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斩妖司签到三十年

第47章 大文豪
  剛開始的時候。
  這些村民還是很害怕的,畢竟他們都是凡人,面對眼前的獨角妖,根本打不過啊。
  一開始的時候,村民們還是反抗了,可是下場非常的慘烈,完全可以用橫屍遍野來去形容,那些不怕死的,也都因為和獨角妖進行戰鬥,而後全軍覆沒了。
  久而久之,就剩下來的,是那些女人孩子和老人們,還有一些年輕的男子也在其中,他們是比較慫氣的,因此也是活了下來,為了延續自己的後代,他們就開始想辦法,不如就每次供奉孩童,用一個孩童的生命去拯救整個村莊,這個生意看起來還算是比較劃算的。
  因此,他們就開始真的這樣做了,很快,他們的生命安危,就得到了保障,但是那些孩童,卻是一個一個的丟失。
  期間,有很多母親開始失聲痛哭,就是因為她們非常的喜歡自己的孩子,可是自己,卻是無能為力,只能夠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骨肉,然後離自己而去,這是一件多麽痛苦的事情!
  最終,她們便是聯合起來,開始湊錢,然後呼朋喚友,在附近方圓百裡開始尋找知名的道士。
  道士也來過,來過很多,但是都死於非命,顯而易見的是,他們就根本不是什麽獨角妖的對手。
  終於有一天,捉妖師來了,奉命捉妖。
  將獨角妖給圍追堵截在了一個山洞裡,捉妖師們的實力也有限,只是因為人多勢眾,所以才能夠勉強和這個獨角妖打成平手,最終雙方開始對峙了一段時間,差不多四天之後,捉妖師們都感覺這獨角妖已經連續四天沒有進食了,想必妖力施展的話,也是沒有太大的傷害的,於是他們就開始一聲令下,發起了總攻。
  這一次,非常成功,將獨角妖給捉拿了。
  ……
  畫面緩緩消散,眼前的半空陡然亮起一道浮光。
  這道浮光是從獨角妖的身上,變幻而來的。
  地面上,此刻已經完全沒有了獨角妖的任何身影了,只是單純可以看到的是,他的靈光飛入了斬妖圖鑒之中。
  而後熟悉的場面,便是再一次被打開了。
  點亮!
  獨角妖圖鑒!
  看到這裡的時候,張牧之心中很是激動萬分,因為獎勵又要開始過來了。
  果不其然,下一秒,聲音如約而至!
  “點亮獨角妖圖鑒成功,獲得絕世秘籍《吸星大法》!”
  頓時,
  張牧之大吃一驚!
  好家夥,吸星大法?
  這傳說之中的江湖絕技,竟然還能夠被自己所掌控?
  雖然一時間,自己並不敢相信,但是確確實實能夠感受到,半空之中陡然漂浮出來的一本書籍,頓時映入了自己的腦海,然後裡面的每一頁,每一頁,自己都可以清晰可見裡面的字跡。
  可以的。
  看來這一次,自身的戰鬥力,再一次提高了不少。
  萬劍歸宗,乃是劍法之中的巔峰存在,雖然也算不上最厲害,但是絕對是劍法精湛。
  再說說這個吸星大法,只要一施展,那麽自己便是可以將對方的能力,全部化為己有。
  增強了自身的戰鬥力不說,還能夠將對方的絕技,變成自己了,簡直就是兩全其美的絕技。
  因此,張牧之也顯得很是高興。
  看來下一次進行斬殺妖物的時候,自己就可以獲得妖物的絕技了。
  然後和往常一樣,妖物所遺留下來的殘骸,成為兩部分進行打包。
  先是交給了牢管一份,然後孤然一身,帶著廢棄的殘骸來到了枯井這邊。
  這一次,
  張牧之低頭看了看枯井裡面,看看有沒有什麽動靜。
  畢竟之前自己將水怪偷偷放生,自己可是記得清清楚楚,就是不知道目前的水怪,他過的好不好,怎麽樣。
  但是吧,自己也不能夠呼喊他。
  一旦呼喊,附近的別人不就知道了這個事情?
  於是,
  張牧之就假裝打噴嚏。
  “阿倩!”
  “阿倩!”
  故意很大聲,就是為了能夠讓枯井裡面的水怪能夠聽到。
  果不其然!
  原本如同一潭死水的水井面,開始逐漸散著漣漪。
  “咕嘟咕嘟!”
  水面開始冒泡,翻滾,清脆的響聲,越來越大。
  這樣的場景其實也算是第一次看到,但是就是不知道這到底是不是水怪感應到自己了。
  於是下一秒,
  張牧之就開始繼續低著頭,
  啟動!
  妖神之能!
  頓時雙目的清澈程度,達到了巔峰狀態。
  直接看到水面之下,果然,水怪就在其中!
  然後水怪緩緩付出水面,看來也是心照不宣,看到了張牧之之後也只是很是狂喜,但是並沒有說話什麽的,只是朝著他揮了揮手,表示自己這個時候很是安全,很是開心。
  張牧之表示很是滿意,於是轉身離去了。
  下班之後,張牧之回家。
  沒想到的是,自己剛走出斬妖司的大門口,眼前卻是站著無數的吃瓜群眾,讓張牧之有點坐立不安。
  難道,自己真的成名了?
  之前的明月光,難道真的讓這些群眾們,為之癲狂了?
  “大文豪,為什麽時候出書啊!”
  “文豪,我們可都是在等著您的著作呢!”
  “您的字跡,簡直就是狂派第一,獨具一格,您要是不繼續寫的話,那文學史上,可就沒有巔峰了!”
  眾人們,便是開始紛紛的呼喊著張牧之,讓張牧之心中也是頓時想起了什麽。
  是啊!
  自己還是需要成名呢!
  可不能夠再耽誤了。
  “好好好,諸位,請先讓我回家歇息一會兒,然後我就開始進行寫詩了,到時候,你們準備好銀兩就行了。”
  說完之後,群眾們呢很是開心,臉上布滿了無比的激動,簡直就是比老天下雨讓乾旱的土地得以生長還要高興萬分。
  ……
  很快。
  張牧之便是立即回到了家中,然後看到了桌前的筆墨紙硯。
  他在想,這一次,自己要寫一點什麽。
  不如,就繼續寫窗前明月光吧?
  畢竟之前也只是寫了那麽一次,並不是代表著宣傳。
  於是他開始點蘸墨水,然後在紙上,洋洋灑灑,就是五個字。
  “床前明月光!”
  “疑是地上霜!”
  寫完之後,繼續寫,就是這樣,一下子就連續寫了將近一百張。
  夠了!
  一百張擴散下去,想必第二天,自己就會在整個九幽城一舉成名!
  其實,
  定價無所謂,
  別看錢少,但是張牧之並不稀罕。
  張牧之稀罕的就是他們當做免費跑腿的,然後來來回回,一傳十,久而久之,大街小巷之中,都是自己的名字,到時候自己隨隨便便走在大街上,大街都會另眼相看自己一眼。
  為什麽?
  斬妖師縱然戰鬥力再過強大,也終究不過是一個苦差事,在下九流的行業之中,斬妖師也算是沒有什麽地位可言的。
  恰恰相反的是,想要成為一名大文豪,就顯得更加難上加難了,但是一旦成為,就是高大上,人中顯貴。
  畢竟,
  皇帝頒發科舉製,就是為了招募天下賢才。
  於是大家紛紛從一個童生進行轉變,繼而考取狀元,獲得功名利祿。
  但是,
  當了狀元,並不代表是個大文豪。
  大文豪甚至是比狀元還有更加厲害的存在。
  因為他的著作,有著可以流芳百世的可能,有著可以讓市井的小販都能夠看了會心一笑,可以讓各種年輕的女子,看了之後,對你一見鍾情。
  這俗話說,見字如面,便是如此。
  而張牧之想要成為大文豪,簡直就是輕而易舉,根本就是不費吹灰之力。
  明月光這首詩,也只是敲開文學的第一塊磚。
  畢竟李白沒有,蘇軾沒有,就更不用說什麽宋詞元曲了。
  還好的是,張牧之的前身也算是背誦過書的,即便是到了大學,也學的是相關的專業,對於詩句的掌握,也算是比較精通。
  因此,就算是自身沒有任何的妖神之力,自己也可以憑借著這些詩句,快樂的活在這個亂世之中,這都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然後張牧之便是看到買到詩句的人們,帶著幸福的神色,離開了。
  有的人買到之後,便是立即開始和朋友們一起分享。
  “好友,你不是整天吹噓,自己的筆跡第一嗎?好,今天我就讓你看看,狂派的字跡!”
  狂派?
  聞言,好友不解,於是很是好奇。
  難道這是新生的一種字體?
  於是一看。
  好家夥,驚呆了。
  僅僅十個字,卻是飄逸有余,婉若遊龍,顯得是無比的仙氣自如,而又清新脫俗!
  簡直就是不可一世的存在!
  “這就是狂派字跡?太棒了!多少錢,我買了!”
  好友很是激動,看到了之後,也是頓時開始雙眼發光,覺得自己這輩子,要是能夠獲得如此的字跡,也算是死而瞑目了,但是就是不知道,兄弟賣不賣?
  肯定賣了!
  “一兩白銀!”這賣家毫不猶豫的說道,“我買的時候,可是兩兩白銀,但是既然你我既然是以兄弟相稱,那麽何必計較這些錢財呢,所以我就給你對半分了,一兩白銀,足夠了。”
  可是實際上呢?
  便宜的很,僅僅只需要兩個銅板。
  可見賣家很是會做生意,很是會抓住買家的心理,但是就是有點無情了,連自己的好朋友都不放過。
  這位好友聽到了之後頓時淚目,“好兄弟啊,我買了,走,我請你吃飯!”
  賣家一聽,樂壞了。
  自己賺了錢,還能夠蹭飯吃,這上哪去找這麽好的事情去啊?
  當然了。
  還有的其他的人,也在宣傳。
  身旁的好友,親戚,甚至還有怡紅院的女子給上帝宣傳,私塾的講師給自己的學生宣傳。
  “妹妹,今天,你怎麽不彈小曲了啊?”
  “大爺,我最近喜歡上狂派字跡。”
  哦?
  一聽,大爺愣了一下,這是什麽鬼?
  於是年輕的女子,便是將詩卷緩緩展開。
  十個絕世凌亂而又優美的字跡,便是頓時展現在了客人的面前。
  “這,便是狂派。”
  然後客人一看,順著一讀。
  “哇!”
  “好詩,好詩啊!”
  “這詩寫的真不錯,而且字跡,也是我活了三十多年,平生首次看到,真是絕了啊!了不得!”
  “妹妹,告訴我,此人是誰?此人定然是咱們仙秦王朝的第一個橫空出世的大文豪啊!”
  這位客人,
  也算是當地的一名首富。
  名叫王富貴,平時有錢了,就開始發展副業,琴詩書畫,古董什麽的,也都涉及。
  而如今,看到了竟然能夠讓自己眼睛為之一亮的詩卷之後,如何不愛?
  他巴不得花重金買下這疑似絕版的字跡,然後重金,請求和這位未來文豪,成為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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