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喜欢没了什么胃口。dasuanwang.net 那些女生,他通常连名字都记不住,那她们又为什么要把那么珍贵的感情交付于他的手上呢? 他不明白,他也受不起。 所以许锦泽收到情信后通常是看也不看就丢到的,说“我喜欢你”的女生,他微笑着说谢谢,可是转个身就忘了对方的脸。 一点点都记不起来。 不是没有女生愤愤的在背后说许锦泽自大又无情,可是看到他站在阳光下,微笑的模样打败阳光,唯有他一个人能把平凡的校衫穿出贵气模样时,不由就又心软了,又折服沉溺在他温柔的笑容里。 许锦泽的笑容能杀死人呢。 可是,对于许锦泽来说,微笑就像皱眉一样,简单的只是一个动作,并非任何感情的表达。 他生气或者悲伤的时候,依然可以笑的让全校女生心花怒放。 也许这就是他唯一的,天生的长处吧。 林索索和那些被他随意就丢在风里遗忘了的女生没有什么不同——会有一点点印象,只是因为她在校运会上可笑的样子。他明天就会再也想不起林索索的样子了吧。 许锦泽沿着林荫道一直一直往前走。高大的梧桐树在风里轻轻摇晃发出沙沙的声音,一半泛黄一半深绿的叶子慢悠悠的从枝头飘落下来,安静的落在许锦泽的肩头,然后又落入他卫衫的帽子里,跟着许锦泽回家。 是秋天了吧?天气变凉,树叶开始泛黄,渐渐失去了活力,风一吹就簌簌的落。 听风穿过林梢的声音,忽然就有了一点点,寂寞的感觉。 在家住了三天,第四天回学校。 许锦泽背着背包经过夏一街去打车的时候,有一个背书包的小女孩横冲出来拦住他的路。 双手紧握着书包带子,圆圆的脸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跑的太匆忙而涨到通红。 “终于看到你了!我想,我等在这里,一定能再看到你的!” 许锦泽认出她来——是那个跑110米栏很好笑的林索索,是那个属兔子的林索索。 “你这几天一直在这里等我吗?你怎么知道一定等的到我?”这下轮到林锦泽惊讶了。为了只有一面之缘的男生,至于这样吗?到底是他不懂这些女生在想些什么,还是她们的脑袋里都是些豆腐渣呢? “我想,我一直在这里,我就能等到你。因为我第一次看到你就是在这里,昨天也……跟你到这里……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说。” 许锦泽没有说话,他看着林索索像变准备变戏法一样后退一步,然后举起她的右手遮住她自己一半的脸,掌心朝他,用黑色记号笔写着“我喜”两个字。露出来的另外半张脸似乎很紧张,紧张到飞快的看一眼许锦泽,然后就把眼睛闭起来。 林索索缓缓举起她的左手遮住她的另外半张脸,依然是掌心朝许锦泽,手心里写着“欢你”——因为手心出汗,“欢”字还微微的晕开了。 ——合起来,就是“我喜欢你”。 许锦泽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告白,不知道怎么反应。他只觉得这个叫林索索的小女孩真是又威猛又好笑…… 当然他也不否认,她眼底执着而炽热的光,让他的心有被微微震撼住的感觉。 可是,无论怎么样,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对一个才见过一面的十九岁男生的告白,仍然是无比荒唐的一件事情。 许锦泽迟疑着想说些什么,让小女孩不要放太多杂七杂八的心思在他或者他这样的男生身上,她这个年纪的女生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之类的话。可是还没想好怎么开口,林索索又像兔子一样捂着脸跑了。 没跑出多远,又咚咚咚咚跑回来,在他面前垂着头,像犯了错误的小孩子站在家长面前,怯怯的问:“我可以要你的联系地址吗?” 真是——太荒唐了! 许锦泽觉得自己简直像在犯罪。林索索只有十四岁,而她看起来比她的真实年纪还要小一些。他觉得自己好像无意间做了“摧残”祖国花朵的事情。 不应该是这样的。她不应该对他有这样的感情。 许锦泽犹豫了一下,在林索索的掌心写下自己大学的地址——有机会,他要把她的想法给掰回正道。 他不介意多一个可爱的小妹妹——反正林索索那么好笑,当妹妹也不错,可是其他……拜托,饶了他吧。 林索索红着脸看着自己写满字的掌心,欢喜的像只小麻雀,挥挥手又跑了。 许锦泽站在原地,有一种被雷劈中的感觉,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想一想又很想笑。 然后他就真的哈哈哈哈傻子一样笑起来,并且好心情保持了一路。 许锦泽回校后很快就收到林索索的第一封信。打开信封落下来一地的枯树叶,其中还有一张从草稿本上撕下来的小纸条,上面有林索索稚气尚存的字迹——“把家乡的秋天都寄给你”。 许锦泽又有一种被雷劈中的感觉…… 五年的时光啊,这代沟不小。 林索索平均每个月都给许锦泽写一封信,多的时候也试过一个星期写三封。她并不介意许锦泽是否回信,只是单纯又欢喜的和他分享她生活里发生的每一点一滴。 琐碎的小事情,包括她又长高了两公分,隔壁家的花猫生了一窝小黑猫,四班的班长和三班的文艺委员早恋了,班主任上课时裤子拉链没有拉,娘娘头上的白头发越来越多了,数学题好难做,语文老师是个娘娘腔,《一吻定情》里的柏原崇好帅哦不过许锦泽你也不赖,今天晚上回家的时候被一只恶狗狂追…… 许锦泽很少回信。上了大学之后他就很少写字了,拿着笔坐在书桌前写字的感觉变得很陌生。可是不否认,他是喜欢接到林索索的信的。因为林索索的世界是和他完全不一样的世界,从她眼睛里看出去的一草一木,一只小昆虫或者一条流浪狗,都像童话故事里的角色一样,是有灵魂的。 许锦泽一开始以为林索索是个白痴的小女孩,可是越了解越知道她的纯真与美好。 很多人,甚至也许包括林索索都不明白,那些天真的想法其实是很珍贵很珍贵的。 大一那一年的暑假,许锦泽和林索索见了一次面。 林索索考上了全省最好的高中,她在电话里小心翼翼的说:“许锦泽,你可不可以请我吃一支冰棍?最便宜的,三毛钱一支的那种就成。” 许锦泽一瞬间心就软了下来,没有办法拒绝。 将近一年未相见,原本就印象不深,许锦泽差点没认出林索索来——她真的长高了一些,皮肤更白皙了一些,还是很瘦,下巴尖尖的,笑起来的时候大眼睛会细细的眯起来,完成美好的月牙形。 十五岁的林索索,有了一点点小女人的妩媚气质。可是在许锦泽的眼里,她还是不折不扣的小女孩。他起先逗他,真的只买了一支三毛前的绿豆冰棍给她,她仍是欢喜的好像全世界最好的好事情发生。 许锦泽带林索索去游乐园,林索索巴在门口不肯进去。许锦泽好说歹说问了半天才知道,原来是因为没有钱——林索索长那么大,全部的零用钱加起来不超过100块钱。 也不是她的娘娘虐待她,而是家里境况真的不是很好,现在的学费又越来越贵。 许锦泽微微皱着眉头,太阳很大,猛烈易碎的阳光落在他裸露在空气里的后颈上,眼睛微微发痒,好像有泪滴要渗出来。 游乐园里欢呼尖叫的声音浪潮一样一波一波的涌出来。 只隔了一扇小小的铁门,可却是泾渭分明的两个世界。 许锦泽可以带林索索进去玩的,那些钱他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可是他觉得游乐场那样的地方,配不起林索索。 后来那天许锦泽和林索索去书城看免费的书,坐在地步上噌免费的空调。 许锦泽还给林索索买了一支巨大的棉花糖,林索索欢喜的走路的时候像只小兔子一样一蹦一跳的。 ——她根本就还是一个纯粹的小女孩。 林索索坐在书城前面的长木椅上吃棉花糖,夕阳软软的落在她的身后。许锦泽摸了摸林索索的头,心里有一种很莫名的情绪。 他说:“索索,你做我的妹妹好不好?让我疼你好不好?”那语气,像在哄很小很小的小孩子,温柔的可以溺死人。 许锦泽知道自己这样说话时的杀伤力,因为至今都没有一个女生可以在他这样说话之后还在他手下带着完整的感情离开的。 没有人拒绝过他。 那么,林索索,除了是第一个拉他手的女生,也势必成为第一个拒绝他的女生。 许锦泽说完之后,林索索有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她低着头,脸快要埋到云朵一样的棉花糖里去了。她说:“许锦泽,你给我买棉花糖,是因为觉得我像你妹妹吗?在你心里,我永远只是长不到的‘小朋友’吗?” 许锦泽知道林索索不悦,可是有些话他还是要说:“索索,你现在还小……你以后会遇到你真正喜欢的男生,你现在对我的感情,是盲目的……” “你才是盲目的!你们全家都很盲目!许锦泽你最讨厌了,你一点都不理解我的心情还在那里说讨人厌的话!”林索索说着把刚才还视若珍宝的棉花糖用力掷在地上,用力踩几脚以示自己的决绝,“我孤独惯了。我习惯了一个人长大。我一点也不想要一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哥哥,哪怕那个人是你许锦泽也一样!” 不容许锦泽再说什么,林索索又跑了。 似乎他们每次见面都是以这样的场面做结尾。 许锦泽望着林索索的背影,看看地上残留着林索索黑色脚印的棉花糖,轻轻的叹了口气。 这一别,他们两年没有再见。 林索索还是保持一个月给许锦泽写一封信的频率,依然是和之前一样天马行空乱七八糟什么都写。好像没有发生过那场不愉快。而许锦泽,是彻底的不回信了。 他有他自己的生活。既然林索索没有办法接受他能给予的最好的安排,那么他就只能狠心的斩断她的所有希望。 何况,许锦泽,一直都是有女朋友的——虽然那个“女朋友”名牌下的人,经常变。 或许是所有的爱情都来得太容易:初遇时微笑,得体的应答,交换手机号码,发几条短信,一起混在一群朋友里面出来玩几次,然后开始单独的约会,再然后拥抱接吻…… 像设定好的程序,像写好的算式,像老套的肥皂偶像剧,每一步都没有惊喜。 不是没有遇到特立独行,却爱他爱到骨髓里,单单对他温柔体贴到极致的女生做停留,可是到最后,面对没完没了的怀疑指责患得患失,还是失去了所有耐心,摔门而出。 或许是他太早看透所谓爱情的真相,太擅长玩感情的游戏,已经渐渐失掉了爱人的能力。 又或许,是父母失败的婚姻让他对感情没有了什么信心,而阴影却如影随形。 许锦泽不是花心的男生,可是却做着花心的男生才会做的事情。 他身边的人一直一直的变换,从来也未曾空缺,可是心里却始终觉得寂寞。 好可怕,的,寂寞啊。 大三那一年秋天的黄昏,许锦泽和他的最新任女朋友从校园周边的小旅馆走出来。女朋友在结账,他站在门口抽烟。 有一个女生走过来,问他:“你们刚才在里面做什么呢?” 许锦泽眯着眼睛看她,烟圈氤氲在两人之间的空气里,丝丝缕缕的盘旋上升,然后渐渐散去。 他笑,一如当初温婉英俊,单纯无邪。他说:“当然是做,大人做的事啊。” 女生眼睛瞬间崩裂渗血,双目通红,然后眼泪大颗大颗的掉下来。她转身就走。 许锦泽闭了闭眼睛,似乎能听到玻璃破碎的声音。他能想象她每踏一步,都似乎是赤脚踩在那些碎玻璃上。 忽然不忍,上去拉她的手腕,叫她的名字“林索索”,可是却被对方躲开。 林索索背着他不回头,她说:“你不要过来,你不要碰我,我觉得你好恶心……好恶心……” 然后头也不回的跑开。 这次,是真的像兔子了,眼睛都变红了。 被嫌弃了。 终于被嫌弃了。在知道他是个怎么样的人之后,所有的美好幻想都在瞬间碎裂了吧。 许锦泽挠挠头,脸上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 他不是不知道林索索这个星期来z城参加全国奥数比赛,她在信里说了会来找他……今天这一幕,也并非许锦泽特意演给林索索看的,因为这确实是他生活的一部分,今天不是他第一次和女生来开房。 可是,他是有蓄意想让林索索看到的吧?是想知道她的反应,还是想让她更彻底的死心,安心过她自己的人生呢? 为什么在如愿被嫌弃之后,心里有一种空落落的感觉呢? 好像太阳晒融了心脏,然后心就空了。 新女友走过来挽许锦泽的手臂,许锦泽一挥手就挣开了,咬着烟说:“我去喝一杯,你自己回寝室吧。”然后不顾对方变得很难看的脸色就走了。 没有什么爱,所以绝情的话说来一点也不费力。 被那么多女生喜欢着的许锦泽,总被人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