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来禅去

《禅来禅去(亲历重塑生命的18天)》是知名作家西岭雪在西双版纳曼听寺禅修的经历,讲述自己在禅修过程中重塑身心的过程。作者通过一篇篇文笔优美的小文和近百幅精美的图片,介绍了禅修的对内心的涤荡,以及重塑身心的历程。

色戒
与我同时入寺的女学员月桂,在每次提交禅修报告并得到解答后,就对尊者越发崇拜,偷偷跟我说:我跪在他面前时,看见他的手垂在膝上,半袒着肩,身后是佛像,我看过去,竟是一模一样啊。
停一下,又说:好多女学员都是为尊者才来禅修的。
这话说得实在是有点迷恋的味道。然而弘法开示的尊者多半帅气伟岸,相貌清奇,这也是一种传承吧?
佛陀的故事里曾经记载过一位叫作瓦咖离(Vakali)的男子,在一次听法后,因为被佛陀俊美的相貌,高贵的风度所吸引,深深沉迷,并为了追随佛陀而断发出家,以便每天从早到晚地跟随佛陀左右,如影随形。
但是佛陀先是一直不理睬他,后来觉知他在禅林中浸淫已久,慧根渐茁,遂出言呵斥:“瓦咖离,你不念经,不禅修,一天到晚盯着我这副臭皮囊做什么?须知:凡见到法者,即见到我;凡见到我者,即见到法。”但是瓦咖离仍不觉悟。
于是佛陀把他赶走了,不许他再跟随自己。瓦咖离绝望已极,万念俱灰,竟然爬上山崖去自杀。就在生死一线、天人交战之际,佛陀忽然出现在他面前,再次对他说法,瓦咖离终于顿悟了。
——这是一个赤裸裸的关于色相与欲念的故事,且触碰了最敏感的同性禁忌之恋。但它实实告诉了我们一件事:色相对于弘法的尊者来说,有多么重要。
事实上,《阿毗达摩》里记载着有三十二种人不可出家,包括:
患癞病(麻疯)者、患痈病者、患疥癣病者、患肺结核病者、患癫痫病者——因其出家会传染其他修行者;
杀阿拉汉者、以恶心出佛身血者、淫污比库尼者、破僧者、弑父母者——这都是万恶不赦之罪,没有资格出家来玷污佛门;
强盗、逃狱者、被告示的盗贼、受笞刑者、受烙刑者、犯罪被标记者、负债者——欠债还钱,犯罪伏法,不能把禅林当成避难所;
王臣、奴仆、父母不听许者——出家是顿悟,不是逃避,想要跳出红尘,须得先了断关系,成为自由身后方可出家。
黄门(阉人)、两性人、侏儒、驼背、瞎子、瘸子、哑巴、聋子、肢体不健全者等等,因为他们走出去会被俗家人耻笑,不利于游方弘法……
也许会有人说:不是众生平等吗?为何拒绝残障貌丑的人出家?
然而众生平等,指的是修习佛法的人当以仁爱之心处世,广播慈爱面对万事万物;但这是对自己的要求,却不能要求未皈依者必须以慈爱心公正心来对待自己。倘若自己的形象对于世人形成的是一种困扰,那同样是犯恶作,也就违背了修行的本义。
这也解答了我一直以来的疑惑:凡高山名寺的路上,往往有瘸腿的瞎眼的人拦着行人在乞讨,给少了还不高兴。每次我绕过那些人都觉得由衷纠结,因为不给钱好像颇不善良,给钱呢又真的不敢走近他们。
尤其在印度瓦拉纳西的恒河边出生台阶上,我曾见到赤身裸体浑身涂抹白灰的圣人在表演瑜珈,他的侍者一看就是个麻疯患者,整张脸残破得不成人形,仿佛融化的蜡一般含糊不清,只勉强辨得出一只眼睛和一张嘴,比任何恐怖电影里的怪人更加恐怖,我只看了一眼,已经差点做呕。
后来,我一直觉得疑惑:这样哗众取宠般的修行是神圣的吗?这样豪取强夺一般的乞讨是必须回应的吗?
我曾拿这个问题问过王骁,他迟疑地说:这是印度教的文化,我们无法判断。
但我坚持再问:那么请你以对佛教的认识,如何评价这件事呢?
王骁想了想,慎重地说:修行不该使人生烦恼。如果他的行为是给别人带来烦恼的,那就是不应该的。
如果说王骁的回答在当时给了我一个模糊的答案,那么今天《阿毗达摩》的戒律就是让我有了确切的解释。
虽说众生平等,万物皆有佛性,有佛性者皆可成佛,然而残疾者可以成为佛教徒,却不能达上成为比库。这就好比世人再平等,也不可能人人都不经修习便任意出家,出了家也不能轻易成为比库,而必须经过考核;即使做了比库也不能立刻成为长老,需要有雨安居的积累——倘若盲目追求平等而废驰了所有的规矩秩序,那不是平等,是混乱。
正如同斋堂门前的队伍,园里所有人都平等地分享一样的斋菜,但却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一窝蜂地拥上去抢食,而必须按照尊卑上下的秩序排队进入,必须按照严格的仪式来恭敬地用斋。只要是人的世界,甚至哪怕是神的世界,也必须是有规矩的。
另外,中国小说和影视中常有人犯了罪或欠了债无路可走,便找一山寺断发出家,遁入佛门,求取方丈荫护的情节,最著名的莫过于三拳打死镇关西的鲁智深。而这其实也是不合佛法戒律的。
负债者必须将债务还清方可出家,犯罪者也必须偿还了自己的罪过,并且不能是不赦之罪,不能因罪案而被烙上终身印记者,方可出家。如果真心感悟,可以自己在家修行,也可以林栖苦修,但没有资格通过剃度仪式成为僧伽,更不可以化缘弘法,否则,等于告示天下:犯罪没关系,出家就解脱了。
虽然原始佛教传入中土成为大乘佛教后有所改变,但基本戒律未改。明末清初僧人读体所著《毗尼止持会集》一书中,记载了关于出家的一些资格条件,仍然规矩严明:首先,出家人必须是一个能够自主的自由人。为人子女者,出家前须征得父母同意;王臣官宦者,须辞去官职;身为奴仆者,需要主人同意解除主仆契约;已婚的,要解除婚姻关系;信奉其他宗教的,要坚决破除,断绝一切来往等,方可“跳出红尘”。
同一时期的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写道鲁智深杀了镇关西后出家避祸,还编成戏文唱了一首著名的曲儿,《山门*寄生草》:“漫搵英雄泪,相离处士家。谢慈悲,剃度在莲台下;没缘法,转眼分离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哪里讨,烟蓑雨笠卷单行;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
词美,曲美,故事更绝妙——虽然不合佛法,却合人情——书中写明,鲁智深之所以能够出家,乃是托了人情走了后门,“洗底”成功才得以改头换面的。因此,整个故事与《毗尼止持会集》并不相背。
而同为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也无独有偶地记载了芳官、藕官、蕊官三人出家的过程:先要经过王夫人同意,然后向庙里捐了香油钱,磕头解除主仆关系,这才可以身家清白地遁入佛门——至于佛门里是否真正清净,那就是后话了。
有些错误可以补救,有些伤害不能挽回。不是每一次放下屠刀都能立地成佛,大错已然铸成,业果终须还报。况且,“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说的是心念,要放下杀心,生出慈心。而并不是说你杀完了人之后,只要放下刀,便立刻洗心革面,成为一个圣人了。那样的话,人人都可以尽情犯恶作,然后忏悔一番,便从头再来了。
平等是相对的,最根本的平等是修习平常心,自在心,但却不能当成一把尺子去衡量世人,要求世俗之人绝对做到平等是不可能的。人们一知半解地听到些“色即是空”、“众生平等”的套话,就以为佛门不着于相,无规无界,实在是一种误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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