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枪不杀

一部浩浩荡荡的穿越故事,前世的诸葛丞相今生的一代抗日名将,初出茅庐,就计谋获取了百石军粮,火烧葫芦峪……一战成名后,李德又整肃军纪,率领着潘家峪复仇团,一度打下了丰润县城……总之,该小说开创了穿越剧的先河,是一部发人深省的浩大力作。

第14章 遇险境情急失智生情愫义结金兰
    李德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是遇到狼群了。容不得多想,李德跌跌撞撞地紧走几步,摸到凤来身前。

    “凤来,别怕,哥来救你!”说完,李德用自己不算高大的身躯护住凤来。嘴里还不住地怒吼着:“有种的你们冲我来,欺负一个女孩算什么能耐?”

    恶狼肯定是没种,因为它们就是一群畜生,又怎么会听懂李德的话呢?此时,用人急无智来形容李德的状态,是再贴切不过了。

    说来也怪,李德的喊声声嘶力竭,生怕众狼听不到,可是在凤来听来,感觉这声音格外好听,充满了男子汉的阳刚之美。李德模糊的形象,也瞬间在凤来的心里高大起来。

    凤来在偷偷的想:我要是有这样一位哥哥该多好!

    咱们回过头来再说李德,随着狼群的距离越来越近,忽见一团黑影向自己扑来,李德本能地抬起右腿。

    就听见一声闷哼,一只恶狼横飞了出去。

    “羽扇哥哥,你没事吧!”凤来关切地问。

    “没事!放心吧,杀几只狼还不在话下。”李德话是这样说,但看着周围越来越多的点点绿光,李德的心里也不禁揪了起来。

    难道我李德今天就要死在这里吗?我风风火火地从三国时期穿越到了这里,还有许多事情等着我去做:去国外留学,杀倭寇,收复旧山河等、等、等,这些事情我一样也没做呢?就这样死了,我心有不甘,有时候李德甚至在怀疑:是不是阎罗王这个老东西搞错了?为什么我会穿越到一个和平年代?

    消息闭塞的李德哪里知道,在我国东北的松花江畔,日本倭寇早已派驻了军队,正在寻衅滋事,找各种借口要侵略我们伟大的祖国。

    正在李德胡思乱想之际,一个苍老的声音传入耳畔:“德儿,凤来,你们在哪里?”七爷和丁三举着火把找了过来。

    “七爷!我们在这里。”李德看到七爷,不亚于一个溺水者突然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他手舞足蹈。

    狼群见到了火把,也只有杀猪不吹——蔫退了。

    见到此景,李德回过头,张开双臂,紧紧地与凤来抱在了了一起。

    好半天,李德感觉不对,凤来是一个女孩子,怎么能说抱就抱呢?想到这儿,李德急忙松了手。

    作为潘家峪的头号假小子,凤来却不拘谨。

    “唉!羽扇哥哥,当我的干哥哥好不好?那样,以后就可以天天保护我了。”凤来上前拽住李德的胳膊,嘟起红唇,那娇滴滴地样子,这时倒是名副其实。

    李德一时无语,他怕说出不同意见,伤了凤来那颗淳朴的心。

    “德儿呀,这是好事,你就答应凤来吧!”七爷抬眸,望着面前的两个孩子,眼神中满是慈爱。

    于是就堆土为炉,插草为香,李德和凤来在七爷、丁三的注视下,在“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誓言声中,结束了一场深山两结义的叩拜仪式。

    自此之后,在凤来的心目中,李德那是神一样的存在,冷峻、高雅、有担当等、等,集所有男人的优点于一身。凤来还时不时在潘家峪的乡亲们面前炫耀,动不动就我哥怎么怎么样。

    乡亲们也都知道二人是情投意合地干兄弟。

    练武的山洞里,李德捧着一本兵书在仔细地研读,七爷坐在一旁,手里边拿着一把雪亮的钢刀,正在擦拭。

    李德放下书本走上前,羊羔跪乳似的跪在七爷的脚边。

    “七爷,这刀泛着森森的寒光,一定是一把宝刀吧?”

    七爷举起手中的刀,一块擦刀布在刀刃上游走,嘴里却语重心长地说道:“这把刀是家传宝刀,是我爷爷留下来的,据说是大刀王五所赠。”

    一听到大刀王五,无疑给这把刀又增添了一丝神秘感,李德对这把刀就更加喜爱了,七爷不在山洞时,李德总爱偷偷地拿出来摆弄,爱不释手。

    单说这一天,李德练过武功,坐在大石上歇息。

    李四突然从大岭村方向赶来:“启禀少爷,家里有事,需要你回去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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