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天罡(生卒年不詳),益州成都人,隋末唐初玄學家、天文學家。 據新舊《唐書》記載,他曾給年幼的武則天看相,言其“可為天下主”。 這袁天罡後來被稱作神仙,還傳說他和李淳風推算了大唐氣運後,創出了名垂青史的《推背圖》。 這推背圖上的事情幾乎無不應驗,更不要提後唐書中記載他為繈褓中女扮男相的武媚曾經下過批言: “龍瞳鳳頸,極貴驗也”,但又遺憾地說,“若為女子,前程不可限量,將來必為天下之主!” 結果,這留名青史的神仙袁天罡,被自己給煽動百姓給胖揍了一頓? 這時候袁天罡的樣子簡直淒慘極了:臉上被打的鼻青臉腫,眼睛只能勉強睜開一條縫隙,道袍也被扯的稀爛,一條條的掛在身上,猶如乞兒一般。 “哎喲,貧道見過應國公夫人,這……哎,貧道也是不知道該說什麽啊。” 眼見著周圍圍觀的百姓越來越多,李文斌明天也不知道會穿出多少個版本去,連忙對著武楊氏說道:“武夫人,秦王府就在前面不遠。不如您帶著小娘子先去歇息一下,怎麽也好過在這大街上吧。” 武楊氏猶豫了一下,雖然這樣做有些失禮,不過也好過在大街上被人當猴子一樣圍觀:“那就有勞宜都王了。” 伍長領命離開,剩下的軍士則護著眾人一起前往了秦王府李文斌的小院,就連袁天罡也在被邀請之列。 來到了居所,李文斌讓如月去通知長孫無垢,忙活完了才問道:“武夫人,這究竟是怎麽回事啊?” 武楊氏有些為難:“宜都王,這事妾身也不知道該從何說起。” 她說了經過,李文斌這才知道,原來去年的時候袁天罡給繈褓中的武媚看過面相,然後不知道為何,今天趁著她帶幼女前往寺廟上香的時候,居然偷偷的將女兒給拐走了。 年幼的武媚大聲說道:“聽阿娘說,那個壞人曾經說過,我若為女兒身,則為天下主。你是王爺,快些把這壞人打殺了。” 李文斌聽了這話,越咂摸越不是味兒:這武媚雖然還不到兩歲大,可已經是霸氣初現了。 說話的口吻都是命令式的,而不是商量著來。 好在武媚現在年紀幼小,說這話還是奶聲奶氣,別人看著只會覺得有趣,也不會想其他的。 李文斌也沒搭理她,對著袁天罡說道:“袁道長,你究竟為何要拐走應國公的女兒呢?” 袁天罡捂著傷處,齜牙咧嘴地說道:“貧道這也是一番好意,如果不這樣的話,女帝為天下主,必將大亂啊。” “說人話。” “你……”袁天罡被李文斌氣得半死,可也沒什麽辦法,“貧道已經佔卜過,如果想要化解她的命數,就一定要這樣做。只有這樣,才能遇到破局之人。” “反正是天機這樣說的,至於為什麽貧道也不知道。” 李文斌捏著下巴,他感覺這件事好像隱隱和自己有關系。 如果袁天罡不把武媚偷出來,就不會在這裡遇到自己,然後也會大概率按照她原本的命運軌跡而生活下去,最後成為那個君臨天下的女帝。 難道,自己真的是那個殺人不眨眼的武則天的破局之人? 沒等李文斌多想,秋香躡手躡腳的走了進來,在他耳邊輕聲道:“小王爺,王妃喚您出去呢。” “婦人稍待,文斌去去就回。” 李文斌出來就看到了長孫無垢等在那裡:“見過母親。” “文斌,這是怎麽回事,你怎麽出去一趟,就把應國公的夫人給帶回來了?” “母親,不只是應國公的夫人,還有他的次女。” “啊?”長孫無垢的眼睛一下子瞪得溜圓,“你你你,你真的對那個不足兩歲的小女孩下手了?” “噗。”李文斌好懸沒讓自己的口水給噎死,“母親,我怎麽可能是那種人啊,您聽我解釋。” 他把誤以為袁天罡是人販子,結果救下了武媚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說了一遍,這才讓長孫無垢松了口氣: “如果你真的做出那種畜生行徑,用不著你父王,本王妃就先會為王府大義滅親。” “母親您放心,兒子實在是沒有這個嗜好。不過,母親您不覺得,這是一個好機會嗎?” “什麽機會?” “那應國公武士彠現在官封檢校揚州都督府長史,可是一個不可多得的人才。父王何不借著這個機會,收服了他呢?” 長孫無垢眼中精光射出,過了許久她拍了拍李文斌的肩膀:“文斌,你可真是你父王的一員福將啊。” “母親謬讚了。” 長孫無垢帶著李文斌進了房間,對武楊氏好好的一番撫慰,令其大受感動。 又下令準備宴席,為應國公夫人和女兒壓驚,地點就在李文斌的這小院之中,而洗清了冤枉的袁天罡也在邀請之列。 席間長孫無垢見武媚經常眼睛眨也不眨的盯著自己看,不由得笑道:“為什麽經常盯著我看呢?” 她很喜歡這個粉雕玉琢般的小女孩,也突然感覺明白了李文斌為什麽會對其關注了。 武媚奶聲奶氣地說道:“你的衣服好漂亮,好威風。” “喜歡嗎?” “喜歡。” “那你以後嫁給一個王爺,就能穿上了。你這麽漂亮,一定可以的。” 長孫無垢說著,眼睛還不時的瞟著一旁的李文斌。 “武夫人,你不知道吧,文斌這宜都郡王可是皇帝親口封的呢,我跟你說啊……” 長孫無垢把李文斌是好一頓誇,已經把他給誇成了大唐世間少有的好男兒,話裡話外之意就是:怎麽樣大妹子,我這兒子不錯吧,要不然咱們結個親家吧? 武楊氏雖然也覺得李文斌是個合適的女婿人選,只是……他比女兒要大十幾歲啊。 好在長孫無垢也只是先吹吹風,就算是做主也不是她們兩個女人就能決定的,馬上就轉移了話題。 袁天罡此時已經喝的是酩酊大醉,可還是抱著酒壺不肯撒手。 用他的話說就是:能喝到這樣的烈酒那是三生之幸,下一次還不知道什麽時候才有機會,一定要喝個夠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