友,怎么样,般配吧。”
我认同地点了点头。
“倒是刚才坐你身边那只猴,他谁啊?”女孩一边问着,一边收拾书包。那一刻,我突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的话,只能尴尬一笑,朝着前方被同学们撞得东倒西歪的陈珂走去,他的样子看起来有些六神无主。
“刚才夏朗对你说了什么啊?”
空无一人的洗刷间里,我将后背慵懒地靠在门框上,看眼前的悟空愤愤地将行头丢进垃圾桶。
“到底说了什么?”
面对我的穷追不舍,走廊上明显加快地步伐的陈珂终于停下了脚步,转头,恶狠狠地看着我。
“什么?”
我再次问道。终于,他的右边嘴角轻轻地抽搐了一下,压低声音回答我道:“电脑键盘上的俩字母。”
后来,我对着电脑键盘研究了好久,终于恍然大悟,他说的那俩字母分别位于“A”和“V”的后面。
我对着键盘笑得前仰后合,我想,如果陈珂扮成猴子来追我,我会是什么样的反应呢,我想来想去也没答案。
“信不信由你啦邵小安,早晚有一天我会把她追到手的,那个什么范少卿根本不算个单位!”
骑着那辆拉风的贝纳利银刃摩托车离开一教的时候,陈珂满脸自信地向我保证,然后便一骑绝尘,轰隆远去。
三、我当时唯一的感觉就是想礼貌地问一问:“你家有几个好妹妹?”
陈珂为了追到夏朗又做了哪些努力我不知道,我承认哪些天我是刻意回避着有关他们的讯息。
我只知道范少卿似乎也意识到了危机感,以前很少在女生宿舍楼下出现的他,从那以后经常会站在楼下等夏朗。
我站在阳台上拖着下巴看他,他却从来没有注意到过我。
我渐渐喜欢上了他一向非黑即白的穿着品味,喜欢上了他静静地站在人来人往的楼下一点也不焦急的样子,喜欢他牵着夏朗手的时候下意识地站在她的左边。心理书上说,喜欢站在爱人左边的人,潜意识里保护意识很强,是很好的伴侣。
陈珂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喜欢站在我哪边呢,我想来想去也想不起,我只记得他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总是远远地将我甩在身后。
我想,我是有点慢慢地喜欢上范少卿了吧,这个念头有点儿危险。
我突然间不明白,自己对陈珂和范少卿,哪个才是真正的喜欢了。
我开始在网上收罗漂亮的衣服,开始在圣诞打折季对比各种牌子的化妆品,我还用一元秒杀了一元同城美发店,打算给自己搞一个妩媚的波浪头。这在以前我把陈珂当男神的时候从来没有发生过。
某个星期二的下午,我打电话跟理发店约好了时间,骑着从同宿舍姐妹那借来的自行车去美发。我本来是给陈珂打了电话让他带我去的,可是他却推脱说有很重要的事情,没办法,我只得一个人前往。
要不说“一分价钱一分货”呢,理发店里的实习理发师用了整整两个半小时那是宣传图片上的妩媚卷么,那简直就是洗碗用的钢丝球。可恶的是店里的那几位洗头工还跟他组团忽悠我,说那是现今最流行的款式。我烫发一元,做营养却花了498,我当时唯一的感觉就是想礼貌地问一问:“你家有几个好妹妹?”
我在路边摊花十五块买了一只帽子,打算趁天刚擦黑,学校的路灯还未亮起的时候火速冲进宿舍。可是,人点背的时候怕什么往往就来什么,我低头猛踩脚踏板朝着宿舍的方向疾驰,快到宿舍门口的时候,猛一抬头前面居然出现了黑压压一群人。我大喊大叫着,努力扭转车把可为时已晚,叮铃哐啷一阵乱响后,我就撞进人群里了。等我骂骂咧咧地从地上爬起来后,第一眼便看见了范少卿那张面无表情的脸。他的身边站着似乎还惊魂未定的夏朗,而在他们对面气势汹汹地杵在那儿的可不正是我的好哥们陈珂。
不用去问,就知道范少卿肯定跟陈珂短兵相接了,而且从夏朗脸上那厌恶的表情能轻易地推断出,今次,陈珂扮演的是抢亲的角色。
“呵呵。”
短时间的沉默过后,陈珂率先发出了冷笑:“既然今天撞见了,不妨当着大家的面跟你说清楚,我就是要追夏朗了,我才不管她现在有没有男朋友。”
范少卿并没有呛声,而是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夏朗的归属,只见他轻轻地搂了搂夏朗的肩膀。
“放开她!”
陈珂开始暴跳如雷了,显然他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彼时彼刻居然向前猛跨一步,抓住了范少卿的胳膊。
周围已经开始有了唯恐天下不乱的嘘声,眼见战争一触即发,一向爱好和平的我怎能坐视不管,于是我连忙冲上前去从背后抱住了陈珂的腰。
我本想以自己大无畏的方式制止这场战争,可是,却高估了自己跟陈珂的那所谓“兄弟情”,在发现被我抱住后气急败坏的陈珂居然猛地扭动腰部,一下子把我甩了老远,重重地跌在了路边的花坛里。要知道,那可是积雪结了一层厚厚的冰层的土地啊,要知道我是以“饿虎扑食”的姿势猛扑向地啊。等我缓缓地转身,爬坐起来之后,顿感两股热流自鼻孔中喷涌而出。
我伸手一摸,红色的。
然而,在看到我光荣挂彩后,陈珂一点儿怜香惜玉的表现都没有。也许是做贼心虚,在悻悻地骂了句“哪都有你”之后,便跨上坐骑灰溜溜地跑掉了。围观者的目光开始投向我,投向我那异常fashion的拖把头。
望着那辆以时速80公里消失在拐角处的银刃车尾灯,我强迫自己挤出一个微笑。
我心说:“陈珂,看样我是真的该跟你说再见了!”
我想挣扎着站起身跑到宿舍找俩棉球塞鼻孔里,可是膝盖却疼得要命,我龇牙咧嘴就是不信邪,然后,我就看见那只伸到我面前的大手了,他的手指细长,是那样的好看。我抬头,便再次看见了范少卿,他嘴角那微微的笑意仿佛是在鼓励我。
我试探了好久,在确定如果把手递给他咫尺之遥的夏朗并不会大动肝火以后,才把手伸到了他手中。
他的手掌那样温暖,他的动作那样温柔,怪不得一向清高得要命的夏朗会单单对他臣服。
我在范少卿的扶持下站起身来的时候,突然很难过,眼窝刷的一下就红了。
我难过的是自己清楚的知道,自己与这个男孩的交集也仅仅只有这么几秒,转瞬之后他就会重新投向别的女孩的怀抱,与我再无相干。
我难过的是,所有美好的东西都不曾真正属于我。
我难过的是,对于他的好我无以为报,唯一能做的也只有在夏朗将我送回宿舍以后,半开玩笑地对她说:“夏朗,麻烦你告诉范少卿,从此以后我跟陈珂再无关系了,从此以后他范少卿才是我哥们,从此以后我会站在他那边。”我连用三个从此以后,向她表明我有多决绝。
夏朗微微一笑,仿佛并没多在意,在帮我用热毛巾擦干净脸上的血渍后便缓缓地走出了宿舍。
都说少言寡语的女孩是敏感的,我想,那时候的夏朗也一定敏感地察觉到了我极力隐藏的某些东西吧。
四、本来,爱情嘛就是两个人的事情,很多时候还是一个人的事。
陈珂是有些没数了。
在将我推倒在雪地后的第四天,我膝盖上的虎骨膏还没撕下来呢,他便打电话给我下命令。
他像一个高高在上的王子似的对我说:“邵小安,是兄弟的话今天务必将夏朗约到小西门对面的咖啡厅,我有惊喜要给她。”
“没空!”我冷冷地回答他,除此之外我找不到任何对于他来说更有礼貌的借口了。
“还是不是兄弟?你信不信,从此以后兄弟没得做了。”
一向对他言听计从的我,想起那么多年来发生的一切,想起他不计其数的冷漠与轻视再也忍无可忍,终于爆发,对着电话那头的陈珂嘶吼:“谁稀罕跟你做兄弟啊陈珂,实话告诉你,本小姐最看不起你们这种太把自己当回事的男生,本小姐喜欢你的时候你就是王子,说一句顶一万句,本小姐不喜欢你的时候,你就是一空气,说一万句还不如一个屁!”
说完这句话,我便匆匆挂掉了电话。
我不知道此时此刻电话那头的陈珂回事什么样的心情和表情,我只是第一次感到原来闹革命是件可以令人身心愉悦的事情。
陈珂的回骂电话没有打过来,我坐在椅子上,望着窗外积雪已经融化光秃秃的树丫发呆。我的脑海里浮现出的不是陈珂的样子,而是范少卿。奇怪的是,这些天对他的好感明明与日俱增的我,却越来越害怕看到他了。有时候,我下楼看见迎面走来的他和夏朗也会故意躲开。
直到那时我才明白,有些人注定一辈子只能做兄弟,比如陈珂;有些人,一辈子也成不了你兄弟,比如范少卿。
“FSQ,我喜欢你!”
我将这样的字句发在了自己的微博里,我取他名字的首字母做代号,怕自己的心事被任何人发现,虽然我的粉丝只有可怜的两位数。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本来,爱情嘛就是两个人的事情,很多时候还是一个人的事。
我想,范少卿是我的一个方向了,他给我指明了一种择友标准,就算以后我的男朋友不能完全达到,也最好能无限接近。
而范少卿,就让他属于本该属于的女孩吧。
我对他的喜欢,就像是一张严重的感冒,让人迷糊,让人痛苦,让人头晕。
也许,某一天,我喝一碗热腾腾的姜汤,吃一片药,就好了。
有些人,适合藏在心底。
就这样结束了吧,我这样告诉自己。
可是,命运却仿佛总爱跟人开玩笑,2013年春暖花开的季节里一向不被任何人看好的陈珂居然用死皮赖脸的方式成功地追到了夏朗。
他追到夏朗的第一件事就是跟好久不联系的我臭显摆。
他还用彩信发来了亲吻夏朗脸颊的照片。
他在短信里对我说:“不看好我是不是邵小安?你也觉得我肯定不是范少卿的对手对不对?可是,你知道像夏朗那样清高的女孩弱点是什么么?那就是太过爱慕虚荣,其实她是喜欢我那种天下皆知的追求方式的,那样会让她感到前所未有的满足。像她那种人,怎么可能跟范少卿那样的闷骚男很长久。她需要的是大把大把的鲜花,价值不菲的包包,还有美丽昂贵的衣服。他就像是一朵养在温室里的郁金香,而不是深藏在山谷的野百合。”
他说:“虽然你是女生,但对女生还不如我了解!”
看完短信,我就匆匆删掉了。
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彼时彼刻这件事范少卿肯定也已经知道了,他现在肯定难过到了极点。
我想跟他打个电话安慰安慰他,台词我都想好了。
我就说:“被猪拱的白菜不是好白菜。”
可是,我却没有他号码。
整整三天,我每天都拎着暖瓶到水房打三次水,可是却没有一次遇到他。
直到某一天,我从三教下课回宿舍的时候,在必经之路上看到了陈珂的那辆银刃,坐在银刃后座上背着名牌包包的夏朗,以及拦在车前一脸肃穆的范少卿。
这一次,我无法说服自己置身事外,没有躲避,而是加快了脚步径直走向前去。
“能不能像个男人一样坦荡一点啊范少卿,夏朗现在已经不喜欢你这种小白脸了,勇敢点接受这个现实好不好?”跨骑在车上带着墨镜的陈珂一脸无奈加鄙夷地威胁前面站成了一棵树的范少卿:“信不信我从你身上撞过去?”
而彼时曾经跟范少卿恩恩爱爱的夏朗在干什么呢,她居然将脸转向了一边。
此时此刻,范少卿明显有些身单力薄了,于是我一个箭步冲上前去,与他并排站到了摩托车前面,扬起下巴一脸鄙夷地看着陈珂。
“哟,出叛徒了?”陈珂依旧冷嘲热讽。
“喜欢人家就直说么,咱们四个人互换一下位置重新组成两对,岂不是两全其美,说不定以后还能做朋友呢。”
不得不说,陈珂的话有些无耻了,虽然有那么一刻我觉得他的建议挺不错。
“夏朗,你真的想好了么?”沉默了许久的范少卿并没有搭理陈珂,而是将目光转向了一直不敢与其对视的夏朗,可夏朗则把脑袋垂得更低了。
“有什么事情对我说,现在我女朋友没心情搭理你!”陈珂再次提高了声音,眼中露出了凶光。我再次上前一步,挡在了摩托车和范少卿之间。
陈珂居然发动了机车,并且威胁般的轰了轰油门。
“夏朗,他不值得你喜欢的,他就是个花花公子,没人比我更了解他。”
面对气势凌人的陈珂,我终于忍无可忍说出了一直埋藏在心里很久的话,然而夏朗却仿佛无动于衷。
摩托车向前猛窜了半米,几乎已经碾到我的脚尖了,我下意识地后退一步,却意识到不能示弱又向前一步。我了解陈珂的为人,他家大业大,而且是家里的独苗从小就是被惯大的,一旦把他惹恼真的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可我又不能劝范少卿离开,我骨子里不希望这次败下阵来的那人会是他。
也许意识到陈珂真的可能脑袋一热酿成大祸,一直默不作声的夏朗终于开口说道:“闹够了没有啊范少卿,给自己留点尊严好不好?”
我慌忙转过脸来看向范少卿,我看见他的嘴角在笑,却红了眼眶。
我拉了拉他的衣袖,想用这种方法来安慰他,我险些就说出,她不要你我要!
我看见他缓缓地转过身,失魂落魄地向着远方走去。
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似乎该为他做些什么,于是猛地冲上前去,下定了决心,终于狠狠地在陈珂的脸上甩了一巴掌,其实那一巴掌我是想打夏朗的,我打她是因为她瞎了眼。
我打了一掌后火速撤离,可显而易见的是我的双腿根本无法跟摩托比,恼羞成怒的陈珂那一天居然开着摩托撞了我屁股,将我直直地撞进了路边的小湖里。
四月的湖水还有些刺骨,好在并不算深,等浑身湿透的我在范少卿的帮助下挣扎着从水中爬出来的时候,那对该死的狗男女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凉风阵阵的湖边,瑟瑟发抖的我陪他一起坐在景观石上发呆,我打了一个喷嚏,我觉得我又要感冒了。
他说:“回去换身衣服吧邵小安,洗个热水澡,要不然会感冒。”
我说:“我陪你!”
他说:“不用。”
我嬉皮笑脸:“失恋的人都需要人陪的,过几天就好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我们系有个妞不错哦,一点也不比夏朗差,要不然我帮你介绍介绍?”
“滚!”
我知道是我碰触到了他的伤疤,他才爆发了,我不怪他。
我只是难过不得不把他独自一个人留在湖边。
我低头返回的时候,想明白了一个问题,我记得以前自己也曾为陈珂做过很多事情的,我为他做事不是无私的,我希望有一天他能感动做我男朋友。而如今,我想要为范少卿做些事情,却不图任何回报。
也许,这就是真爱与虚妄的区别吧。
空无一人的宿舍里,我换上了干燥的衣服,我蜷缩在床角,压低了声音哭泣。
五、我告诉每一个不会说话的事物,其实,我爱你!
如果你觉得后来我跟范少卿走到了一起。
那也不怪你。
我们都曾年轻过,都曾单纯地相信过童话。而事实却是,自此以后,我和他再没有过任何交集。顶多,我在打水的时候,或者上课的时候遇到他,然后匆匆躲进角落里。有些时候,有些故事,真的就像是一本脱线了的书籍,你翻着翻着,似乎才到高潮,而下一章却突然翻到结尾。
我承认,王子和公主最后注定走到一起,可是我却是一个没有水晶鞋的灰姑娘,我有一颗善良而坚强的心脏,有了伤口很快就愈合。
我的手机里没有他的电话号码,但我清楚地知道,像他那样优秀的男孩,就算被人丢弃,用不了多久也会被另外的女孩奉若珍宝的拾起。
而我呢,就做一个貌似女汉子,貌似没有心的开心果吧。
我一个人打水,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在假期里背着背囊单独旅行。
就像一首歌里唱的一样,如果有一天,我望着云彩微笑了,是因为一个男孩住在我心里。
我伸出左手,有风掠过指尖,那就是他在牵我的手了。
我扬起脸庞,有落叶自眉梢轻轻滑落,那就是他在亲吻我的脸了。
我在海边的沙滩上写他的名字,像个孩子一样在森林公园里对着树洞喊他的名字,我告诉每一个不会说话的事物,其实,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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