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咱们先看看现场再说。 几句话的功夫,六人穿过东馆三楼长长的走廊,来到了最末一个房间门前。 房门洞开,众人一眼便瞧见了房中的景象,全都倒抽了一口凉气。 张宜触电死在浴池里,毕竟死相并不狰狞,还为了模仿《奥菲利亚》撒了满池假花,乍看上去还能跟死亡美学扯上点关系。 然而到了汪二朋这里,却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感。 汪二朋的尸体躺在靠窗的墙上,双目圆睁,嘴巴张开作嘶喊状,半边脸上全是血。 而他的双手双脚大张开来,两只手腕被锁链缠住,分别拴在沙发和桌子脚上。 除此之外,汪二朋的胸口还插着一把匕首,肚子上则放了一只大鹰,血迹晕透了尸体的长袍。 死者身后的窗户破了一个洞,冷风夹着飞雪灌入房间,几乎将原本就不大的暖气卷得半点不剩,血水和雪水混合在一起,室内的每一寸地方都是湿哒哒、黏糊糊的。 可怜沈莳一个沉迷文学创作的宅男,平日里别说死人,连只活鸡都没杀过,猝然看到一具血淋淋的尸体躺在眼前,他得承认,有那么一瞬间,他仿佛晕血一般感到双腿发软。 为免在其他人面前出糗,沈莳伸出手,不着痕迹地扶住门框。 好在眩晕的时间只持续了几秒钟。 沈莳暗中用力掐了掐自己的胳膊,稳住心神,再深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记住现场的细节。 这时,冯杉杉从背后推了推沈莳的肩膀,“怎么样,你能看出这又是在模仿什么吗?” 沈莳点了点头。 他确实看出来了。 “是雅各布?约丹斯的《普罗米修斯》。” “盗火的普罗米修斯”实在太出名,沈莳也省去了科普的功夫。 希腊神话里,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取火种,宙斯震怒,遂将他用铁链捆缚在高加索山上,每日受鹫鹰啄食之苦。 当然钟楼山庄里不可能找出真正的鹰,不过东馆三楼的楼梯间布置成了猎户小屋的风格,墙壁上挂了一些植绒的仿真动物标本,其中就有一只假鹰。 沈莳指了指汪二朋的尸体,转头问陆秀: “你先前来看的时候,他就已经这样了?” “没错!没错!” 陆秀点头如捣蒜,一叠声道: “我只是开门看了一眼,根本没进屋!真的,我没有碰他,我发誓,我连一步都没踏进房间!” 沈莳微一颔首,对另外五人说道: “既然如此,那我们现在就一起进去检查汪二朋的遗体吧。” ——— “致命伤在这里。” 沈莳小心翼翼地拨开汪二朋被血黏住的额发,一条长长的伤口从他的额角一直延伸到太阳穴,“他是先被人用硬物敲死,再摆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 众人都默默地盯着沈莳看。 终于,戚知锦忍不住开口问他: “沈哥,你怎么知道的?” 沈莳勾了勾唇,说出了大实话,“因为,我喜欢看侦探小说啊。” 他指了指死者额头上的伤口,向众人解释道: “人死了以后,心脏停止泵血,血液就不再流动,因此生前所受的伤,出血量会比死后所受的伤大得多。” 说着,他指向汪二朋胸前的刀伤,“你看,这刀子插得那么深,居然只出了这么点儿血,所以我猜,应该是凶手在汪二朋死后布置现场时才刺进去的。” “原来是看侦探小说学会的知识吗?” 沈莳听到站在他身后的冯杉杉用轻到近乎耳语的声音嘟哝: “我还以为……” 以为什么,冯杉杉并没有说完,不过沈莳觉得自己能猜到他想说什么。 随后,众人又在汪二朋的身上找到了他的地图、怀表和装了任务卡片的信封。 按照卡片上的提示,东馆三楼最末端的这处房间是汪二朋第二个任务地点,前一处在他们刚才经过的楼梯间。 这意味着,如果被害人没有到处乱跑的话,那么汪二朋今晚的活动范围大约都在东馆三楼这一片区域内。 “好了,现在咱们该看的证据都看完了。” 伍洛汀觉得自己的“不在场证明”最为□□,说话时腰板笔挺,格外理直气壮: “现在,是时候搜一搜,看看大家身上和房间里都有什么了。” 他朝众人一摊手,“毕竟,有些事情,该公开的,还是坦诚一些比较好。” 第14章 1.钟楼山庄-13 前馆601号房 2月26日,晚上十一点三十五分。 沈莳等人回到前馆六楼,开始搜查包括死者在内的每一个人的房间。 众人房间的钥匙,以及时钟山庄所有开放区域的钥匙都被统一保存在管家那儿。换而言之,即便是房间的主人,想要出入自己的房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