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吃混喝的日子:傻妃传

【完结文!很腐,慎入。】当傻子的好处:一,能常人所不能,傻常人所不傻。二,没有缺点,缺点就是最大的优点。三,吃陌生美男的豆腐不会喊非礼!例如,戏弄太子,消遣王爷,撞撞书生。重点ps:那个倾城倾国的“邪魅丫鬟”,能不能独占为已用?*本书简体出版名:《一...

作家 梵缺 分類 古代言情 | 52萬字 | 96章
分章完结阅读62
    候,也会想过要杀掉那人的念头,但也仅局限于想,毕竟那人从小把自己养大,还请人教会自己很多东西,没有那人他也活不到今天,即便明白自己只不过是他安排在满城的一颗棋子。dashenks.com

    “我——把花嬷嬷弄得疯疯癫癫的,神经错乱了。”这点技巧,她还是有的。在干掉那人前,也得把那人放在红烛馆的麻烦给解决掉。

    “影儿!”

    红岑一片惊诧,她像什么都知道了一样。不错,红烛馆只是那人安排在满城的一个情报收集点。至少花嬷嬷,表面上在红烛馆的地位不如红岑,暗中却掌管着红烛馆的一切,兼监视着红岑的一举一动的。

    “说说,你想不想亲手干掉那个人?”

    “……”红岑不语。

    “如果你想,我就帮你,不想,我就自己来。哈哈,杀人会上瘾的,折磨人也是人生的一大、一大,呃……一大不太健康点的乐趣。”说到后面,都觉得自己思想太不正了。

    她松开了自己的手,但他的没有放开她。

    “小娘子,给我一个lucky  kiss。肯定能成功的。”

    “??!”红岑听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把头低下来,我告诉你。”

    红岑不疑有它,刚低下头,脸颊就让小家伙很用力的亲了一下。

    她笑嘻嘻的说,“它就是这个意思啊,哈哈!~”

    绕过了他,碧荷笑呵呵的踏出了门。快日落,在那之前,也得先准备好。最有利的动手时间,成功率也最高的,其实是在明天中秋,等那人来红烛馆之时。但是,真那样,就是成功了也会连累到红岑的。

    祭奠一下(6)

    碧荷出了大堂,和一班小倌儿们闲磕几句,就悠哉悠哉的往后堂去,再朝后门走,前门太过抢眼了,没办法,谁让她长得这么漂亮又可爱?(ps:以上一句,纯属某人自恋的。)

    当她刚踏出门儿时,不由一愣。

    马车在门口等着,而马车前除了老马夫,还有一个高挑的又熟悉的背影,转身——

    碧荷不由一笑,耐不住了。

    “上车吧。”红岑浅笑着说。

    碧荷也不说什么,由刚才的小娘们的步子,一下子迈成了大爷们的,还得意洋洋的仰着下巴呢。

    两人上了车。老马夫也在。

    车厢内。

    碧荷打量着红岑,神色有一点古怪,今天他穿得格外艳丽,长发飘逸,毫无一丝束缚,不点而朱的唇貌似还刻意的修饰了一下,有一股说不出的媚态,特别……

    “小娘子,你这穿着,是不是那人特别爱好的?”

    “看出来了吗?其实我最讨厌这种穿法。”

    “讨厌就不要穿。”

    “最后一次了,当是祭奠一下。”

    “哈哈!说得很好,祭奠!”某人一边说,一只小魔手已经袭击上人家绝美的脸颊了。实话,上天这么完美的艺术品,若再一次让人给破坏,在她的观念中,这是一件多少令人不可饶恕的事情。

    “我也可以帮你。”

    “帮我干嘛?”她眨了眨眼,带着几分戏谑的瞧着他。

    “色诱……”

    闻言,半晌,倏地,碧荷低着头,哧哧的轻笑出声。

    “小娘子,是不是觉得我这一身打扮,肯定是想色诱那一个人?”

    “难道不是?”听她这么一笑,红岑倒疑惑了,难道是自己猜错了?

    我家娘子,越来越幽默(7)

    她盯着他的脸,忍住笑,在他露出一点小尴尬之时,方说,“哈哈!没错,就是。来一招美……男计。”一开始就是这一个办法,只需要把那人引入林子即可。这时,若他跟来,成功率貌似更高了一点,而且,她也不会牺牲色相,但是,要不要把她拉下水,倒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杀人的计划,总会有着失败的风险,意外太多,没有百分之一百的成功率。

    听她说,原本真打算用这一招,莫名的心中有升起一丝气来。好好的女孩家,干嘛要牺牲名节啊?!

    “我来比你更好。”

    “娘子啊,如果失败了……”

    红岑抚过额角的发丝,坦然浅笑,带着几分戏言的说,“你用什么我就能用什么,你喝西北风,我就跟着喝西北风。睡街边……找个破庙也好啊,干嘛要睡街边?”

    “呵呵!~我家娘子,越来越幽默了。”说罢,小鬼舒服的躺了下来,把头枕在红岑的腿上。还把两只脚给搭得高高的,极不安分。

    马车很快的出了城。

    日已西沉。

    天边,仅剩下一抹红霞。

    两个人出城不远,即要求停车,下车后,让马夫先回去在城门前候着。若在城门关时,二人没有回去,吩咐马夫一个人先回红烛馆。

    两个人甜蜜蜜的,手牵着手,一晃一晃的,悠然地漫步在官道旁。像新婚燕尔的恋人,情深意浓的夫妻,时不时了然一样的相视浅笑,含情脉脉的,个中情意令路人都妒忌,尤其是两人皆是人中龙凤,风姿绰约,更是吸引着每一个人的视线。

    咱们做一对黄泉鸳鸯(8)

    “娘子,累了,我要坐一会。”小家伙撒娇的摇着红岑的手。

    红岑自是说好,望了望,见路边的草地上,恰恰有一块如凳子般大小的石头。

    他便牵着她到那边坐了起来。

    小家伙也不客气,一屁股的,便坐了下来。挪了几下屁屁,舒服点,即仰起小脸说,“蹲下,你站得那么高,我瞧不到你的脸。”

    红岑闻言,浅笑,也如她说的,蹲下了身子,不是蹲,而是半跪了出来和她平视着。

    “影儿。”虽然在浅笑,但眸子里难免露出了一抹担忧。突然间,他觉得自己苟且偷安的,已经够久了,若这时候为了她死去,好像也不是什么坏事,心里还挺满足的。

    碧荷眸子露出几分怜惜,爱心在泛滥中,柔柔的说,“不用担心,我不会死的。我……还想和你一起睡破庙呢。”柔情似水的话,如果没有最后一句多完美啊,某人在心底后悔自己不经大脑的说出一句屁话。

    “……”

    “安心,大不了,咱们做一对黄泉鸳鸯,嘻嘻。”似乎说到动情处,很自然的,两只小手轻抬,抚着他俊美绝世的容貌,如果他不是长得太好看,大概也不会受这么多的苦,活得这般的不如意。

    奈何啊,世上没有这么多如果,如果他不是因为长得好看,有利用的价值,或者他早就死掉了呢?她又哪里有机会能碰上他呢?

    天渐渐的要黑了。

    蓦然,远处几匹俊马飞奔而来。

    扬起的尘土,夸张点,快漫天了。

    顿时,碧荷眼底闪出一丝邪魅,视线却落在红岑的嘴角,俯首即掠夺上了红岑的双唇!漠北王朝,世风再怎么日下,也未曾见过有人敢公开的在道上亲吻!

    致命的媚眼(1)

    转眼,骏马疾驰而过。

    不稍片刻,仅有一匹马折返,其他的均在前面守候。

    马背上的男子,正值壮年,高大健壮,皮肤黝黑,应是长年征战的,因为他腰间挂着一把长剑,而那一匹铁马也明显乃军中的战马。

    “你们在干嘛?!”他大声一喝,苍苍的声音也甚为洪亮。

    这种瞧起来威风凛凛,大义凛然的人物,怎么瞧也不像要等的人。碧荷轻轻的在心底一声叹息,再一次证明了,世间的人,真的不可貌相。撇开别人不说,她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极佳的例子。

    眼前的大人物,正是漠北王朝,令人视为战神的镇关大将军,掌握着三军兵马的大元帅,楼歆最最死忠的一条狗——许卫。人如其名,一听就是“虚伪”。

    因为只有那人,在见到红岑让人亲了,才会停下质问,也正因为是那一个人,癖好相当特别又不能为人知,才会支开部下,一个人来“兴师问罪”,这就是真实的人性,而这种扭曲的人性,隐藏在体内的某一种恶趣味,只需要有技巧的稍加撩拨,就会很容易给挑起的。

    这时,红岑一见到他,脸上瞬间大变,二话不说,惊慌的拉着碧荷的小手即往林子里逃。

    碧荷不惊,让红岑拉着,还回首的抛了许卫一个迷死人的媚眼。

    许卫一愣,本藏杀念的,莫名的竟生出了一点点兴趣和意思。还有红岑,竟敢公然的背着他和别的小倌儿交往?难道这一个小鬼就是花嬷嬷说的,那一个住进他暖香阁的?看刚才的勾魂举动,八成是利用红岑想攀上本将军。

    有了这一个念头,许卫即放松了警惕。

    一击即中(2)

    其实,许卫一开始即没有感受到什么威胁感的。红岑是他一手训练出来的棋子,有多少能耐了如指掌,外加一个小鬼,更不足为具,再怎么瞧也只是一个清纯如水、未发育完成的小家伙,看来还风骚得紧,让人心痒痒的,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嘿嘿……

    他像猎物一样盯着前面的两个人儿,一个紧张的要死,拉着某人拼命的逃,一个不紧不慢的,还扭着小屁屁频频回首朝他抛着媚眼。一个心中邪念顿生,啥龌龊的性趣和念头也给挑了起来。

    “哈哈!两个可人儿,要不要在天黑前一起在林间玩玩?驾!”

    许卫骑马越往前走,尚不知死神越近。

    渐渐的,已经远离了官道,还是微微的下坡地。

    碧荷的目的,就是把他引入林子里干掉的,事情真顺便啊,危险都变成最低了,会变得这么有利,还真有一点点意外,原本她还觉得要费神干掉几个侍卫,省下了这一笔麻烦,大概是小娘子在,真是我的幸运星。

    “小娘子,我真的好爱好爱你哦。”在红岑还拉着她想往前走的时候,她突然顿了下来,攀过红岑的脖子,狠狠的在他嘴角上亲了一口。“lucky  kiss!”

    “影儿……”

    “站得远远去,快点!”她低声在他耳边催促着。

    红岑一个人往前走,他相信她!这种时候只能相信她。

    许卫一见,红岑只留下那陌生的小鬼站在哪里,不由生疑,但生疑也太迟了。

    碧荷蹲了下来,把脚上的隐藏在枯叶下的粗绳子大力一拉,在马蹄之下,忽而升出了两根绳子,绊住了马蹄,马本来正处于下坡之势,一个不注意的,闷嘶一声,即朝前扑倒!

    杀人根本就是乐趣(3)

    许卫不愧是一个征战沙场的将军,在马倒下之际,手一撑马背,趁机往前面的草地,一个翻身跃下,稍滚动一下,即稳住了身子,但是没用,光这一个空隙,香风扑鼻,同时,一把阴森森的匕首已经封住了他的喉咙。

    这叫时机!

    碧荷深懂时机的重要性。人在恰当的时机,做恰当的事情,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例如此时,趁着敌人不备,捉准时机,一击即中!而且,绝对不能心慈手软,犹豫不决。

    她对于古人的能力怎么样,这许卫的武功如何,心中没一个底的,如果他的武功和清儿差不多,那她想光明正大的杀他,只会是自寻死路,“大将军,滋味怎么样?”

    她迅速的近身,不只一把匕首封住他的喉咙,另一只手已经有一把短刀刺入了许卫的腹中,不用片刻,鲜血即滴落。

    两手并用,对她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你——”许卫眼中露出骇然,中计了?他狠瞪向红岑!他竟然背叛了他?

    “今天你撞上勾魂的人儿了,嘻嘻……”说罢,那迷笑依然,还眨了眨媚眼儿,笑得鬼见了都发愁,“是勾魂……实实在在的勾魂!”

    “你知道我是谁吗?”

    “是谁都没关系,反正我想杀你,哈哈!你别想动,也别想喊,留下几句遗言也没关系的,杀掉你一条贱命,如踏死一只蚂蚁……不,你不如蚂蚁。”她声声邪气催命,眸子中竟然还带着兴奋和异样。

    许卫紧咬着牙关,想说什么也说不出来,因为她刺入他腹中的刀,竟然在转动!巨大的疼痛瞬间转遍全身,令他打着颤,连心也在颤,随之而来是无比的恐惧和死亡的威胁,眼前的,不是普通的小鬼……

    杀人根本就是乐趣……

    刺杀(4)

    “我身体在颤抖,激动人心,好久没这么兴奋了。你是将军,应该也杀过不少人……那乐趣……”她享受一样的声音,令红岑听了也微微错愕。

    对许卫来说,更如死神降临。

    不只是死神,人在死之前,还得受尽极刑。

    而她,便是那一个施刑的人。

    身体持续不断的痛,在腹中传来!

    许卫冷汗直冒,惊了,慌然不断的往后退,但没用,不管怎么退,她总能如鬼魅一样保持着相当的姿势,喉咙间的匕首,也在能瞬间要他性命的地方。

    “你想要什么,我什么都给你!”许卫仓惶说着,僵硬的身子抵住一颗大树,见惯别人死亡,当死亡也要降临自己时,那脑海中闪过一副副悲惨的死状,那种恐惧数倍的增着。

    “你觉得我最想要什么?”她噙血般的冷笑,笑得许卫心中发毛,冷汗直流,脸色本就黑黑的,现在都变青了。传言他不爱女色,其实谁也不知道,他偏好男色,而且性方面也相当变态。

    他带重兵打仗,威风不可一世,万民敬仰,朝庭重用,一个貌似铁铮铮的汉子,到头来,竟然也乃这般怕死之辈。面对死亡的迫近,有多少人,还能守得住什么尊严?伪装什么英雄的?

    “人、人生在世,无非求名求利。你、你想什么,我全都可以给。再说,你我无冤无仇……”许卫说得没有错,这些东西是人追求的,但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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